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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到底让我们拿什么防身 [打印本页]
作者: zltdkj 时间: 2009-12-11 18:10
标题: 到底让我们拿什么防身
甩棍, JCSS要收这个用, 带个喷喷,说是不能带,因为我曾经用来防卫过被收了,还好当时没带我的GAS,木仓管刀不敢奢求,我想问问 现在抢劫的这么多 都拿刀拿斧头地 被抢的就任人捅砍呗?理都是他们说地呗 这不让拿那不让拿 又不是管制刀具 拿个甩棍也犯着法了?JC能不能告诉告诉我们 我们怎样防身?光说些晚上不要出去就安全了等等,不现实,去少林寺吧,朋友们,只有少数人才有这个毅力啊,唉。。。。。
JCSS是要我们个个练得比他们厉害,因为有很多JCSS没什么用地,就知道欺负我们这些老百姓,不过我最恨的就是小偷,钱是小事,关键是证件之类的不是一般的麻烦,鼠头见首不见尾呀,看见小偷我要来个“杀无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1 18:38:30编辑过]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1 18:13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作者: gundsl 时间: 2009-12-11 18:15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不至于都办的不是正事撒。
和谐社会。当然不和谐是由jcss们处理咯。。。。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09-12-11 18:17
傻逼警察的话不要信啊,一定要靠自己啊,我天天出门随身携带甩棍和喷子,遇见恶人,我首先爆头啊,先下手为强,完下手遭殃,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12-11 18:18
法律就是这样,其实其他国家也差不多,很多东西不让带的,但是发达国家治安系统好些,出事了能尽快处理
拿水管啊,单车链这些,一定不会违法了
作者: 幽篁煮酒 时间: 2009-12-11 18:19
用你的目光杀死抢劫犯!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09-12-11 18:20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抓赌,抓嫖算正事吗?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12-11 18:23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09-12-11 18:20:00的发言:
抓赌,抓嫖算正事吗?
理性些说吧,如果公务员不办正事国家还能这样运行下去,我国的制度那就太了不起了
作者: 8023lin 时间: 2009-12-11 18:26
以下是引用甩棍阿华在2009-12-11 18:17:00的发言:
傻逼警察的话不要信啊,一定要靠自己啊,我天天出门随身携带甩棍和喷子,遇见恶人,我首先爆头啊,先下手为强,完下手遭殃,
河蟹社会。。。。。。。
作者: cbh96 时间: 2009-12-11 18:28
不被看见就可以了
作者: 蓝色*星光 时间: 2009-12-11 18:31
防身那得看你本人了 不要老是抱怨什么
作者: 天歌 时间: 2009-12-11 18:35
不让带是一方面 自己带不带也是一方面 没办法的,为了自身安全 还是带上好一些,但是平时别被那些开着面包车溜街的抓到
作者: 冬虫夏草 时间: 2009-12-11 18:39
规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说不带就不带? 你傻啊!中国人嘛时候守过规矩
作者: zltdkj 时间: 2009-12-11 18:41
以下是引用甩棍阿华在2009-12-11 18:17:00的发言:
傻逼警察的话不要信啊,一定要靠自己啊,我天天出门随身携带甩棍和喷子,遇见恶人,我首先爆头啊,先下手为强,完下手遭殃,
同感,我才不管呢,天天都带,大不了就是上交而已喽,呵呵
作者: TXB 时间: 2009-12-11 18:42
顾及那么多就不用活了 ZF杀人放火拆房子都没事 人民放个P都有罪 草TM喝血社会
作者: ViLezh 时间: 2009-12-11 18:44
如果你说像香港一样,到处有警察巡逻那又不一样。
不然遇到实战根本不可能有报警的机会,就算有机会他吧你打完你再走都来得及
作者: 蓝色*星光 时间: 2009-12-11 18:45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12-11 18:42:00的发言:
顾及那么多就不用活了 ZF杀人放火拆房子都没事 人民放个P都有罪 草TM喝血社会
和谐 和谐
不谈论ZF的问题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09-12-11 18:46
该带还的带,关键时刻只能靠自己。
作者: x36060342 时间: 2009-12-11 18:53
不要被看到就好了
作者: 老迷糊_128 时间: 2009-12-11 18:54
各地方对棍子的管理都不一样的,虽然还不属于管制刀具类,他管也是有道理的,买蚂蚁的人形形色色,有的地痞流氓也买这个,棍子落到这类人手上还得了啊。棍子只管卖又不管卖给什么样的人,只要你是防身,不拿来逞勇斗狠,关键时刻防身,正当防卫就行,平时不拿出来晃就行了。随身带应该没什么问题,要是放车里,遇到大检查,估计会被收。
请大家理性考虑问题,呵呵 和谐社会嘛!
