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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出手时就出手(新棍开光记) [打印本页]

作者: 灵山一会    时间: 2010-3-2 00:27
标题: 该出手时就出手(新棍开光记)

前段时间自游侠处购得蚂蚁GAS26英寸 58硬度终极版
春节前因老屋年久失修,特地翻新。
老屋位于我们市较偏僻的教育文化区,丘陵地貌,附近马路基本没路灯,有较大治安隐患。
话说节前几日,装修即将完工之时
最后一位工人因家中有急事,匆匆买票走人,我只好亲自出马收拾残局
忙忙碌碌到晚上8点有半,我突然觉得肚子在叫
赶紧跑出门找吃的,这下可好,店铺全关门
只好耐着性子一路搜寻下去,谁知道一下走了好远(的士一部都见不到)
最后过桥寻了一处麦当劳解决问题
心情颇为愉快,装修工程总算可以收工了,慢悠悠往回散布
行至江边小路,突然觉得颈后发凉,刚想转身
已经被人锁喉(歹徒A) 另外一位(歹徒B)立刻出现在我面前,此君长着一张明星脸(刘德华)
歹徒B:“最近手头紧,钱拿点来”(他用的我们这里的土话)
歹徒A力气挺大,勒得我下巴较吃力(我在锁喉的时候下意识的缩回脖子,下巴紧贴他的上臂,这样可以缓解脖子压力)
我当时很郁闷,身上就带了两百来块钱,麦当劳吃去60多,还剩百多块,拿去就拿去吧。
很干脆的掏出裤兜里头的钱丢给歹徒B,然后摊手示意没钱了。
这两个家伙拿了钱就走人了,往江边去了
我当时就在分析,他们应该还会继续作案,毕竟这年头百来块钱不够2个人花的啊(俺去一次魔指也得百多块钱吧)
当下有了决断
绝对不能白白被抢,怎么也要反抢回来
于是快步回家,从挎包拿出GAS26英寸 58硬度终极版 揣在兜里 换上深色工作服,带上黑鹰战术手套(增强握感)
趁着夜幕,悄悄潜回江边
江边是绿化带,也就是小公园,滨水有一条步道,每隔一段就有一处凹进去的平台,
我就沿着步道一路搜索下去,此时距我被抢有45分钟左右
我一路小心翼翼,尽量用绿化做掩护,
夜很静
江风微凉
年久失修的路灯偶尔发出惨白的光。。。
哈哈
前方50米处发现目标
就是这2个家伙,烧成灰我都认得
他们正靠在栏杆边上抽烟,神态很惬意
先详细描述一下他们所处的位置
一个小平台,左边是通往公园的台阶,右边就是江了(有栏杆保护)
我决定给他们来个突袭
悄悄转身,绕到公园上面,
毫无声息的摸到他们左面
我决定从上往下突袭
这时候他们快抽完烟了
歹徒B直接把烟丢到江里(素质)
然后转身斜靠在栏杆上
歹徒A趴在栏杆上(背对我)
此时对岸正好有鞭炮声传来
这是绝好的时机
我发动了,戴好SAS口罩,掏出GAS26英寸 直接开棍
在鞭炮声中如猛虎下山
首当其冲的是歹徒B
我不敢打头
45度大力斜劈他的左肩锁骨
只听到一声闷哼
歹徒B捂着脸一下倒地
不妙
打到脸上了
不管了
趁着歹徒A还没反应过来
我紧接着双手握棍,捅其腰眼
一声惨叫。。。
他转过来了
但是脚已经软了
鉴于歹徒A的反应,和我及其差劲的棍法
我决定用拳头了
黑鹰不是盖的
将棍子交予左手
我一把抓住这家伙的长发往回一扯
然后直接将他的头往台阶旁的护坡上砸
约莫砸了三下
这家伙好像没啥反应
一看他的脸,全是血浆
真不耐打
太不过瘾了
这时候先前倒地的歹徒B不知道怎么居然爬起来了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瞬间
他跑了
一边跑一边还喊着:“你给我等着。。。”
我赶紧收棍走人
心里那个暗爽啊!
 
 
后记:返身打闷棍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前提是对环境的把握,对时机的控制,尤其是最后抓住头发往墙上砸是最解气的(以前也这么干过)。
最后感谢游侠的GAS26英寸 58硬度终极版

作者: zxslovers    时间: 2010-3-2 00:32
我关心的是,钱抢回来没...这次出猎都有什么物质收获啊
作者: suhao123    时间: 2010-3-2 00:37

楼主的钱拿回来了吗
作者: 灵山一会    时间: 2010-3-2 00:45

钱没拿
爽到忘记这事情了
作者: 功夫男儿    时间: 2010-3-2 00:50

没什么意思,纯属报复心作怪 .

钱又没拿回来,,还伤人.
作者: 秦剑    时间: 2010-3-2 00:52

哎,太激动了吧

下次记得把钱拿 回来呀
嘿嘿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0-3-2 00:52
以下是引用灵山一会在2010-3-2 0:45:00的发言:

钱没拿
爽到忘记这事情了

就当是给它们留点医药费吧。。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3-2 01:08
哈哈,低调啊大哥,不知不觉哥们已经和法律相冲突了
作者: cbc636    时间: 2010-3-2 01:56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3-2 1:08:00的发言:
哈哈,低调啊大哥,不知不觉哥们已经和法律相冲突了

大哥,那孙抢你钱耶,这不冲突法律?        法克法律!
 
