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原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保护好自己的棍棍! [打印本页]
作者: nanamylover 时间: 2009-5-22 00:41
标题: 【原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保护好自己的棍棍!
无意间看到网上有某律师发的疑问:个人持有仿真木仓(这里指的仿真木仓是指杀伤力小于国家真木仓测定标准,外型等接近于制式木仓支)到底警察有没权利收缴?最后的出的结论是:没有权利收缴!这个只是从法律法规上找到的答案,现实中还是会被收的,当然,如果有心情打官司,只要找到这位律师,保证赢!
律师的法律依据很明显:无论是《治安管理条例》还是《木仓支管理法》都没有明文规定个人携带仿真木仓在未造成后果之前是属于收缴范围。
我觉得这点大家也可以借鉴,以后在棍子无故被收缴后可以搬出来:国 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收缴甩棍!!其他有关收缴甩棍等规定等可以无视!用那位律师的话说,就是国 家颁布的各项法规大于任何地方或者部门规定!比如国 家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个人拥有甩棍必须收缴那就不能收缴,即使地方出台收缴甩棍,大家也可以用国家法规来辩护的!(前提是没有用甩棍造成后果)而且,如果棍子被和谐后,大家不想辩护的,只管看警察下一步如何做,如果是收完棍子就走人的,你不要理他,回去后马上进行行政诉讼,告他程序违章,肯定赢的(警察扣押物品都应该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顺便搬出国 家法规告诉他:甩棍属于个人物品,警察无权收缴!
以上只是借鉴那位律师朋友的话套用到甩棍上的一些想法,力求用法律手段维护棍友权益,并无针对警察。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5-22 00:44
是啊,前几天不是有个坛子发了说被罚了二千块还进了局子嘛
作者: QQ猴 时间: 2009-5-22 01:02
这个不应该说别人都在买,他也买他就合法,应该说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也是合法的,如果违法,请拿出法律条文,说出是什么法,的第多少多少条款,如果拿不出来,怎么证明我违不违法,如果你说我这个是管制刀具类,那管制刀具有规定又哪一条符合我棍子的条件!如果说是警械请把警械的要求规定拿出来,看符合不符合,如果说都在用这样的东西,老百姓就不能用,那么同样吃的是大米饭,你吃了别人就不能吃了嘛!那么要收什么都要有依据!如果要强行收缴,实在不行请拿出自己的手机,拍下来放到网上,公道不公道就让老百姓看一下吧!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2 01:03
楼主一样的帖子发了两遍啊
“如果是收完棍子就走人的,你不要理他,回去后马上进行行政诉讼,告他程序违章,肯定赢的(警察扣押物品都应该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他要是不承认怎么办?你告了他,他就是不承认没收过你的棍子,让你提供证据,你怎么办? |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22 01:48
以下是引用生活的勋章在2009-5-22 1:03:00的发言:
楼主一样的帖子发了两遍啊
“如果是收完棍子就走人的,你不要理他,回去后马上进行行政诉讼,告他程序违章,肯定赢的(警察扣押物品都应该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他要是不承认怎么办?你告了他,他就是不承认没收过你的棍子,让你提供证据,你怎么办? |
警察扣押物品都应该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这就是证据。。。
不过官字两个口
作者: noname 时间: 2009-5-22 03:16
别天真了,人家说什么罪你就什么罪,还反抗,再加你罪
作者: 空降 时间: 2009-5-22 04:01
同上,请不要忘记你正身处一个神奇的国度——中国!
作者: 斷 时间: 2009-5-22 05:11
和JC讲法律?你有钱摸?
作者: WWE丶首席↗ 时间: 2009-5-22 06:34
关于这个,我的看法就是,我带的不是管制刀具,迩无权没收,否则,法庭见,就这么简单,
作者: zx920110 时间: 2009-5-22 07:07
这下子大家可以用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了
作者: 某极 时间: 2009-5-22 07:10
以下是引用noname在2009-5-22 3:16:00的发言:
别天真了,人家说什么罪你就什么罪,还反抗,再加你罪
这位兄弟说得在再理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2 07:28
以下是引用noname在2009-5-22 3:16:00的发言:
别天真了,人家说什么罪你就什么罪,还反抗,再加你罪
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作者: 耳总。聪聪 时间: 2009-5-22 07:54
现在的警察一般都关系。 没关系他敢收你东西。 如果真搞上法庭。我看他会提前跟你调解
作者: 爆炸牙 时间: 2009-5-22 08:01
……
……
……
8864条 本法律法规最终解释权属于执法机构,一切以执法机构解释为最终判定!
