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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战分享]甩棍单挑匕首加铁棍——“25蚂蚁对铁锹’暴力后续 [打印本页]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4:51
标题: [实战分享]甩棍单挑匕首加铁棍——“25蚂蚁对铁锹’暴力后续
还记得我前不久发的亲身实战——25寸蚂蚁对铁锹的帖子吧。前天(8月9日),这把25甩棍再次见血。
这个甩棍给哥们后,他就放车里了。昨晚他打电话和我说,甩棍再次发生暴力实战。
前天中午,哥们的捷达刚停在楼下,正要下车,一辆电动三轮就贴着正驾驶车门开过去了,把驾驶门子一侧挂了一道很深的印记,虽然本身车就破,但也是刚做不久的全车漆。哥们马上打开车门下车质问骑三轮的,这时后面有个男人上来说三轮是给他家拉活的,还说你车刮的轻,让保险公司赔吧。哥们和他理论起来,对方有点NB轰轰,嘴里不干不净,还说了句就你这破车值多少钱。哥们当时就火了,让他立马赔钱。这时骑三轮的人过来了,也嚣张的样子,手里还拿根铁棍。哥们说句“你们想动武是吧?”马上就从驾驶座(他有个棒球棍放在后备箱里了)底下把甩棍拿出来,甩出后指着骑三轮的。哪个NB乎的男人突然从腰里拔出把匕首,向哥们捅来。哥们一棍就把他匕首打掉,随后猛抽他的肋骨。这家伙弯腰就趴下了。哪个拿铁棍骑三轮的回身想跑,哥们冲上去对着后背就是一棍,那小子前扑了一下,没倒;哥们抢到身前,把他绊倒,问他NB啥。这小子嘴里骂着,哥们对着他肚子就是两脚。照着他大腿给了一棍,这家伙也蔫了。
后来对方报警,有邻居指证是对方先刮的车然后动刀子,警方就没追究,只是哥们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那个骑三轮的后来自己跑了,不知伤势如何;动刀子的肋骨被打断三根。医药费1500.
现在想这个25的甩棍给哥们不知道对不对,万一他当时火大打对方的头后果也许很严重。
不过这次事件再次证明甩棍的威力和防身效果,25的蚂蚁在实战中杀伤力确实很大。 对了,哥们183,190多斤,手较大,所以我才把25的蚂蚁给他。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0-8-16 14:58
好像重复了吧
作者: 山羊 时间: 2010-8-16 15:06
对方先动刀砍他的话,这个算正当防卫吧?还要赔医药费?不动棍可能丢命的哦!
我估计是不是对方虽然拔了刀,但没有真的冲向他,最后才要赔医药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6 17:52:58编辑过]
作者: 九头猎鹰 时间: 2010-8-16 15:15
甩棍对匕首加铁棍,功夫不浅
作者: 苍茫误此生~ 时间: 2010-8-16 15:26
路过,我就费解了 没把那人抽死?
作者: fu33 时间: 2010-8-16 15:31
这个问题貌似对甩棍的前景不利
作者: 霹雳强 时间: 2010-8-16 15:48
我好像看过
作者: 月下枫棍 时间: 2010-8-16 15:50
拿铁棍太俗了 还跑 不跑 你哥们不一定能占优势
作者: 成国宝 时间: 2010-8-16 15:57
打死一个少一个 都不是好人~
作者: 使用中文名称 时间: 2010-8-16 16:04
这就是上次那个帖子的下半部分啊,不是发过了吗?
作者: 棍风 时间: 2010-8-16 16:26
还是那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
作者: 祐手撁咗手 时间: 2010-8-16 16:28
你朋友和我朋友一样 不给给脾气太暴躁了 容易出事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0-8-16 16:43
可以说这棍甩棍已经救了两条命了吗?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0-8-16 16:43
哥们儿文采不错,身临其境似的,您就在当场吗?看得紧张刺激惊心动魄血脉膨胀气喘吁吁眼神迷离......我给你个精吧:精!!!
