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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位帮我评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0 02:35
标题: 各位帮我评评理!
各位帮骑兵评个理,我仗势欺人了吗?
很多熟悉小弟的朋友都知道,小弟是个小小的商人,做些生意,平时虽说喜欢些刀枪棍棒,但平素还是习惯夹着尾巴做人,毕竟做生意的要和气生财,一般吃点小亏也不会太计较。可是昨天的事情确实把我气到了,到现在还睡不着,大家帮我评评理,我有没有错!
小弟的太太喜欢珠宝,小弟顺应太太爱好,给太太开了家不算太大的珠宝店,虽说不是很有名气,但货物倒也货真价实。利润是有,但是绝无假货!绝不虚报珠宝品级和以次充好。价位也算是中等偏上。比小店要高出不少,但比起那些豪华的珠宝城之类还是便宜不少的。
事情发生在今天中午,11点左右。太太和友人出去逛街了,我在店里喝茶,顺便设计我店的第一款自主设计的婚戒指(呵呵,想要打出点名堂就要有点独特的东西)。这时店里只有值班经理和3个营业员在。应该在11点10分左右的样子,店里来了一男一女2个顾客,先和营业员说了几句,(我在后面办公室,没有留意)。过了会就听见比较大的声音,我以为是营业员的服务有什么问题,正想出去,值班经理就进来说,这两个客人9月份在店里买了了款钻戒,13分的,当时给他们的价格是3180元,不知他们从哪里看到说有一样大的戒指才卖2800元,于是说来要来讨个说法。(各位朋友,我把价位已经全写出来了。大家可以看看我有没有太黑!)我问值班经理,他们把发票和鉴定书都带来了吗?值班经理说都带来了,我想了想就说,既然顾客不满意,嫌贵也好,其他原因也好,毕竟老百姓挣点钱不容易,要是他们能买到便宜满意的也行啊,咱们和气生财。就按店里的退货规定办,扣除20元首饰清洗费,(因为首饰已经佩戴过,必须要从新清洗抛光,否则没法卖)如果没有损坏首饰就可以给他们退货。值班经理出去处理,不一会又回来了。说对方不同意,不但要求我们无偿退货,还要赔偿他们误工费、情感补偿费和车费等500元。否则就不答应。不满各位朋友,这个还是我首次碰到这样的顾客,大家评评理,就因为他觉得东西贵了,(我们是明码标价,货物绝对没问题,不是假货之类!大家也可以去寻寻价,VVS的13分钻戒我贵不贵!)我就要无偿退货,还要赔偿什么损失?天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我觉得这2个人不像是讲道理的人,但本着不想惹事的心态我对值班经理说,告诉顾客,最多不收他清洗费了,全额推给他。就当我倒霉了,但什么补偿费没有任何商量。等了会值班经理又进来了。说那两个人不同意,坚持要补偿费,不给就不肯走,那男的还拉了把椅子(柜台外摆放的供客人挑选珠宝时左的圆型升降椅)堵住了店门口。我一看这也不是事啊,只好自己出来和他们谈。没想到他们更加嚣张,大呼小叫的喊我们是黑店,坑人的血汗钱之类的,要是不赔偿,就要砸了我们这个黑店之列的!(这时外面已经有不少人在围观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好叫值班经理报警,值班经理拿起电话刚要打,那男的直接抄起椅子一下砸到了电话上,电话机在玻璃柜台上,连电话带柜台都砸坏了。值班经理手上也被带下了一块皮!血一下就下来了!那男的还叫嚣,什么今天不给他们赔钱,都别想出去之类的。并且又去旁边拎另外的椅子。我实在是气不过了,(要知道,柜台里都是首饰,砸坏了要损失多少?)身边正好装着游侠那来的炎龙,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他跟前,直接在他脖子上来了下,当时真的是在火头上,一直按倒在地上才住手。这时那女的就和杀猪似的狂喊,说杀人了之类的。我的店员趁机报了警!等警察来了,查看了店里的监控后把我和值班经理加上那两个人都带到了派出所。
说句老实话,我是做生意的,多多少少都还有些背景。我刚到派出所,家里的长辈就找了个公安厅的朋友来了。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派出所得出的结论是,对方属寻衅滋事,并打上我的店员在先(值班经理的手上有一大块伤口)属于破坏社会治安,按治安条例,处治安拘留7天,并在我店估价完损失后,进行赔偿(后来算了下,连柜台等损失了2000多损失不大)而我,“非法”持有警械,有故意伤人的嫌疑。要求我提供警械的来源并处罚金1000元。后来,在公安厅朋友证明并由我提供证件确定我具备“合法”使用警械资格的情况下。撤销了对我的处罚。
要是事情就这样结束,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下午3点多,也就是我从派出所回来不到1小时后发生的事情叫我怒火中烧!
下午3点多,那女的(和男的是夫妻关系)带着那男的的家人,一群人7-8个吧,有老头老太太,拉了张白色条幅又到我店里来了,条幅上写着“黑心店主仗势欺人,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并不断向路人哭诉,说店主打伤了他们家人,还仗势欺人让警察把他们家人抓走了,引发不少群众对我们店的声讨,而这时,店里被砸坏的柜台还在原处~~~~~。于是我又报警,闹剧一直到下午6点多才结束!!!
后面几天估计还不会清闲~~
各位兄弟,给骑兵评个理!我有仗势欺人吗?我这叫仗势欺人吗?
要是我这也叫仗势欺人,那我就欺了!!!!!!!!!!!!!!!
作者: oO反骨Oo 时间: 2009-10-20 03:01
骑兵 不用郁闷了 这个世界上蛮不讲理的人 很多很多 多如牛毛~~
像黄金 钻石 玉器 这样的奢侈品 价格本来就是没有绝对的 肯定有浮动的 只要是商品就有折旧的问题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试想下 猪肉以前多少钱一斤 现在多少钱一斤 很简单的道理) 来你店面闹事的人 肯定不知道这个道理 他们就是想闹事 炒作一下 再向你打劫点钱 这样的小人见多咯 我的一个亲戚就是做玉器生意的 差不多3各月 就遇上几次
遇到这样的人 商家是很被动的 除了报警 没别的办法了 你也可以换个想法 和 做法 你也找新闻媒体来 把你产品的证书和其他的证据一摆出来 上上新闻 做点免费的广告 我相信 公道直指人心的!~~
他们就奸计是不会得逞的!
