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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说][原创]重看评剧《秦香莲》有感1 [打印本页]
作者: 酷盖 时间: 2010-11-30 12:48
标题: [小说][原创]重看评剧《秦香莲》有感1
前几天,在网上瞎看,偶尔看到了德云社为陆地园筹集善款进行义演的《潘金莲》,错,是《秦香莲》,郭德纲同志模仿能力还是很强的,把王延龄和包拯两个角色演绎的到位传神,虽然有些唱腔还是有明显的郭氏特点,但总体来讲表现很好,加上专业演员王丽京的优美唱腔,整部戏演起来倒也雅俗共赏。
记得我第一次看秦香莲还是没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农村连电都没有,更别提电视了,过年的时候村里集资请来戏班子唱的第一出戏就是《秦香莲》。当时觉得非常好看,唱腔也好,故事也好,几乎完美无缺。觉得陈世美真的是“像你这无义贼天良丧尽”,包公真的是“铁面无私不容情”,秦香莲不畏强权,敢于斗争,是妇女阶级维权的先进代表。
可这次看《秦香莲》,心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看到的是陈世美的步步退让,是陈世美的走投无路,是陈世美的百口难辩。
是秦香莲的得理不饶人,是秦香莲的咄咄逼人,是秦香莲的不致人死地誓不罢休。
是包拯、王延龄师徒的不近人情,冷酷自私,拿鸡毛当令箭仗势欺人,玩弄权术假公济私。
同样一出戏,是世道变了,还是我变了?如果是变了,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是我看东西更理性了,还是我的心灵被污染了?
童年记忆中的戏剧,好人好的没缺点,坏人坏的没优点,红脸白脸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时候看到的就是秦香莲的屈,秦香莲的怨,包青天的威风,陈世美的狠毒,怎么现在一点都看不出来了?
下面大家不妨跟我猜测一下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故事还应从头说起,陈世美同志苦读诗书为了参加高考,可是年轻时候就父母包办娶了个媳妇叫潘金莲,错,是秦香莲(对不起,总搞混),有了这个媳妇呢,估计好像童养媳一样的,长得虽然不漂亮,但终究是个雌性,和陈世美同志就过上日子了。陈世美同志当时也正是青春期啊,有这么一个大姑娘在身边,看书怎么能看得下去,正所谓,漫漫长夜,除了创造人类,还有什么追求。虽然少年陈世美家境贫寒,食不果腹,但是凭着他年轻力壮,体力充沛,和秦香莲还是“育有一女还有一男”,看戏里这两个孩子跟着妈妈蹭蹭的跑,估计冬哥有14岁左右,春妹有12岁左右,而告状的时候秦香莲是“三十二”岁,也就是说,生冬哥的时候,秦香莲是18岁,秦香莲是指腹为婚的童养媳,年纪比世美大一岁。
你想想啊,十七、八岁的如花年纪,正是现在孩子们上高中读大学的好时光,可偏偏身边缠着一个秦香莲,俗话说好女废汉啊,这陈世美纵然是意志坚强好像王进喜,也禁不住这等诱惑,孔孟诗书自然抛到脑后,整天的花前月下,和香莲同志展开了轰轰烈烈的造人类活动。
可是饺子好吃,多了也腻,一转眼世美同志二十五岁了,世美是个书呆子,干体力活不擅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加上这几年的消耗,自然是更加弱不禁风了。耕地、纺线、做饭、给孩子洗尿布、给老人挠痒痒这样又繁琐又沉重的负担,自然就都落到香莲同志的肩上了,家庭、老人和孩子的负累,使得香莲同志也不富当年的风采了,俨然就是一个老娘们了,但是体力劳动虽然辛苦,但锻炼出了香莲同志的强壮体魄,香莲同志粗胳膊粗腿,脸上两朵高原红,加上年届三十,到了如狼似虎的年纪,更是欲壑难填了。所谓,女人是地,男人是牛,牛越耕越瘦,地越耕越熟,在陈世美和秦香莲身上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这年秋天, 陈世美望着日益老迈的父母,哇哇乱叫的孩子,还有这个性欲与脾气俱增、小脸共黄花一色的婆娘,不由得悲从中来,这就是人过的日子么?老子这辈子就这样活着么?可怜我天生聪颖,胸中有经天纬地之才,腹内有定国安邦之策,就此在这荒村僻壤终老一生?所谓女子思春、男子悲秋,世美的悲愤日益一日,这天终于下了决心,在这年的秋天,打掉了他和香莲的第三个孩子秋菊,然后开始打开了他尘封了七年的书柜。
天才就是天才,世美的聪明不是盖的,顺利的通过了解试和省试,就耗去了两年,轮到殿试,世美已经二十八了,世美这天打点了行囊,望着家里破败的草房和家里的老老小小,紧紧握住香莲的手,阿莲啊,这家就交给你了。
