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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战中的10条不成文的规则 和10句必须懂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龙舞天涯 时间: 2010-3-21 23:56
标题: 实战中的10条不成文的规则 和10句必须懂的话
1 没有准备好挨打 最好别打架 否则会后悔
2 没有人民币后盾 最好别惹事 要不然 进局子是小事 自己的医药费 谁给??
3 找好后路 逃跑也好 撤退也好 注意路线 小心进入死胡同 {逃跑在实战中不丢人 喋血街头 就不好说了}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5 如果对方未满18岁 最好注意 小孩子不会考虑那么多!~
6 千万不要再对方父母面前 打对手 父母的爱子之心 可以转化的力量 是惊人的
7 记住一点 刑法有一条是写正当防卫的 但是还有一条是些 防卫过当的 所以无论任何时候 保持清醒的头脑 要害部位 最好少动
8 哥们义气 江湖道义 都是故事里的故事 所以奉劝各位 讲义气的方法很多 但绝对不是帮哥们扁人 因为有人帮的时候更容易出大事 不要害你的朋友 给他点实质帮助会更好
9 不管你是社会大哥 还是大老板 或者你是个散打高手 最好不要招惹 混得很惨的人 否则会应验那句老话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所谓穷寇莫追
10 不论为什么打起来了 记住一点 不论输赢 让这事过去吧 只要对方 不再找麻烦 就算了 别再耿耿于怀 老爷们打架正常 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不清 那就叫无赖了!
这十句话也许任何一句都会救了你
1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2得饶人处且饶人
3狭路相逢 ‘忍者’胜
4没有血海深仇 不必刀剑相对
5仁者见忍 勇者见庸
6对于所谓仇家 相逢一笑泯恩仇 男人气魄
7宰相肚里能撑船 但不是在风口浪尖
8你的怒吼 也许就是拔出对方利剑的凶手
9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但绝对有你过不去的‘河’不知深浅早晚淹死
10 看帖回帖 否则我用眼神杀死你
作者: 秋天的虫子 时间: 2010-3-22 00:01
我犹豫了半天 还是回帖了 但我对这种内容兴趣一般只是害怕LZ的眼神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0-3-22 00:01
我看贴了,还是回吧,要不然有性命之虞。
作者: 秦剑 时间: 2010-3-22 00:11
这个厉害,可以用眼神杀人
作者: 龙舞天涯 时间: 2010-3-22 00:11
呵呵 这招不错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3-22 00:23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10 不论为什么打起来了 记住一点 不论输赢 让这事过去吧 只要对方 不再找麻烦 就算了 别再耿耿于怀 老爷们打架正常 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不清 那就叫无赖了!
——这两条做到了,那才是爷们
作者: hzy3762 时间: 2010-3-22 00:48
甩棍纯粹是为了玩,男人都对金属物件感兴趣
作者: cbc636 时间: 2010-3-22 01:05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3-22 0:23:00的发言: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10 不论为什么打起来了 记住一点 不论输赢 让这事过去吧 只要对方 不再找麻烦 就算了 别再耿耿于怀 老爷们打架正常 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不清 那就叫无赖了!
——这两条做到了,那才是爷们
应该是这两条: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10 看帖回帖 否则我用眼神杀死你
作者: cittine 时间: 2010-3-22 01:14
都很有用,最后那条为了不被眼神杀死也变得有用了。。。
作者: r3131 时间: 2010-3-22 01:56
以德报德 以直报怨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10-3-22 08:07
第 4 条有待商榷
我有一朋友在遭遇打斗的时候, 就是因为对方有女人参与,他没有打那个女人,反被那女人抱住了持棍的手臂,紧接着脑袋差一点就挨了她男人的板砖!幸亏他应变及时,否则下场会很惨。
虽然说打女人挺丢人,但是,这个说法在防身的时候是不存在的。打老婆或者打弱女子是丢人的,但是参与了打架的女人, 就根本没有必要怜香惜玉了,如果非要充那爱惜女人的“真爷们”,你的下场不单单是被挠成血丝,还很有可能送命!到时候死了,都没人可怜!
