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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里堵的难受,放在这说,希望大家别介意 [打印本页]
作者: xajh 时间: 2007-9-12 00:57
标题: 心里堵的难受,放在这说,希望大家别介意
这是两周以前的事了,本来想永远藏在心里的,每次想起来,心里就堵的很!也许说出来心里能舒服点,大家就当笑话听听吧,呵呵,反正没人知道我是谁!
那天是周末,在同学宿舍商量完设计的事出来,已经夜里十二点多了.我骑车往家走,因为家就在学校附近,又不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所以我是院里唯一的走读生.家和学校之间有一条满是酒吧的街道,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每天都走,总能碰到很多三五成群喝多了酒.摇摇摆摆,胡言乱语的家伙.当然了,有不少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兄弟们出来聚会,也喜欢来这里.
我走到大约一半路程的时候,看见两个人在一个酒吧门口互相撕扯,因为还有段距离,看不太清,以前也曾碰到喝了酒的人打架,所以根本没放心上.走的近了,才看到是一个男的在踢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孩,那女孩抱住那男的的腿哭,那个男的就使劲踢,想把她甩开.当时时间虽然挺晚了,可在外面过夜生活的人还是不少的,不过都是远远的看着.
我当时真的很愤怒,想象不出为了什么那家伙居然能对一个女孩下那么重的手.直接掉过车头,猛冲过去.车子速度很快,正撞在那男人身上,他倒在地上.我扔下车子,伸手去拉那个女孩.
做梦也想不到,那个女孩翻身爬起来,直接扑向我,连喊带抓,说我撞坏了她男朋友.真是蒙了,只好边用手护住脸,边往后退着躲闪.那个男的趁这个机会也起来了,当时我只顾注意躲闪正面的那个女孩,说真的,够凶悍的,后来发现,穿了短袖的胳膊上被抓了十几道血槽.那个男的从侧面把我扑倒,压在我身上.那个家伙,身高在185左右,体重将近200斤,身量整个大我两个码.虽然他像头熊,可我经常运动,这几年又一直在练散打,要是面对面的单挑,他未必能沾到便宜.可当时那情况,我真的感觉到体重和力量的无奈了, 妈的跟座山似的压在你身上,喘气都困难,离的还特近,拳脚根本发不出力.也是被逼的,我在那家伙肩膀上咬了一口,趁着他疼一松劲,我推开他,顺手从书包侧面的小口袋里抽出水壶,探路者的,铝制,里面大概还有大半壶水.这个季节,我总会随身带壶水.喝不惯纯净水的怪味道,可乐什么的又不解渴.一壶敲到他头上,自己才彻底脱身站起来.他呢,躺哪捂着头哼哼.说起来时间挺长,其实就那么一会.等我站起来,才发现刚那个女孩领着男男女女七八个从那个酒吧出来,估计是一起玩的.里面那四个男的看见我就直冲过来了,我直接把手里的水壶照他们砸过去,然后拿下背在身后的书包.大一的时候吧,买了根21寸的蚂蚁,除了刚到手时打开合起来过几次,它一直都躺在我书包里.
甩开棍子,左手拿着书包.那几个家伙看见我手里有家伙,只是楞了下,紧接着又骂着冲过来.以后的就是一阵混战,我用书包护住头,右手挥舞棍子,不停跑.直到110到来.把我们都抓上车.不知道算倒霉还是幸运,最近的派出所离那里只有不到1000的距离.
最后混战的细节记不清楚了,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所有的动作都是本能的反映.
说说结果吧,写了这么多,全是我个人的发泄.下面的这些,也许能给让和我一样喜欢棍子的朋友有所收获.
1.棍子被没收了,凶器;
2.老爸连夜从床上爬起来赶来,动有了所有的关系花了大笔的银子才让我现在还能好好的待在学校;
3.伤较重的三人,那头熊被水壶砸了个脑震荡,一个酒瓶在我右小臂上砸的粉碎,肌肉被划开了几道口子里全是碎玻璃.在医院医生用刷子给我洗伤口的时候疼的我让我想起集中营.砸我的那个小子伤的最重,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我用胳膊挡了他那一瓶子后,接着就在他头顶上很狠招呼了一棍子.
4.剩下的那三个家伙没什么事,尽管我的棍子也没少招呼他们,也许是我慌乱,随手乱挥没打上力点,他们身上除了青青紫紫的淤伤之外,好象没其他的什么.而且在打斗中他们挨了棍子后,也没有太明显的停滞,只有被打了头的家伙,直接倒在地上,彻底失去进攻能力.其他的挨了好几下后,还再我身上倾泻了不少拳脚.