世美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殿试的第一名,大宋仁宗皇帝一看,这小伙又有才又帅气,当着文武百官的面,直接就和世美说,你小子挺帅,我喜欢,我姑娘,给你当媳妇!世美在下面跪着,本想说我家里还有媳妇呢,可是这多不给皇帝面子啊,所以连个屁也没敢放,打算回头再和皇帝商量。
当世美揭开新娘子盖头的时候,他和皇帝商量的想法一点也没了,他可没看过这么美的女子,攀上了皇帝老儿这门亲,这辈子鲤鱼跃了龙门,哪里还有从龙门里跳回去的道理。世美想,反正这事不能让家里知道,他就嘱咐一个手下,扮成一个商人,拿了很多的钱,告诉家里人,说是世美的朋友,世美在路上得病死啦,拿这些钱给家里改善改善条件。
文武百官表面上对世美尊敬有加,可是世美知道,这不是尊敬他,是尊敬皇帝,要不然他这小字辈,在这帮老臣面前,哪有他说话的份,世美更珍惜皇帝女婿这个身份。老臣们对他可是嫉妒的很,王延龄本来想把女儿嫁给世美,世美先答应可是后来皇帝说这话后又变了卦,弄的王家小姐哭闹了好几个月,王延龄可是恨死了这个家伙。包拯同志鞠躬尽瘁的干,像一只驴子一样为了皇帝老儿的这个国家操劳着,眼看半辈子过去了,可是还是个法院院长,人家一小白脸写一篇臭文章,立即成了皇上的女婿,上朝的时候居然站到自己的前面,包拯越想越生气,这他妈的社会,还有王法么?还有法律么?什么鸡巴制度啊?专制制度就是说,这国家就是皇帝他家开的场子,这里的不管谁,都是给皇帝老儿打工的,看谁顺眼,东西随便给,王法是说给百姓听的,到了皇帝这,法就是王,王就是法,别跟皇帝讲道理,道理在皇帝那就是个屁。
王延龄是包拯的老师啊,他看着自己的徒弟这么多年得不到提拔,也是心有不甘,就找皇帝去说情,皇帝说的到痛快:提拔他啊,提拔了他谁给老子干活啊?
世美也是穷人乍富,腆胸叠肚。穷人因为没享过福,穷怕了,所以一旦有了钱,往往不知道什么是上限,心里不论有多少钱,也没安全感,多少都不觉得多,多大都不觉得大。世美纵然是天赋聪明,但是在人性这点也难以免俗。不由得在朝里狂傲起来。反正有老丈人撑腰,别人都算个屁。世美忘了毛爷爷说过:骄傲使人落后啊!
包拯这天找王延龄,爷俩喝了不少酒,大骂社会制度,大骂皇帝老儿,包拯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不想这辈子就这么窝囊下去,与其给皇帝老儿打一辈子工也不落个好,老子也想办法出出气,皇帝咱们是奈何不了,就拿世美这孙子开刀吧。
王延龄说:想弄倒陈世美,得先了解对方情况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么!包拯说:不对,那叫百战不殆。王延龄说:一个意思,和你老师我一个字一个字较真,你他妈的缺心眼啊,都难怪皇帝看不上你,这句话还是我交你的呢,你给我挑个鸡巴毛病?
包拯就派个心腹,去湖广均州府调查陈世美的身世,这一查,还真给逮了一个正着。香莲同志在农村盖了个二层小楼,下面开了一个店,旁边还雇人弄了一间茶楼。香莲想这他妈的世美也死了,好在朋友给留了好多钱,也算这死鬼孝敬老娘的。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11-30 12:54
楼主好文笔
作者: 酷盖 时间: 2010-11-30 12:58
书接上文。话说秦香莲在均州盖了个小楼,在下面开了个酒店,这日子就过起来了。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这有了钱,世美又死翘翘了,就和店里的服务员勾搭起来。这可气坏了世美的老爹,世美的老爹用棍子指着秦香莲臭骂了一顿,骂这婆娘不要脸,说什么嫁到我陈家就是我陈家的媳妇,你这样我丢不起这人,越说越气,还用拐棍打了秦香莲几下。
香莲躺在床上,摸着身上的伤痕,越想越不是滋味。你说陈世美已经死了,你这死老头还用这个来约束我,我正值狼虎之年,有这方面想法是正常的,你儿子死了,我养你们两个老东西就不错了,你还不知足了?叫你管,香莲我一不做二不休,当晚做饭的时候往里面下了二斤的巴豆。老两口吃完饭就开始拉稀,怎么也停不下来,就求着好儿媳给买点药,香莲就又买了点巴豆给他们吃。后果可想而知啊。两个老人就这么给拉稀给拉死了。香莲在众人面前大哭了一场,为两个老人举办了隆重的葬礼,极尽哭哭啼啼之能事,表现出了一个孝顺儿媳的应尽美德,大家都交口称赞,好儿媳,好儿媳。
没了老人的碍事,这香莲就更肆无忌惮起来了,酒馆的生意不是很好,但这不是主要的。酒店的小二么,几个月就要换一批。
这一天上午,还没到饭时,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几个店小二无精打采的在店里的柜台旁打盹。突然来了一个神秘的黑衣人。这个人带给秦香莲一个消息,就是陈世美没死,现在在朝中作了驸马。秦香莲说:“关我屁事,我在这逍遥自在,他爱谁谁吧。”黑衣人说:“你傻逼吧,你在这逍遥个屁啊,就着屁大的县城,还赶上经济危机,吃饭的人本来就不多,这钱早晚让你给败光了。你养这些哪是店小二啊,他们可都是吃饭的嘴啊,你现在能给他们开工资, 他们当然顺从,因为你能给他们开工资,开奖金,开养老保险啊。他们参加工作不会领你情,可你要让他们下岗,他们还不吃了你。”
