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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说一个对棍子相关法规的个人想法,大家包涵~ [打印本页]
作者: jameswolfliu 时间: 2009-1-19 01:39
标题: 说一个对棍子相关法规的个人想法,大家包涵~
这篇文章我同时也发在了棍友网上,之所以到处发,也就是希望可以看到大家的想法,好一点的,希望以我的拙见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我国没有对于甩棍的相关法律管理,这也就给棍友们带棍行为的合法性造成了干扰,一方面按照对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说来,只要棍子用在该用的地方,棍友能严束自己的行为那么任凭谁也不能说持棍违法,可另一方面我国现在的体制大家都知道,人治大于法治,更何况无法可依,于是棍友的正当防卫权这时也可以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口中变成违法行为,没收棍子事小,要是被一些低素质的JC牵扯进人身伤害就问题大了。
我的想法在于:有没有可能立法一部相关法律对个人安全防卫器具进行管理,大致可以参考美国枪械管理法,不反对个人持有,但要做到严格管理,使每个棍友真正对自己的装备负责,一棍一证,或者一棍一号,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进行备案,这样一来一方面棍友能堂堂正正地拥有甩棍这一自卫利器,并通过制度对自身行为进行辅助监督,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法律漏洞歪曲事实,侵害棍友正当的自卫权和私有财产所有权(防止胡乱没收甩棍的情况),可能有些人会说,ZG现在这个状况,就是有法都不依,立个法又有何用?我想说的是,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是有区别的,如果有法可依,那么再怎么说棍友也多一层自我保护的武器,先不说这个武器能起多大作用。
现在甩棍逐渐在国内市场上流行起来,很多人都知道或拥有自己的棍子,绝大多数人是为了自身安全,但也有极少数人动机不良的,正是这部分动机不良的人,把甩棍的破坏力以一种负面的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而媒体对于负面新闻的敏感度永远高于正面新闻,出售甩棍的人无法保证购买者的行为,但一旦有问题社会首先会把责任归咎于让甩棍流通起来的各位厂商,从而使我们正常的甩棍文化面临危机,我的想法是,与其等那些街头混混把甩棍的名声捅到公众面前去,让公众对甩棍形成一个恶劣的印象并最终落到和ZF处理仿真枪一致的政策上去,不如先下手为强,利用法规使甩棍销售与使用正轨化制度化,趁着甩棍给人的印象还不是很糟尽早为其正名。我相信,与其以后甩棍被禁后偷偷摸摸购买和使用,棍友们肯定更希望能在一个制度明了的保障下安全安心地使用和欣赏自己的棍子。
对于怎样实行对甩棍的有效管理,我想可以像正品甩棍的防伪编码一样,利用激光在棍身不易磨损处打上编号,并与专门的查询数据库关联,增加的成本平摊到每根甩棍上应该最多不过十来块吧?其实这个码和数据库我个人觉得完全可以和防伪码二码合一,这样成本的增加相对目前而言应该是几乎可以忽略的,同时又可以对每根棍子进行有效的监督,或者说,对绝大部分棍子进行有效监督,棍友们用实名买棍,也就是登记身份证号,和棍子的编号绑定,方便查询,同时也是对持棍者合法身份和权利的保护。不说那些流在市面上的乱七八糟的劣质甩棍,至少像SZ、POD、蚂蚁、狐狸等这些正规厂家的商家和顾客的权利可以得到保护和监督,我也相信,真正购买甩棍用于正当日常防卫和收藏的人也是绝对不会去购买那些质量低下的杂牌山寨产品的,至于那些街头混混手中的杂牌货,我只说一句,连枪都不能做到完全监管到位,为什么对威力远远低于枪支的甩棍要要求管得比枪还严呢?
以上想法只是我个人之见,主要是担忧甩棍要是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会走仿真枪的后路,所以才有这些想法的,但也希望各大厂商能尽自己的能力为甩棍争得上台面的资格,让厂商和棍友的正当利益都能得到合法保护。我觉得可以先在一些地区成立甩棍防卫协会一类的社会组织,通过一些社会名人的效益来影响ZG建立地方法规,并逐步推广,一个地方做得好,其他地方也会纷纷效仿,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
有什么幼稚之处还望各位前辈多多包涵和指教,小弟谢过~
作者: wjzxht2002 时间: 2009-1-19 07:40
好主意,写出了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只是我不能像楼主这样条理清楚地写出来,呵呵.
作者: super3118 时间: 2009-1-19 08:33
呵呵,又看到楼主的强文了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9-1-19 09:37
是啊,,仿真枪的路是一个好例子
作者: 旗枪 时间: 2009-1-19 09:42
我们需要法规化
作者: 邯郸老狼 时间: 2009-1-19 12:49
楼主的想法挺好的,但实行不起来,现在不出明文管理甩棍就很不错了。你可别奢望国家会出这种法律。总之,你记得带棍平常低调就行了!