5.写点自己给各位兄弟的肺腑之言,不要轻易用棍子,哪怕你已经很愤怒.永远记得替你担心的家人,别让他们伤心.如果真的有人侵害到你的生命或者你爱的人的生命,不要犹豫,直接打头.
嘿嘿,不知不觉就说了一大堆,心里是舒服多了,希望兄弟们看了别烦才好.棍子被收了确实心疼,当时花了近半个月的生活费,结果却用在这地方.唉.等有钱了再收一根吧!防身还是很好用的,要没有它,估计伤的最重的就是我了.对了,还要提醒下蚂蚁,大熊,警察问我棍子的来源来着,我告诉他们淘宝上邮的,卖家很多,具体的忘掉了,听他们说好像卖这个是违法的.你们小心哦,以后买棍子还找你们呢!曾经趁做设计的时候用学校的数控加工中心自己做过一根,可能是材料的问题,根本没法用,还被老师骂了一顿.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7-9-12 01:05
同情一下,记住教训了,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少管,除非那女的喊救命。我就是这样的,看见一些打架什么的,只要没人喊救命,我就不会上去管,谁对谁错还不知道呢。
还有那警察说的你不必在意,他不懂法。要是卖甩棍违法,那不用说淘宝会第一个禁售。电子狗还没条文说违法呢,就已经被禁售了。淘宝的鼻子比谁都要灵敏。
打击部位的问题,除非真是有生命危险(例如对方持有凶器),不然还是别打头。想有效的话就打硬的有骨头的地方,用来捅也行,宁愿打脖子也好。
但愿你的麻烦能早日解决,记住,低调是关键。
作者: 大内侍卫 时间: 2007-9-12 02:07
唉!这事你说真是... ...没事就好了!权当长一智了!
作者: 发如雪 时间: 2007-9-12 08:42
在大街上看见男人打女人,最好别管,前因后果你也不知道,孰是孰非你也不知道,人家两口子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你横空插一杠子,人家理所当然地要把矛头转向你了。以后吸取教训吧,行侠仗义,自朱家郭解之后就已经不流行了,以后别犯傻了。
作者: bpm45 时间: 2007-9-12 09:14
1.楼主应该学学巴西柔术,这样至少躺在地下的时候不会惊惶失措
2.像楼上几位说得,清官难断家务事
作者: jcjc711 时间: 2007-9-12 11:29
那娘们 真TM欠操 真想一罐黑皮喷她嘴里 纯骚B!
作者: 我最爱蚂蚁 时间: 2007-9-12 11:31
诶,兄弟,不是我说你。南京一个小伙搀扶了一个摔倒的老太,结果被讹诈。法院判小伙陪给流氓老太4万多元...
这世道,不是我们不想见义勇为,而是不允许我们见义勇为。多少仗义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作者: 静寂之美 时间: 2007-9-12 12:55
这实战打得惨烈啊
作者: Riven 时间: 2007-9-12 16:20
说句真心话,知道为什么现在学雷锋的越来越少了吧?
作者: benladan 时间: 2007-9-12 19:34
深感同情,不过切记一句话,可怜之人比有可恨之处!!岂不闻::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作者: 野战连 时间: 2007-9-12 20:45
这世道,不是我们不想见义勇为,而是不允许我们见义勇为。多少仗义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郁闷那!
作者: xajh 时间: 2007-9-12 22:40
唉,全当是长了回记性!好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希望以后大家多留神,别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作者: 天歌 时间: 2007-9-13 01:49
现在这社会..那叫一个无语.那女的真是够贱的,肯定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作者: bearsyy002 时间: 2007-9-13 14:49
还是游侠说的对,看的人那么多,当事人要是有事早就叫唤了。再说你也不能上去就撞啊。。。你也叫唤一声看他们的反应。
顺便说,bmp45兄台,巴西柔术可是当初就限定为单打独斗的,你要是群殴的时候用,保证死的比什么时候都惨。
作者: ballballwar3 时间: 2007-9-13 17:03
从楼主的总结来看,人很好滴,不过开头开车撞无论如何不行,别的都可以.这个行为过于难以解释度...不过楼主验证了甩棍的问题
作者: 渡神 时间: 2007-9-13 22:02
那娘么活该被打死。委屈你了,兄弟!
作者: yzt 时间: 2007-9-13 22:50
楼主啥车啊,把他撞飞了还能再爬起来?
作者: 小志户外 时间: 2007-9-14 09:29
***** 版主模式 *****
该贴子是管理员从蚂蚁甩棍转移过来的!