骑兵加油 不要屈服 反骨 永远支持你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0 03:16
以下是引用oO反骨Oo在2009-10-20 3:01:00的发言:
骑兵 不用郁闷了 这个世界上蛮不讲理的人 很多很多 多如牛毛~~
像黄金 钻石 玉器 这样的奢侈品 价格本来就是没有绝对的 肯定有浮动的 只要是商品就有折旧的问题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试想下 猪肉以前多少钱一斤 现在多少钱一斤 很简单的道理) 来你店面闹事的人 肯定不知道这个道理 他们就是想闹事 炒作一下 再向你打劫点钱 这样的小人见多咯 我的一个亲戚就是做玉器生意的 差不多3各月 就遇上几次
遇到这样的人 商家是很被动的 除了报警 没别的办法了 你也可以换个想法 和 做法 你也找新闻媒体来 把你产品的证书和其他的证据一摆出来 上上新闻 做点免费的广告 我相信 公道直指人心的!~~
他们就奸计是不会得逞的!
骑兵加油 不要屈服 反骨 永远支持你
多谢了兄弟~~~
对方本来找了媒体,呵呵,我托了关系,叫媒体没有开口。毕竟是做生意的,在媒体上吵吵闹闹不好,虽然证据齐全,但架不住有人胡搅蛮缠啊,再说,我也确实出手了,虽说是自卫,但也毕竟打了人。珠宝店也就开着给太太玩的,实在闹的不行就换个地方好了,上了媒体我就得亮相,呵呵,在本地我也算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了,闹得不好影响其他生意就不值得了。主要是被人欺负还反咬成仗势欺人实在是生气!
作者: oO反骨Oo 时间: 2009-10-20 03:24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0 3:16:00的发言:
多谢了兄弟~~~
对方本来找了媒体,呵呵,我托了关系,叫媒体没有开口。毕竟是做生意的,在媒体上吵吵闹闹不好,虽然证据齐全,但架不住有人胡搅蛮缠啊,再说,我也确实出手了,虽说是自卫,但也毕竟打了人。珠宝店也就开着给太太玩的,实在闹的不行就换个地方好了,上了媒体我就得亮相,呵呵,在本地我也算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了,闹得不好影响其他生意就不值得了。主要是被人欺负还反咬成仗势欺人实在是生气!
这个事情发生在谁身上 都会非常的窝火的~怒气中烧也和那正常 忍不下去 动手也是情理之中啦~貌似在FaLv上没有说 谁先动手就是谁的责任呢~你也可以说他们先动手换过来也一样 貌似是看谁伤得重谁就得同情呢~很多案例都这样 呵呵
不过 骑兵哥哥啊 你也相信一点 明枪易当暗箭难防这个道理哦 等下他们赢不了你了 暗地里 给你的店面造成另外的损失就不好了 小心为妙哦
其实你可以暗地里去整他们就OK了 不如调查那些闹事的人 的地址或者单位的话......自由发挥了 呵呵~~
作者: 大头 时间: 2009-10-20 03:30
骑兵 好气魄 改打
作者: 咸菜下稀饭 时间: 2009-10-20 03:41
如果骑兵陈诉的事实,那TMD这两人,包括TMD的家人都是神经病出生,完全是想来讹诈人!
这种人,要弄痛他才行!!
不过对炎龙产生了怀疑“直接在他脖子上来了下,当时真的是在火头上,一直按倒在地上才住手。”
没有电他一下就倒??~~~~~呵呵呵
作者: 花街华少 时间: 2009-10-20 06:57
楼住我支持你````
作者: ziyue 时间: 2009-10-20 07:09
炎龙用户前来围观楼主
作者: 冬天鸡鸡真冷 时间: 2009-10-20 07:11
很明显故意找茬的,坚决不给钱,有了第一个第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下一个人。有个办法很简单,骑兵兄另找些人,自己不出面,狠狠的教训他们一顿,什么也别说,他们报警也没证据,一定要狠狠地,他们怕了就不会再闹了,有些人他就是这么贱的,你不把他逼到绝路他就跟你闹到底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09-10-20 07:37
楼主事业有成 和气生财啊
作者: 冬天鸡鸡真冷 时间: 2009-10-20 07:45
另外,我也是学法律的,如果骑兵说的完全属实的话。我给出如下的建议,让媒体曝光,上报,首先他要退货你同意了,只收取清洗费是合理的,他们不肯,属于协商不妥,而后你让步了,免费全额退货,他却另外要你赔钱属于非法勒索敲诈,因为你是明码标价没有拿着刀强迫他买,并且你同意一分钱不收退货了。而后业主也就是你出来好言相劝未果,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你们采取了报警的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对方却砸了电话还伤了人,紧接着有砸了柜台,这就与前面退戒指的事没关了,因为已经协商,并且报警时他自己阻挠的。从他砸电话伤人以及砸柜台开始就是他在犯罪,他侵害了你的权利,这时候他并没停止对你的侵害,你是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实施的自卫,是为了阻止对方更大的伤害威胁到你的财产和生命。至于持非法警械就不好说了,不过你可以现在招个保安,保安是可以佩戴这些东西的,到时候你可以说保安那天出去有事了,你在保安室拿的。就这样公之于众是最好的办法,首先让大家了解到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真相,毕竟你是开金店的,而他是老百姓,在普通人角度上时都会站在他角度上帮他说话的,但大家知道争相后就不会理他了,我也不信他还好意思闹下去,并且这样可以提高自己店面的知名度,许多先前不知道的人都会莫名而来的,因为首先他们觉得这个店老板做的很对,很公正,另外都想来这个发生过事件的店亲眼看看。如果不这样的话,就只有按我上面说的那个办法弄他了,不然对你很不利,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真实情况,他这么一闹,平头老百姓肯定都是站在他那边的,而且事情会越传越黑,发展到后来当地人都不进你的店子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10-20 08:10
LZ的脾气我很欣赏,那些人太无理取闹了我觉得。。。还有点疑问,为什么LZ有“合法”使用警械资格
作者: garydai 时间: 2009-10-20 08:26
如果属实,那对楼主的脾气无话可说了。这样的人非要给他个深刻的教训才会学乖的
作者: e 时间: 2009-10-20 08:32
遇到无赖了。~~ 正好 你找媒体曝光。你就出名了。把店铺被砸,受伤的照片都拍下来。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09-10-20 08:41
我的历任女友都不喜欢珠宝~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20 08:50
不要走正道解决。
作者: wkybnyg 时间: 2009-10-20 09:14
可以将计就计,给你的店打个广告
只要处理好了 你就等者赚钱吧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9-10-20 09:22
我觉得还是要闹好些,顺便给你的店做做广告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09-10-20 09:28
我操他妈!楼主,在不违返法律的情况下就跟他们干!这帮逼养的他们逼呀!!!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09-10-20 09:57
我靠,什么人啊!一看就是没教养的家伙们,明码标价,自己买了去跑到全世界比价格,TM的早干嘛去了。用了那么长时间说贵了。我靠!我真生气!
