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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我的遇贼经历 [打印本页]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15:23
标题: [讨论]我的遇贼经历
 刚看到有人发了自己遇到WZ贼的经历,我也把前两天的经历向大家讲讲,前两天大约有晚上6点半左右,从朋友家回来坐公交车到百货大楼那要倒车,那个点坐车的人比较多,我下车后就看到七、八个WZ跟在上车的人流后面(多是百货大楼附近卖衣服的MM),正在对一MM下手,当时我想上去来个英雄救美,可是摸了下口袋发现只带着RY射流,如果在这么多人的情况下用肯定会被JC河蟹掉(我们这JC不太敢惹WZ所以可能会对我下手),而且可能喷到别人然后被WZ围欧,正着急忽然发现旁边不远就是一IC卡电话亭,于是急中生智走过去拿起电话按上了110,我故意把事情说的很严重好让JC快来,报警后我就又走到了电话亭和公交站牌中间等着(这样一不会让WZ知道是我报的警,二也不会和那些不太管事的JC打交道),过了有5分钟(JC到现场有大约3分钟的自行车程),我眼看着JC把WZ都赶走了我才上了公交车回了家。
  JC明知WZ是干什么的却只是赶而抓不了! 

作者: 冬虫夏草    时间: 2009-10-28 15:26
能报警就很不错了...  毕竟保护自己要紧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10-28 15:26
抓起来也没用,还是要放出来的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15:33
 我们这当年有个非常有力度的官员,当时劳教了50多WZ,使得WZ在我们这绝迹了近两年,虽然当时好像是官员的亲戚被偷引发的,但还是令人拍手称快!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28 15:37
WZ应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呆着,出来就没见过他们干过好事。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09-10-28 15:53
要是我也不惹小偷,他们都是一帮的,惹火了他们,肯定自己倒霉。要是我和朋友在一起,有3,4个人,那就不怕了。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15:54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0-28 15:37:00的发言:
WZ应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呆着,出来就没见过他们干过好事。

我们这东北小偷也不少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10-28 16:38
警察叔叔对WZ也很无奈呀,抓进去了又能怎么样~
作者: 悟空    时间: 2009-10-28 16:52
楼主很机警,这种以暴制暴的方法,虽不是最完美的,但却是最直接管用的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0-28 17:01
WZ 什么东西啊
作者: 风流狼子    时间: 2009-10-28 17:36
      根本就是蛇鼠一窝嘛......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09-10-28 17:40

现在的警察基本是:不下令,不抓捕!不过也有见义勇为的,只是很少了......
楼主在这短暂的时间内想的还挺多的,很冷静!
作者: noname    时间: 2009-10-28 17:40
又是XJ那边的家伙,无聊到极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09-10-28 17:55
WZ贼?就是XJ小偷吧?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10-28 18:16
说实话对这些小偷JC执法也难,楼主能报警已经是尽了好市民的责任了
作者: lijun690928    时间: 2009-10-28 18:18
以下是引用smx3ng885在2009-10-28 17:55:00的发言:
WZ贼?就是XJ小偷吧?  


我也没猜出来啊,脑子越来越不行了,呵呵。
作者: e    时间: 2009-10-28 18:32

按照古兰经 偷是要砍手的 抓了之后送回当地,让当地人 砍了手了 再放出来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0-28 18:44
以下是引用e在2009-10-28 18:32:00的发言:

按照古兰经 偷是要砍手的 抓了之后送回当地,让当地人 砍了手了 再放出来

那些人也是,打工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干这种事情,名声越搞越臭 。
作者: TXB    时间: 2009-10-28 18:54
LZ很聪明~哈密瓜得手了没有?
作者: hxy1234567890    时间: 2009-10-28 19:58
楼主很有正义感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10-28 20:30
只赶不抓?那可能是吸白粉的
作者: 冬天鸡鸡真冷    时间: 2009-10-28 21:07
很赞同LZ的形式方法,达到目的而不伤己,遇事头脑比拳脚更管用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21:49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09-10-28 17:40:00的发言:

现在的警察基本是:不下令,不抓捕!不过也有见义勇为的,只是很少了......
楼主在这短暂的时间内想的还挺多的,很冷静!

多谢夸奖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21:52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0-28 18:44:00的发言:

那些人也是,打工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干这种事情,名声越搞越臭 。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8 21:53
以下是引用冬天鸡鸡真冷在2009-10-28 21:07:00的发言:
很赞同LZ的形式方法,达到目的而不伤己,遇事头脑比拳脚更管用

是地啊

作者: 边缘    时间: 2009-10-28 22:17
见到这种事还是少管的好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09-10-28 22:22
 其实我也是挺纳闷的,zf为什么就不管xjxt呢!
作者: jianghao0081    时间: 2009-10-28 23:00
 哎
真是无奈呀。。
这样的事情的确是见怪不怪了。。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10-28 23:07
哎,碰到这种事真的只能认倒霉,很不好做,
作者: 花街华少    时间: 2009-10-29 05:41
现在这世道真的什么人都有啊```悲哀啊````
作者: xgdy    时间: 2009-10-29 09:16
现在看见wz就很精神~~希望他来惹我。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搞他了。哈哈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9 11:41
以下是引用lijun690928在2009-10-28 18:18:00的发言:


我也没猜出来啊,脑子越来越不行了,呵呵。

这还用猜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10-29 11:42
以下是引用边缘在2009-10-28 22:17:00的发言:
见到这种事还是少管的好

不管心里不舒服

作者: 夜雨    时间: 2009-10-29 18:54
WZ什么意思呀 ··
作者: yifu1277    时间: 2009-10-29 20:45
现在的JC的正义感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有事最好自己解决,没准儿你打了110会更惨,现在是白的都能说成黑的。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10-29 22:26
以下是引用yifu1277在2009-10-29 20:45:00的发言:
现在的JC的正义感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有事最好自己解决,没准儿你打了110会更惨,现在是白的都能说成黑的。

正義感?你去問問JC,看他們會回答你不·····現在說什麼都是說後台的
作者: 乔司佬    时间: 2009-10-29 23:50
以下是引用在2009-10-28 15:26:00的发言:
抓起来也没用,还是要放出来的

就是  现在社会太河蟹了
作者: ze411718061    时间: 2009-10-30 03:34
现在小偷就是杀人犯的前身
作者: 花街华少    时间: 2009-10-31 04:55
哈哈``这次楼住走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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