作者: xajh 时间: 2007-9-14 12:05
[ADMINOPE=凌风|xajh|奖励积分 20| |1189772045]呵呵,自行车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7-9-14 20:13
唉
没办法
因为同情你
版主我就再加你20分吧
作者: 发如雪 时间: 2007-9-14 20:46
下面引用由凌风在 2007/09/14 08:13pm 发表的内容:
唉
没办法
因为同情你
版主我就再加你20分吧
我脆弱的心灵也受到伤害了,强烈要求给我也加几十万分。
作者: 龙城小蚂蚁 时间: 2007-9-20 15:19
下面引用由发如雪在 2007/09/14 08:46pm 发表的内容:
我脆弱的心灵也受到伤害了,强烈要求给我也加几十万分。
事实再次证明:不能做好人。
作者: dedwaed 时间: 2007-9-21 11:54
虽然说楼主的遭遇挺郁闷的,但还是真心希望你不要因此而用灰色的眼睛去看待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社会!
作者: 阿彪 时间: 2007-9-27 08:24
温兆伦在《义不容情》里面那段台词很经典——置之不理。
作者: qiteng 时间: 2007-9-28 20:46
楼主以后不要多管闲事!
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拿棍子出来,只要拿出来了,就要抱着杀掉对方的心态,我买棍子就是用来打头的!
作者: 貔貅 时间: 2007-11-17 11:14
清官难断家务事~~~~
何必呢~
作者: 听诊器 时间: 2007-11-17 19:38
这个社会好人很多,可坏人更多呀。
在外面如果是一个人最好不要多管闲事,如果是一群人就不一样了。(*^__^*) 嘻嘻……
作者: 忧郁兰色 时间: 2007-11-23 23:08
唉现在这社会就是这样,前一阵北京有个大学生看到路边有个女孩在哭,就过去问问,结果被女孩骂不说,还不知道怎么个情况就被人放到在地,最后被室友送到医院,最后诊断为高位截瘫,唉好好的后半生只能在病床上了,他还在电视上想问问那个女孩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呢,唉,同情之极
作者: 北京兄弟 时间: 2007-11-24 21:52
当雷锋身心都受伤......
作者: 51aisha 时间: 2007-11-25 17:51
人人有本难念的经啊,人生就是这样,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哥们就当教训了吧:)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7-12-7 23:01
哎~~~~还是别管别人事好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7-12-27 10:20
估计这女的也是被利用,唉,要说是抢劫吧,也没抢你。我们也不能袖手旁观,最理智的做法静观其变,然后拿起手机,拨打110,反正你说派出所很近的嘛,这样你又不损失什么而问题又解决了,做雷锋也得做的聪明点呀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7-12-27 12:56
如今这社会闹得雷锋都不好当了。
作者: hajimmy 时间: 2007-12-27 13:31
呵呵 楼主,人家在那耍花枪呢,你去掺合什么啊,丑大了吧。
另外,说两点,第一,现在的一线jc只是对极少部分的法律、条例熟悉,其它的应该就只有在学校里学习过的印象了,水平跟不懂法的差不多,负责的告诉你,那东西不违法。
第二,楼主用半个月的生活费换了小命啊,值得,想想,危险又不是天天有,我们买棍棍如果是防身,就是用在可能一辈子只有那一两次的危险上,所以楼主,你的棍棍光荣的完成了他的任务了。
哦 对了,当我被搁在地上的时候我通常会尽力的用双手抓住他的头,然后用自己的头撞他的脸,如果不行就只能拼命挣扎了。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7-12-27 16:20
看了楼上的话,我突然想起电视剧《血色浪漫》来,如果楼主也看过,那应该就能明白我要说什么了。
《血色浪漫》里的宁伟,一个在军营生活中如鱼得水的天生的军人,在即将提干的时候,一次请假外出,遇到一个男人打老婆,他和楼主一样,过去救人,一脚把那男的踢倒在地——事后据说这一下子就把男人的肋骨踢断了N根(宁伟是侦察兵),之后那女人反而不揪住宁伟不依不饶,还把这事闹到了部队,最终宁伟不得不含恨退伍。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与本文无关,就不多说了。
中国那句古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说得非常有道理的,旁人还是不要搀和为好,不为别的,就为自保。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1-1 00:50
确实可惜了。
作者: 忧郁兰色 时间: 2008-1-5 00:34
蚂蚁成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哈哈,这就是雷锋呀哈哈
作者: paopaodou 时间: 2008-2-4 00:23
世道变了!