作者: 清风流云 时间: 2009-1-19 14:10
不大现实的想法!
作者: jameswolfliu 时间: 2009-1-19 16:16
以下是引用邯郸老狼在2009-1-19 12:49:51的发言:
楼主的想法挺好的,但实行不起来,现在不出明文管理甩棍就很不错了。你可别奢望国家会出这种法律。总之,你记得带棍平常低调就行了!
我带棍一向很低调的说~··········
就因为怕像仿真枪管理法一样的东西出来禁止甩棍,所以希望可以主动请缨要求对自身进行约束,这样被接纳的可能性比出了事再来管理要高咯~
对外对公是说要求对甩棍一类的民用防身器材进行制度化管理,其实也就是希望有个什么纠纷的时候可以有一部法规来证明持棍的合法性和对甩棍的合法拥有权不被随意侵犯而已~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9-1-19 16:16
想法不错,实行困难。
作者: 西门町的毛驴 时间: 2009-1-19 16:18
唉也不是我想泼大家冷水·· 党领导下要立一个新法规可不是那么容易,要有很多反映,又开什么会议
前年还是去年看个报道,铁轨扎死人,铁路部门才赔100块?还是几十块了,因为是很多年前的,当时候几十块或者100块已经很多了。现在又没改所以这样。难噢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9-1-19 17:59
不过事在人为,,,,也未必很难噢
作者: jameswolfliu 时间: 2009-1-19 18:43
以下是引用boboedwin在2009-1-19 17:59:21的发言:
不过事在人为,,,,也未必很难噢
嗯哪嗯哪~·······俗话说得好啊,众口铄金啊~
作者: wjzxht2002 时间: 2009-1-19 18:51
所有的棍友都支持一下,呵呵,大家说说现在中国喜欢甩棍玩甩棍的大概能有多少人呢?
作者: 大虾 时间: 2009-1-28 18:53
身上带着棍千万别鲜卑
作者: wing_chen1 时间: 2009-1-30 16:50
的确是个好主意,不过这个可能要刑政部门参预恐怕很麻烦
作者: 海雷丁 时间: 2009-2-10 23:44
在中国别忒相信法律这东西
那是用来保护既得利益着的。。。。。
作者: wing_chen1 时间: 2009-2-18 17:45
以下是引用wjzxht2002在2009-1-19 18:51:50的发言:
所有的棍友都支持一下,呵呵,大家说说现在中国喜欢甩棍玩甩棍的大概能有多少人呢?
不要说喜欢甩棍就就只知道的能有十分之一就不错了。喜欢再除一半最多二十分之一,喔,忘了还有妇女儿童还要除,也按一半好了,就是四十分之一,这是最乐观的计算了。你看能有多少人
作者: dpjin 时间: 2009-2-22 10:58
在中国立个新法或规则,都不是很容易的,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审议,过程曲折啊,现在就连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都不健全或有漏洞,棍子的法规还得等,哪怕就算是一个规则中的一条
作者: fantasysep 时间: 2009-2-22 16:54
赞叹作者能条理清晰的写出这么个建议稿;很好,但要指望实行确实很困难的事,国家面临着种种的问题,在管理方面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咱相对的信息化和正规管理化还是比较落后,所以对于这种想法基本近几年没有实行的可能性。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09-2-25 23:37
这只是理想,离现实差很远
作者: 飘来飘去007 时间: 2009-2-26 00:05
平时低调点,不显摆,不惹事,怕什么
作者: dianjinan 时间: 2009-2-26 14:41
不可能的吧
作者: 九城星光 时间: 2009-2-26 16:08
新人回帖 呵呵
作者: 黑色哀歌 时间: 2009-2-26 18:49
lz的头像好邪恶哦
作者: 膛线 时间: 2009-2-27 14:07
在我们现实的环境里,唉,实行起来是困难啊
作者: 武汉棉花 时间: 2009-2-28 18:33
有想法的人啊
作者: 黑色哀歌 时间: 2009-2-28 22:38
5楼的图又让我想起了那本无语的电影
作者: 膛线 时间: 2009-3-1 20:03
以下是引用黑色哀歌在2009-2-28 22:38:19的发言:
5楼的图又让我想起了那本无语的电影
硬汉,呵呵!我看过,为什么让你无语啊
作者: 黑色哀歌 时间: 2009-3-1 21:52
这个世界有一种力量是专为邪恶而存在的,那,就是我。
我是老三
无语的片子
作者: 白龙 时间: 2009-3-1 21:55
我顶你一下哦
作者: 爆炸牙 时间: 2009-3-3 08:51
愿望是美好的,但是没有好处,又费心费力的事情,LD们是不爱做的
如果真的要这样实行
肯定要收管理费,每年登记费,注册费,拍照费什么的了
作者: 双子星 时间: 2009-3-3 10:12
的确不太现实
作者: 儒将 时间: 2009-3-5 16:40
不太可行,但是希望出台
作者: 双子星 时间: 2009-3-5 23:07
中国的法制是强势制定给弱势的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09-3-6 00:33
希望有地方先行实施,到时候就全国推广,就怕棍子还要年审
作者: WWE丶首席↗ 时间: 2009-3-6 04:39
楼主好文采,楼主干什么工作的,从事法律工作吧,
作者: 苦练一万次 时间: 2009-3-6 10:55
呵呵,想要立法…………
我学了法律这么多年,没想过…………
作者: xgdy 时间: 2009-3-7 10:31
不错,写的很贴切实际。但是要执行下来,估计有难度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3-8 18:49
以后的发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把甩棍列入管制之列,别指望共产党给你合法拥有武器的权利。所以趁着现在还没管制,赶紧拥有吧!