楼主脾气也真好,看来就是让做生意给逼的,估计要是没这顾虑他早趴下了。他等他汪汪叫!??
【 无赖 】这词就是这么来的。黑白两道一起弄,叫他不老实,上面找关系,下面找小弟,看他翻腾?明面上找媒体曝光他们打伤你店员的过程,录像资料等等,想弄事就不要被动。
我也遇上过这种脑袋有病的,真是TM气死!中国的教育事业啊!悲哀!
作者: rock7337 时间: 2009-10-20 09:58
世界上不讲理的人多了
派出所如果解决不了
那就黑搞黑吧
事实证明。。有关系是很有用的
作者: 御风 时间: 2009-10-20 10:05
这人人品太差
本来就是没事找抽型的
而他们非要在面子上高人一等才肯罢休 这种小人在社会上混不开的 治治他也好
作者: 风流狼子 时间: 2009-10-20 10:07
好长啊,看完真累!这年头都兴写小说啊!O(∩_∩)O哈哈哈~LZ莫生气,大伙支持你!
作者: 三连斩 时间: 2009-10-20 10:07
继续报警
以妨碍正常营业为理由对闹事者进行驱赶
作者: liuye 时间: 2009-10-20 10:36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10-20 8:41:00的发言:
我的历任女友都不喜欢珠宝~
山猫别天真了,她们说不喜欢你就真信啊,她们只是为了表示自己是个不贪财的好女人而已,你要真花大钱买给她了你看她肯定感动的,可别让别人抢先了。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10-20 10:36
现在的老百姓也不是什么好鸟~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20 11:07
以下是引用oO反骨Oo在2009-10-20 3:24:00的发言:
这个事情发生在谁身上 都会非常的窝火的~怒气中烧也和那正常 忍不下去 动手也是情理之中啦~貌似在FaLv上没有说 谁先动手就是谁的责任呢~你也可以说他们先动手换过来也一样 貌似是看谁伤得重谁就得同情呢~很多案例都这样 呵呵
不过 骑兵哥哥啊 你也相信一点 明枪易当暗箭难防这个道理哦 等下他们赢不了你了 暗地里 给你的店面造成另外的损失就不好了 小心为妙哦
其实你可以暗地里去整他们就OK了 不如调查那些闹事的人 的地址或者单位的话......自由发挥了 呵呵~~
支持此观点,查清底细 ,在jcss不上班的时候‘自由发挥一下’,要快恨准黑,一个不漏,要到位才行。记住,一定要查清目的地。要想出来讹诈,除非是他一天换几个窝
作者: xgdy 时间: 2009-10-20 11:12
遇见这样的顾客真的没办法。20块的费用都舍不得出,还买个毛的钻戒
作者: TXB 时间: 2009-10-20 11:23
LZ把液晶电视搬到店门口 播放他老公操凳子砸柜台和店员的录象 看这泼妇还有什么可说的
作者: TXB 时间: 2009-10-20 11:31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0 3:16:00的发言:
多谢了兄弟~~~
对方本来找了媒体,呵呵,我托了关系,叫媒体没有开口。毕竟是做生意的,在媒体上吵吵闹闹不好,虽然证据齐全,但架不住有人胡搅蛮缠啊,再说,我也确实出手了,虽说是自卫,但也毕竟打了人。珠宝店也就开着给太太玩的,实在闹的不行就换个地方好了,上了媒体我就得亮相,呵呵,在本地我也算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了,闹得不好影响其他生意就不值得了。主要是被人欺负还反咬成仗势欺人实在是生气!
是不是竞争对手找来踢场子的?
