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讨论]一直潜水,看了几篇帖子发现。。。。 [打印本页]
作者: 真不知道 时间: 2010-12-9 15:56
标题: [讨论]一直潜水,看了几篇帖子发现。。。。
一直潜水,看了几篇帖子发现。。。。。。。。怎么都是动不动就打架,一打架就上棍子喷子的招呼。。。。。不知道有没有JC看这个论坛啊,以后万一有点治安案件取证就方便了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0-12-9 16:07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作者: A5A6 时间: 2010-12-9 16:07
有JC在看的
我写小说行吗?这也能说是证据
作者: 平歌 时间: 2010-12-9 16:15
那你还是继续潜着吧
作者: 啊呆来 时间: 2010-12-9 16:18
有JC也不怕 现在的JC都是令份工资而已、
作者: 真不知道 时间: 2010-12-9 16:36
呵呵呵呵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0-12-9 17:19
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作者: wo袅袅 时间: 2010-12-9 17:23
你看到有帖子说自己去闹事打架的吗.不都是防身的.跑了JC又抓不到你,况且人家也懒得抓.这种事低调点就好了.不用考虑这么多
作者: 曹先生 时间: 2010-12-9 17:24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01.gif)
作者: 日行夜游 时间: 2010-12-9 17:26
因为这个版块就是为了打架建的...
作者: 人猫 时间: 2010-12-9 17:34
以下是引用曹先生在2010-12-9 17:24:00的发言:
.....
![dvubb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1.gif)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0-12-9 17:35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12-9 16:07:00的发言: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02.gif)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0-12-9 18:03
其实多数是故事,不是真事,呵呵
作者: kingsgy 时间: 2010-12-9 18:25
写作都不行啊
作者: 拜仁慕尼黑 时间: 2010-12-9 18:53
这都是作家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0-12-9 18:53
看来你真不知道.....
作者: 山东小棍友 时间: 2010-12-9 18:54
楼主是JC,呵呵,猜的
作者: 〓男主角〓 时间: 2010-12-9 19:27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12-9 16:07:00的发言: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LZ明白,OK....
作者: 中华武魂 时间: 2010-12-9 19:55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12-9 16:07:00的发言: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1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0-12-9 20:32
真正犯了案的傻子才会写出来,这里都是正当防卫的!!
作者: 削梨费刀 时间: 2010-12-9 21:04
一直呼吁棍友们低调、淡定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0-12-9 21:49
“真不知道”你说什么!![](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19.gif)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0-12-9 22:00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0-12-9 17:19:00的发言:
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楼主是女的吗?![](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05.gif)
作者: 花和尚 时间: 2010-12-9 22:30
以下是引用形意拳圣在2010-12-9 20:32:00的发言:
真正犯了案的傻子才会写出来,这里都是正当防卫的!!
+1
作者: 苏格兰D风笛 时间: 2010-12-9 23:40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12-9 16:07:00的发言: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哈哈。!
作者: 星星卡 时间: 2010-12-10 01:14
楼主担心挺多的
作者: 霹雳强 时间: 2010-12-10 01:15
哈哈哈哈哈 都是作家
作者: yinbx911 时间: 2010-12-10 02:08
打架=自卫!!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0-12-10 04:10
呵呵,现在的人啊一懒二惰三不做
男人就是有烟有酒所以才有了故事~~~~
作者: 妇科主任 时间: 2010-12-10 07:25
楼主,你是“真不知道”吧
作者: xgdy 时间: 2010-12-10 09:33
低调 是王道
楼主多虑了
作者: 7788186A 时间: 2010-12-10 13:10
大部是YY JC也没法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2-27 01:10
其实,有很多JC也是棍友的,
作者: 灰面团 时间: 2011-2-27 13:13
呵呵~ 路过
作者: 天亮前说晚安 时间: 2011-2-27 13:57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0-12-9 16:07:00的发言:
1、治安案件不会跨区域办案的
2、本论坛只支持正当的个人防卫,不支持任何打架斗殴
+1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3-6 15:15
下回给你来点用砍刀的,换换口味
作者: 尐哖ン宅囝 时间: 2011-3-6 17:32
都是作家!!前途无量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1-3-13 23:05
是,我也觉得这里的哥们挺厉害,特别是学生比较暴力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