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讨论]如果他有了甩棍 下场还会是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8:58
标题: [讨论]如果他有了甩棍 下场还会是死吗?
 
[flash]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26279465_1663126743/s.swf[/media]    
 
这人最后的下场是死了   被一个个头比自己小很多的人杀了   请大家看完再评论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8:59
看不到点这个地址   http://you.video.sina.com.cn/b/26279465-1663126743.html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03
我看完之后觉得   那些人很像鲁迅的文章里写的人   当时在场的都该死  首先该死的是杀人那个  不应为钱做这事  第二个该死的是那胖子   他胆怯  不敢反抗   在场的其他人也该死   他们麻木 冷漠   造成胖子死亡的因素就是这三个  如果大家都勇敢一点  一人帮一把  犯罪分子也不会这么猖狂了   哎、、、、、、、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0-3-10 19:04
普通百姓要是带刀和棍就被没收,这些人带是没事的。我想问,我们拿什么拯救自己的安全?
作者: zjt19820123    时间: 2010-3-10 19:04

看被砍的人的反应估计他有枪可能都不敢开。。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09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10-3-10 19:04:00的发言:
普通百姓要是带刀和棍就被没收,这些人带是没事的。我想问,我们拿什么拯救自己的安全?

只要对这些人够狠   空手照样可以弄死他    你不是老弱病残孕的话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10
以下是引用zjt19820123在2010-3-10 19:04:00的发言:

看被砍的人的反应估计他有鎗可能都不敢开。。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看的时候我也这样想的
作者: 秋天的虫子    时间: 2010-3-10 19:14
老视频 在杂谈已经看过了 我就不帮忙帖了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16
以下是引用秋天的虫子在2010-3-10 19:14:00的发言:
老视频 在杂谈已经看过了 我就不帮忙帖了

很久不上来了  不太清楚
作者: 笔心    时间: 2010-3-10 19:17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9:09:00的发言:

只要对这些人够狠   空手照样可以弄死他    你不是老弱病残孕的话

呃  ls好凶狠~~~~~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21
[flash]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25182410_1600813657/s.swf[/media]
 
这个是一女店员反抗的视频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3-10 19:21
生的猥琐,死的窝囊
作者: 笔心    时间: 2010-3-10 19:22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9:03:00的发言:
我看完之后觉得   那些人很像鲁迅的文章里写的人   当时在场的都该死  首先该死的是杀人那个  不应为钱做这事  第二个该死的是那胖子   他胆怯  不敢反抗   在场的其他人也该死   他们麻木 冷漠   造成胖子死亡的因素就是这三个  如果大家都勇敢一点  一人帮一把  犯罪分子也不会这么猖狂了   哎、、、、、、、

没办法  这社会 有正义的人太少, 大伙都在明哲保身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0-3-10 19:32
操,动物世界老虎吃牛就是这么滴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33
以下是引用大烙馍在2010-3-10 19:32:00的发言:
操,动物世界老虎吃牛就是这么滴

我们是人    不是低等动物
作者: Ace丶    时间: 2010-3-10 19:46
拿棍子可能也在那么近那么快的距离内。我认为是反抗不了的。。。除非踢开他开棍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19:49
以下是引用军佬在2010-3-10 19:46:00的发言:
拿棍子可能也在那么近那么快的距离内。我认为是反抗不了的。。。除非踢开他开棍  

不  他不一定要有棍子   她要反抗的话 以他的个头完全 可以拿电脑屏幕砸他再逃离  
作者: andy_8112    时间: 2010-3-10 19:55

我觉得,即使有甩棍,结果也很难说,因为对方在毫无征兆的拉扯之后就出刀了,作为一个普通人,说实话,一辈子遇到这种事的可能很小很小,在胸口中刀以后已经魂飞魄散,根本就无所适从没法反抗。所以棍友们除了锻炼身体意外,还要经常对自己做一些心理暗示,就是遇到袭击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奋起反抗,而不是惊慌。因为现在的社会已经彻底沦丧,毫无道义可言,一个对陌生人无故发动攻击的人,不会在你中刀后就离去,他足以变态到随时杀掉你,所以你没有时间处理伤口
作者: r3131    时间: 2010-3-10 19:57