作者: 人猫 时间: 2010-8-16 16:46
功勋甩棍啊,建议装帧一下,放在大厅正中当镇宅之宝。。。
作者: 颓废的少年 时间: 2010-8-16 17:20
发过了把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10-8-16 17:43
这帖子的确是又看了一遍……莫非转帖也要弄成实战分享?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0-8-16 18:17
好像,曾经,也许,在哪里看过这个帖子!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0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8-16 14:58:00的发言:
好像重复了吧
是的,我原先发在《蚂蚁对铁锹》 后续里了,有朋友说这是两个事件,两个主题,最好别发在一个帖子里。于是就重新发个主题,让大家看的清楚些。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1
以下是引用霹雳强在2010-8-16 15:48:00的发言:
我好像看过
是的,上一个帖子后续里有。这次在朋友的建议下单独发个帖子。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3
以下是引用山羊在2010-8-16 15:06:00的发言:
对方先动刀砍他的话,这个算正当防卫吧?还要赔医药费?不动棍可能丢命的哦!
我估计是不是对方虽然拔了刀,但没有真的冲向他,最后才要赔医药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6 17:52:58编辑过]
对方已经冲向他了,即使是正当防卫,警察处理时也会根据伤害情况界定赔偿的;有类似事件处理过的朋友就知道咱们国家法律的“标准”了。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4
以下是引用苍茫误此生~在2010-8-16 15:26:00的发言:
路过,我就费解了 没把那人抽死?
打肋骨一般就是个骨折,要是抽脑袋估计就是个死!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6
以下是引用月下枫棍在2010-8-16 15:50:00的发言:
拿铁棍太俗了 还跑 不跑 你哥们不一定能占优势
是的,拿铁棍的就是个帮凶而已,看主子废了自己也就撵了。这种人的心理都是如此,要是哥们被拿匕首的止住,他早上来装勇猛了!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8
以下是引用力定千钧在2010-8-16 15:57:00的发言:打死一个少一个 都不是好人~
呵呵,"和谐社会"还是适合而至吧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9
以下是引用使用中文名称在2010-8-16 16:04:00的发言:
这就是上次那个帖子的下半部分啊,不是发过了吗?
是的,有朋友建议单独发个帖子,因为算是两个事件了。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49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10-8-16 16:43:00的发言:可以说这棍甩棍已经救了两条命了吗?
呵呵,只能说关键时刻有个用武之地。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52
以下是引用大烙馍在2010-8-16 16:43:00的发言:
哥们儿文采不错,身临其境似的,您就在当场吗?看得紧张刺激惊心动魄血脉膨胀气喘吁吁眼神迷离......我给你个精吧:精!!!
呵呵,谢谢给射!……是朋友打电话描述的,我整理下再现当时的事实而已。还好是防卫成功并没有严重的血腥,要不在这和谐的局面下就不敢发了,嘿。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53
以下是引用人猫在2010-8-16 16:46:00的发言:功勋甩棍啊,建议装帧一下,放在大厅正中当镇宅之宝。。。
哈哈,放床头估计更有效……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57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0-8-16 15:31:00的发言: 这个问题
貌似对甩棍的前景不利
是的,现在已经不允许随意买卖甩棍了;估计过阵就把甩棍列入到管制器具里了,哎。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6 19:59
以下是引用祐手撁咗手在2010-8-16 16:28:00的发言:你朋友和我朋友一样 不给给脾气太暴躁了 容易出事
是的,事件的大小和结果都取决于当事人的行为程度。点好能不违法还全身而退,点不好要么被伤害要么伤害对方,还有可能负担法律责任。我们的和谐社会呀……很多时候还是克制吧
作者: 曹先生 时间: 2010-8-16 20:21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0-8-16 15:31:00的发言: 这个问题
貌似对甩棍的前景不利
+1
作者: 小排骨 时间: 2010-8-16 20:23
为什么老会有实战呢,不是怀疑楼主的事情的真实性,只是觉得有些事情如果没有甩棍本可以避免的,本来是人家刮了你朋友的车占理的事情,最后反到赔给人家医药费,这万一要是打头上打死了,这岂不是图一时之快,让自己懊悔终身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0-8-16 20:30
已经掏刀子了还不算正当防卫吗?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8-16 20:45
楼主的头像有故事啊.........