作者: 李奥 时间: 2009-12-11 19:01
国家机器,没办法
一般逛街就带RY吧,JCSS看到了就说我有哮喘,这个是拿来喷自己的
作者: zltdkj 时间: 2009-12-11 19:01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12-11 18:42:00的发言:
顾及那么多就不用活了 ZF杀人放火拆房子都没事 人民放个P都有罪 草TM喝血社会
应该说是有钱社会,钱能买命地“和谐”社会,最典型的就是那个盼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活过来了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09-12-11 19:19
买小ry不错啊 便宜 没收也不会很心疼
作者: 地狱火 时间: 2009-12-11 19:26
确实是。。可是上哪讲理去啊。。。
作者: 神經病 时间: 2009-12-11 20:05
以下是引用李奥在2009-12-11 19:01:00的发言:
国家机器,没办法
一般逛街就带RY吧,JCSS看到了就说我有哮喘,这个是拿来喷自己的
你现在还真当CJ是傻B来的吗?现在连交警都配这些装备了。。。。。
作者: 激动的咸鱼 时间: 2009-12-11 20:06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09-12-11 20:09
看见小偷你要来个“杀无赦”!!!????
方式要注意 不能够过头了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09-12-11 20:21
以下是引用zltdkj在2009-12-11 18:10:00的发言:
看见小偷我要来个“杀无赦”!!!
你真要是把小偷给打得很惨,被JC找到你,你就麻烦了,赔偿小偷的医药费
作者: sollking 时间: 2009-12-11 20:51
答案呼之欲出阿,双节棍,哈哈哈
作者: noname 时间: 2009-12-11 21:01
你见过一DANG专政的ZF,真的会为市民办事吗?
作者: 纵酒挥刀斩人头 时间: 2009-12-11 21:04
他们是希望你用你的正义去感化歹徒们,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作者: zltdkj 时间: 2009-12-11 21:05
以下是引用纵酒挥刀斩人头在2009-12-11 21:04:00的发言:
他们是希望你用你的正义去感化歹徒们,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这位兄弟的佛法可真高呀,可以和少林寺高僧有得一比哈哈
作者: 地狱火 时间: 2009-12-11 21:14
管不了犯罪分子,只能管遵纪守法的老百姓了。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2-11 21:41
那就买个jcss 带在身上,如遇小偷 就喊 :上!
作者: xgdy 时间: 2009-12-11 21:43
习惯了。现在就是只有提高自身素质了
作者: A5A6 时间: 2009-12-11 21:44
以下是引用洛奇在2009-12-11 18:18:00的发言:
法律就是这样,其实其他国家也差不多,很多东西不让带的,但是发达国家治安系统好些,出事了能尽快处理
拿水管啊,单车链这些,一定不会违法了
问题是你打伤小偷都是违法的。。。要是能打小偷,偷一次我打死一次
作者: fyeunng 时间: 2009-12-11 22:10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顶你 o(∩_∩)o...哈哈
作者: zlasg 时间: 2009-12-11 22:13
不要让这帮人看见,这是金玉良言。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12-11 22:25
呼唤多来几个杨佳吧!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12-11 22:38
随身带把菜刀 这次你找不出理由了吧! 我带着刚买的菜刀上街 碍你们什么事了?
作者: eyasfly 时间: 2009-12-11 22:39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1 22:59
以下是引用xmkiller007在2009-12-11 22:38:00的发言:
随身带把菜刀 这次你找不出理由了吧! 我带着刚买的菜刀上街 碍你们什么事了?
菜刀也算在管制刀具里面的,刃长和开锋角度都超标了。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09-12-11 23:14
有什么用什么 就地取材 这才是真的
作者: 海洋 时间: 2009-12-11 23:24
JC不让带就不带袄?,JC不让抢就没抢的了?
作者: 地狱火 时间: 2009-12-11 23:53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22:59:00的发言:
菜刀也算在管制刀具里面的,刃长和开锋角度都超标了。
应该规定全裸上街,这样。。不对,男人们还是有根棍棍。。。
作者: 棍棍 时间: 2009-12-12 02:14
带归带,不要太张扬就好
作者: 东海恶鲨 时间: 2009-12-12 02:29
以杀止杀,以战止战。。
作者: 老甩甩 时间: 2009-12-12 03:04
说不让看黄 大家还不是照样看
别太认真
作者: 路人丙 时间: 2009-12-12 03:06
他们会告诉你,这是河蟹社会,不用防身!!
你只能等歹徒走了之后去报警!!!!!!!
作者: 钧哥 时间: 2009-12-12 09:12
还是带着吧,万一哪天倒霉就遇上了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2 10:59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09-12-11 18:20:00的发言:
抓赌,抓嫖算正事吗?