作者: akakak 时间: 2010-3-22 08:30
以下是引用某人在2010-3-22 8:07:00的发言:
第 4 条有待商榷
我有一朋友在遭遇打斗的时候, 就是因为对方有女人参与,他没有打那个女人,反被那女人抱住了持棍的手臂,紧接着脑袋差一点就挨了她男人的板砖!幸亏他应变及时,否则下场会很惨。
虽然说打女人挺丢人,但是,这个说法在防身的时候是不存在的。打老婆或者打弱女子是丢人的,但是参与了打架的女人, 就根本没有必要怜香惜玉了,如果非要充那爱惜女人的“真爷们”,你的下场不单单是被挠成血丝,还很有可能送命!到时候死了,都没人可怜!
很有道理
作者: smx3ng885 时间: 2010-3-22 08:42
尽量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作者: zinedineant 时间: 2010-3-22 08:55
我不能同意第四条
对付有女人,我是尽量不和他说话,坚决不和她讲道理
她要毁我容,我不介意将她打昏
或者我用我杀气惊人的眼神吓退她
作者: 大宇 时间: 2010-3-22 09:13
实战其实无规则可讲的,如果想在残酷的现实中存活下来。当然这不包括和街头混混的小打小闹
作者: jkd1991 时间: 2010-3-22 09:27
LZ最后一招教教我
作者: 浅喜深爱 时间: 2010-3-22 09:34
回帖了 别瞪我了
作者: 殇之小龙 时间: 2010-3-22 09:38
以下是引用龙舞天涯在2010-3-21 23:56:00的发言:
10 不论为什么打起来了 记住一点 不论输赢 让这事过去吧 只要对方 不再找麻烦 就算了 别再耿耿于怀 老爷们打架正常 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不清 那就叫无赖了!
如果对方没有能力打过你还一直纠缠不清,如何解决..
作者: sollking 时间: 2010-3-22 09:39
呵呵,有些内容看过的,不过也还是很不错的,大家看看
作者: 虚无缥缈AK47 时间: 2010-3-22 09:50
还是低调些好啊
作者: 八一安防 时间: 2010-3-22 09:58
以下是引用秋天的虫子在2010-3-22 0:01:00的发言:我犹豫了半天 还是回帖了 但我对这种内容兴趣一般
只是害怕LZ的眼神
同怕
作者: Ace丶 时间: 2010-3-22 10:27
其实是很有道理的9句话。
作者: 三栖特种部队 时间: 2010-3-22 10:28
妈妈说:打架是不对的!
作者: liuqi1519 时间: 2010-3-22 10:40
我那笔记下了。
作者: 青面獠牙 时间: 2010-3-22 12:02
不打女人是你的风度,但有时候你的风度会害了你。
作者: LIANGJINGKANG 时间: 2010-3-22 12:39
你想活下来~!~!连自已的兄弟也别放过·!~!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3-22 12:48
学习学习,楼主说的有道理,看来经常实战
作者: 飘落的红叶 时间: 2010-3-22 12:52
看帖回帖!路过学习!
作者: 骑士 时间: 2010-3-22 12:59
1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2得饶人处且饶人
3狭路相逢 ‘忍者’胜
4没有血海深仇 不必刀剑相对
5仁者见忍 勇者见庸
6对于所谓仇家 相逢一笑泯恩仇 男人气魄
7宰相肚里能撑船 但不是在风口浪尖
8你的怒吼 也许就是拔出对方利剑的凶手
9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但绝对有你过不去的‘河’不知深浅早晚淹死(看完这9句话,如果都能做到,架不用打了)
作者: 估计错误 时间: 2010-3-22 13:43
还是回个贴吧,楼主太凶猛了,以眼杀人,不敢怠慢啊!!
作者: suhao123 时间: 2010-3-22 14:48
楼主的总结句句实话。如果打架没有胜算的话那就不要打架。
作者: 李奥 时间: 2010-3-22 16:21
看帖回帖好习惯..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2 16:32
以下是引用某人在2010-3-22 8:07:00的发言:
第 4 条有待商榷
我有一朋友在遭遇打斗的时候, 就是因为对方有女人参与,他没有打那个女人,反被那女人抱住了持棍的手臂,紧接着脑袋差一点就挨了她男人的板砖!幸亏他应变及时,否则下场会很惨。
虽然说打女人挺丢人,但是,这个说法在防身的时候是不存在的。打老婆或者打弱女子是丢人的,但是参与了打架的女人, 就根本没有必要怜香惜玉了,如果非要充那爱惜女人的“真爷们”,你的下场不单单是被挠成血丝,还很有可能送命!到时候死了,都没人可怜!