 
 
 
不过我坚决反对仗棍报复,更反对持棍行凶!
 
要是楼主那时用RY更解气!往丫的鼻孔里喷个够!







作者: 灵山一会    时间: 2010-3-2 02:20
RY就是传说中的喷子?有机会一定试试
作者: 我笑笑笑    时间: 2010-3-2 07:06
晕,这事..........
作者: xgdy    时间: 2010-3-2 08:13
貌似好多棍子开光都是打在贼身上。好啊~就要痛扁这些败类
作者: r3131    时间: 2010-3-2 10:06

不妙
打到脸上了


本来木然的看着帖子 看到这句话 我笑喷了


LZ为啥不去追上逃跑的歹徒
作者: zinedineant    时间: 2010-3-2 10:09
那两新手遇到老手惯犯了
作者: 伊得力斯    时间: 2010-3-2 10:11
事后打就犯法了
作者: 狂徒    时间: 2010-3-2 10:13
呵,楼主有点意思啊,被抢后还想再抢回来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0-3-2 10:15
以下是引用伊得力斯在2010-3-2 10:11:00的发言:
事后打就犯法了

是呀,正当防卫必须是事情正在发生,你这样会出问题的。
作者: 笔心    时间: 2010-3-2 10:18
   楼主真像个惯犯

作者: 风轩    时间: 2010-3-2 10:21
虽然解恨,但是,犯法地呀,兄弟.大家还是不要这样暴利
作者: hxmxxx    时间: 2010-3-2 10:25
打得好,支持楼主!!!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0-3-2 10:34
26GAS呐,这家伙可够沉得,打将上去够他两受得了
作者: 祐手撁咗手    时间: 2010-3-2 10:46

怎么忘记把140拿过来了
用这些钱换来她们的痛苦也是很值
作者: easytofly    时间: 2010-3-2 11:10
楼主以后要小心,事后打贼,被抓到了JC会找你麻烦的(这世道,黑白颠倒......)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 11:10
以下是引用zxslovers在2010-3-2 0:32:00的发言:
我关心的是,钱抢回来没...这次出猎都有什么物质收获啊

他要是拿回来就定性为持械抢劫、故意伤害了  ,不拿回来顶多算是故意伤害他人。性质是区别大大地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 11:11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3-2 1:08:00的发言:
哈哈,低调啊大哥,不知不觉哥们已经和法律相冲突了

很正确啊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 11:12
以下是引用cbc636在2010-3-2 1:56:00的发言:

大哥,那孙抢你钱耶,这不冲突法律?        法克法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不过我坚决反对仗棍报复,更反对持棍行凶!
 
要是楼主那时用RY更解气!往丫的鼻孔里喷个够!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河蟹国的法律哦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 11:13
楼主的行动意识很好,但是打击层次观念和意识有待提高。
作者: liuqi1519    时间: 2010-3-2 12:45
把钱拿回来啊。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3-2 12:53
楼主很强,佩服你的勇气,你的钱呢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3-2 12:57
很有“打闷棍”的潜质。
作者: 骑士    时间: 2010-3-2 14:13
 好一个回马枪。
作者: 刀锋1103    时间: 2010-3-2 15:22
不做任何评论.....
作者: skyhappy11    时间: 2010-3-8 15:58
楼主怎么不叫点人帮忙啊,或者直接打110送他们进去
作者: kf6262522    时间: 2010-3-8 16:08

唉~事后打楼主要当心警察和那些人的报复了~
作者: 浅喜深爱    时间: 2010-3-12 16:01
这是去出气了啊  
作者: 尐少    时间: 2010-3-29 20:17

gas很黄很暴力    楼主大概打得很爽把
作者: 白小白    时间: 2010-3-30 21:37
够狠的。。
作者: panther    时间: 2010-3-30 22:09
干他老母的
作者: P85    时间: 2010-3-31 01:33

万一以后的小贼都配备GAS.RY。。。。。咱们可怎么办???
哈哈。。。。。楼主干的好,可别给丫废啦。。。。教训下就行。。。。
作者: 散仙    时间: 2010-3-31 01:45
从法律角度上讲,时候用棍就违法了,不过如果yong喷子可能好一些,不过话说回来,那是换了我,也会这样来个痛快的,不过建议直接打小腿胫骨,放到之后就不会再跑了,还要记得取回要取回的东西,呵呵。
作者: 郭泰廷    时间: 2010-3-31 18:49
没拿钱- -。。。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3-31 21:29

幸亏楼主带着棍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3-31 21:30
楼主够机智勇敢的啊
作者: 旭日骄阳    时间: 2010-3-31 22:14

有棍就能遇到匪徒。。机率真大
作者: 魔力火把    时间: 2012-3-12 22:00
真是大快人心啊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2 12:43
路过                           
作者: 霸道魂    时间: 2014-9-27 17:27
忘记拿钱了
作者: 大漠少将军    时间: 2014-10-30 17:08


楼主的钱拿回来了吗
作者: lisa711    时间: 2017-6-11 10:56


哎,太激动了吧

下次记得把钱拿 回来呀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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