俺们石家庄的事  我贴过

一方面 手里有甩棍的人 都是思想比较全面 社会经验比较丰富的人 最起码有EDC这个概念的人

另一方面 团伙作案 而且不由分说上来就砍 你坐在网吧正在玩电脑

所以变数太大 不好说 坛子里朋友们注意安全 多锻炼身体就好
作者: 冬天鸡鸡真冷    时间: 2010-3-10 19:57
老视频,有也是这下场,下手的人确实太狠,加上人多加刀,是我也就跑,即使拿出来也是边挡边跑,好汉不吃眼前亏,只要我走掉了,TMD再回来他就死定了,如果有喷子这场悲剧可能不会发生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20:03
以下是引用andy_8112在2010-3-10 19:55:00的发言:

我觉得,即使有甩棍,结果也很难说,因为对方在毫无征兆的拉扯之后就出刀了,作为一个普通人,说实话,一辈子遇到这种事的可能很小很小,在胸口中刀以后已经魂飞魄散,根本就无所适从没法反抗。所以棍友们除了锻炼身体意外,还要经常对自己做一些心理暗示,就是遇到袭击以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奋起反抗,而不是惊慌。因为现在的社会已经彻底沦丧,毫无道义可言,一个对陌生人无故发动攻击的人,不会在你中刀后就离去,他足以变态到随时杀掉你,所以你没有时间处理伤口

不是这样的   歹徒的意图已经很明显  他是反握着匕首进去的   歹徒是有预谋作案的    况且以歹徒那刺人的速度跟力量刚刺进肉的时候是不会有剧烈的疼痛的   他完全可以反抗
作者: suhao123    时间: 2010-3-10 20:03
其实键盘完全可以自卫。另外我想问下有没有学法律的,如果胖子在被砍的情况下夺过刀把那个人杀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作者: liuqi1519    时间: 2010-3-10 20:12
这个看了。那些小子还狠了。
作者: 天歌    时间: 2010-3-10 20:20

实际上那些小子 很龌龊的说  。。。
长的太磕参了
作者: bluekyd    时间: 2010-3-10 20:32
以下是引用suhao123在2010-3-10 20:03:00的发言:
其实键盘完全可以自卫。另外我想问下有没有学法律的,如果胖子在被砍的情况下夺过刀把那个人杀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果只是把刀夺过来,且在身体接触夺刀的时候对对方造成伤害的话,不是严重的伤害的情况下被害人是可以算作正当防卫的,而如果夺取刀后在非报复性的本能反击的状态下(胆怯的无杀意的随意挥刀)对对方造成伤害但不至死的最多算是防卫过当,而如果夺取刀后主动攻击对方的话就造成故意伤害罪了(对方手上还有致命武器的话例外)。主动攻击且将对方挂掉的话就形成故意杀人罪了..
  所以就算真的碰到类似的事件,能控场的就行了,不要再有报复性的行为发生,不然的话受害者成为犯罪人就亏大了..
作者: 看见拉手    时间: 2010-3-10 20:37

甩棍不是神器,棍子固然重要,但是勇气更重要!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3-10 20:46
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作案竟如此丧心病狂!为人父母的家长应该深思了!一是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怎样做人,二是绝不让孩子去网吧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0-3-10 20:53
这个视频以前看过。
作者: 一干就是一年    时间: 2010-3-10 21:10
老视频 在杂谈已经看过了 

作者: 小胖胖    时间: 2010-3-10 21:13

有了棍子也不一定就能不死,他会用棍子吗?
他敢用棍子吗?他手会抖吗?
作者: 祐手撁咗手    时间: 2010-3-10 21:14

真嚣张啊,这些罪犯都是心理有问题
作者: 棍风    时间: 2010-3-10 21:28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9:33:00的发言:

我们是人    不是低等动物

有区别吗?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0 22:33
以下是引用看见拉手在2010-3-10 20:37:00的发言:

甩棍不是神器,棍子固然重要,但是勇气更重要!

要的就是这个味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0-3-10 22:41
以下是引用bluekyd在2010-3-10 20:32:00的发言:

  如果只是把刀夺过来,且在身体接触夺刀的时候对对方造成伤害的话,不是严重的伤害的情况下被害人是可以算作正当防卫的,而如果夺取刀后在非报复性的本能反击的状态下(胆怯的无杀意的随意挥刀)对对方造成伤害但不至死的最多算是防卫过当,而如果夺取刀后主动攻击对方的话就造成故意伤害罪了(对方手上还有致命武器的话例外)。主动攻击且将对方挂掉的话就形成故意杀人罪了..
  所以就算真的碰到类似的事件,能控场的就行了,不要再有报复性的行为发生,不然的话受害者成为犯罪人就亏大了..

