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讨论]甩棍的明天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7-3 22:08
标题: [讨论]甩棍的明天

 现在慢慢感觉到似乎咱们的甩棍走的路线太狭窄-------网上销售!虽然网上销售已经做的很成熟!但好像明显还不够!法律上明明是没有明确提到它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允许!整个儿一个“见光死”啊!不公平!!!令人郁闷的灰色地带!
  今天突然想通了,灰色就是不黑不白,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变黑也可以变白!虽然在jc那里一直把它当作刀具的“表兄”,但是我们努力他还是可以让他光明正大的露脸的!少的只是一个途径,一种宣传,以及一个形象!甩棍在混混手里那就是管制的!可是如果在“正义人士”的手中出现不久可以让它“改头换面”!
  我有一个想法(只是一个提议)就是一论坛或者干脆以蚂蚁甩棍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支持的方法可以多种,阔绰的话直接赞助,紧的话就打折等等),既帮助反扒人士也可以为甩棍造声势!立形象!希望通过此种方法为甩棍正身!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意思的话(站内信 细说!)
来来来!大家一起talk!talk!(不是代理也一样啊!)


作者: 雨落润田    时间: 2009-7-3 22:15

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7-3 22:17

提议不错,最好是建一个个甩棍联盟会。那样就更合法!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7-3 22:20
以下是引用雨落润田在2009-7-3 22:15:00的发言:

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

其实并不是甩棍很灰色。反扒人士也是很灰色地带。只不过他所做的事人们印象里正义的事,好人做的事。所以可以在准“默许”的状态抓小偷,一般人可以拿手镯或者打人吗?
作者: 羽凉道    时间: 2009-7-3 22:37
  中G还不MZ啊
作者: jianghao0081    时间: 2009-7-3 22:39
 估计变白的可能性太小
除非是实名制。。
这个更不可能了。。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7-3 22:42

专制,总害怕人民手中有武器!~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7-3 23:02
以下是引用雨落润田在2009-7-3 22:15:00的发言:

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

此言甚是!楼主还没搞清楚这个问题
作者: 诗酒    时间: 2009-7-3 23:14
呵呵,洗白这个词有意思,手枪是警察用的,是白还是黑?可以使用的人用,就白,不可以使用的人用,就黑。
作者: 可毛被比    时间: 2009-7-3 23:20
楼主这个建议很好,但是现实摆在那,实行有点困难。甩棍这东西,亦白亦黑,就得看是什么人用,怎么用了
作者: 蓝色雪狐    时间: 2009-7-3 23:25
ZG害怕的是人民手里都有家伙了会BD
作者: nisenjie    时间: 2009-7-3 23:54
建议是很好!!!我也赞同!!实行起来就难了!!!只能想想吧!!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7-3 23:57
以下是引用可毛被比在2009-7-3 23:20:00的发言:
楼主这个建议很好,但是现实摆在那,实行有点困难。甩棍这东西,亦白亦黑,就得看是什么人用,怎么用了

给反扒联盟的用,也不会让甩棍由灰变白的
作者: 昆仑    时间: 2009-7-4 00:04
应该会有合法销售的一天
作者: 大家猫    时间: 2009-7-4 00:04
成立什么联盟的如果做小没效果,做大了ZF会觉得不和谐的。
作者: xgdy    时间: 2009-7-4 01:00

反扒的也不能随便拿棍子打人,即使是偷儿
还是要低调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7-4 01:02

现在的网络销售就很好了,快递的速度也满不错的..
只要棍友找到了组织,其它一切都不是问题..
作者: rock7337    时间: 2009-7-4 01:29

任何事物都有好坏的一面
就比如一把刀,谁都可以去买,有的拿来切肉,有的拿来砍骨头,有人拿去打架,有人拿去抢劫……
 这方面的管理,外国就做得很好。执行的都是实名制,可以任意买枪,但是每年都要交一定的费用,而且子弹的编号都全部进行了登记。出了什么事情就不至于那么难管理
作者: 乔司佬    时间: 2009-7-4 01:57
以下是引用洪武在2009-7-3 22:17:00的发言:

提议不错,最好是建一个个甩棍联盟会。那样就更合法!