作者: TXB 时间: 2009-10-20 11:39
以下是引用liuye在2009-10-20 10:36:00的发言:
山猫别天真了,她们说不喜欢你就真信啊,她们只是为了表示自己是个不贪财的好女人而已,你要真花大钱买给她了你看她肯定感动的,可别让别人抢先了。
山猫只是想显摆一下 他的女友很多
LZ那泼妇无理取闹耽误你正常营业必要的时候可以起诉她 既然和媒体也有点关系
正好借这个事给自己做下广告 3000多的贵重首饰都可以全额给退
这样的售后服务还有什么挑剔的 既然她要闹就和她弄到底
作者: 冬虫夏草 时间: 2009-10-20 12:17
很简单 直接报警 同时找媒体的朋友 加强店里的安全措施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0 12:22
以下是引用冬天鸡鸡真冷在2009-10-20 7:45:00的发言:
另外,我也是学法律的,如果骑兵说的完全属实的话。我给出如下的建议,让媒体曝光,上报,首先他要退货你同意了,只收取清洗费是合理的,他们不肯,属于协商不妥,而后你让步了,免费全额退货,他却另外要你赔钱属于非法勒索敲诈,因为你是明码标价没有拿着刀强迫他买,并且你同意一分钱不收退货了。而后业主也就是你出来好言相劝未果,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你们采取了报警的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对方却砸了电话还伤了人,紧接着有砸了柜台,这就与前面退戒指的事没关了,因为已经协商,并且报警时他自己阻挠的。从他砸电话伤人以及砸柜台开始就是他在犯罪,他侵害了你的权利,这时候他并没停止对你的侵害,你是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实施的自卫,是为了阻止对方更大的伤害威胁到你的财产和生命。至于持非法警械就不好说了,不过你可以现在招个保安,保安是可以佩戴这些东西的,到时候你可以说保安那天出去有事了,你在保安室拿的。就这样公之于众是最好的办法,首先让大家了解到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真相,毕竟你是开金店的,而他是老百姓,在普通人角度上时都会站在他角度上帮他说话的,但大家知道争相后就不会理他了,我也不信他还好意思闹下去,并且这样可以提高自己店面的知名度,许多先前不知道的人都会莫名而来的,因为首先他们觉得这个店老板做的很对,很公正,另外都想来这个发生过事件的店亲眼看看。如果不这样的话,就只有按我上面说的那个办法弄他了,不然对你很不利,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真实情况,他这么一闹,平头老百姓肯定都是站在他那边的,而且事情会越传越黑,发展到后来当地人都不进你的店子
是地,支持楼主,我们坛子里前两天有个贴子好像是打了一个倒霉孩子的,楼主可以借鉴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0 12:23
楼主遇到这么无赖的人就得使劲对付它!跟这样的人讲不得理!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09-10-20 12:32
你的商人谈理由,哎,省省吧。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2:40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10-20 11:23:00的发言:
LZ把液晶电视搬到店门口 播放他老公操凳子砸柜台和店员的录象 看这泼妇还有什么可说的
太妙了,和我想的一样。建议再编辑下加上字幕和旁白,做成个几分钟的录像轮番播放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2:49
以下是引用冬天鸡鸡真冷在2009-10-20 7:11:00的发言:
很明显故意找茬的,坚决不给钱,有了第一个第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下一个人。有个办法很简单,骑兵兄另找些人,自己不出面,狠狠的教训他们一顿,什么也别说,他们报警也没证据,一定要狠狠地,他们怕了就不会再闹了,有些人他就是这么贱的,你不把他逼到绝路他就跟你闹到底
确实是对付这种只会欺软怕硬的无赖最有效的办法……我想经过这个事情大家也理解下,有钱有背景的一方未必就是错的,在那里拉横幅哭诉的那些也未必就是对的,国内民众的惯性思维就是把群体的弱势或是强势 和 事实对错等同起来了。因此才会有在门口外跟着声讨的那帮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次确实不必加引号)。
我经常接触大家心目中的一些强势群体,但是很多时候就是像楼主这样,想走正规途径解决对方根本就不鸟你,不得已只能用一些大家心目中“仗势欺人”的办法。
作者: cccmws 时间: 2009-10-20 12:51
做生意以和为贵,兄弟出来做生意,就意味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所以有时要多注意点,遇到这样的人就不好对付了,而且他们这样闹下去,不明情况的人会怎么想?一定会影响你的生意,
作者: 死鬼 时间: 2009-10-20 12:53
穷山恶水出刁民
这话一点都不假
如果不是没钱给闹的也不会有人天天没事不要脸来找点事做
还不是就为了讹你点钱
作者: 人在江湖1986 时间: 2009-10-20 13:16
做生意是追求和气生财,但是遇到这个扯皮的无赖最好是不要搭理,特别是对方在外面乱造负面舆论会影响店里的形象和生意,楼主可以站出来向群众解释,尽量不要先动手,对方砸东西就事先报警,等警察来了都得一分不少的赔偿,要是对方动手打人就冲上去把那个无耻的顾客放倒暴打一顿,真好把心中积压的怒气全发泄出来,揍死那个厮的,做生意还没碰到过这么不讲理的。
我估计是楼主前面爽快答应了可以退还戒指,对方以为你太好说话了,于是就想趁机敲竹杠,这种小人的嘴脸和卑鄙用心在社会上见得多了。你要是开始就够狠够强大,他就不敢乱来了。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3:20
以下是引用人在江湖1986在2009-10-20 13:16:00的发言:
我估计是楼主前面爽快答应了可以退还戒指,对方以为你太好说话了,于是就想趁机敲竹杠,这种小人的嘴脸和卑鄙用心在社会上见得多了。你要是开始就够狠够强大,他就不敢乱来了。
和和气气的好商家就是这么被人弄没的,哎
作者: 光看不练 时间: 2009-10-20 13:34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10-20 11:23:00的发言:
LZ把液晶电视搬到店门口 播放他老公操凳子砸柜台和店员的录象 看这泼妇还有什么可说的
同意,但是不要搬液晶,摆个便宜的就行,小心被砸。
作者: 诗酒 时间: 2009-10-20 13:42
以下是引用冬天鸡鸡真冷在2009-10-20 7:45:00的发言:
另外,我也是学法律的,如果骑兵说的完全属实的话。我给出如下的建议,让媒体曝光,上报,首先他要退货你同意了,只收取清洗费是合理的,他们不肯,属于协商不妥,而后你让步了,免费全额退货,他却另外要你赔钱属于非法勒索敲诈,因为你是明码标价没有拿着刀强迫他买,并且你同意一分钱不收退货了。而后业主也就是你出来好言相劝未果,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你们采取了报警的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对方却砸了电话还伤了人,紧接着有砸了柜台,这就与前面退戒指的事没关了,因为已经协商,并且报警时他自己阻挠的。从他砸电话伤人以及砸柜台开始就是他在犯罪,他侵害了你的权利,这时候他并没停止对你的侵害,你是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实施的自卫,是为了阻止对方更大的伤害威胁到你的财产和生命。至于持非法警械就不好说了,不过你可以现在招个保安,保安是可以佩戴这些东西的,到时候你可以说保安那天出去有事了,你在保安室拿的。就这样公之于众是最好的办法,首先让大家了解到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真相,毕竟你是开金店的,而他是老百姓,在普通人角度上时都会站在他角度上帮他说话的,但大家知道争相后就不会理他了,我也不信他还好意思闹下去,并且这样可以提高自己店面的知名度,许多先前不知道的人都会莫名而来的,因为首先他们觉得这个店老板做的很对,很公正,另外都想来这个发生过事件的店亲眼看看。如果不这样的话,就只有按我上面说的那个办法弄他了,不然对你很不利,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真实情况,他这么一闹,平头老百姓肯定都是站在他那边的,而且事情会越传越黑,发展到后来当地人都不进你的店子
可是现在的媒体、妓者是不会偏向正义的,偏向利益最大化。“黑心珠宝商”是好题材,所以值得炒。唉。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3:43
以下是引用诗酒在2009-10-20 13:42:00的发言:
可是现在的媒体、妓者是不会偏向正义的,偏向利益最大化。“黑心珠宝商”是好题材,所以值得炒。唉。
如果楼主没关系的话那确实惨了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20 13:53
记者只会不明就里、煽风点火!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20 13:59
中国有为富不仁、仗势欺人这样的成语,也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
大多数人是没有自己的思想的,只会人云亦云,而现在的记者不是去引领人们追求真相追求正义,只是随波逐流为吸引眼球一味的顺应“民意”夸大其词、不求甚解、甚至以讹传讹!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10-20 14:01
那根本就是来勒索的,店里一定要有录像设备,好保留证据。但现在国内的法律遇上这种事情还真是比较难办,走正途吧,依法办理又罚得太轻。那些无赖真是看上了那点,以为商家对他们没办法,想敲上一笔。感叹要是别的地方,在珠宝店这样闹,保安可以拿枪出来指着那些痞子了。有时候真的是逼上梁山。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4:04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09-10-20 13:59:00的发言:
中国有为富不仁、仗势欺人这样的成语,也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
大多数人是没有自己的思想的,只会人云亦云,而现在的记者不是去引领人们追求真相追求正义,只是随波逐流为吸引眼球一味的顺应“民意”夸大其词、不求甚解、甚至以讹传讹!