作者: 990010778 时间: 2009-3-8 21:52
买菜刀不违法吧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3-8 22:31
想法不错,但想要在河蟹社会实现,难
作者: wkj8384 时间: 2009-3-9 09:02
这个不容易哦
作者: apollolee 时间: 2009-3-9 17:46
以下是引用西门町的毛驴在2009-1-19 16:18:42的发言:唉也不是我想泼大家冷水·· 党领导下要立一个新法规可不是那么容易,要有很多反映,又开什么会议
前年还是去年看个报道,铁轨扎死人,铁路部门才赔100块?还是几十块了,因为是很多年前的,当时候几十块或者100块已经很多了。现在又没改所以这样。难噢
要看是什么法了,这个估计就是不那么好制定的
作者: 84772200a 时间: 2009-3-10 01:52
看来人家美国这点管理的就比我们国家好多了,从这点就不难看出为什么美国是第一强国了。哎,自己是中国的又不好说什么,其实我们国家不光只有这一点管理的不恰当,做的蠢事蠢制度太多了,让人无奈。
作者: 84772200a 时间: 2009-3-10 02:00
很简单举个例子好了,就算警察有枪,也未必是好人,反之,手上有枪的也未必就是坏人。一个国家的话与其从这些武器上来管理不如从根本上,什么是根本?那就是环境。社会环境,但社会环境还是由每个人的心理环境构成。。
作者: 阿布拉 时间: 2009-3-10 08:32
有法律管理确实是要好很多,防止滥用,其实多数有棍的人,如果碰到一些小事情,没棍子就不会打起来,有了棍子就会肆意妄为,人仗棍势、武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人的兽性
作者: tomator 时间: 2009-3-10 10:42
棍子很好,社会不公平,导致弱者更弱强者更强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3-14 17:47
好注意,现实想法
作者: 膛线 时间: 2009-3-14 18:48
这个,当游侠做人大代表时可以提议
作者: 无法拥有 时间: 2009-3-14 20:58
现在有很多人 持械行凶啊 本来没多大个事 因为腰里有家伙 就牛上了天 两句话不来 就动手 持棍伤人的事已经不少了
作者: 擎天一棍 时间: 2009-3-17 09:53
想法不错。
作者: 蓝色雪狐 时间: 2009-3-21 23:31
想法是好的,但要实施阻力会是巨大的,特别是一党专Z的河蟹地方
作者: 叶孤宏 时间: 2009-3-21 23:40
要结合实际情况的
作者: wan 时间: 2009-3-22 10:47
和谐社会没有办法。
作者: 单钓妖姬 时间: 2009-3-24 00:44
我们需要法规化
作者: 甩甩更健康 时间: 2009-3-27 02:57
有想法,但很长时间内不可能实行。
作者: 单钓妖姬 时间: 2009-3-30 13:52
作者: 三世 时间: 2009-3-30 23:06
如果楼主是人大代表,我可就欣慰了
作者: 阿布拉 时间: 2009-3-31 09:27
编号,购买用身份证注册
作者: 燃烧的胸毛 时间: 2009-3-31 14:54
这个不容易实现
作者: pk10101100 时间: 2009-4-4 0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tlbx 时间: 2009-4-4 11:27
"一棍一证,或者一棍一号,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进行备案" 想法很好,但很不现实;
作者: supper2008 时间: 2009-4-4 12:32
关键问题,你这么想都没有用。这个问题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利来定。但是,他们短时间内,根本不会去管甩棍的这些问题。毕竟不是当今社会的主要问题。
作者: 叶孤宏 时间: 2009-4-5 01:23
法律不允许犯罪
还不是一样很多人犯罪
相对来说我们携带甩棍只是为了防身 一切量力而行 低调点就OK了
作者: 枯林唯枫 时间: 2009-4-5 18:41
想法是好的·想让我们国家难啊
作者: 叶孤宏 时间: 2009-4-7 18:08
说实话 觉得想法偏离现实了
作者: 踯躅 时间: 2009-4-15 21:42
要和谐!!!呵呵,中国社会随身携带甩棍,如果稍微出了事情,不管你用没用甩棍,都得给你没收了。这还算是轻的
作者: yhhlu 时间: 2009-4-17 00:35
想法真不错 绝对的支持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4-19 10:55
有谁敢站出来 为甩棍立法挺腰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19 11:30
一棍一号???开什么玩笑??!!我承认楼主是好心,是认真的,但我认为也是天真的!
