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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别动不动就RY,凭什么用它? [打印本页]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0-9-24 10:42
标题: 别动不动就RY,凭什么用它?

我就想不通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是上班族从不惹事,遇到突发情况凭什么要用RY?制服了就算了是一个绝对错误的理念!人家动刀子了,甩棍还他 妈说不打头,这些人有毛病是不?大家都是高手吗?能保证后发制人还能把歹徒伤得恰倒好处,真的太牛了都是超人吧。
在我的概念中,除非RY喷的是强酸,我一定买。如果遇突发情况,比如被抢劫。对方动刀子,一定拿棍子在对方倒地后猛打到2个膝盖粉碎才可收手。
社会真的有时很残酷,没经历过黑暗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惹事,但一但被侵犯绝对绝命反击。醒醒吧,这个社会已经开始不安全了。
作者: 美术师    时间: 2010-9-24 10:45
RY喷强酸,那这容器,线管,喷嘴等需要用什么材料来做啊?二氧化硅吗?
作者: cyt    时间: 2010-9-24 10:50

..........  LZ  你说的 应经超出正当防卫了
作者: 海德    时间: 2010-9-24 11:22
那你也要被抓进去跟凶手一起坐了………………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10-9-24 11:24
lz不要求正当防卫,只要奋勇杀敌!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9-24 11:34


RY还是不错的,关键是有些场合不能只有RY这种单一手段
作者: 黑毛    时间: 2010-9-24 11:44
以下是引用美术师在2010-9-24 10:45:00的发言:
RY喷强酸,那这容器,线管,喷嘴等需要用什么材料来做啊?二氧化硅吗?

强酸可以放进去的,金属表面钝化,形成保护层
但是,lz的言论实在。。。
作者: 铭哥    时间: 2010-9-24 11:54
楼主应该这样,把他打成残废是不行的,把RY整瓶灌在他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0-9-24 11:55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10-9-24 11:56
以下是引用铭哥在2010-9-24 11:54:00的发言:
楼主应该这样,把他打成残废是不行的,把RY整瓶灌在他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应该把整瓶王水灌进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作者: 往事钩沉    时间: 2010-9-24 12:01
以下是引用alucard530在2010-9-24 11:56:00的发言:

应该把整瓶王水灌进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你的大大的厉害
作者: 中华武魂    时间: 2010-9-24 12:30

LZ说的我认同一半,

如果别人持刀抢劫,在搏斗过程中,你把歹徒杀死了,你都不会被判刑,
但如果已经制服了,再加以伤害,就超出范围了。

所以关键看你用什么手段制服,
用软的手段制服后,你可能心里不平衡,想在歹徒身上做点记号又可能被追究责任。
所以要用硬手段制服,直接打要害,那样就不存在制服之后再加以伤害了!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9-24 12:35
楼主总是能让我眼前一亮,耳目一新
作者: 八一安防    时间: 2010-9-24 12:36
ry只是一种手段,让你可以在保持自身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干扰对方,但不表示你用了ry就不允许用棍子,可以试情况配合着来(怎么配合就看个人了,偶没试过,嘿嘿)
作者: 紫微贪狼    时间: 2010-9-24 12:38
LZ法盲 坚定完毕 你知道什么叫防卫过当吗?
作者: Se7en.lucky    时间: 2010-9-24 12:54

不知道LZ什么会进去吃饭,说话有点没边,无视法律的代价就是玩完,那个国家不黑暗,站着说话当然不腰疼,人生经历论坛里恐怕过30的多得是,你不是超人~
作者: A5A6    时间: 2010-9-24 12:55
尽量在保证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留手,面对危险时,自己坐,对方躺。总比自己躺,对方坐好
作者: lovecat    时间: 2010-9-24 13:59
好强硬的作风啊,不过很喜欢
作者: watch    时间: 2010-9-24 14:28

和那篇帖子调调完全相反,你俩唱双簧啊。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
作者: 秋天的虫子    时间: 2010-9-24 14:34
以下是引用妇科主任在2010-9-24 12:35:00的发言:
楼主总是能让我眼前一亮,耳目一新

楼主总是让我眼前一黑.............
作者: Sword    时间: 2010-9-24 14:46
又见火星帖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0-9-24 15:16
我第2次这样说了,楼主的确是个热血青年!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0-9-24 15:21
没办法啊现在的社会~~~~
作者: wtjwd    时间: 2010-9-24 15:55
对于楼主在危险情况下给对手致命打击的观点我是认同的。就好比你说如果对手动刀子了,那么就一定要打击要害部位。这点我是赞同的。

因为我们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技术可以不打击致命部位而保全自己,万一你打过去对手挺住反而一刀子过来,红着出来怎么办?况且就算是练家子又如何?练家子有时候更危险,因为总以为自己武艺在身