如此看来 大家都不要做什么良民 做所谓的良民只能任人宰割啦
作者: 功夫男儿    时间: 2010-3-10 23:31

这个视频很早就看过了,我觉得有甩棍也不一定没事,因为外面还有几个同伙,也都带有刀具.
作者: xajh    时间: 2010-3-11 00:12
个人意见,给他棍子,他生还的希望也不大。也许死的更快,更惨。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3-11 00:46
 出刀虽然很不规矩但还算挺快,这样的人平时虽然不正式的练,但俗话说干什么悟什么,肯定会适当的自己琢磨着针对练两下。这在游戏厅那段明显的同时破坏对方的重心也能看出平时也是排练过。所以说不是自己YY就能想象出刀子的凶险的。“抡圆了”一棍子打在膝盖上都躲不过去的,让你轻松打倒就认为,哇!原来打架这么简单?!
面对有准备的...只有出乎对方意料.....,身手.....,器械(拿出速度、杀伤性、阴...)...,才有机会...,如果你那点东西都被对方预计或说算计到了.....
懒得编辑了,希望有人能理解。



作者: stone    时间: 2010-3-11 01:19
以下是引用bluekyd在2010-3-10 20:32:00的发言:

  如果只是把刀夺过来,且在身体接触夺刀的时候对对方造成伤害的话,不是严重的伤害的情况下被害人是可以算作正当防卫的,而如果夺取刀后在非报复性的本能反击的状态下(胆怯的无杀意的随意挥刀)对对方造成伤害但不至死的最多算是防卫过当,而如果夺取刀后主动攻击对方的话就造成故意伤害罪了(对方手上还有致命武器的话例外)。主动攻击且将对方挂掉的话就形成故意杀人罪了..
  所以就算真的碰到类似的事件,能控场的就行了,不要再有报复性的行为发生,不然的话受害者成为犯罪人就亏大了..

夺刀后还击应该不会是故意杀人,最多是防卫过当,毕竟对方有没有停止对你的伤害是个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防卫过当也是可以从轻发落的。个人意见~~~
作者: 阿堪    时间: 2010-3-11 03:59
悲哀的人.悲哀的社会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0-3-11 08:17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9:21:00的发言:
点击开新窗口欣赏该FLASH动画![全屏欣赏]

 
这个是一女店员反抗的视频

勇敢地女人,赞一个
作者: 大宇    时间: 2010-3-11 08:36

心理素质最重要了,一始反应不过来,动手之后,还反应不过来,就只能说这孩子被吓傻了
作者: jokerwin    时间: 2010-3-11 09:19
 晕都看不见
作者: binbin28ok    时间: 2010-3-11 11:05
有武器他就敢反抗吗?
作者: easytofly    时间: 2010-3-11 11:33
这种情况下,除了拼命跑出包围圈,没有别的办法能够保命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1 13:15
以下是引用binbin28ok在2010-3-11 11:05:00的发言:
有武器他就敢反抗吗?

就算他反抗不了   其他人也应该帮他一把啊
作者: 隐威者    时间: 2010-3-11 13:28
看了真的很吃惊,你不对别人狠心,你就等死吧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1 13:49
以下是引用隐威者在2010-3-11 13:28:00的发言:
看了真的很吃惊,你不对别人狠心,你就等死吧

我第一次看感觉震撼  在一个就是愤怒    世风日下啊
作者: HR2088    时间: 2010-3-11 14:06

该死的总会死的 跑不了
能生的怎么弄都还活着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11 14:22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8:58:00的发言:
 

这人最后的下场是死了   被一个个头比自己小很多的人杀了   请大家看完再评论

这个视频早就传开了  那个胖子只是晕厥而已 那个混混用的是不砍死人的刀法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11 14:24
以下是引用toto在2010-3-10 19:03:00的发言:
我看完之后觉得   那些人很像鲁迅的文章里写的人   当时在场的都该死  首先该死的是杀人那个  不应为钱做这事  第二个该死的是那胖子   他胆怯  不敢反抗   在场的其他人也该死   他们麻木 冷漠   造成胖子死亡的因素就是这三个  如果大家都勇敢一点  一人帮一把  犯罪分子也不会这么猖狂了   哎、、、、、、、

事先声明:不针对任何人,只是针对于现实现象。

色会主义的学生都喜欢在白天站着说空话,悲剧。
作者: goodtime    时间: 2010-3-11 14:56
 如果配锥形尾盖不开棍速度戳眼的话,也许可以逃过一劫!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0-3-11 15:12
这抢劫的混混似乎钱不是终极目标,砍人也是目标之一。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1 20:01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0-3-11 14:24:00的发言:

事先声明:不针对任何人,只是针对于现实现象。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色会主义的学生都喜欢在白天站着说空话,悲剧。

虽然我没做过   但是有这想法也是好的      别伤害我幼小的心灵
作者: 山猪仔    时间: 2010-3-12 00:24

      我到现在,只去过一次网吧,前后半小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去网吧,我有的朋友家里有电脑,还是会去网吧,我觉得是自己找死。我不是说去网吧就怎么样,只是大家都知道,网吧和娱乐场所是案件多发区,而且是凶案多发区,还是少去为妙。
      很早看过这个视频,也用这个视频作为师兄弟的学习教材,主要是教小师弟,当遇到这种事时如何处理,不是我自夸我会什么武功,只是如果一个没受过训练的人和一个受过训练的人在同样的情形下,后者保全性命的机率绝对大大高于前者,所以不要以为手中有刀或者棍就怎样怎样,平常人就算和一个混混打架,就算混混不会武功,通常也不会得到什么优势,因为混混的江湖经验多过你。
作者: stormmen37    时间: 2010-3-12 02:56
棍子不一定要甩开了才有杀伤力 我现在经常练习不甩开甩棍从腰间拔出捅击 假想目标是对手的眼睛。。。不过说真的 前面某位说的很有道理 没有勇气 你就算手上有把枪也是被杀的命。。。。。。。
作者: 风流狼子    时间: 2010-3-12 07:04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10-3-10 19:04:00的发言:
普通百姓要是带刀和棍就被没收,这些人带是没事的。我想问,我们拿什么拯救自己的安全?

      这样的话,RY就成为了王道!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0-3-12 14:29
现在这个社会的真理是,有冲突打完再说!
作者: 浅喜深爱    时间: 2010-3-12 15:12

现在少年。。。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2 21:18
以下是引用山猪仔在2010-3-12 0:24:00的发言:

      我到现在,只去过一次网吧,前后半小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去网吧,我有的朋友家里有电脑,还是会去网吧,我觉得是自己找死。我不是说去网吧就怎么样,只是大家都知道,网吧和娱乐场所是案件多发区,而且是凶案多发区,还是少去为妙。
      很早看过这个视频,也用这个视频作为师兄弟的学习教材,主要是教小师弟,当遇到这种事时如何处理,不是我自夸我会什么武功,只是如果一个没受过训练的人和一个受过训练的人在同样的情形下,后者保全性命的机率绝对大大高于前者,所以不要以为手中有刀或者棍就怎样怎样,平常人就算和一个混混打架,就算混混不会武功,通常也不会得到什么优势,因为混混的江湖经验多过你。

网吧游戏好啊   混混我通常不放在眼里    武警  警察那叫要紧
作者: 青虫厌月    时间: 2010-3-13 11:11
哎,看客的悲哀
作者: toto    时间: 2010-3-13 18:30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0-3-11 14:22: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这个视频早就传开了  那个胖子只是晕厥而已 那个混混用的是不砍死人的刀法

开头不是说他被砍死了吗?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0-3-14 16:52
我只想知道这几个犯罪的小孩最后怎么样了?如何判的
作者: hagulong    时间: 2010-3-19 12:17

很替他们悲哀

作者: hagulong    时间: 2010-3-19 12:21
太悲哀  真是 教育弄人
作者: gary    时间: 2010-4-3 12:25

中国的封建思想就是这样,喜欢"堵"和"禁止",对事物的规则和规律不了解

比如"堵"早恋,事实上越堵越有人恋,而且地下恋更伤害少年的身心

比如禁止百姓带武器,事实上肯定有人犯罪,犯罪者肯定有武器,公安又不可能一个个搜身
如果他们打算袭击的目标身上也可能有武器,甚至用得比他们更好,他们就会多几分顾虑

堵和禁止是没用的,只会让打算犯罪的那部分人更强,平民更弱,反而导致犯罪增多,一方面,谁都不想当弱者,加入犯罪的人会增多;另一方面,受害人没武器,令犯罪行为更容易得手.你说报警?搞笑了,罪犯会在你能马上得到救援的情况下施暴吗?
作者: 還好丶有你在    时间: 2010-4-3 12:28
有甩棍起碼沒那麼容易掛吧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0-4-3 13:42
有棍他也会死。。。这熊样估计他有枪都不敢开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0-4-3 13:50