教会大家仇富,某D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 21银蚂蚁 时间: 2009-10-20 14:18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10-20 11:31:00的发言:
是不是竞争对手找来踢场子的?
这个解释倒是挺新颖,有可能哦----------他一开始砸电话不让报警就是有鬼啦
作者: ze2bin2 时间: 2009-10-20 14:31
.... 额 纳闷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20 14:40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0 14:04:00的发言:
教会大家仇富,某D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上位”教大家仇富,现在为了保住位子又让大家不要仇富。。。。
毫无原则的D!“酒瓶”说的没错!!!
作者: 齐羽 时间: 2009-10-20 14:45
LZ碰上神经病了。 这摆明了就是来敲诈的嘛,该打。 想敲诈也没点背景,老头老太太都弄来了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0 14:48
多谢各位论坛的兄弟了,今天早上9点,店刚开门,那帮人又来了,刚处理走。
媒体不是好用的,那帮家伙为了找新闻,啥都乱写,为了不让事态恶化,我还是想办法叫他们闭了嘴(呵呵,从商前我在省委宣传部任职,那里的朋友帮我摆平的)
现在了解到,那2个来闹事的是这里某厂的工人,没有什么社会背景。估计就是想讹诈点钱财。我已经把一台电视连接到店门口反复播放当时的情况,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群众帮他们闹了。不过电视机早上差点被一个老头砸坏,没办法啊,这会咱不能动手了,叫来了警察处理,现在把那帮人都请到派出所去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了。砸店的男子已经被拘留。
现在不少人利用社会上的仇富心态,喜欢搞点事端,哎~~没办法啊。做生意这么多年,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真的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20 14:49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09-10-20 8:41:00的发言:
我的历任女友都不喜欢珠宝~
历任,是几任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0 14:51
另外,我上述的情况没有任何添加和减少,在派出所的笔录可以证明~~~
我使用警械为何合法~~呵呵,这个是因为我的工作关系还挂靠在一个可以合法使用警械的地方,虽然不发我工资,但还算那里的人,具体是什么单位因为一些原因就不方便说了。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9-10-20 17:55
楼主,你肯定那不是同行顾来闹事的?感觉很像这种人啊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20 18:59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0 14:51:00的发言:
另外,我上述的情况没有任何添加和减少,在派出所的笔录可以证明~~~
我使用警械为何合法~~呵呵,这个是因为我的工作关系还挂靠在一个可以合法使用警械的地方,虽然不发我工资,但还算那里的人,具体是什么单位因为一些原因就不方便说了。
有这样的单位不错,以后社保,医保什么的很好处理。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0 19:31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0 14:48:00的发言:
过电视机早上差点被一个老头砸坏,没办法啊,这会咱不能动手了
最好再弄个监控对着那大门口,他若敢砸坏,马上报警连他一起抓进去,顺便再为宣传视频添加点内容。(对了,视频里你用炎龙把它电倒的镜头也不怕放上去,对外就说是他被抓下脖子就自己装病晕倒)
不过一个普通工人也敢用这么无理的手段讹钱实在很令人费解,经过楼上一说我也觉得可能是同行搞的鬼了。不过即便是这样估计他们也没想到你有足够大的背景,所以这次是失算了。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10-20 20:34
我很认真的看完了,我看的都郁闷,典型的没事找抽型,不要自己动手,不行给他上兄弟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09-10-20 20:38
那些人就是欠揍,吃饱了撑的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09-10-20 20:54
支持楼主,我顶你
作者: ldl_007 时间: 2009-10-20 21:02
只要在理,问心无愧就行,这种恶人,该被惩治。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09-10-20 21:11
事情解决的还算圆满 支持楼主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0 22:00
楼主不该出电击。真的。本来很有理的一件事,变成了官商勾结。舆论倒向那边去,楼主的生意就不好做了。人家再一说,楼主用警械伤人无罪释放,那这黑锅是背定了。这件事对方错在先,但是楼主应对方法错误。他砸就让他砸,报了警照样全赔。现在你用了啪啪,目击者也有,唉……不是我说,责任一半一半。不过商人JC对平民百姓,想想也知道民心向背了。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0 22:04
以下是引用冬天鸡鸡真冷在2009-10-20 7:45:00的发言:
另外,我也是学法律的,如果骑兵说的完全属实的话。我给出如下的建议,让媒体曝光,上报,首先他要退货你同意了,只收取清洗费是合理的,他们不肯,属于协商不妥,而后你让步了,免费全额退货,他却另外要你赔钱属于非法勒索敲诈,因为你是明码标价没有拿着刀强迫他买,并且你同意一分钱不收退货了。而后业主也就是你出来好言相劝未果,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你们采取了报警的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对方却砸了电话还伤了人,紧接着有砸了柜台,这就与前面退戒指的事没关了,因为已经协商,并且报警时他自己阻挠的。从他砸电话伤人以及砸柜台开始就是他在犯罪,他侵害了你的权利,这时候他并没停止对你的侵害,你是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实施的自卫,是为了阻止对方更大的伤害威胁到你的财产和生命。至于持非法警械就不好说了,不过你可以现在招个保安,保安是可以佩戴这些东西的,到时候你可以说保安那天出去有事了,你在保安室拿的。就这样公之于众是最好的办法,首先让大家了解到整个事件的过程和真相,毕竟你是开金店的,而他是老百姓,在普通人角度上时都会站在他角度上帮他说话的,但大家知道争相后就不会理他了,我也不信他还好意思闹下去,并且这样可以提高自己店面的知名度,许多先前不知道的人都会莫名而来的,因为首先他们觉得这个店老板做的很对,很公正,另外都想来这个发生过事件的店亲眼看看。如果不这样的话,就只有按我上面说的那个办法弄他了,不然对你很不利,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真实情况,他这么一闹,平头老百姓肯定都是站在他那边的,而且事情会越传越黑,发展到后来当地人都不进你的店子
阁下很有奸人律师的资格,弄虚作假一个顶。还招保安。别害楼主了,这事要是上媒体,我敢说楼主生意就别做了。100%老百姓不帮他。啪啪伤人,和用椅子伤人不是一个概念。一个是警用器械,甚至可以算是凶器,一个只是随手拿起的东西。你也是学法律的。人家媒体要是追查起来,什么保安云云,肯定有人出来证明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保安。一旦被认定说谎,到时候有理也变没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了,见报有什么好处?人家砸店拘留7天,楼主伤人屁事儿没有,你说舆论帮谁?