作者: ss3521 时间: 2010-8-16 21:49
看过了。。。。。。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8-16 22:14
这棍子可真买的值!
作者: 酷驴装备 时间: 2010-8-16 22:19
3根肋骨骨折,不知道打中大腿的腿骨怎样???
作者: 虎啸丛林 时间: 2010-8-16 23:33
刀子都出了不算正当防卫吗。这也赔钱?我可以告他拿刀抢劫甩棍自卫,好像不用赔钱吧。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09:52
以下是引用小排骨在2010-8-16 20:23:00的发言:
为什么老会有实战呢,不是怀疑楼主的事情的真实性,只是觉得有些事情如果没有甩棍本可以避免的,本来是人家刮了你朋友的车占理的事情,最后反到赔给人家医药费,这万一要是打头上打死了,这岂不是图一时之快,让自己懊悔终身
没有甩棍还有棒球棍,关键是这年头总有不讲理的人。如果换成你车被挂了就打算吃个哑巴亏吗?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09:54
以下是引用alucard530在2010-8-16 17:43:00的发言:
这帖子的确是又看了一遍……莫非转帖也要弄成实战分享?
不是转帖,是重新发的贴!原先的后续部分删掉了,因为是两个事件。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09:54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8-16 20:45:00的发言:
楼主的头像有故事啊.........
呵呵,低调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09:59
以下是引用虎啸丛林在2010-8-16 23:33:00的发言:
刀子都出了不算正当防卫吗。这也赔钱?我可以告他拿刀抢劫甩棍自卫,好像不用赔钱吧。
很多和你类似想法的人估计都没打过架,没和警方交涉过,没罚过钱。……我想,有幸进过局子里和天朝警察交流过的哥们应该了解类似事件的处理!……说深点,或说远点,如果对方上面有人,就反告我的哥们抢劫之类的了,赔钱是小,再按个寻衅滋事的帽子,就要拘留一段时间了。上哪说理去?这就是现实……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10:00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10-8-16 18:17:00的发言:
好像,曾经,也许,在哪里看过这个帖子!
是上一个帖子的后续,后来版主建议分开发,就把原先后续部分删了,单独发个帖子。因为是两个事件,虽然是同一根棍子!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10:01
以下是引用lao_dao在2010-8-16 20:30:00的发言:
已经掏刀子了还不算正当防卫吗?
哎,是否正当防卫是警察界定的,不是我们自认为的……
作者: 虎啸丛林 时间: 2010-8-17 11:45
以下是引用逍遥居士在2010-8-17 9:59:00的发言:
很多和你类似想法的人估计都没打过架,没和警方交涉过,没罚过钱。……我想,有幸进过局子里和天朝警察交流过的哥们应该了解类似事件的处理!……说深点,或说远点,如果对方上面有人,就反告我的哥们抢劫之类的了,赔钱是小,再按个寻衅滋事的帽子,就要拘留一段时间了。上哪说理去?这就是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7 11:58:27编辑过]
作者: duanyu1121 时间: 2010-8-17 12:08
为个蹬三轮的就动刀了
而且你哥们这体形 那丫眼睛有问题?
作者: 逍遥居士 时间: 2010-8-17 12:16
以下是引用duanyu1121在2010-8-17 12:08:00的发言:
为个蹬三轮的就动刀了
而且你哥们这体形 那丫眼睛有问题?
