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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灌水]昨天家中被盗了 3楼贼徒手爬上来的,小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姜文娴 时间: 2009-5-11 15:25
标题: [灌水]昨天家中被盗了 3楼贼徒手爬上来的,小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3楼竟然爬上来了 丢失1700块现金 110的来作了笔录 不大工夫 又来了一批拍照取指纹的。
钱到是不多 心里憋气。物业费一年好几百交着,东西照样丢。保安都是TMD的白痴
有没有兄弟知道“业主家中进贼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有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没有责任,以后不交物业费了。
我查了相关法律 关于这块 竟然是空白 我靠...
到物业质问他们竟然一个个支支唔唔不说赔也不说不赔
最可气的是他们保安队长对我一个劲的说“都是我们失职”
失职就完了你得赔钱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1 15:42:16编辑过]
作者: morbidcowboy 时间: 2009-5-11 15:30
入室行窃绝对不容忽视,一定要多用点精力,去花钱找律师都可以认真考虑
作者: 小狼崽 时间: 2009-5-11 15:32
这个倒是不懂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5-11 15:32
没有办法啊,社会就是这样,建议你们一起去上访,我感觉这条路好走
作者: 姜文娴 时间: 2009-5-11 15:35
补充一下 作案时间大概是2点--6点左右 我是上网到1.30睡的
孩子6点醒的。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5:51
以下是引用姜文娴在2009-5-11 15:25:00的发言:
3楼竟然爬上来了 丢失1700块现金 110的来作了笔录 不大工夫 又来了一批拍照取指纹的。
钱到是不多 心里憋气。物业费一年好几百交着,东西照样丢。保安都是TMD的白痴
有没有兄弟知道“业主家中进贼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有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没有责任,以后不交物业费了。
第一,物业公司是否对业主的失窃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协议是否继续有效。通常来说,很少有物业公司愿意和能够承担这个责任,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其实只负责环境保洁任务,其他都是盲点。同时,业主的损失数额在犯罪嫌疑人落网并全部交代行窃物品、财物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出具合法意见书之前,根本无法确定。
第二,物业公司一般都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的机构,并非由业主委员会严格审查资质后经会议研究聘用。这和现在的社会制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个中奥妙,看您的阅历和想象了。
第三,物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够成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服务协议只纳入物业管理收费事项,在物业公司没有违规的情况下,业主拒缴物业费没有合法依据,会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5:54
以下是引用morbidcowboy在2009-5-11 15:30:00的发言:
入室行窃绝对不容忽视,一定要多用点精力,去花钱找律师都可以认真考虑
1700元的普通失窃案件,挽回的损失还不够支付聘用律师的费用!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5:56
以下是引用股海博弈在2009-5-11 15:32:00的发言:
没有办法啊,社会就是这样,建议你们一起去上访,我感觉这条路好走
1700元的普通失窃案件,要去上访解决?
你这主意比聘请律师的建议还火星啊!
诉讼和较真一样,是要讲成本的。
作者: morbidcowboy 时间: 2009-5-11 16:13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5:54:00的发言:
1700元的普通失窃案件,挽回的损失还不够支付聘用律师的费用!
不错,不过更重要的是找个内行的看看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要是我就可以认真考虑多花点钱,到底谁该负责和付多少,难说就物业这表现会不会有下次,而下次指不定在屋里是偷是抢还是杀了
作者: 被风吹过的虫 时间: 2009-5-11 16:16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5:56:00的发言:
1700元的普通失窃案件,要去上访解决?
你这主意比聘请律师的建议还火星啊!
诉讼和较真一样,是要讲成本的。
甭说律师费用 这样的案子 第一找不到嫌疑人 就算告物业 弄个一年半载的 精力和金钱上的付出 早就超出1700了
作者: dark惺 时间: 2009-5-11 16:19
小心锁好门窗吧~~~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6:19
只有权贵小区的业主才不会是物业公司之下的弱势群体,
同样,如果权贵之家失窃,要么打死都不会报案,要么报案之后很快就会破案。
普通百姓,认了吧,忍了吧,谁让你生在大陆?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6:24
有时候遇见雷同的事情,宽慰自己也未尝不可。
铤而走险的大部分还是弱势群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吗!权贵的子嗣有时间都开车撞大学生,或者和少女玩俯卧撑,权当扶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了。
人没有事就是万幸的,就是最好的,破财免灾吧!
阿弥陀佛!