作者: noname 时间: 2009-10-20 22:08
TMD,还反了。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本事让所有手机店的手机标价都一样吧。
作者: 天歌 时间: 2009-10-20 22:12
没什么可说的 咱玩棍子的都是有素质的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都是做生意的 很理解你的心情,这种人就是来找事要钱的
打他几个也是畅快。
本来价格就不是很稳定的东西 在来找这干啥,不知道丢人。。。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1 00:04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10-20 22:00:00的发言:
楼主不该出电击。真的。本来很有理的一件事,变成了官商勾结。舆论倒向那边去,楼主的生意就不好做了。人家再一说,楼主用警械伤人无罪释放,那这黑锅是背定了。这件事对方错在先,但是楼主应对方法错误。他砸就让他砸,报了警照样全赔。现在你用了啪啪,目击者也有,唉……不是我说,责任一半一半。不过商人JC对平民百姓,想想也知道民心向背了。
说实话我只能说你这种状况只能是涵养好到脱离实际的人才能做得到的。看着无赖砸自己的家业打自己的员工也能冷眼旁观,我自认为我自己脾气已经够好的了,但是我还是做不到。照这样理论下去的话正当防卫这种说法都不应该存在了:大家都应该等犯罪分子施暴过后再通过法律手段来惩罚,否则你对犯罪分子做出任何反抗行为都可以导致你和他责任一半一半。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1 00:11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10-20 22:04:00的发言:
人家砸店拘留7天,楼主伤人屁事儿没有,你说舆论帮谁?
如果说无赖事先动手砸店伤人,受害者反抗将其制服(实际上他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伤),一切均有录像证据确凿,舆论却反过来帮助无赖的话,那这舆论也就真的是个屁。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21 00:15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1 0:11:00的发言:
如果说无赖事先动手砸店伤人,受害者反抗将其制服(实际上他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伤),一切均有录像证据确凿,舆论却反过来帮助无赖的话,那这舆论也就真的是个屁。
舆论这东西除非是河蟹级别的神兽,不然真的很难控制。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1 00:23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0-21 0:15:00的发言:
舆论这东西除非是河蟹级别的神兽,不然真的很难控制。
控制是很难,但引导非常容易。实话说我国人云亦云的人实在太多。就像上次那个胡斌替身事件,只用了一张随便找来的眼镜哥哥照片,指鹿为马硬说那是替身,居然就让大批的脑残跟着骂了许久,随便一个出来提出质疑的人都被脑残们骂成五毛。就算不提这个,07年华南虎事件刚出来的时候,就那一张假得不能再假的照片还得到了大量挺虎派,连天涯的版主也牵涉在内。会上网的人至少都不是文盲,可都还出现了这么多脑残,可见国民素质堪忧。
当然,如果能把这批脑残们引导来当自己的枪使,那就是你的本事了。
作者: 乔司佬 时间: 2009-10-21 00:46
我觉的如果真的是你所说的这样的话 那 那几个人纯粹就是来闹事的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1 00:47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10-20 22:00:00的发言:
楼主不该出电击。真的。本来很有理的一件事,变成了官商勾结。舆论倒向那边去,楼主的生意就不好做了。人家再一说,楼主用警械伤人无罪释放,那这黑锅是背定了。这件事对方错在先,但是楼主应对方法错误。他砸就让他砸,报了警照样全赔。现在你用了啪啪,目击者也有,唉……不是我说,责任一半一半。不过商人JC对平民百姓,想想也知道民心向背了。
呵呵,到现在要他赔偿的2000元还没影呢~~什么时候能赔上真的不好说,当时柜台里的货物是单个进价超过10万的7件翡翠手镯,要是让砸了~~~真不知道能不能给我赔上。就算拉他坐牢,我的损失也损失不起~~~真的,现在赚点钱不容易~~我起家也不容易~~~有时间的时候我写篇帖子大家就都知道了,我起家,一没靠家人,二没靠关系~~难啊!
不过兄弟善意的建议我表示感谢,我也有不冷静的地方,要不也不会那么被动。不过就算我受到法律的处罚,被罚款拘留,相对于可能的损失来说,我还是会出手的~~~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1 00:53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1 0:11:00的发言:
如果说无赖事先动手砸店伤人,受害者反抗将其制服(实际上他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伤),一切均有录像证据确凿,舆论却反过来帮助无赖的话,那这舆论也就真的是个屁。
哎,事实不幸就是如此啊。河南前段时间有个案子,一个连当地派出所都不敢管的艾滋病患者,整天横行乡里,索要保护费。一日,在一擦鞋店内讨要保护费未果,持砍刀猛砍店主10余刀,店主夺刀将其一刀杀死,随后立即报案自首,结果是被判无期~~~今日说法曾经播报过,按媒体的说法,是店主的责任,店主应设法报警或缴纳保护费再报警等待法律保护~~~天朝的法律啊~~~没办法!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1 00:58
现在的媒体太难控制了~~~我所在的城市大大小小10余家报社,为了新闻,总有些记者要把事件复杂化,颠倒黑白的写法屡见不鲜了,能不叫他们开口已是万幸了~~~
另,值班经理经法医鉴定,以构成轻伤,我以叫我的值班经理对打人者提出了起诉,所有费用由公司支付。值班经理经法医鉴定,以构成轻伤。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09-10-21 01:00
最后发句感慨,当年不该回国了~~~~~
在国外,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事情,他的行为我开枪都可以~!