香莲若有所思。
黑衣人继续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毒死你公爹婆母,找小白脸的丑事,我们可都掌握证据”。说着拿出一叠照片来。都是秦香莲的香艳的裸照。秦香莲惊得目瞪口呆,说你们是什么人?究竟想干什么?我做这些事的时候屋里门窗紧闭,没有别人,你们是怎么做到的?那人冷笑了一声:老子就靠这吃饭的。废话少说,你要不想掉脑袋不想遗臭万年,那你就一切听我的。
……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秦香莲卖了酒店,带领儿女,就来找陈世美了。陈世美就和秦香莲说,你说我认你有啥好处?我认了你,就说明我是和皇帝老爷子撒谎了,我就得掉脑袋,你啥都得不到。你要是听我的,虽然我不能给你名分,我能偷偷给你钱啊。这小日子不也挺好么?可是秦香莲就是不肯,非要做这个驸马的夫人不可,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名分是最重要的。陈世美是说不清楚 了。气的直挠墙。后来陈世美生日,王延龄居然带了秦香莲来搅局,最后还非得逼陈世美认下秦香莲,说什么皇帝怪罪,我给你担待。陈世美一声冷笑,你能担待个屁!皇帝生气要杀我,你能替得了我?你还巴不得皇帝杀了我呢,就你和包拯哪点小心眼,我还看不出来?我必须咬紧牙关,就是不认,看你能怎么地。这次陈世美可是天真了。
陈世美有个家奴,叫韩琪,这韩琪不好别的,就爱完两手小麻将,水平不好可特爱玩。结果欠了别人很多钱,整天被人逼着还债。这天被一个黑衣人叫走了,就再也没回来。
这天包拯派人来叫陈世美去做客,陈世美也没多想就去了,心想我堂堂皇帝的女婿,这包拯大概是想巴结巴结我请我吃饭。可是到了开封府觉得情况不妙,包拯这老小子一改以往道貌岸然的形象,居然劈头盖脸就来了一句“陈士美忒狂傲,咆哮公堂犯律条。你命韩祺去行刺,开封大堂还不招!”。一下给陈世美问蒙了,以来就问我招不招,我招个屁啊我,结果居然看到韩琪的尸体就在大堂上,陈世美目瞪口呆,忙问自己的家奴怎么死的。这时秦香莲出来了,按照黑衣人教她的话,说什么韩琪是陈世美派来杀她的,然后自刎死的。陈世美冷笑道,这算个屁证据,这不明摆冤枉好人么?韩琪是我家的,他死了就成我逼死的啦,谁看见了?便说道“我差韩祺你们谁知晓?”那包黑子居然厚颜无耻的说:“现有香莲亲口招”。没把陈世美鼻子气歪了,她就是诬告我的,她亲口招算什么人证啊,你他妈的包黑子懂不懂法?便说“她胡言乱语难作证 ”,结果包黑子拿出一口破刀“现有你的杀人刀!”,陈世美说,怎么就成我的杀人刀了,上面有我指纹么?老子要是行刺,能用我自己的刀么,有没有智商啊,冤枉人也编的像一点好不好?但是陈世美农村长大的,不善言辞,居然说了一句极没水平的话“却怎么有刀无有鞘?”,”这时候秦香莲居然说“刀鞘还在韩祺腰! ”陈世美真是气糊涂了,刀不能作证,有了鞘就能作证了?什么鸡巴逻辑,要找出我指纹也算个证据,他妈的别说你们不懂法,你们他妈的连理都不懂,什么逻辑啊都???干脆老子也不和你们墨迹了,你们不就是想害老子么,老子找我岳父去说去,不弄死你们几个球,然后就想开溜,可是包黑子怎能让他走,急忙下命令:“慢说你是驸马到,你就是凤子龙孙我不饶。刽子物,堂上拿下他的乌纱帽,(来来来)身上再脱他的蟒龙袍,放好了,抛弃双亲不人道,你杀妻灭子罪难饶,芦席卷了陈世美,拉下去。先轧了陈世美,再见当朝。”给陈世美气的啊,就说啊,我操你妈的包黑子啊,到你地盘你就这么干啊,我日你先人啊,什么鸡巴包青天啊,就这么乱杀无辜,乱扣帽子,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人啊,我大小也是皇帝的女婿啊,人家死刑犯还得等几天呢。我岳父也是瞎了眼了看错人了,怎么能给这种人生杀大权呢?说啥都没用了,陈世美气的眼前冒金星,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话还没说完,就被几个衙役按住脑袋,揪住头发,往铜铡里一塞,咔嚓一声,一切都结束了。
可怜陈世美,聪明一世,最终落得一个身首异处,有诗赞道:
英才陈世美,冠绝世上聪;
笔下走龙蛇,胸中锦绣成;
开谈惊四座,捷对冠群英;
身死因才误,非关弃山荆*。
注:山荆:古人对妻子的称谓。
这就是我对评剧《秦香莲》的理解,虽然满纸荒唐言,但就剧中人物表现,也只有这样的故事背景,才符合剧中人物的语言。
迷迷糊糊写完此文,我真的还想问一句,是我变了,还是世道变了?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1-30 13:13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他完全可以在满足个人欲望之后,以求学为名忤逆父母、抛弃发妻!
然后在学校追求导师的女儿,先斩后奏,搞出三个孩子以后抛弃掉!
然后造朝廷的反,不成就投身绿林搞上土匪的妹妹,将绿林武装变成嫡系部队!
