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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读“抢劫变杀人”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7-8 09:54
标题: [分享]读“抢劫变杀人”有感

      看了幽灵目睹抢劫杀人的帖子,打翻了肚子里的五味杂瓶,憋闷异常,说两句。
      我不知道换做我会作何选择,也许会选择沉默也许会选择站出来,沉默可能源于本能的自我保护,站出来可能源于刹那间的冲动。但这些依然不减我看完此贴后心中的隐隐作痛,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不论其他的指责着幽灵,藐视着他的懦弱。然又出现一个声音在为幽灵打抱不平,这种没有信仰的社会,英雄流血又流泪,自保已是不易,怎能要求幽灵出手,他是对的!他们不断地鞭打着我的心灵,让我不敢直视自己。
      回帖的兄弟们都很冷静客观,但这份成熟干练让我胆寒,想想自己如果是受害者面对着这许多思想成熟行为适当的人群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不为我,我不为人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不为我,我不为人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不为我,我不为人人......
我无从选择......
作者: fu33    时间: 2011-7-8 09:58
 当今天朝之内 还能祈求什么呢?
作者: diulen70    时间: 2011-7-8 10:01
咱这不是在古代啊,如果生在古代,而且又有一身武功的话肯定出手相救,可惜现在这年代,你如果一棍打猛了,打到脑袋上,别忘了歹徒可是已经在逃跑途中了,这时候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了,是属于故意杀人的范畴了。  老感觉法律在这方面不尽人意,抓歹徒的时候还不能伤害他,wo cao,哪个歹徒会坐在那里让你抓啊,不得拿刀子和你拼命啊?看来这歹徒还真不是咱们老百姓能去抓的东西。
作者: 张小草    时间: 2011-7-8 10:10
以下是引用diulen70在2011-7-8 10:01:00的发言:
咱这不是在古代啊,如果生在古代,而且又有一身武功的话肯定出手相救,可惜现在这年代,你如果一棍打猛了,打到脑袋上,别忘了歹徒可是已经在逃跑途中了,这时候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了,是属于故意杀人的范畴了。  老感觉法律在这方面不尽人意,抓歹徒的时候还不能伤害他,wo cao,哪个歹徒会坐在那里让你抓啊,不得拿刀子和你拼命啊?看来这歹徒还真不是咱们老百姓能去抓的东西。
别忘了歹徒可是已经在逃跑途中了,这时候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确实,这就是天朝法律的悲哀,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制定出来的法律也就这样了。


作者: stone020123    时间: 2011-7-8 10:10
梁山好汉不少是打抱不平杀人被通缉上的梁山。
作者: 小川总经理秘书    时间: 2011-7-8 10:11

以前是小偷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现在是小偷如过街老虎,人人害怕!
作者: 捕梦者    时间: 2011-7-8 10:18
就我这样的,挺身而出也不见得有用.....
作者: watch    时间: 2011-7-8 10:21
楼主不要纠结了。我们都要好好锻炼身体啊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7-8 10:21
在这个神气的国度,无人为你,你如何为人!!!!悲哉!悲哉!!!
作者: hee    时间: 2011-7-8 10:30
 楼主淡定, 在这神奇的国度,啥都有可能。。

作者: jacky    时间: 2011-7-8 10:32
现在这个社会啊,很多人并不想抢劫的,但是没办法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7-8 10:50
这是在天朝……
作者: 鬼爆    时间: 2011-7-8 11:11
不明真相的群众路过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7-8 11:13
别忘了歹徒可是已经在逃跑途中了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7-8 11:15
普通人保护好自己已属不易了,哪有那个能力见义勇为
作者: 幽灵的魂魄    时间: 2011-7-8 11:42
 帖子的主人公过来围观。一咬牙、一蹬腿,以后问我还是选择不出手。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1-7-8 11:44
其实不是幽灵不想,而是他生活的城市里全都是那劫匪的同伙,想见义勇为也没办法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1-7-8 11:46
打个电话报警就算好市民了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7-8 12:23
  我不知道碰到这种情况我会怎样。如果老婆孩子在身边我可能也不会出手,但如果就我一个人在场,我有90%以上的几率出手。
作者: nj6446    时间: 2011-7-8 12:43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都也得完善。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7-8 13:29
这和信仰无关,是各种现实条件作用的结果
作者: shuaigunfan    时间: 2011-7-8 14:48
确实会存在法律问题,这样的例子很多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7-8 15:18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了,旁边那些也全是狼,如果当时出手被四五个歹徒捅几刀,那又怎么算呢?我只能对坐在上面制定河蟹政策的那家伙说声,去你妈的!
作者: 叛逆    时间: 2011-7-8 16:58
唉 确实啊  现在这个社会  没人会帮你的 平时多锻炼  出门带棍子  我想应该没事了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7-8 18:38
见义勇为不一定有好结果啊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7-8 19:17
我还没看他帖子呢
作者: 山东小棍友    时间: 2011-7-8 20:10
自己没练过的!一般都不会见义勇为的、!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7-8 20:26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实在无可奈何
作者: 雪狼1984    时间: 2011-7-8 21:42
天朝的法律太微妙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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