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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老嘎鸡”(QQ号:55403626)在竞买活动中恶意竞价的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狄坚    时间: 2010-8-13 23:49
标题: 对“老嘎鸡”(QQ号:55403626)在竞买活动中恶意竞价的通报

对“老嘎鸡”在竞买活动中恶意竞价的通报
 
 
 
论坛及群内成员:
   在近日的群竞买活动中“老嘎鸡” (QQ号:55403626)在拍下物品后拒绝向卖家付款,并在规定的72小时内未与卖家取得任何联系,其行为已构成恶意竞价(“恶意竞价”定义请参看http://www.mayi.sg/dispbbs_34_39296.html《群竞买活动暂行规则》)。
  “老嘎鸡”做为资深群友,不但未能信守交易基本原则、维护交易公正,反而蓄意破坏诚信交易环境,行为轻率,视交易事件为儿戏,并对管理人员多次提醒和通知置若罔闻。(已在接到最后通牒时退群而去。)
  经商议决定,对“老嘎鸡”进行通报批评,公开其部分资料,望大家在以后的交易中引起注意。
   群竞买活动的初衷是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兴趣和收藏的平台,而不唯物品交易买卖为第一功能。希望大家能自觉维护网上交易诚信,维护自身声誉,给群竞买活动创造一个趣味、诚信的良好环境。
   引用《规则》中的一段话:“尽管本规则无法做到更多实质性的制约,但请务必了解,在活动中仍然体现着每一个参与者的信誉和品格,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你的行为会在这里留下印迹。”
 
 
   附  对话记录截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4 11:26:07编辑过]

作者: 胖一胖    时间: 2010-8-13 23:52
要遵守规则,支持一记
作者: 颓废的少年    时间: 2010-8-13 23:52
哎 希望都遵守吧 真的有情况不能的可以和卖家协商的
作者: lupus721    时间: 2010-8-13 23:53
三太阳的人乐,至于这点诚信都做不到啊,悲哀啊
作者: 广东鹿    时间: 2010-8-13 23:55

赞成。又可以做发哥了
作者: 狄坚    时间: 2010-8-13 23:56
即使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进行沟通、可以商量。TAOBAO也还可以退货呢。但在可以确认收到多次提醒后不回应,这就不对了!
作者: dingyaott    时间: 2010-8-14 00:01

我都不记得是拍什么东西来着了
忘记了
作者: 狄坚    时间: 2010-8-14 00:02
以下是引用dingyaott在2010-8-14 0:01:00的发言:

我都不记得是拍什么东西来着了
忘记了

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品!
作者: dingyaott    时间: 2010-8-14 00:30

作为第二名,我勇敢的顶上去了
我收了

作者: 雨落润田    时间: 2010-8-14 00:38
请大家引以为戒,做人要诚信,这样睡觉才安稳!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8-14 00:44
没有能力制定规矩,就要努力遵守规矩..........
作者: 霹雳强    时间: 2010-8-14 00:54
以下是引用狄坚在2010-8-13 23:56:00的发言:
即使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进行沟通、可以商量。TAOBAO也还可以退货呢。但在可以确认收到多次提醒后不回应,这就不对了!

确实  不想要了 起码解释一下 道个歉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10-8-14 01:34
能行就拍,不行就别拍,最讨厌拍了放鸽子的
作者: alex4799    时间: 2010-8-14 08:23
又见通报,怎么老噶鸡也犯规了,不应该呀?
作者: seven7scy11    时间: 2010-8-14 08:48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8-14 0:44:00的发言:
没有能力制定规矩,就要努力遵守规矩..........

+1
作者: 月下枫棍    时间: 2010-8-14 09:47

诚信是必须的 后悔了道歉下 大家还是很好说话的
作者: 成国宝    时间: 2010-8-14 10:05
为什么会这样 总有原因!~
作者: 狄坚    时间: 2010-8-14 11:25
以下是引用力定千钧在2010-8-14 10:05: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为什么会这样 总有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哄抬价格,起哄!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0-8-14 11:33

拍规处置      
作者: 极度无耻    时间: 2010-8-14 14:29
违规的灭掉
作者: 苍茫误此生~    时间: 2010-8-14 15:31
  踩死它!
作者: 小排骨    时间: 2010-8-14 19:14
不管做什么都应该按照规矩来办,无人品
作者: william    时间: 2010-8-14 19:41

大家都来弹他,弹鸡鸡弹到S!
作者: singyue    时间: 2010-8-15 11:12
哎....遇到这样的人,不好说..
作者: cccmws    时间: 2010-8-24 16:19
诚信第一,看好下手.负责到底,
作者: fu33    时间: 2010-8-24 16:25
  素质啊 你到底是个啥玩意

作者: rambowolf    时间: 2010-11-26 14:11

没什么重大损失  万幸!
作者: 德国    时间: 2010-11-27 11:02

最重要的是人品!!!!!
作者: 凡霜    时间: 2010-11-27 12:52
人品啊...无诚意..
作者: 痛饮狂歌    时间: 2010-11-29 01:17
无欲则刚
作者: 李小龙猛    时间: 2010-12-1 20:32
我想进群里能批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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