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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千万别在朋友面前玩甩棍 [打印本页]
作者: huowu99 时间: 2010-5-3 15:24
标题: 千万别在朋友面前玩甩棍
今天跟朋友在一起 拿上次买的 21加重无间玩 被他相中要走了 哎 这个喜欢呀 还得再买一个
作者: Ace丶 时间: 2010-5-3 15:30
天大的悲剧。
168金钱就这样没了
为你的ANT默哀一次
为你的ANT默哀两次
为你的ANT默哀三次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5-3 15:40
和朋友分享好东西这是应该的 有得有失 利大于弊
我相信你朋友会感谢你的,因为通过你,他知道了有这么好的东西
作者: 八一安防 时间: 2010-5-3 15:45
好货送好友,也算是值得了
作者: 大嘴巴姐姐 时间: 2010-5-3 15:46
想当初我的红花梨双节棍就这么被要走的,可惜了。
作者: zjt19820123 时间: 2010-5-3 15:49
朋友又怎能用金钱衡量呢?其实是一件好事,送走ant就买根gas吧。。下次在他面前耍gas,他就不好意思拿啦。
作者: fu33 时间: 2010-5-3 15:58
以下是引用往事钩沉在2010-5-3 15:40:00的发言:
和朋友分享好东西这是应该的 有得有失 利大于弊
我相信你朋友会感谢你的,因为通过你,他知道了有这么好的东西
说得好
作者: 颓废的少年 时间: 2010-5-3 15:59
就是 你又为我们来了个棍友啊
作者: 月下枫棍 时间: 2010-5-3 16:39
能在关键时刻也许自己朋友能救命啊!值! 他日你有难也会鼎力相助
作者: 拥抱心碎 时间: 2010-5-3 17:09
。。。。。。大家都好豁达啊!!!
作者: 飘落的红叶 时间: 2010-5-3 17:31
我朋友的zippo拿出来被领导看见了,
领导就说 这打火机不错哦……
他的1k多大洋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3 18:59:36编辑过]
作者: zinedineant 时间: 2010-5-3 17:43
想开点
下次你看上他什么东西了
不是也能拿走吗
作者: shanke01 时间: 2010-5-3 18:58
以下是引用月下枫棍在2010-5-3 16:39:00的发言:
能在关键时刻也许自己朋友能救命啊!值! 他日你有难也会鼎力相助
不和谐字眼被我发现啦 ...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0-5-3 19:00
朋友嘛有来有往啦
作者: 泡8喝9玩10尚 时间: 2010-5-3 19:01
我也送给过朋友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5-3 19:04
算那小子识货.........
作者: 云中弦月 时间: 2010-5-3 19:09
以下是引用52jing在2010-5-3 17:31:00的发言:
我朋友的zippo拿出来被领导看见了,
领导就说 这打火机不错哦……
他的1k多大洋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3 18:59:36编辑过]
这种事只能发生在事业机关单位,你朋友哪的啊
作者: 小破孩 时间: 2010-5-3 19:58
以下是引用往事钩沉在2010-5-3 15:40:00的发言:
和朋友分享好东西这是应该的 有得有失 利大于弊
我相信你朋友会感谢你的,因为通过你,他知道了有这么好的东西
有道理,又一个中国人知道了蚂蚁甩棍,
作者: cbc636 时间: 2010-5-3 22:00
虽然我很低调,
但是我多么希望有个兄弟能无意间看到我的蚂蚁!
然后缠着我问东问西,
“这是什么东西哦?”“哪里买的?”“借我玩玩”“可以帮我买一根吗?”
你不知道那感觉!比叉叉圈圈还过瘾!