作者: nanamylover 时间: 2009-5-22 08:14
以下是引用生活的勋章在2009-5-22 1:03:00的发言:
楼主一样的帖子发了两遍啊
“如果是收完棍子就走人的,你不要理他,回去后马上进行行政诉讼,告他程序违章,肯定赢的(警察扣押物品都应该开具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他要是不承认怎么办?你告了他,他就是不承认没收过你的棍子,让你提供证据,你怎么办? |
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发2次的,只是发了一次又觉得放那里不是很恰当,又发到另外一个版块了,呵呵
作者: topbad 时间: 2009-5-22 08:15
醒醒吧,法律是人家定的 人家还凌驾于法律之上,打官司怎么赢,现在还在构建河蟹射秽
作者: nanamylover 时间: 2009-5-22 08:32
至少你可以挺直腰杆为自己辩护,不至于被河蟹了还得赔笑脸`````
作者: 玛莉莎 时间: 2009-5-22 08:54
绝对有权利收缴 所有枪型的模具 就是小孩玩的玩具枪 只要有人举报就会被收缴 但不至于处罚
可是如果是仿真枪 可能会罚款
超过100米射程能穿透泡沫板的 就认定为真枪 按私藏枪支罪论处 2年以上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5-22 08:58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现在的警察那跟你讲理啊。
作者: G-REX 时间: 2009-5-22 09:16
现在的JC你用法律斗得过他吗?他都有关系的!法律是他们用来制裁你的而不是你用来反抗他们的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5-22 09:31
好 顶了
。。。
作者: evilaqua 时间: 2009-5-22 09:35
问题是JC是跟你讲理的人吗,明显不是,所以法律不适用于JCSS。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2 09:38
适合那种有大把时间和钱和JC周旋的人
小老百姓,还是算了吧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09-5-22 09:41
法律武器……那是领导阶级的,不是咱贱民们的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5-22 09:43
顶了 学习。
作者: G-REX 时间: 2009-5-22 09:47
现在随便打个大点的官司就是好几千上万的你平民打得起吗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5-22 10:19
专制国家是不依法办事的,不要太幼稚。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5-22 10:41
顶了
中国这社会啊 哎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5-22 11:15
警察要收你有什么话讲啊,死的他都可以说活了
作者: 昆仑一口气 时间: 2009-5-22 11:40
因民事纠纷进派出所若干次了,从未听到谁讲法律
作者: 外星人123 时间: 2009-5-22 11:46
2楼那人绝对可以获得赔偿,去打官司肯定赢的
作者: zhangdi_264 时间: 2009-5-22 11:54
谨慎为好 条子看到没收了不值
作者: TXB 时间: 2009-5-22 11:58
好文章 我要是版主就给你加精华
作者: huairen868 时间: 2009-5-22 12:19
他们查得很严啊 我们这就收了好多的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5-22 12:59
官字两个口啊。。。。。。。。。。。。。。。法律,是给有钱人用的
作者: noname 时间: 2009-5-22 13:00
现在的法律恨不得我们都没有工具,不能反抗,就像封建主义一样
作者: Hx 时间: 2009-5-22 13:23
打官司....平民老百姓哪有那么多精力和钱去打啊,何况是为了一根棍子...
或许是人们的懦弱才让那些GNYD这么嚣张..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5-22 16:07
学习了,收缴的时候一定要单子
作者: 某极 时间: 2009-5-22 16:13
没用的吧~除非,把你的东西收缴了,你去要的话,一会给你随便安个扰乱治*,然后说你?力抗?捉进去打一顿,这就是常见的结果
作者: 蝶 时间: 2009-5-22 16:15
基本没有可能
因为 甩棍在其他的地方已经明文是警察使用的器械 任何个人的单位不能够私自仿造和携带 所以大家要低叼和协和
作者: 快活王 时间: 2009-5-22 16:20
仿真枪是有没收规定的,公安部出台的,属于部门规章
作者: 某极 时间: 2009-5-22 16:26
以下是引用泡菜坛子在2009-5-22 16:15:00的发言:
基本没有可能
因为 甩棍在其他的地方已经明文是警察使用的器械 任何个人的单位不能够私自仿造和携带 所以大家要低叼和协和
不能私制的话,那么如果私制被捉的话,会不会和制造枪一样,被捉!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不好了
作者: lovecat 时间: 2009-5-23 01:33
还是自己当心点啦不要给收了!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23 02:24
法律不是穷人能说话的词语!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3 04:41
以下是引用泡菜坛子在2009-5-22 16:15:00的发言:
基本没有可能
因为 甩棍在其他的地方已经明文是警察使用的器械 任何个人的单位不能够私自仿造和携带 所以大家要低叼和协和
泡菜最近要考律师!要称得上是咱这里法律知识最了解的人了!
我相信泡菜!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3 04:42
以下是引用喵喵在2009-5-22 12:59:00的发言:
官字两个口啊。。。。。。。。。。。。。。。法律,是给有钱人用的
补充一点,还有那些有权的。
作者: 某极 时间: 2009-5-23 06:59
以下是引用外星人123在2009-5-22 11:46:00的发言:
2楼那人绝对可以获得赔偿,去打官司肯定赢的
结果是被捉进去揍一顿,关几天,放出来,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5-24 11:46
学到了,谢谢楼主的知识分享
作者: 斷 时间: 2009-5-25 04:54
不捉进警察局你都开心死了
作者: syringa 时间: 2009-5-25 08:45
钻法律漏洞?没用的啊,警察要抓就抓了啊,新闻里不是年年都听到集中销毁大批仿真枪支的嘛。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26 02:57
以下是引用syringa在2009-5-25 8:45:00的发言:
钻法律漏洞?没用的啊,警察要抓就抓了啊,新闻里不是年年都听到集中销毁大批仿真枪支的嘛。
同意!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