作者: morbidcowboy 时间: 2009-5-11 16:28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19:00的发言:
只有权贵小区的业主才不会是物业公司之下的弱势群体,
同样,如果权贵之家失窃,要么打死都不会报案,要么报案之后很快就会破案。
普通百姓,认了吧,忍了吧,谁让你生在大陆?
权贵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当然就是那样,但你未免太悲观了,也不太了解警察办案吧。警察办案通常是需要大量的信息,比如比较雷同的连锁案件,从中分析出一些线索,而且如果同一个小地区的类似案件多了,在局里的备案多了,上级也会给他们很大的压力。除此之外媒体也可以扮演有一定积极性的角色。总之,对入室犯罪的事情绝对不能算了,下一次就可能把家里搞的很难看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11 16:30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5:51:00的发言:
第一,物业公司是否对业主的失窃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协议是否继续有效。通常来说,很少有物业公司愿意和能够承担这个责任,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其实只负责环境保洁任务,其他都是盲点。同时,业主的损失数额在犯罪嫌疑人落网并全部交代行窃物品、财物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出具合法意见书之前,根本无法确定。
第二,物业公司一般都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的机构,并非由业主委员会严格审查资质后经会议研究聘用。这和现在的社会制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个中奥妙,看您的阅历和想象了。
第三,物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够成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服务协议只纳入物业管理收费事项,在物业公司没有违规的情况下,业主拒缴物业费没有合法依据,会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小山猫的回帖很专业!佩服!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11 16:38
以下是引用morbidcowboy在2009-5-11 16:28:00的发言:
权贵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当然就是那样,但你未免太悲观了,也不太了解警察办案吧。警察办案通常是需要大量的信息,比如比较雷同的连锁案件,从中分析出一些线索,而且如果同一个小地区的类似案件多了,在局里的备案多了,上级也会给他们很大的压力。除此之外媒体也可以扮演有一定积极性的角色。总之,对入室犯罪的事情绝对不能算了,下一次就可能把家里搞的很难看
我的初中老师,因为和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搏斗英勇牺牲,快10年了至今也没有结论。
作者: TXB 时间: 2009-5-11 16:42
没装防盗网啊 现在的很多楼徒手爬个3,5层很轻松要多注意
作者: TXB 时间: 2009-5-11 16:43
损失不多 亡羊补牢也不迟 还好我家24小时基本都有人
不然也是一样的情况保安 物业都是型同虚设
作者: jh0610 时间: 2009-5-11 18:01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24:00的发言:
有时候遇见雷同的事情,宽慰自己也未尝不可。
铤而走险的大部分还是弱势群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吗!权贵的子嗣有时间都开车撞大学生,或者和少女玩俯卧撑,权当扶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了。
人没有事就是万幸的,就是最好的,破财免灾吧!
阿弥陀佛!
小猫猫说的话很在理~
没办法 有的时候这个社会是需要阿贵的~呵呵
作者: jh0610 时间: 2009-5-11 18:02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38:00的发言:
我的初中老师,因为和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搏斗英勇牺牲,快10年了至今也没有结论。
估计你老师那时候没有甩棍和RY
作者: tsxb 时间: 2009-5-11 18:15
物业赔偿与否和你的被盗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主要是看物业是否尽到了职责。比如说规定是30分钟巡视一次,如果有巡视交班记录证明是巡视了,来访门卫要登记,而监控录像显示当晚所有来访者都盘查登记了,等等,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该做得都做了,那你就是被盗17万,物业都不会赔的。问题是现在的物业。。。。
至于请律师的话,放心好了,没人会接这个官司的。标的才1700的案子,律师费他怎么跟你算啊,开低了,他懒得去做,开高了,lz你又肯定不会接受的。
上访的方案,我现在还没搞懂,你上访是控诉谁,才1700就来人给你拍指纹啊,我都觉得你是向美国警察报的案,国内还有这吃饱了闲着的警察吗,要上访控诉物业吗?你都没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结果都不知道,你就上访吗?就好像你肚子疼,你还没去挂号,只打个电话咨询了医生,医生说“可能是肾炎,你先来看看再说吧”你一想,老子肚子疼关肾个鸟事,你就上访控诉医生弄出个医疗事故,卫生局不作为吗
作者: Hx 时间: 2009-5-11 18:15
估计要赔吧,否则养那般家伙干嘛...
LZ真够倒霉的,我前两天还说楼下被翘了,没想到..