这个想法不错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7-4 01:59
不现实的注意 而且人家是反扒 不是打贼 打坏了还是犯罪呢
作者: tsxb    时间: 2009-7-4 02:06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7-3 22:42:00的发言:

专制,总害怕人民手中有武器!~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民主,总怕只皇上才有武器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7-4 02:49
以下是引用rock7337在2009-7-4 1:29:00的发言:

任何事物都有好坏的一面
就比如一把刀,谁都可以去买,有的拿来切肉,有的拿来砍骨头,有人拿去打架,有人拿去抢劫……
 这方面的管理,外国就做得很好。执行的都是实名制,可以任意买枪,但是每年都要交一定的费用,而且子弹的编号都全部进行了登记。出了什么事情就不至于那么难管理

难道甩棍也实明么 你当甩一次用掉一棍头呢 
作者: TXB    时间: 2009-7-4 05:06
这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很可能是费力不讨好 民间就算拼了命的反扒 警察也不会领你情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7-4 06:49
管制刀具的条例中有一个字“等”。一棍子就把你打死了。
作者: zhxu_orc    时间: 2009-7-4 07:05

和谐社会么,什么WOW了,管制刀具了,这都是当前国家头等大事,任重道远,其意义远比反腐败等工作要重大得多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09-7-4 08:31
支持反扒联盟貌似可行,但还要好好考虑一下
作者: 浪迹天涯    时间: 2009-7-4 08:47
难度比较大
作者: 21银蚂蚁    时间: 2009-7-4 09:12
支持反扒联盟---那就成了甩棍的广告了,就像独家赞助--那也不能声张,就像警察不声张他们有棍子用
作者: winthrop    时间: 2009-7-4 09:42
一堆人拿着甩棍 上街.....不找抓呢麽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7-4 10:10
    谢谢支持我意见的人 也谢谢其他人的宝贵意见!都很有道理!不管现实多么的不允许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乐观!哪怕历史也是由人创造的,没什么不可以。管制刀具,重点的“刀具”二字!它叱诧风云的年份可是要比甩棍要多得多!over在它手上的!更是数不胜数。以前是现在更是!可是我们依然能看到它火暴的身影!我不认为甩棍会比它更受管制!知道我们缺少的是什么,怕的是什么吗?就是“事迹”一个坏人拿它打人它就是灰色偏黑,一个坏人拿它打人(坏人)他就灰色偏白!我们不能左右坏人做什么,但是我们可以帮助好人,或者当好人 对吧!?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7-4 10:27

这种物品很早前就规定不准百姓用了,古代时不是有个朝代怕百姓起义居然连做饭的种田用的铲子都有规定数量,一家只能分配一把,怕多了当武器
作者: winthrop    时间: 2009-7-4 10:28
哥们  现实和理想往往是有很大差距的  要麽适应现实要麽被现实蹂躏  安全第一 
作者: 蝶    时间: 2009-7-4 10:59
纯属于想想罢了
作者: wangcih266    时间: 2009-7-4 13:02

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其实就如人人都希望有把枪防身一样

自己是不会往黑路上用的

但无法让制度认可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7-4 18:21
没鬼用的,,,,,武器这种东西就是处于灰色地带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7-4 20:10
以下是引用96号在2009-7-4 10:27:00的发言:

这种物品很早前就规定不准百姓用了,古代时不是有个朝代怕百姓起义居然连做饭的种田用的铲子都有规定数量,一家只能分配一把,怕多了当武器

所以现在呢,就搞个管制刀具。干脆把每家的菜刀也收了得了。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7-4 20:12
以下是引用winthrop在2009-7-4 10:28:00的发言:
哥们  现实和理想往往是有很大差距的  要麽适应现实要麽被现实蹂躏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现在带个甩棍都不行。JC呢也是等出了事才去管的,靠谁呢?

