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防身自卫的几个要点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1-7-2 12:43
标题: 防身自卫的几个要点
(一)在遇到危险的情况下要时刻保持沉着和冷静,条件允许时要首选报知警方110,如确系自己和周围的人已处在不可预见的生命危险时就应果断采取扼止和还击对方的手段,因为对方大都是违法犯罪分子,甚至可能是惯犯,若我不击到、重创他,我将可能受不可预料的伤害。在出现非还击不足以解脱危险的环境及情况时就应当果断的用全身的力量和全部的技能去攻击对方的最敏感、最薄弱甚至是最致命的部位,使其遭受重创。(尤其是女性,
一定要用最凶狠的招数在瞬间对付和制服对方否则很难有第二次逃命的机会。)防身自卫不是竟技比赛,不是要把对手KO,而是要彻底使犯罪分子失去抵抗能力,或者放弃作案的念头否则吃亏或出现生命危险的只能是自己。但在实施反击的過程中牢记要法律赋予公民正当防卫的底线防止出现过激及无谓的伤害。

(二)防身自卫技术,学些技法、掌握一部分技术动作容易,但实际运用可能中面临千变万化的局面,所以做起来就不易了,不仅需要融会贯通而且因为要制服、重创对手,所以学习者自身一定要经常保持训练和时刻具备良好的体能及功力。(尤其面对的如果是残暴的杀人凶手、吸毒者、严重酗酒者这些疼痛忍耐阈值很高的对手)你手无缚鸡之力,无良好的体魄仅是在理论学到了一招半式招那是起不了根本做用的,也只有通过长期的较系统的防身术技能学习和良好的体能训练,才会从根本上提高你的心理素质和身体上的防卫能力,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方能做到临危不乱、头脑冷静。
(三)尽量不给犯罪分子创造或给其实施犯罪的环境和空间。

(四)在自卫技术使用中绝不拘泥某种形式,随机应变,只有原则,没有规则。
(五)不使用空手与对方搏击,尽可能充分利用环境和在法律范围允许的一切可利用的物品。有利器在手比赤手空拳还击强100倍,特别是在敌众我寡、或者力量对比悬殊及被侵害的对象是女性时。
(六)突发、先发制于人,重创对手即脱离。
(七)与敌交手自会出现损伤故而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上上策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1-7-2 13:27

是原创吗?不错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1-7-2 13:30

多谢阁下关注!此贴为老爪编撰的防身自卫术教材中节选。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7-2 13:30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7-2 13:27:00的发言:

是原创吗?不错

2成对8成?可以摆渡下
作者: jacky    时间: 2011-7-2 13:32
果然是COPY的......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7-2 13:37
不错不错啊学习了
作者: 张小草    时间: 2011-7-2 13:50
参考下可以,身体也很重要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7-2 14:07
以下是引用老爪在2011-7-2 13:30:00的发言:

多谢阁下关注!此贴为老爪编撰的防身自卫术教材中节选。

额?这个防身自卫教材,是你自己写的?
作者: watch    时间: 2011-7-2 14:12

楼主自己写啊。不错
慢慢学习···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7-2 14:14
LZ继续努力啊
作者: 山东小棍友    时间: 2011-7-2 14:49
楼主在刀友发了是吗!我看到了!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1-7-2 15:11

多谢阁下关注!老爪是一个教练也是一个刀友,长期在刀友网学习、请教。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7-2 15:30

手里有东西,效果确实差很多。
作者: fu33    时间: 2011-7-2 15:42
值得引起注意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7-2 15:54
碰到一亡命之徒时你可以用任何的招,不要有顾虑,否则是你拿生命开玩笑了!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1-7-2 17:27
楼主自己能编书?peifu
作者: 水水姐    时间: 2011-7-2 17:29

顶了  貌似很实用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7-2 18:25
进来参考学习的
作者: bjrzld1413    时间: 2011-7-2 20:32
学习学习
作者: fooox    时间: 2011-7-2 21:47
我要好好学学习!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1-7-2 21:57
一定要用最凶狠的招数在瞬间对付和制服对方否则很难有第二次逃命的机-----完全正确!有凶器的歹徒太危险了,大连这边 6.20日  刚死了一个抓小偷的市民,就一刀而已...............哎.........
作者: 节爱    时间: 2011-7-4 00:11
好贴,纯理论,看着犯晕…
作者: lisa711    时间: 2017-7-20 11:48
不错不错啊学习了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