都讲情、理、法,合情合理的保护自己财产,保护自己员工的行为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哎!!!
骑兵用自己血的教训告诫大家,真的,合理防卫在现阶段只是妄想,大家以后在出手前一定要考虑到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再说~~~
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还不如就给他点钱完事了。整个事件处理下来,我的损失要大得多~~~~终于明白为什么现在无赖能有市场了,人家是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啊!!!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1 01:15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0:53:00的发言:
哎,事实不幸就是如此啊。河南前段时间有个案子,一个连当地派出所都不敢管的艾滋病患者,整天横行乡里,索要保护费。一日,在一擦鞋店内讨要保护费未果,持砍刀猛砍店主10余刀,店主夺刀将其一刀杀死,随后立即报案自首,结果是被判无期~~~今日说法曾经播报过,按媒体的说法,是店主的责任,店主应设法报警或缴纳保护费再报警等待法律保护~~~天朝的法律啊~~~没办法!
这事情媒体和法律都是在胡扯没错,但是起码大家还没有脑残到认为那是店主的错。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晰的情况下民众还以为是店主的错,那我们国家就真没救了。
另:楼主你让值班经理告他这招非常好,达到轻伤级别的话就有坐几年牢的风险,他们家那些无赖亲戚们就得软了。这事情确实算下来你的损失比当初他讹诈的数额要大不少,但是有时候争一个正义亏多点也值,想必以楼主你自己的收入来看花这点钱去争这口气还是值得的。
PS.在国外确实法律公平这点是最吸引人的,只是那边的市场饱和想要插一脚进去很难。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10-21 01:25
另外说下合理防卫的问题,其实这个我重复过很多次了。像楼主这样在自己地盘上发生的确实会比较麻烦,因为你自己家就在这里,跑又跑不了,只能尽量和平处理。而对于在街上发生的不法事件,没有人认识你的话,那就放开了干吧,只要牢记几个字:打了就跑!
作者: cremonk 时间: 2009-10-21 02:30
15楼很幸福啊
===========
口水ING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1 12:57
看了楼主和游侠的回复,我想说的是,在感情上我绝对挺楼主。也很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是法律规法律,感情归感情。游侠说到了“歹徒”和“正当防卫”。如果确实如此,楼主当然有防卫权。可在这起事件中,定义是很难明确的。你可以说买家敲诈,我也可以说这是买卖纠纷。你可以说买家是歹徒在砸店,我也可以说是纠缠过程中发生的物损。说明白点,就是刑事案和民事案的区别。然而不管如何,楼主出啪啪伤人一定属于刑事案,当然我说的是造成后果的话。说难听点,如果这人被楼主电死了,怎么办?残了怎么办?恐怕楼主有再多的关系也没用了。东西砸了可以赔,甚至损失了也是损失点钱。但是致死对方问题就大了。为了这么个事冒险值得么?我说这么多就想说,生意上碰到这种事再所难免,哪个生意人没有这种经历?难道每次都出啪啪或者喷子?当然,这人是不对,我一开始就说了,错在对方。但是楼主的应对我实在不认为是上策。杀人犯中还有很多是被逼无奈的,但是法律上不问缘由,只看结果。所以我们做事要多想想结果会有很多可能,最坏的可能是哪种?不能因为这次结果还不错,就理所当然觉得我的应对是正确的。我说话耿直了点,不过是希望楼主从另一个角度看一下这事。
既然楼主店子里有探头,那就证据在手,即使一时对方无理取闹不让你报警,或者砸了电话,你也可用手机报警。或者求助于旁观者。是不是真的一定要到出啪啪的情况?其实还有个微妙心理,我自己,包括所有的棍友都有。就是当你买了棍棍或者啪啪、喷子后。心里对它会产生一种感情,一种信赖,当你带着它出门时,一旦出事我们会下意识地想到它。或者说我们心里本就希望有一件事发生来体现它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可以用别的方式和平解决的机会,我们也可能过度依赖防卫品。我这么说,是因为我有亲身经历。
另外,我一向在坛子里呼吁大家不要随便用啪啪伤人(或者说自卫,但结果一样)。原因很简单,我们不能控制事态。如果你出的是棍子,可能还有一个威慑。如果出啪啪,对方连个转圜余地也没有就躺下了。而且对于有一些比如心脏病的人,用啪啪容易出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21 13:07:28编辑过]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1 12:58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1 1:25:00的发言:
另外说下合理防卫的问题,其实这个我重复过很多次了。像楼主这样在自己地盘上发生的确实会比较麻烦,因为你自己家就在这里,跑又跑不了,只能尽量和平处理。而对于在街上发生的不法事件,没有人认识你的话,那就放开了干吧,只要牢记几个字:打了就跑!
这句话我倒认为有道理。在公共场所和大街上的区别就在于此。不过现在我们上海到处都是摄像头,这要出人命了,要跑也难。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1 13:11
在国外,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事情,他的行为我开枪都可以~!
楼主是说美国吗?不要把美国想得那么自由。即使是SWAT,在面对罪犯是也要先发出警告,在对方有伤害意图时方可开枪,而且还不能打致命部位。多数时候用的还是平头弹。另外在美国,舆论真的能起很大的作用。因为一旦打官司,输赢是看陪审团的。这就是为什么当年洛杉矶四个白人警察殴打一个黑人,打完还能无罪释放的原因。有时候做事,真的要考虑舆论。商人嘛,和政治家一样,应该深谙此道。简单说就是明里要四平八稳,暗地里做什么都行,但是不要留下口实。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10-21 13:21
都讲情、理、法,合情合理的保护自己财产,保护自己员工的行为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哎!!!