怎么安全第一呢?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7-4 20:13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


說的容易做起來非常難.....先不說國家是否批准,這論壇裏面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怎麼組織?
作者: 子非鱼    时间: 2009-7-4 23:18
以下是引用雨落润田在2009-7-3 22:15:00的发言:

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

如果怎么理解卖肉的刀也应该没收了都
作者: 五谷杂粮    时间: 2009-7-4 23:28

其实反扒组织也不过是个民间组织,从法律角度看,其自身遭遇的尴尬也不少。指望通过给反扒联盟使用让甩棍由灰变白,绝对不可能啊。
 
举个例子,但凡是被列入警用物品的东西,百姓一概不能合法使用。从警灯警徽等到手镯甩棍等无一例外!!!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7-5 00:48
zf是不会那么开明的。
作者: 诗酒    时间: 2009-7-5 01:30
各国ZF的思维方式不同。
作者: drake    时间: 2009-7-5 06:57
以下是引用五谷杂粮在2009-7-4 23:28:00的发言:

其实反扒组织也不过是个民间组织,从法律角度看,其自身遭遇的尴尬也不少。指望通过给反扒联盟使用让甩棍由灰变白,绝对不可能啊。
 
举个例子,但凡是被列入警用物品的东西,百姓一概不能合法使用。从警灯警徽等到手镯甩棍等无一例外!!!


那是打上J标的东西,JCSS也发衣服裤子吧,衣服上有J标,那是J服不错。你总不能说因为他有发衣服就不让百姓穿衣服了吧,百姓的衣服上又没J标。
作者: sxt0823    时间: 2009-7-5 11:23
以下是引用安天闲圣在2009-7-3 22:08:00的发言:

 现在慢慢感觉到似乎咱们的甩棍走的路线太狭窄-------网上销售!虽然网上销售已经做的很成熟!但好像明显还不够!法律上明明是没有明确提到它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允许!整个儿一个“见光死”啊!不公平!!!令人郁闷的灰色地带!
  今天突然想通了,灰色就是不黑不白,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变黑也可以变白!虽然在jc那里一直把它当作刀具的“表兄”,但是我们努力他还是可以让他光明正大的露脸的!少的只是一个途径,一种宣传,以及一个形象!甩棍在混混手里那就是管制的!可是如果在“正义人士”的手中出现不久可以让它“改头换面”!
  我有一个想法(只是一个提议)就是一论坛或者干脆以蚂蚁甩棍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支持的方法可以多种,阔绰的话直接赞助,紧的话就打折等等),既帮助反扒人士也可以为甩棍造声势!立形象!希望通过此种方法为甩棍正身!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意思的话(站内信 细说!)
来来来!大家一起talk!talk!(不是代理也一样啊!)


反扒联盟是不是也有些灰色啊,两个灰色在一起会变白吗?
作者: shujxa    时间: 2009-7-5 13:49

不要列入黑色就谢谢共党了~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7-5 17:52
以下是引用子非鱼在2009-7-4 23:18:00的发言:

如果怎么理解卖肉的刀也应该没收了都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7-5 18:10
以下是引用老甩甩在2009-7-5 17:52:00的发言: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那怎么办呢,莫非不带甩棍出门吗?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7-5 22:45

我也希望棍子可以公开随身携带啊!~


作者: HollowHills    时间: 2009-7-6 12:11
LZ还搞不清楚吗,凡事不利于统治的都会压制,不管是刀还是棍,枪就更不要说了 必要时互联网也可以禁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7-6 13:33
以下是引用老甩甩在2009-7-5 17:52:00的发言: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带菜刀上街问题不大哟.....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7-6 14:08
我现在就有点担心警察对我棍棍的反应~夏天要光着上身,不好隐藏呀
作者: 南阳反扒大队    时间: 2009-7-7 13:27

http://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24&Id=19918

请支持南阳反扒联盟。



支持楼主的意见,但具体细则的实施需好好探讨。
作者: a617336216    时间: 2009-7-7 17:12
黑白不好说,看什么人用了,甩棍这东西不要在警察面前太招摇一般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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