作者: 忧伤的云 时间: 2008-10-7 20:13
甩棍不是管制刀具,带不犯法
作者: 茎待佳阴 时间: 2008-10-13 09:18
这种女人就是贱,懒得说了
作者: 上忍阿海 时间: 2008-10-23 12:56
记得,只要不是危害到你的事,一定不要管,这不是梁山好汉的年代,这是"法制社会"对社会底层人民的法制,外面的事,复杂的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总之记得,自己安全,底调,就完事,不认识的,死活于你无关,你的棍被没收了,不等于你的棍是违法的,因为伤人了,所以它才已是法定义意的凶器,就算你用个木棍把他打废了,这木棍警方也是要没收的,这年代,记得,别做"好人"
作者: jnkb 时间: 2008-10-25 23:39
最贱的是那个女的,该去死
作者: jnkb 时间: 2008-10-25 23:40
那个女的真贱,恩将仇报
作者: 大灰狼110 时间: 2008-11-11 13:26
楼主太热血。
以后别管路边闲事了。除非伤害到你。
作者: TVST1 时间: 2008-11-15 21:53
只能说兄弟你太冲动了,如今有好多女的都很贱,现在没事了吧,呵呵,把棍收好
作者: 马超 时间: 2009-1-15 21:09
血淋淋的教训,受教了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9-1-16 12:54
有些人就是这么让人不爽~~
作者: 蓝色*星光 时间: 2009-1-19 10:07
闲事少管。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2-11 20:54
楼主帮人帮到狗屎上了,那个烂逼…………!!
作者: wjzxht2002 时间: 2009-2-11 21:06
那个贱逼女人,哎,天生欠打欠操的货.算了,楼主就当天黑不小心踩到狗屎上了.
作者: wing_chen1 时间: 2009-2-14 21:43
写点自己给各位兄弟的肺腑之言,不要轻易用棍子,哪怕你已经很愤怒.永远记得替你担心的家人,别让他们伤心.如果真的有人侵害到你的生命或者你爱的人的生命,不要犹豫,直接打头.
这句我收下了,能忍就忍,不能忍就啥也别想了
作者: slfjll 时间: 2009-2-16 17:20
遇事要低调,低调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2-16 17:26
除非事关自己,否则还是能不管就别管。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09-2-16 17:46
贱,那女人贱的.兄弟下次碰到别管吧,我有类似经历,不过没你这严重,我碰到的是一个人,没那多多帮手,几秒解决问题我就准备闪了,结果被那女的带着一脸血拉着我不放.......甩开她骂了她一个字"贱"后闪人了.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09-2-16 19:27
现在社会还是不管闲事的好
作者: pk10101100 时间: 2009-4-3 03: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4-4 12:19
楼主还是学生,看来真没经验,能出来抛头露面耍死狗的女人估计不是什么好东西,管他干嘛!
作者: 外星人123 时间: 2009-4-4 23:33
确实不用担心论坛卖甩棍,淘宝有自己的律师,要不能卖再通知或者禁止了,比如RY就不能卖,既然能卖就是合法的
作者: 新人报道 时间: 2009-4-4 23:42
\\呵呵 不心进来.好的事拉.混分数吧.要说他们多说的多说了,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09-4-4 23:50
又不是你女人,挨打关你啥事啊?同情楼主。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09-4-5 02:00
这种贱人不能怜悯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4-11 23:46
好心办坏事拉!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4-12 12:04
事不关己,还是别多管闲事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4-12 23:42
遇上这么贱的女人还能说啥啊?同情下楼主,如果下次遇见不是喊救命的,坚决不管
作者: 大林 时间: 2009-4-15 17:18
以下是引用我最爱蚂蚁在2007-9-12 11:31:00的发言:
诶,兄弟,不是我说你。南京一个小伙搀扶了一个摔倒的老太,结果被讹诈。法院判小伙陪给流氓老太4万多元...
这世道,不是我们不想见义勇为,而是不允许我们见义勇为。多少仗义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作者: hitaley 时间: 2009-4-16 11:50
兄弟,见义勇为很好啊,但是这个一看就是感情纠纷,你帮人家还不乐意,要不是那女的不会抱他的脚给他打的
作者: ly6969 时间: 2009-4-26 14:07
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这年头就这样,好心没好报。。。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26 22:54
感觉楼主是掉到陷阱里边去了
作者: 申一棍 时间: 2009-5-6 19:48
不知不觉就说了一大堆,心里是舒服多了
舒服了就好了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5-7 03:45
只路过,不去管,免得惹麻烦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5-8 21:30
那女人就是个贱人!楼主以后还是要低调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作者: 少啦b梦 时间: 2009-5-8 22:34
说你一句
你管这闲事干什么
那个女的就是贱
你管不了 鬼迷心窍
得了我就不说jc了...........................