现在有些人就喜欢装……没办法
作者: 使用中文名称 时间: 2010-8-18 13:18
虽然看过了,再看还是很精彩,就是出手重了点
作者: aspkk 时间: 2010-9-6 21:44
有的时候人呀多动脑,不能一起用事,这又不是抢劫,如果他玩强硬态度你那哥们就应该让一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别忘了你哥们那车还在那呢,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想办法尾随他们,然后还以颜色,这才是智者的做法,暴力当然能解决问题,但计划不周密也会反受其害,菲律宾就是个例子~~~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0-9-21 04:52
出了什么事的话
LZ就是主谋了哈哈哈哈~~~~
作者: hgk 时间: 2011-10-13 15:46
要是开车的那位JC那边有人的话,估计拿刀的那小子得坐牢房了。
作者: 天末凉风 时间: 2011-10-13 20:21
确实是对甩棍前景不利啊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0-13 20:33
容易冲动的人最好不要带家伙
容易出事
作者: 沙尘暴 时间: 2011-10-16 20:16
立功的棍,就是不一样!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10-16 20:25
哈哈,把甩棍供起来,功臣呐
作者: 鱼死网破 时间: 2011-10-16 20:29
为什么还赔钱,先有人捅我,我打他就是自卫呀。。。。。。。tc真牛
作者: 惟一思恋 时间: 2011-10-16 23:37
往腹部打几下,肋骨就断3根,棍子有这么牛逼吗?那比砍刀还牛逼了
作者: 空山野路 时间: 2011-10-23 16:46
本人185cm,96kg,手小,用的21,不知道25什么风采。。。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10-23 16:54
肋骨被打断三根。医药费1500.,才花这么少的钱,不过,这伤可很重了,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0-23 17:03
才看到,故事不错
作者: 怪蜀黍 时间: 2011-10-25 16:27
我勒个去 猛男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6:52
你朋友和我朋友一样 不给给脾气太暴躁了 容易出事
作者: ligaoyangq 时间: 2012-1-26 21:43
受用了 楼主辛苦啦
作者: 学者 时间: 2012-1-26 23:59
原来是大膀汉啊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1-27 00:54
厉害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2-1-27 13:09
正当防卫还得赔钱,神马世道
作者: 古斯比古斯比 时间: 2012-8-20 21:09
我175.。。140斤。。。25的棍子一样很适应
作者: 刀仙袁氏 时间: 2012-8-21 01:39
身高183,体重190斤,手劲较大。
晕,楼主所说和我完全相符啊。该不会就是兄弟我做的吧,怎么没有印象呢?呵呵。
话说回来,肋骨断三根,果然很有威力,不过,打中持刀手的那一下,效果如何?
作者: 红朝往事 时间: 2012-8-27 15:36
看了不少帖子,发现绝大多数事件都可以避免的。
真是戾气遍地啊。好好协商多好啊,如果对方执意耍赖,以后找个机会搞他一下,不比这样打强多了?
当年毛和蒋如果有一个心胸开阔点,至于死那么多同胞吗?或者蒋不那么装逼,直接干掉毛,哪来后来那么多冤死的鬼啊?
作者: 黑豆先生 时间: 2012-8-28 19:37
真服了。。。 直接倒地。
作者: diulen70 时间: 2012-8-29 08:53
以下是引用山羊在2010-08-16 15:06:00的发言:
对方先动刀砍他的话,这个算正当防卫吧?还要赔医药费?不动棍可能丢命的哦!
我估计是不是对方虽然拔了刀,但没有真的冲向他,最后才要赔医药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6 17:52:58编辑过]
又是个关于正当防卫的问题,看来这种情况还得按打架斗殴处理啊,妈的,除非是咱们走在路上或在提款机前,被刀架在脖子上,跟你说“哥们,我抢劫” 这时候才属于正当防卫,走在路上让人欺负了,就白挨吧,一还手就是打架斗殴,操
作者: 黑豆先生 时间: 2012-8-29 15:59
又高又壮。。。抡25
作者: 一箭双雕 时间: 2012-8-30 17:21
看来楼住练家子啊
作者: ad0223 时间: 2012-9-28 21:26
现在社会很暴力 能不动粗尽量不动粗 更何况这种人阴魂不散 你总不能打完就搬家吧 你有棍子 家里人有吗 特别是现在的90后小孩 下手没轻重 报复心又强
作者: autofan680 时间: 2012-10-8 23:16
不应该赔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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