作者: 钧哥 时间: 2010-5-3 22:26
没事没事,下次你看上他什么了也拿走
作者: xajh 时间: 2010-5-3 22:51
以下是引用52jing在2010-5-3 17:31:00的发言:
我朋友的zippo拿出来被领导看见了,
领导就说 这打火机不错哦……
他的1k多大洋就
还说呢,我前两天发工资,买了把心仪已久的救援工具,被领导看到了,一四十多的中年妇女,天天借去削水果,完了还不给清理干净,弄得刀子粘糊糊的。有两次实在不愿意借,说没带,人还老大不高兴,好像东西是人家的,最近正琢磨的呢,买个质量好点的仿制品放办公室,爱怎么用怎么用去,估计她也认不出。[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3 18:59:36编辑过]
作者: 秋天的虫子 时间: 2010-5-3 22:53
以下是引用52jing在2010-5-3 17:31:00的发言:
我朋友的zippo拿出来被领导看见了,
领导就说 这打火机不错哦……
他的1k多大洋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3 18:59:36编辑过]
傻了吧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4 00:20
送给懂棍的朋友物有所值,如果给不懂的棒槌就。。。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4 00:20
咱的棍只是玩给他们看,要的可以,帮你买。。。
作者: zhangdi_264 时间: 2010-5-5 13:33
送他个ANT 你自己再入手根GAS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5-6 15:19
这与有钱不露富一个道理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5-6 15:19
被朋友抢走和赠送感觉是不一样的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5-6 15:20
送他根GAS,回送个ASP吧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7 16:26
那再入别入同样的了,换个牌子或规格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7 16:26
宝剑真的能配英雄,咱也认了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5-7 16:35
玩刀被朋友迷走的飘过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5-7 16:36
有了好玩的东西肯定憋不住会拿出来耍弄一番的
作者: 郭泰廷 时间: 2010-5-7 16:42
可怜的楼主。。。。。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10 15:35
借机会换个好棍玩,算是个正当理由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5-10 15:36
礼尚往来嘛,楼主要看开点
作者: wangunzhe 时间: 2010-5-16 00:12
都有被好友顺走好东西的经历
作者: 立夏 时间: 2010-5-16 13:36
让他给在你买根GAS
作者: 虎sir 时间: 2010-6-3 15:52
呵呵,楼主我们可以做朋友不?改天我也去你相中一根试试!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6-5 17:53
朋友不应夺人所爱啊
作者: getallidream 时间: 2010-6-5 18:07
我怎么没有这么好的朋友呢
作者: 阿志 时间: 2010-6-5 18:09
不见了168块..
为你默哀..
作者: 一根甩棍保全家 时间: 2010-6-10 20:27
宝剑赠壮士
红粉送佳人
作者: 忧郁的菠萝 时间: 2010-6-10 20:32
拿走了再买呗 哈哈哈哈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6-11 10:42
送舍不得,不送脸上不好看,两难
作者: unrock 时间: 2010-6-11 10:43
楼主一共送出多少好棍了
作者: laogunyou 时间: 2010-6-11 10:51
下次朋友面前弄地摊棍玩,送人也不心疼
作者: wan 时间: 2010-6-11 12:28
你也蛮大方的,不错啊。
作者: 祐手撁咗手 时间: 2010-6-11 12:29
和我一样 去年底买了个给朋友要走了
上个月棍子放另一朋友那整整一个月 上星期给骗回来了
作者: sdvkcasfh 时间: 2010-8-9 19:31
楼主还真是够朋友,不过是真正的朋友的话送那么一根ANT给朋友防防身也是很不错的嘛,这就叫痛并快乐着,呵呵
作者: jurist_lh 时间: 2010-8-9 20:39
送朋友送安全,好啊!
作者: 李变 时间: 2010-10-18 15:08
送朋友防身也是必须的啊
作者: 龙少 时间: 2010-10-18 15:27
呵呵~楼主不应该那么小气嘛。反正都要走了!发牢骚也没用了!
作者: 顾左右 时间: 2010-10-19 00:36
你下次不会看上他女朋友啊
作者: 老猎人 时间: 2010-10-24 17:45
楼主终于有机会买GAS了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0-10-24 17:52
有朋自远方来,易送棍呼????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再买就GAS了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0-10-24 18:58
正好有说服自己入新棍的理由
作者: taoyunxuan 时间: 2010-10-30 22:07
既然是真朋友就别吝啬这一点
作者: yinbx911 时间: 2010-11-11 11:34
以下是引用zjt19820123在2010-5-3 15:49:00的发言:
朋友又怎能用金钱衡量呢?其实是一件好事,送走ant就买根gas吧。。下次在他面前耍gas,他就不好意思拿啦。
作者: 咪叔 时间: 2010-11-22 21:01
- -默哀了。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3-18 13:32
棍乃身外之物,去了还可以在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4-8 22:05
我不敢给朋友看,看了肯定被拿走,男人都看这一口。
作者: 急先锋 时间: 2011-5-5 23:39
以下是引用shanke01在2010-5-3 18:58:00的发言:
不和谐字眼被我发现啦 ...
这都被发现了,太人才了。。
作者: kagerou 时间: 2011-6-19 16:12
强悍的ant...
作者: 腾文 时间: 2011-6-29 00:35
送朋友送好货,哈哈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6-30 14:51
要会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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