不要迷信武器,甩棍这类武器和刀一样,只能作为人体武器的一个延伸。改变不了你的命运,
生存和尊严,永远都是自己争取的!
作者: 美术师    时间: 2010-4-3 14:18

给他狼牙棒他也会死~~~~~~那么块的身体不知道反抗,等着被扎~~~~,心态就那样了
作者: 郭泰廷    时间: 2010-4-3 16:19

没办法。。。。。。。。
作者: 以亡灵之名    时间: 2010-4-5 21:00
不敢反抗,照样是死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5 21:16
即使有了甩棍结果也难说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5 21:17
有棍在手,加上不慌不忙的话,还能抵挡一阵子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5 21:17
人是第一位的,装备其次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5 21:17
看了有可能还是随身带棍吧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6 12:08

有了甩棍结果也难说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6 12:08
不过任人这么欺负也不容易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6 12:08
打不过跑还不行,先服软还不行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4-6 12:09
唉,这些农场出来的,可怜又可恨
作者: 虚无缥缈AK47    时间: 2010-4-8 15:30
用匕首刺的时候肯定不严重,那胖子还不抓紧走人,还等着那人拿砍刀来
作者: skyhappy11    时间: 2010-4-9 23:57
唉,可悲
作者: 446zj    时间: 2010-4-10 16:03
这种情况我觉得最多有棍子能掏出来打一下 马上逃离 人家人多
作者: singyue    时间: 2010-4-26 13:57

没声音啊....咋回事?
作者: a15884222520    时间: 2010-4-27 12:17

这是不怕死的和怕死的...


 是我的话、能跑就得跑..即使有甩棍。有机会就要下狠手,
     打头部...使出吃奶劲。一棍弄死最好。。
作者: 苍默    时间: 2010-5-24 14:10
那个砍刀都是地摊砍刀。50 -60 质量都不怎么样。对抗好点的甩棍只能绷断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25 18:28
光手里有棍还不行,还要下死手,才能免得一死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25 18:28
以后去取款机也要找人陪了,太危险
作者: wangunzhe    时间: 2010-5-25 18:40
歹徒的目的就是杀人,不仅仅是谋财
作者: 虚无缥缈AK47    时间: 2010-5-26 09:43
有甩棍用不好也得死,拉开一些距离再用甩棍很不错
作者: 誮の祭    时间: 2010-5-26 10:51
旁边的那些人好麻木!其实那个胖子完全可以拿起凳子反抗呀!为什么就是一副顺民的模样!!!!!!
作者: a57686693    时间: 2010-5-26 10:52
我还是喝一块钱的矿泉水或者干脆自带茶水.
作者: a57686693    时间: 2010-5-26 10:56
以下是引用suhao123在2010-3-10 20:03:00的发言:
其实键盘完全可以自卫。另外我想问下有没有学法律的,如果胖子在被砍的情况下夺过刀把那个人杀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何为“无限防卫”?
现行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无限防卫的规定。
所以,正当防卫.
作者: bpto    时间: 2010-5-27 00:10

胖子连逃跑都不敢,给他棍子也没用。

警察太垃圾了,同类事件发生了30多起才破案
作者: 诗约一皓    时间: 2010-5-27 11:51
在那情况下,板凳比任何武器都好用,都实用,只是那大哥可能被吓傻了```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0-5-27 12:32

正当防卫一定动作要快,直接短时间杀伤敌人要害,不要一直那么砍。
我以前就见过的,有人把凶手刀抢夺过来砍了几十刀导致凶手死亡,还判他故意杀人罪。
如果你抢过来一直砍就属于是报复性攻击,不算正当防卫了,一定要记住抓紧敌人正在行凶期间直接要害,这样才能彻底干 掉他而不负法律责任
作者: 随随便便    时间: 2010-6-2 18:53
   又是那可怜的胖子  唉 旁边的人。。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6-3 00:11
要有杀死对方的决心或许才能免得一死
作者: laogunyou    时间: 2010-6-3 00:16
现在社会太乱,应该带点东西防身
作者: 洎甴‖涙¤兲    时间: 2010-6-3 02:58
MD,以后对待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就要下狠手,往头,肾,心,肺这些地方打,只要下手狠没人打得过你,砍刀又样,蚂蚁照头猛一棍,见马克思去啦
作者: 座头市    时间: 2010-6-3 14:46

人和动物的共同点是有的是天生吃人的野狗、有的是待宰的羔羊,只有怀着一颗老虎般战斗的心才能凌驾一切罪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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