这就是问题,合情合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情合理。上次我看了一个节目,一个男人在和妻子离婚后再娶了后妻。然后把父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不多久男人病死了,房产就成了后妻的。哪怕这房子后妻一分钱没出,哪怕他们结婚只有没多久。哪怕这男子的亲生子女和父母无家可归,生活没有保障。哪怕后妻和她自己原来的孩子空手套白狼。但法院认一条,个人财产转为夫妻财产后,一方死另一方继承。这就是法律,公平吗?有时候不公平,但是我们没办法。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21 13:24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1:00:00的发言:
最后发句感慨,当年不该回国了~~~~~
在国外,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事情,他的行为我开枪都可以~!
都讲情、理、法,合情合理的保护自己财产,保护自己员工的行为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哎!!!
骑兵用自己血的教训告诫大家,真的,合理防卫在现阶段只是妄想,大家以后在出手前一定要考虑到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再说~~~
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还不如就给他点钱完事了。整个事件处理下来,我的损失要大得多~~~~终于明白为什么现在无赖能有市场了,人家是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啊!!!
这次多花了点还是值得的,断绝了那些人以后找你便宜的念头。
作者: 天净 时间: 2009-10-21 14:00
现在想要安心做点事情真的很难啊
同情加无奈
不过lz可以理解
就是方法有些过了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09-10-21 14:10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10-21 13:21:00的发言:
这就是问题,合情合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情合理。上次我看了一个节目,一个男人在和妻子离婚后再娶了后妻。然后把父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不多久男人病死了,房产就成了后妻的。哪怕这房子后妻一分钱没出,哪怕他们结婚只有没多久。哪怕这男子的亲生子女和父母无家可归,生活没有保障。哪怕后妻和她自己原来的孩子空手套白狼。但法院认一条,个人财产转为夫妻财产后,一方死另一方继承。这就是法律,公平吗?有时候不公平,但是我们没办法。
还有个小偷,偷了人家车子,那个失主去追,结果他超近路截住了那个小偷,喊小偷站下,结果小偷一紧张想逃跑,拐到了快车道,正好和一个拉沙子的卡车撞了,小偷是个女的,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腿废了生活不能自理了,把失主和卡车司机告上法庭。卡车付主要责任,失主好像是判了,还是罚款了,记不清了。 你说卡车司机和失主有多冤枉,失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司机呢完全是冤枉,自己好好开车呢,小偷骑自行车向他撞过来。家有老母,生活贫困。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21 14:11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1 0:23:00的发言:
控制是很难,但引导非常容易。实话说我国人云亦云的人实在太多。就像上次那个胡斌替身事件,只用了一张随便找来的眼镜哥哥照片,指鹿为马硬说那是替身,居然就让大批的脑残跟着骂了许久,随便一个出来提出质疑的人都被脑残们骂成五毛。就算不提这个,07年华南虎事件刚出来的时候,就那一张假得不能再假的照片还得到了大量挺虎派,连天涯的版主也牵涉在内。会上网的人至少都不是文盲,可都还出现了这么多脑残,可见国民素质堪忧。
同忧。。。。。。。。。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0-21 14:14
周老虎就一个农民,也不开照相馆,却拿着佳能的近乎顶级的照相机(当地自费开照相馆也用着买顶级吧,反正我们这的影楼拍婚纱照都是用N、C、F的中档机)。。。。。。。
再看那虎照。。。呵呵,不多说了。。。。跑题。
有脑子的自己想吧。
作者: 光看不练 时间: 2009-10-21 23:15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0:53:00的发言:
哎,事实不幸就是如此啊。河南前段时间有个案子,一个连当地派出所都不敢管的艾滋病患者,整天横行乡里,索要保护费。一日,在一擦鞋店内讨要保护费未果,持砍刀猛砍店主10余刀,店主夺刀将其一刀杀死,随后立即报案自首,结果是被判无期~~~今日说法曾经播报过,按媒体的说法,是店主的责任,店主应设法报警或缴纳保护费再报警等待法律保护~~~天朝的法律啊~~~没办法!
被砍了10多刀自卫杀人还判无期?不会吧,记得也有很多自卫杀人无罪的报道啊。比如说邓玉娇。
作者: sand133108 时间: 2009-10-30 09:27
保安啊,有个保安怎么做都合理了~
作者: 天下第一棍 时间: 2009-12-27 16:12
骑兵不会来事,要是叫我就不在店里打,毕竟还要做生意,给他们500块钱,然后照个人跟着,在半路截住,再怎么扁就怎么扁,打完了就走,没事!
作者: COOL1983 时间: 2010-1-5 15:04
那人是SB,要吃黑也得先摸清底细啊,受教了。
作者: 红牛666 时间: 2010-1-5 15:28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1:00:00的发言:
最后发句感慨,当年不该回国了~~~~~
在国外,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事情,他的行为我开槍都可以~!
都讲情、理、法,合情合理的保护自己财产,保护自己员工的行为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哎!!!
骑兵用自己血的教训告诫大家,真的,合理防卫在现阶段只是妄想,大家以后在出手前一定要考虑到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再说~~~
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还不如就给他点钱完事了。整个事件处理下来,我的损失要大得多~~~~终于明白为什么现在无赖能有市场了,人家是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啊!!!
坚决不能给钱,坚决不能私了,你本来有理的事情,还惯这样的地痞,有一次就有第二次。给钱看上去你好像省了麻烦,节约了钱,可是后患无穷啊。
这件事情既然这样了就跟他公对公搞死他,起诉他,赔死他,让他坐牢。
另外走小道搞他的时候理由很多吗,找一帮人就说是你值班经理的家人,也打着严惩凶手的旗号把他们天天堵家里,再找个狠点的就说不要你赔钱了,就要你一只手,你看他还得瑟不。
作者: 至尊武者 时间: 2014-5-8 20:15
楼主有钱淫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4-5-8 21:39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作者: az 时间: 2014-5-11 16:15
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
作者: 不再见 时间: 2014-9-11 16:36
什么人都有
作者: joson 时间: 2014-9-19 00:56
好久的帖子了,最终怎么样了
作者: 玉龙雪山 时间: 2014-10-22 16:57
这种人就是无赖一个,不用管他们,报警,让法律严惩他们!!!清者自清,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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