作者: huairen868 时间: 2009-5-8 23:42
还是少管闲事的好啊
作者: zx920110 时间: 2009-5-10 12:08
哎。。楼主以后看见这种事还是不管为妙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5-10 13:54
不知楼主打在别人身上什么部位了?打在身上和大臂大腿 基本无效的!
作者: TXB 时间: 2009-5-10 15:12
野战连 也在啊~
LZ是好人 游侠说的是 "看见一些打架什么的,只要没人喊救命,我就不会上去管,谁对谁错还不知道呢。"
吸取教训就好了
作者: 昆仑 时间: 2009-5-10 17:07
武侠片看多了 多管闲事
除非你是超人 不然这种事情少管
否则惹得一身骚 太不值得了 ...
作者: 梅川酷仔 时间: 2009-5-10 17:22
这社会啊,太残酷
作者: huairen868 时间: 2009-5-12 18:46
还是少管闲事啊
作者: 天山嘉洛 时间: 2009-5-14 00:26
热血有是好,但一定要低调
作者: trishul 时间: 2009-5-18 21:46
这事啊,确实不好管,
作者: jiageaiju 时间: 2009-5-20 16:21
真是~~~~看不下去~~~~
作者: 蝶 时间: 2009-5-23 17:31
先赞一下楼主的热血
最后替楼主不值得
其实在酒吧一条街混 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洁身自好的人不会去那里混
唉 同情楼主
作者: 小混蛋 时间: 2009-7-10 15:29
同情LZ的遭遇,不知道你看过电视剧《血色浪漫》没有,里面有个小伙叫宁伟,本来在部队里前途无量,因为管了一档和你差不多的闲事,结果断送了前程,最后沦为杀手被JC灭了。
哎。。。现在好人难当啊。。。
作者: 洛奇 时间: 2009-7-10 16:37
两年前的帖子了啊,不过确实有教育意义。楼主冲动了些,是个英雄,可惜运气不好
作者: winthrop 时间: 2009-7-12 13:18
贱女哪都有 离远点好
作者: vlueng 时间: 2009-7-12 23:13
如果是酒吧门口的事,我看兄弟还是少管!那些地方太复杂了
作者: 乡勇 时间: 2009-7-13 10:13
是不是该说您英雄流血又流泪??呵呵,过去就算了,别郁闷了。。。
作者: xgdy 时间: 2009-7-13 10:27
不要管闲事,不要多说话,明哲保身,低调~
作者: 敖卡 时间: 2009-7-17 10:07
妈的 这个女人也真够贱的啊~
作者: scx2888 时间: 2009-7-20 21:40
啥年代了还学雷峰呢,现在警察都见事躲了
作者: crazyallen 时间: 2009-8-8 15:39
两口子打架千万别掺和,可能没有好结果,让他们狗咬狗去呗
作者: 九头猎鹰 时间: 2009-8-8 15:47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作者: 龙马 时间: 2009-9-8 18:29
楼主还算幸运的,要是手上没棍子,要是JC来的再晚一会,后果如何很难说。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女的那样去求一个男的话,尽管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但最好不要去管,那么贱就让她继续贱下去吧。如果女的叫“救命”的话,那出手的话情况会好很多。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09-9-9 20:11
5.写点自己给各位兄弟的肺腑之言,不要轻易用棍子,哪怕你已经很愤怒.永远记得替你担心的家人,别让他们伤心.如果真的有人侵害到你的生命或者你爱的人的生命,不要犹豫,直接打头.
楼主,你让我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好心疼我的爸妈......
作者: 红牛666 时间: 2009-9-12 13:05
楼主一腔热血但是缺乏经验
作者: cccmws 时间: 2009-9-12 13:52
小夫妻的事最好是不要管,除非是那男的追着女的狂打,不然这类情况一概不要理会,这种情况很危险啊,如果你没带东西,躺在医院身受重伤的就是你了。总之一句话,防范不可少,遇事多思考。
作者: koy2100 时间: 2009-9-12 17:33
楼主真的是有点冲动啊,人家的事有时候真的不能乱管。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09-9-12 17:37
楼主真倒霉,警察没拘留你吧?
作者: 家中小 时间: 2010-1-5 12:54
老帖,但我是新手,听从坛子里老人的建议,先看精华帖,呵呵
阅完有如下感想:1.楼主真猛;2.女的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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