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约翰 帕金斯谈防备扒手与抢劫者 [打印本页]
作者: 蝶 时间: 2009-5-23 22:48
标题: 约翰 帕金斯谈防备扒手与抢劫者
约翰 帕金斯谈防备扒手与抢劫者0
将你的贵重物品,如证件,钥匙和信用卡与你的皮夹或钱包分开携带,特别在旅行中。你可以买一个有袋子的小包,很容易地把它们装起来。下面这些提示同样是很重要的。
1如果抢劫者抢你的钱包,你不要和他搏斗,让他去。很多人受到伤害,是因为他们爱财胜过爱惜自己的生命。
2大多数街头抢劫的发生是由一个或多个罪犯使用这样一个把戏,他们采用最简单的方法是询问时间或一些其它问题。
3如果遇到问事,问路,问时间或换钱时,你不要在街道上停步,要继续走并礼貌的拒绝。你可以说很忙,你没有钱。如果有人试图用身体阻挡你,你要准备躲开,如果躲不开,就要准备搏斗。
4如果一个不认识的人和你搭话,你要保持警惕。他可能是抢劫,强奸,袭击或凶杀犯的帮凶。在公共场所遇到乞丐时,可以丢点零钱给他,但不要从你的钱包里拿零钱。如果他们强行向你要钱,你可以把整个钱包都给他们,而不要四处掏钱。
5如果走路时被一个人或多个人逼到死角,你不要惊慌,要立即反击并毫不留情,要尽可能快地跑掉。击打要狠要快,使最靠近你的那个人丧失格斗能力,把他推到一边,通过缺口赶快跑。如果你无法脱身,你必须学习自卫术的一些重要内容,这样才可能脱险。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5-23 23:05
沙发先~~~~~~~~~~~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09-5-23 23:05
沙发啊 !!!老虎要包了沙发啊!
作者: koftianxie 时间: 2009-5-23 23:14
一看就知道也英文翻译过来的 语言好生涩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09-5-23 23:25
看来泡菜MM的英文不错呀,在国外的一篇文章里看见过,大概是这个意思,也是一句一句看个大概
作者: tsxb 时间: 2009-5-23 23:28
看来mm现在急需一根棍棍,今天已经看了很多mm的贴了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5-23 23:32
说的好。经典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5-23 23:44
学习 了。。。
作者: 海雷丁 时间: 2009-5-24 00:00
发现泡菜懂的也很多嘛~~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5-24 00:31
坛子的帖子,顶
作者: lovecat 时间: 2009-5-24 00:50
向美女学习啦!好多知识哦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5-24 03:07
以下是引用johnson在2009-5-23 23:25:00的发言:
看来泡菜MM的英文不错呀,在国外的一篇文章里看见过,大概是这个意思,也是一句一句看个大概
有中文版的这本书!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24 04:47
以下是引用生活的勋章在2009-5-24 3:07:00的发言:
有中文版的这本书!
博“懒”群书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5-24 07:11
如果走路时被一个人或多个人逼到死角,你不要惊慌,要立即反击并毫不留情,要尽可能快地跑掉。击打要狠要快,使最靠近你的那个人丧失格斗能力,把他推到一边,通过缺口赶快跑。如果你无法脱身,你必须学习自卫术的一些重要内容,这样才可能脱险
这条长期在用,我一出手就往人头上招呼
作者: nanamylover 时间: 2009-5-24 10:52
不错,值得学习!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5-24 11:03
这些东西都是理论上的,只有经过实战才能理解的更深刻
作者: 蝶 时间: 2009-5-24 12:11
勋章师兄 说得对 是有中文的翻译班
作者: 天斩 时间: 2009-5-24 17:53
呵呵 不错的经验交流
作者: 蝶 时间: 2009-5-24 19:36
发上来 与各位师兄共勉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5-25 20:08
要命不要钱!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5-25 22:11
证件,钥匙和信用卡与钱包一般都是带在一个包里,以后麻烦一点还是非开装着更安全点。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5-25 23:11
摸摸楼主~~
学习了
作者: 雨落润田 时间: 2009-5-25 23:46
央视有个节目,聘请个警察做客讲谈防扒手的!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5-26 03:36
我还没给扒手扒过,有点想试试。
作者: TNT3000 时间: 2009-5-26 17:44
约翰 帕金斯是谁?
作者: Hx 时间: 2009-5-26 19:27
第一条会助长小偷气焰..
作者: abc98647 时间: 2009-8-14 19:59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15 09:36
已阅,领会。
作者: ze411718061 时间: 2009-10-15 19:35
写的不错,有用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