这是公务员重点关注的,没风险高利润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2 11:00
以下是引用卍在2009-12-11 20:21:00的发言:
你真要是把小偷给打得很惨,被JC找到你,你就麻烦了,赔偿小偷的医药费
我赔完再找人再打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2 11:01
以下是引用sollking在2009-12-11 20:51:00的发言:
答案呼之欲出阿,双节棍,哈哈哈
双节棍似乎不是很好带啊。火车站要收你一样没商量。
作者: 蓝色雪狐 时间: 2009-12-12 11:02
GWY=吃着公家的饭不务正业
作者: redsky 时间: 2009-12-12 11:06
以下是引用天歌在2009-12-11 18:35:00的发言:
不让带是一方面 自己带不带也是一方面 没办法的,为了自身安全 还是带上好一些,但是平时别被那些开着面包车溜街的抓到
不让带是一方面 自己带不带是另一方面 顶这句!!!
作者: 九头猎鹰 时间: 2009-12-12 11:11
带在身上低调些就没事,别动不动就拿出来吓人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12-12 11:16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这话说的实在。
作者: redsky 时间: 2009-12-12 11:30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
公务员霸道得很,以为有关系就了得了?
作者: lijun690928 时间: 2009-12-12 11:48
唉,想想现在的治安状况,真应该允许大家带甩棍,这本来就是防卫性质的,坏人都动刀动枪的,也不会拿棍子作案啊。
作者: 武风 时间: 2009-12-12 12:22
弄俩小巧的放包里,比如刀笔和军刀卡。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2-12 13:17
以下是引用地狱火在2009-12-11 23:53:00的发言:
应该规定全衤果上街,这样。。不对,男人们还是有根棍棍。。。
喀嚓了不就成了吗
作者: fu33 时间: 2009-12-12 13:18
以下是引用lijun690928在2009-12-12 11:48:00的发言:
唉,想想现在的治安状况,真应该允许大家带甩棍,这本来就是防卫性质的,坏人都动刀动枪的,也不会拿棍子作案啊。
你是不是要让报纸上都刊登jcss很无能啊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2-12 14:09
我的回帖被删了?!
作者: gamety 时间: 2009-12-12 14:56
防身???一把五六块钱的水果小刀。就够啦。嘿嘿~~~~~惹我??捅你~~~~
作者: 901117a 时间: 2009-12-12 14:56
带上吧,有可能你带了1000次都没有事发生。而恰恰在你第1001次没有带的时候事情来了,那时候就傻了
作者: wushibatian 时间: 2009-12-12 15:21
棍子,小折天天在身,遇到事情心不慌。靠JC?黄花菜都凉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12-12 15:26
以下是引用wushibatian在2009-12-12 15:21:00的发言:
棍子,小折天天在身,遇到事情心不慌。靠JC?黄花菜都凉
棍子,射流天天在身,遇到事情心不慌。靠JC?雪糕都热了
作者: sxt0823 时间: 2009-12-12 15:35
以下是引用幽篁煮酒在2009-12-11 18:19:00的发言:
用你的目光杀死抢劫犯!
估计还没杀死劫匪就被把眼打花了。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2 17:23
以下是引用lijun690928在2009-12-12 11:48:00的发言:
唉,想想现在的治安状况,真应该允许大家带甩棍,这本来就是防卫性质的,坏人都动刀动枪的,也不会拿棍子作案啊。
现在的情况是甩棍管制,防身喷雾例为警用。你就空手去夺白刃吧。
河蟹 就是这么干的。
作者: 音速天使 时间: 2009-12-12 17:34
以下是引用sxt0823在2009-12-12 15:35:00的发言:
估计还没杀死劫匪就被把眼打花了。
人家河蟹 就是让大家这么干。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12-12 22:40
jc想 看到的是顺民!不顺就是匪类,刁民。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09-12-13 12:53
昨天我发现手机的充电器抡起来效果也不错~
作者: 70 时间: 2009-12-13 15:00
他收他的,你带你的,不让带就不带啦??等要用的时候才想起放家里了,那才是悲哀
作者: lk4731 时间: 2009-12-15 09:52
长的像好人的就防一下.长的不像好人的就不用拿着这些东西出去了.
因为别人一见你就走远了/长的不像好人嘛.不用防.
作者: akila666 时间: 2009-12-15 11:16
永远找不到的有关部门~~~~~~~~
作者: 哀骀它 时间: 2009-12-19 14:50
那个把甩棍做成雨伞的想法有人做做看吗?或者做成鱼竿。
作者: 九头猎鹰 时间: 2009-12-19 14:58
如果真的有防身需要,藏在身上也没事
作者: 工具刀 时间: 2009-12-19 16:50
以下是引用哀骀它在2009-12-19 14:50:00的发言:
那个把甩棍做成雨伞的想法有人做做看吗?或者做成鱼竿。
做鱼竿,鱼没钓到,人累死了
作者: hanwuji97 时间: 2009-12-21 13:32
以下是引用音速天使在2009-12-11 18:13:00的发言:
你见过公务员办过正事?
见过,奥运会见过,他们都当电线杆
作者: 工具刀 时间: 2009-12-21 15:16
甩棍相对比刀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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