没错。
作者: fu33 时间: 2010-3-22 16:33
有些道理,感觉多半还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空谈。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3-22 16:54
仔细琢磨一下每句话,都是经验之谈,都很在理!
作者: 纵酒挥刀斩人头 时间: 2010-3-22 16:58
以下是引用某人在2010-3-22 8:07:00的发言:
第 4 条有待商榷
我有一朋友在遭遇打斗的时候, 就是因为对方有女人参与,他没有打那个女人,反被那女人抱住了持棍的手臂,紧接着脑袋差一点就挨了她男人的板砖!幸亏他应变及时,否则下场会很惨。
虽然说打女人挺丢人,但是,这个说法在防身的时候是不存在的。打老婆或者打弱女子是丢人的,但是参与了打架的女人, 就根本没有必要怜香惜玉了,如果非要充那爱惜女人的“真爷们”,你的下场不单单是被挠成血丝,还很有可能送命!到时候死了,都没人可怜!
我先回个贴,要不然躲不过楼主的追魂夺命眼。某人兄弟,有段时间没见你了,忙啥去了
作者: 纵酒挥刀斩人头 时间: 2010-3-22 16:59
以下是引用镰刀在2010-3-22 12:02:00的发言:
不打女人是你的风度,但有时候你的风度会害了你。
镰刀兄也有段时间没见了,你又干嘛去了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10-3-22 17:02
狭路相逢 ‘忍者’胜
比较赞同这句
作者: hagulong 时间: 2010-3-22 17:21
新手啊 。。。。。。。怎么那么多道理呢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0-3-22 17:41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可以用抓奶龙爪手吗?就是周星驰用的那招!
作者: 单单汤 时间: 2010-3-22 18:36
看看 不错
作者: xgdy 时间: 2010-3-22 18:48
以下是引用秋天的虫子在2010-3-22 0:01:00的发言:我犹豫了半天 还是回帖了 但我对这种内容兴趣一般
只是害怕LZ的眼神
我也是滴,楼主的眼神貌似有点杀伤力
作者: 山猪仔 时间: 2010-3-23 00:38
以下是引用某人在2010-3-22 8:07:00的发言:
第 4 条有待商榷
我有一朋友在遭遇打斗的时候, 就是因为对方有女人参与,他没有打那个女人,反被那女人抱住了持棍的手臂,紧接着脑袋差一点就挨了她男人的板砖!幸亏他应变及时,否则下场会很惨。
虽然说打女人挺丢人,但是,这个说法在防身的时候是不存在的。打老婆或者打弱女子是丢人的,但是参与了打架的女人, 就根本没有必要怜香惜玉了,如果非要充那爱惜女人的“真爷们”,你的下场不单单是被挠成血丝,还很有可能送命!到时候死了,都没人可怜!
这条我也不认同,还有第六条,也不认同,道理同上。真的打起来,要克制,但这两种人掺和进来,对自己来说,就是威胁,一样要打。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0-3-23 21:06
还应该加上一点,开打时在不打要害的情况下要打坏对手
作者: aa89761 时间: 2010-3-24 22:29
第十條...貌似有點水分...
作者: zjt19820123 时间: 2010-3-24 22:49
好贴。。学习了。。ding!!!!
作者: coolarmy 时间: 2010-3-24 22:52
可怕的眼神………………
作者: 吴某人 时间: 2010-3-25 09:13
以下是引用纵酒挥刀斩人头在2010-3-22 16:58:00的发言:
我先回个贴,要不然躲不过楼主的追魂夺命眼。某人兄弟,有段时间没见你了,忙啥去了
有劳兄弟挂念, 这几天出去了一趟,去拜访了几个朋友
作者: 笔心 时间: 2010-3-25 11:41
句句真言啊 , 值得我们新手学习
作者: zhou1616 时间: 2010-3-25 13:19
感觉很一般
作者: 以亡灵之名 时间: 2010-3-25 13:41
汗死~
作者: 风轩 时间: 2010-3-25 14:05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这个不太赞成.