在野的时候,如果羽翼日渐丰满,再赶走土匪的妹妹,搞一个落魄的戏子!
写回忆录的时候,就可以将发妻归属为包办婚姻、将第二任妻子的死归结于军阀的残暴、将第三任妻子的出走说成身染贵恙,一统天下后搂着皇后和宫中的宫女肆无忌惮地眉来眼去、暗度陈仓。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1-30 13:15
楼主首发声明一下,给你奖励金币!
作者: 酷盖 时间: 2010-11-30 13:18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10-11-30 13:15:00的发言:楼主首发声明一下,给你奖励金币!
给吧,谢谢啊。哈哈哈
作者: 拜仁慕尼黑 时间: 2010-11-30 13:35
LZ好文笔,写的真好!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1-30 13:48
驸马抛弃了前妻就问斩,所以我们要砸烂这个旧世界!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0-11-30 17:26
净扯些没用的
作者: yinbx911 时间: 2010-11-30 17:26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10-11-30 13:13:00的发言: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他完全可以在满足个人欲望之后,以求学为名忤逆父母、抛弃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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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好计谋!!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11-30 20:19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还可以和自己的儿媳生一个肥猪似的史上最年轻少将.....
作者: 削梨费刀 时间: 2010-11-30 21:16
连续拜读了lz的三篇大作,只能无语飘过了
作者: flymike 时间: 2010-11-30 21:55
好文笔,我喜欢,文武双全
作者: 星星卡 时间: 2010-11-30 22:55
好长的文章啊
有意思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0-11-30 23:14
上你的博客了!文章都不错!
作者: 武风 时间: 2010-12-1 07:06
我那天在新浪看到个博客,专门说解放前那些悲惨故事的“真实”情况。
比如杨白劳真人真事。。。。
作者: tsxb 时间: 2010-12-1 07:45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10-11-30 13:13:00的发言: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他完全可以在满足个人欲望之后,以求学为名忤逆父母、抛弃发妻!
然后在学校追求导师的女儿,先斩后奏,搞出三个孩子以后抛弃掉!
然后造朝廷的反,不成就投身绿林搞上土匪的妹妹,将绿林武装变成嫡系部队!
在野的时候,如果羽翼日渐丰满,再赶走土匪的妹妹,搞一个落魄的戏子!
写回忆录的时候,就可以将发妻归属为包办婚姻、将第二任妻子的死归结于军阀的残暴、将第三任妻子的出走说峸身染贵恙,一统天下后搂着皇后和宫中的宫女肆无忌惮地眉来眼去、暗度陈仓。
陈世美死有余辜!煞笔一个!
是有所指,若有所思
作者: xgdy 时间: 2010-12-1 08:31
厉害,轻轻松松就码了这么多字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2-1 08:47
以下是引用yinbx911在2010-11-30 17:26:00的发言:
好计谋!!
有人已经用过了,
这是仿佛“四渡赤水出奇兵...”一样的总结!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2-1 08:57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11-30 20:19:00的发言:
还可以和自己的儿媳生一个肥猪似的史上最年轻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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