要是那样,某些部门又可以狠狠捞一笔了,但你别指望就此纳入有序管理,纯粹做梦,自行车有号就不丢了吗?打号办车证只能成为某些部门创收的渠道,和有序管理根本不沾边!!
再说,甩棍到时候又会被作为特殊商品,搞什么定点生产,你没有门路,质量再好也轮不到你“定点”!到时候大家再买“非定点”的蚂蚁,恐怕就真变成非法了!!!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19 11:34
总之,任何好政策到基层都会走样,变成牟利的工具!!!例子就不举了。。。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4-24 21:19
中国就是这样的,人治大于法治,在等50年估计能有更多的人权。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3-4 14:27
短期内很难出台这样的法规。不过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允许,只要低调点就行了
作者: 灰面团 时间: 2011-3-4 14:30
想想就好了
作者: 点石成金 时间: 2011-3-4 14:33
凡事都有利也有弊,看怎么中合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3-4 14:34
LZ说的不错,不过给你泼点冷水,我朝只会越来越严的,不会放开,更不可能制定相关法律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3-4 19:04
带棍子就是要低调
作者: 小炮兵 时间: 2011-3-5 21:18
LZ真有想法 学习了
作者: 发如雪 时间: 2011-3-6 07:15
以楼主现在的身份说了等于没说,希望等你当了常委还能这样去思考并付诸行动,才是棍友之福。
作者: xwhzhxwhzh 时间: 2011-3-6 12:19
我觉得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
作者: anji 时间: 2011-3-6 16:08
不错的想法。
电棍
警棍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3-6 20:32
以后,可能会有人出这方面的法律,但我们可能看不到了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3-7 22:15
同感,国外的人包包里都随身带着枪啊,刀啊之类的。我国为什么不行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3-17 18:03
实施起来不容易
作者: foever9999 时间: 2011-3-19 17:53
以后只能越管越严~咱们这里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治安方面的,总觉得都是对于真正混混威慑不够,对于需保护的对象防范倒大于保护了……
作者: kippe 时间: 2011-3-19 23:42
和谐社会,实行起来,难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3-19 23:53
以后只会越来越严。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3-20 07:51
愿望是美好的
实际是不行的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3-20 16:32
天朝不会理咱们这些小民的
作者: 没脸侠隐退 时间: 2011-3-20 17:17
好文章楼主文笔不错
作者: 霹雳有眼 时间: 2011-3-20 19:20
LZ很有见地!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4-9 23:07
主要是棍子伤人后,不好分辨,是哪个棍子打的,不像,枪,有弹道可以分辨,
作者: 善意取得 时间: 2011-4-10 11:21
有想法,支持,我也再想,要是连根棍都不让人带,被狗咬了都没处说理啊
作者: guozihai 时间: 2011-4-10 21:01
楼主好文笔 我的意见就是 带棍子就是合法
作者: 成长的烦恼.. 时间: 2013-11-2 20:51
想法是好的,,,但是这个是不一时半会实现不了的事。。。。
作者: 幽灵Ghost 时间: 2013-11-4 15:07
楼主给ZF出了一个揽钱的好法子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3-11-4 19:45
自己低调点吧 ~~~~ 指望一个禁气枪 弹弓,菜刀,口罩实名的政府吗 ~~~
作者: 一直在努力 时间: 2013-11-4 20:05
楼主说的太对了~~~支持下
作者: 家乐4538643 时间: 2013-11-7 21:14
现实中的中国是不会允许的额
作者: 龍爬滿了身 时间: 2013-11-10 15:41
我们带棍只是为了自卫 不是犯罪 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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