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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认编的比较凑合的一个小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21银蚂蚁    时间: 2009-6-25 14:52
标题: 自认编的比较凑合的一个小故事

 很久以前编的一个小故事了。


    唐朝末年,余以笛、亮以箫,各列“天下第一”之名乐手。两人慕名相约,初见如故,共吹一曲《相见欢》,遂成知音。此后,两人常于酒楼之上共奏雅乐,来往行人亦听之入神,久而不散。
       一日,两人于河岸杨柳之下吹奏,众听者之中有一老者,持一绿竹杖依于树下,面色微悦。一曲毕后,老者迈步向前大笑道:“两位贤公乐艺高超,不愧传世之名,怎奈所持乐器非为上品,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吾欲将手上这竹杖送与两位,制箫、笛各一,以奏绝世之乐!”
       余、亮两人忙向老者行礼,探问详情。老者便将来由讲出:“吾乃悬玉山修行之人,悬玉山因半腰存一碧湖——远观如玉而得此名,湖旁皆是奇竹,极适制为乐器,且以制箫为上,故名“灵音水竹”。吾特此而来,将上选灵音水竹送与两位,制得上品乐器,配合吹奏,可谓“箫笛合一,天下第一。”
       余、亮大喜,连忙接竹并拜谢老者,举目时,老者已无踪影,只留灵音水竹制作乐器之技法与纸上,两人急视之,上书:灵音水竹,制乐器之极物,应择善工巧匠而制,切忌一般以铁器烧钻音孔之法!以免伤竹灵性,应以若金线磨之,至竹身薄凹成音孔,方可修整成乐器。
       余、亮两人遂以重金择善工巧匠赶制箫、笛,约定十日乃成。
       至晚间,余、亮各归卧房。余吹熄烛火,忆及老者所言,不由于床榻之上辗转反侧:灵音水竹制箫为上,制笛则次之,两人乐艺相当,虽是乐器不同,各领风骚,但亮得极品之箫,日后名声必在吾之上矣,如此,吾岂不丢了“天下第一”的名分?……至天将明,思得一计,方得安睡。
       十日后,余告知与亮:“今日,吾前去取回乐器,兄可置下酒水,须臾吾归,便可欢庆得极品之乐器。”亮从之。
       余持箫、笛而归,亮急视之,真极品也!遂欲共吹一曲,余面色微惶。正吹时,亮顿觉五脏俱裂——原来,余先将剧毒涂于箫上,欲害亮。片刻之后,亮七窍出血而亡。
       此后,余亦悔其所为,自觉无颜再见世人,遂折了笛子,不知去向。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6-25 14:55

楼主想当编剧吗????这么好闲情去编故事?

作者: rock7337    时间: 2009-6-25 14:57
本人不得不承认我的古文是差了点`呵呵
作者: zhxu_orc    时间: 2009-6-25 15:05
不错,LZ很厉害啊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6-25 15:23
对文言文真是看得头痛。喜欢白话的。
作者: 牧人    时间: 2009-6-25 15:27
都怪自己高中时期文言文学的不好。。。
作者: lslrsb    时间: 2009-6-25 15:39
文言文额..
作者: xgdy    时间: 2009-6-25 15:40
强人,不过真的头痛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6-25 15:56
以下是引用rock7337在2009-6-25 14:57:00的发言:
本人不得不承认我的古文是差了点`呵呵

已经很白了!~~


作者: 蝶    时间: 2009-6-25 16:11
唉  又温习一次 文言文...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6-25 17:27
是不是原创,LZ不要又去什么地方找个故事来这里发。
作者: TXB    时间: 2009-6-25 17:35
LZ太谦虚了这样构思精巧的文言文没有一定文学功底是绝对写不出的 好文章
作者: 小酒    时间: 2009-6-25 18:21
顶一下,楼主继续写,自己喜欢就好。
作者: 诗酒    时间: 2009-6-25 18:59
兄弟不妨再精简些,写成真文言,其实我不太喜欢《三国》的风格。喜欢《聊斋志异》,呵呵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6-25 22:13
以下是引用诗酒在2009-6-25 18:59:00的发言:
兄弟不妨再精简些,写成真文言,其实我不太喜欢《三国》的风格。喜欢《聊斋志异》,呵呵

喜欢金瓶梅风格的~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09-6-27 13:16
自己编的,真是文学爱好者啊
作者: --小波--    时间: 2009-6-27 13:21
  真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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