自从今天看了诱拐小孩子的文章,决定:即使是女的,我也要废了她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3-26 18:53
楼主说的很对,学习了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3-26 18:54
就怕关键时候忘了这些规则,那就麻烦了
作者: cbc636 时间: 2010-3-26 19:03
以下是引用风轩在2010-3-25 14:05:00的发言:
4 如果对方有女人 脸可以让女人挠成丝 但切记 不要打女人
这个不太赞成.
自从今天看了诱拐小孩子的文章,决定:即使是女的,我也要废了她
大叔,那诱拐小孩子的文章真假还不知道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31 13:16:49编辑过]
作者: 留小鱼 时间: 2010-3-27 18:35
好
说的有些道理
同意小部分
作者: hagulong 时间: 2010-3-27 23:14
学习了 。。。。。。。。。
作者: 凉川九界 时间: 2010-3-28 00:29
太精辟了,佩服
作者: 尐少 时间: 2010-3-28 19:34
我回帖是因为LZ说的道理 但害怕的是LZ的眼神
作者: panther 时间: 2010-3-31 13:13
好的,学习了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3-31 13:16
真正实战那里有什么规则可以讲,一切以胜利为第一其他的没有什么时间可以考虑
作者: 浅喜深爱 时间: 2010-3-31 13:19
真打起来恐怕没时间想那么多
作者: 郭泰廷 时间: 2010-3-31 18:15
屁精。。。。。
作者: 歌德米斯 时间: 2010-4-1 07:27
都要随机应变吧 有的时候女人也是要防范一下的
作者: wfigher 时间: 2010-4-3 09:39
嘿嘿,有道理,学习了。
作者: 美术师 时间: 2010-4-3 11:07
都是很经典的内容,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准备好钱,打架就是战争的雏形,是需要经济做后盾的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0-6-24 23:12
回贴了啊,不要你的眼神了
作者: BB战士 时间: 2010-6-24 23:31
嗯!说得很好 受教受教
作者: 血妖 时间: 2010-7-6 13:31
看到最后一句终于决定回帖了``
作者: 人猫 时间: 2010-7-6 13:34
66楼的话很经典。。。非常赞同。。。
作者: 棍子 时间: 2010-7-7 11:11
楼主眼神真可怕
作者: 浮生幻若梦 时间: 2010-7-7 12:17
学习
作者: cash 时间: 2010-7-7 13:05
勋章说的很好 。 不是自己的女人,照打!
作者: 无绝对 时间: 2010-7-7 13:14
有道理 ,学习了!
作者: 功夫男儿 时间: 2010-7-8 14:24
为了LZ那眼神
作者: 小伙子1995 时间: 2010-7-23 16:19
白痴楼主!!!!!!!!!!!!!!!!!!!!!!!!!!!!!!!!!!!!!怕死就别买甩棍!你不打他,他打死你!!!!!
作者: 跆拳小子 时间: 2010-8-21 13:42
请教!眼神杀人怎么练出来的!
作者: ss3521 时间: 2010-8-21 14:34
买棍子完全是爱好。。。。。。
作者: 木小刀 时间: 2010-8-21 15:11
回帖了 顶一下
作者: 卡其云德 时间: 2010-8-21 17:09
看完最后一句,还是回一下吧,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作者: 使用中文名称 时间: 2010-8-21 17:13
很有用的,学习了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0-8-22 07:26
说的不错
学习了
作者: 小白菜 时间: 2010-8-24 17:40
你不简单呐!!1
作者: kkktvvv 时间: 2010-8-24 18:18
实战中的女人等同于毒蛇,你不打她迟早要咬你。
作者: 烈火烈风 时间: 2010-8-24 18:35
其实最厉害的就是用嘴就能把人家唬住 让人不敢上前才是高手
作者: 使用中文名称 时间: 2010-8-24 18:43
很有用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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