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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建议封杀GAS棍客和水中石。 [打印本页]
作者: 御风 时间: 2010-5-1 16:49
标题: [公告]建议封杀GAS棍客和水中石。
干了什么你知道。
建议你适可而止。你大规模挖坟已经严重影响大家的交流。
如有不信者,注意老帖的最新回复。
刚才有棍友指出了,但是没说是谁,既然指名道姓的说出来,我也不怕你拍砖
作者: GAS棍客 时间: 2010-5-1 16:51
OK!!!!知道了
作者: GAS棍客 时间: 2010-5-1 16:55
再不翻老贴了
作者: zinedineant 时间: 2010-5-1 16:56
但注意不能灌废水,不能灌与板块内容不符的水,以下为灌废水的典型:
1、连续发几个重复的帖子或是回帖(内容不同但意思相同的帖也属于此列)
2、多次出现有表情没文字的回帖
3、连续发多个没什么内容的讨论贴、投票贴或新手请教贴(新手问题请发到新手区,且请在同一帖子里发问)
4、一个回帖分成几部分来回
5、多次自言自语回帖
6、鹦鹉学舌复制他人回帖
7、回帖与主题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8、连续多次挖坟(把大量过期的没有用处的老帖顶上来,但偶尔顶上几个长期有效的经典帖子不在此列)
9、在同一主题内连续无间隔回帖(自己坐沙发也属于此类,如果需要补充说明请编辑自己的回帖,即便是引用回复也不能连续超过2个)
10、拿转帖冒充原创(乱用原创标签也属于此类)
11、回帖不看帖(例如前面楼层已经有人回答过的问题还要重复询问)
12、刷版,一版的最新回复里不能超过10个同样名字
13、误导贴。自己也不知道的问题可以不回答,如果胡乱回答且误导大家的话,将会被删除扣分。
14、明知故问。(凡发帖数大于300的会员还发帖问一些论坛早已有答案的问题,一律算作明知故问)
15、以混分为目的故意转帖大量论坛早已贴过的老帖。
16、多次故意发错分区(主要指的是将水贴发到技术区)
17、版聊
18、其他没什么意义、有混分嫌疑的,令其他棍友不快的帖子
以上等等都属于灌废水的范畴,有上述情况被删除扣分的话可能不会另行通知。尤其是一些“顶”了一版面都是那几个字的,肯定是会被删的。如果因灌废水被删帖的话,不管是主题还是回帖都要扣7金钱的哦!另外如果是系统出错或其他非正常原因导致的金钱数量增多是不算的,会随着系统修复而自动减少回正常水平。
作者: GAS棍客 时间: 2010-5-1 16:59
多少天算是过期
作者: pk10101100 时间: 2010-5-1 17: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5-1 17:21
以下是引用御风888在2010-5-1 16:49:00的发言:
干了什么你知道。建议你适可而止。你大规模挖坟已经严重影响大家的交流。如有不信者,注意老帖的最新回复。刚才有棍友指出了,但是没说是谁,既然指名道姓的说出来,我也不怕你拍砖
先口头警告一下吧 以观后效 宽容点也不错
作者: 郭泰廷 时间: 2010-5-1 17:23
我说怎么最近老帖如此之多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5-1 17:52
盗墓者也可能不懂规矩,御风息怒
作者: shanke01 时间: 2010-5-1 17:53
一个是挖坟,一个是 连帖,建议连帖也管制一下, 自己发布或者回复的都可以再编辑, 没必要占好几层楼来说!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0-5-1 18:06
还是心态要放正
那次在棍棍居灌水都快灌吐了,多累啊
现在每天也就对感兴趣的帖子回一下,一天最多十来帖,这样逛论坛才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
作者: 看见拉手 时间: 2010-5-1 18:18
以下是引用往事钩沉在2010-5-1 17:21:00的发言:
先口头警告一下吧 以观后效
宽容点也不错
呵呵,还是钩子宽容啊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5-1 18:41
封杀不至于,留校察看吧......
作者: cbc636 时间: 2010-5-1 19:51
不要封杀,太残忍了
雪藏好了!
给他挂个名,
不包装他
不让他兼职、
不让他上台、
不让他接广告、
不让他拍电影、
不让他拍电视剧、
不让他出专辑、
不让他出书、
不让他做公益大使。
不让他代言任何产品、
不让他主持节目、
不让他参加谈话性或者游戏性综艺节目、
不让他传绯闻、不炒作他、、、、、、、、
可以接拍3极或者当演男优,前提是自导自演!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雪藏他!
合同签个2.30年,藏到他发霉!
看丫的还挖坟不……
作者: 8023lin 时间: 2010-5-1 19:59
以下是引用cbc636在2010-5-1 19:51:00的发言:
不要封杀,太残忍了
雪藏好了!
给他挂个名,
不包装他
不让他兼职、
不让他上台、
不让他接广告、
不让他拍电影、
不让他拍电视剧、
不让他出专辑、
不让他出书、
不让他做公益大使。
不让他代言任何产品、
不让他主持节目、
不让他参加谈话性或者游戏性综艺节目、
不让他传绯闻、不炒作他、、、、、、、、
可以接拍3极或者当演男优,前提是自导自演!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雪藏他!
合同签个2.30年,藏到他发霉!
看丫的还挖坟不……
这招狠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5-1 20:12
挖坟是不对滴,改正就还是好孩子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0-5-1 20:53
新手总有不熟悉规矩的时候,经过提醒后改正就行了,我们论坛不会轻易封杀谁的。但若是长期违规灌水的话那就没办法转正,也就没办法换棍子了。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10-5-1 21:50
貌似长期转正不了,比封杀来的更有效一些
作者: amaw 时间: 2010-5-1 22:30
哎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5-2 03:27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5-1 20:53:00的发言:
新手总有不熟悉规矩的时候,经过提醒后改正就行了,我们论坛不会轻易封杀谁的。但若是长期违规灌水的话那就没办法转正,也就没办法换棍子了。
呵呵 看上去 我的观点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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