但在非危险情况下还是尽量克制吧


其实楼上很多人理解错楼主的意思了。楼主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如果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手下一定不能留情,必须让对手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对于ry他的意思是:如果遇到穷凶极恶的歹徒,ry的作用会减弱很多

作者: 壹队长    时间: 2010-9-24 16:39
  经历过的人才有感触
作者: 霹雳强    时间: 2010-9-24 16:57
到底要阐述什么观点?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0-9-24 17:00
娃娃的话还是有点道理滴 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安全了
作者: 成国宝    时间: 2010-9-24 17:25

遇见歹徒了什么也别多想抽出棍子往死里打 打的没还手能力时你再收手
         这个社会的确不安全 所以尽量不要做出格的举动 平平安安才是真
作者: alucard530    时间: 2010-9-24 18:53
如果有人对你的生命构成威胁,你捅他一刀算正当防卫,第二刀就是防卫过当。再来一刀就是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
作者: 走音    时间: 2010-9-24 18:54
笑而不语~~
作者: 曹先生    时间: 2010-9-24 20:31
....路过~
作者: 随随便便    时间: 2010-9-24 21:17
以下是引用alucard530在2010-9-24 11:56:00的发言:

应该把整瓶王水灌进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来个更狠的:应该把整瓶超强酸灌进嘴里和jb上,绝对比打断腿的感觉更爽


 超强酸=狗爪子一下 你就知道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0-9-24 23:11
以下是引用alucard530在2010-9-24 18:53:00的发言:
如果有人对你的生命构成威胁,你捅他一刀算正当防卫,第二刀就是防卫过当。再来一刀就是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

感谢,您让我眼前一亮了,还击必须1下致命,这也是我想阐述的观点,可惜文化不高表达能力不强...谢谢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10-9-24 23:15
貌似楼主理解的使用RY的方式有问题呀,
作者: 上帝的龙骑兵    时间: 2010-9-25 06:41

楼主过激了~~~另外~~喷子有时防卫作用甚至大于甩棍。特别是对于无格斗训练或气力较小的朋友。
另外,我们探讨的防卫一般指的是低强度的对抗,和一般性偶发事件,真正到了几个人拿着砍刀要找你麻烦的时候,呵呵。木仓都不一定管用了~~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木仓这玩意,论坛里真用过并且会用的~~呵呵,可能还真没几个~~~
作者: 刀尖上的舞蹈    时间: 2010-9-25 07:32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10-9-25 6:41:00的发言:

楼主过激了~~~另外~~喷子有时防卫作用甚至大于甩棍。特别是对于无格斗训练或气力较小的朋友。
另外,我们探讨的防卫一般指的是低强度的对抗,和一般性偶发事件,真正到了几个人拿着砍刀要找你麻烦的时候,呵呵。木倉都不一定管用了~~说句不怕得罪人的话,木倉这玩意,论坛里真用过并且会用的~~呵呵,可能还真没几个~~~

木倉这玩意,真用过并且能用会用的也不见得就敢用啊……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0-9-25 08:04
应该先喷他,然后对他大腿抽几下就可以了。
作者: netid001    时间: 2010-9-25 08:50
有句话叫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现在的小混混一幅玩世不恭的样子,动不动就会跟你拼命,看看电视,那天没有青少年杀人的事,现在九零后,真是不可想像,以前看古惑仔的八零后都醒悟了。不知道现在的九零后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赞同楼主的说法,现在的社会太不安全了,但楼主的观念不敢苟同,面对敌人的时候要凶狠,但防卫一定把握尺度,防卫过当就不划算了。要坐牢的,甚至有可能陪上性命的,三思而行哦
作者: fu33    时间: 2010-9-25 08:57
 娃娃说的有理  其实 打肩峰 和鹰嘴  比打膝盖的效果更好

作者: xgdy    时间: 2010-9-25 10:21
楼主这样搞之后最好速度逃离现场,因为你已经防卫过当了。
作者: 篮球人仔    时间: 2010-9-25 14:37
为啥带棍不带刀,就是为了法律上面找到灰色地带,又能保护自己。。。
作者: 逆风行    时间: 2010-9-25 15:11
lz不要求正当防卫,只要奋勇杀敌!          这句话,说的经典!
作者: 逆风行    时间: 2010-9-25 15:12
lz不要求正当防卫,只要奋勇杀敌!     这句话经典!
作者: Firephoenix    时间: 2010-9-28 13:20

这个社会?????指的是现在这个时代吗?

以前好像更加不安全- -#
作者: 枫少    时间: 2010-10-1 01:14
那你就等着进监狱了!防卫过当是要负责的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0-10-1 04:09

楼主的话太实在了
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作者: 悟空    时间: 2010-10-2 13:54
极端路线,楼主是个性格暴的人,不过我喜欢和这种人相处,不会给你设陷阱让你往里跳
作者: zjwrestle    时间: 2010-10-3 20:26
感觉LZ说的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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