作者: 三连斩 时间: 2009-5-11 18:21
呵呵 物业专门钻法律的空子
作者: hk1111mh 时间: 2009-5-11 18:36
你们小区是开发商制定的物业,还是自己找的?
业主和物业的合同有关于财产损失的明确规定吗?
如果是指定的你们该召开业主委员大会,重新选拔物业!!
合同方面不方便表态!不过你只是要赔偿的话!!!你可以打电话给媒体给他暴暴光!!!
你可千万不要拒交物业管理费啊!!!(就是要拒交至少也要联合小区80%的业主才行)不然停水停电,封门堵路有你受的!!!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09-5-11 19:57
其实关键看你怎么和物业签的托管合约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5-11 20:45
现在的物业保安就像门神一样,摆着玩的,自家的安全还得靠自自己。
作者: 姜文娴 时间: 2009-5-11 22:35
以下是引用Hx在2009-5-11 18:15:00的发言:
估计要赔吧,否则养那般家伙干嘛...
LZ真够倒霉的,我前两天还说楼下被翘了,没想到..
夏季是入室盗窃的多发期!!
发生这种事反正是挺背兴的
关键是我们小区晚上11点就锁大门了
墙基本上可以排除,跳进来的可能。 因为最低的地方就是大门了 并且墙上有铁丝网。发案那天保安可定没有在岗
作者: 蓝色雪狐 时间: 2009-5-11 22:45
自家装防盗和红外探头吧,有情况那警报声足够吵醒你的了
作者: John暗战 时间: 2009-5-11 23:29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24:00的发言:
有时候遇见雷同的事情,宽慰自己也未尝不可。
铤而走险的大部分还是弱势群体,“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吗!权贵的子嗣有时间都开车撞大学生,或者和少女玩俯卧撑,权当扶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了。
人没有事就是万幸的,就是最好的,破财免灾吧!
阿弥陀佛!
很会劝人。。。
不过事实的确如此。
作者: John暗战 时间: 2009-5-11 23:33
以下是引用tsxb在2009-5-11 18:15:00的发言:
物业赔偿与否和你的被盗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主要是看物业是否尽到了职责。比如说规定是30分钟巡视一次,如果有巡视交班记录证明是巡视了,来访门卫要登记,而监控录像显示当晚所有来访者都盘查登记了
我们小区的保安形同虚设 别说转场子了。出来进去的只见他在门房呆着
别说转了。。 他自己都怕被盗,还关心户主。。。哎。
作者: 乔司佬 时间: 2009-5-12 01:20
额 现在小偷好像又猖狂起来了啊
作者: 雨落润田 时间: 2009-5-12 09:21
比这个更严重的他们也不会理赔的!
作者: 被风吹过的虫 时间: 2009-5-12 09:29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38:00的发言:
我的初中老师,因为和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搏斗英勇牺牲,快10年了至今也没有结论。
搏斗之前 得确定自己有比小偷先进的武器 能制胜 才可以出手。。。
作者: 玛莉莎 时间: 2009-5-12 09:29
以后小心点吧 把窗户关好,自己也有责任
作者: 爆炸牙 时间: 2009-5-12 09:48
派出所这种小案子根本不会用心去查的
就留个档
以后如果碰巧抓到了,还真的供出来了,就算破案了
钱是回不来的
如果是上百万的案子,那人家就卖力了
破了这案子,指标大大的超了啊!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12 12:48
既然查了相关法律,关于这块是空白,那物业就会赖账,因为你告也告不赢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5-12 14:12
应该联合起来告他们去
作者: 水中石 时间: 2010-5-1 15:31
我觉得应该赔钱
作者: GAS棍客 时间: 2010-5-1 15:40
这位老兄,我同情你
作者: 座头市 时间: 2010-5-1 17:51
打丫的物业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5-1 18:01
我晕,楼主的昵称,我第一眼,看成了"美文胸"
作者: a57686693 时间: 2010-5-1 18:09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5-11 16:38:00的发言:
我的初中老师,因为和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搏斗英勇牺牲,快10年了至今也没有结论。
看到这个,我买RY跟防刺服的决心更加坚定
作者: 洛奇 时间: 2010-5-16 13:03
楼主家里要装防盗网,三楼一点也不高,物业是不会赔的
作者: 洛奇 时间: 2010-5-16 13:04
以下是引用a57686693在2010-5-1 18:09:00的发言:
看到这个,我买RY跟防刺服的决心更加坚定
RY肯定要放在家里防身,防刺服作用不大吧,又不是执行任务,平时生活难道也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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