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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抢劫变杀人读后感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KJ520    时间: 2011-7-11 23:30
标题: 对抢劫变杀人读后感有感

在我们这个相对热血一点的坛子里  看到对一些意外事件的看法时  埋怨没有见义勇为的环境怕打伤贼人反被追究刑责的语言占据了大部分的回复   不得不感到一丝悲哀

你们凭什么如此说打伤贼人一定被追责!还是本能的煽动逃避的借口?

前段时间有位兄弟在此发了几篇关于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帖子,我觉得总结的相当好,可是大家好像都不愿意仔细看看正面的有用的东西

打伤贼人  要负责  这要看什么情况!  一个人生活所迫饥饿难耐偷吃了块面包,大家就大叫抓贼并把他拖出来在大街上慢慢殴打折磨致死,你说这些人该不该被追责?  他们简直就是资本家的刽子手,不追责才怪!

社会上的很多人,其实不具备基本的人性,只是等作机会好发泄自己的暴力并以取得他人性命为荣为乐,说的好听在抓贼在打抱不平,说的不好听可能他们平时在他们自己的小圈子里就是个恶霸坏事没少干,逮着个机会染点血增加自己的凶恶威信而已!  这种人绝对很多,每个地方都有。

还有一种人,既有社会关系又有暴力倾向,甚至与黑社会挂边,他们极会运用法律,在欺行霸市的争斗中甚至黑黑血拼中,法律也是他们的武器,事情一摆到台上来他们任何的暴力行为都可能成了防卫,他们是受害者!

有这几种及还有更多种人和行为的存在,法律不对公民见义勇为有所限制,可能吗? 

一般而言,我们遇到的小偷抢劫犯,沦落到干这种没技术含量的坏事的地步,社会关系一般不强,你真的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行为被抹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因为可能发生了严重后果,多少会有所付出的,所以大家选择事后低调甚至逃离现场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我们希望没有任何法律约束的发现有人偷盗就可以把他当个猫狗任意殴打屠杀是不可能的,在对方失去犯罪能力后,你依然进行致命的打击发泄从道理上都说不过去别说法律了!  有人会说我怎么知道他丧失能力了,这个纯粹借口,建议翻翻看看前面我说的兄弟转来的文章。   

还有,每件事情都不可能完全暴露在镜头之下,真相与描述永远有差别,一定的技巧也是那篇文章所总结的,建议翻看。  比如对于一些恶劣行为的人,我们有强过对方能力而进行见义勇为或防卫时,争取一招致命是不错的目标,因为如果对方身上有多个致命伤,而你丝毫无损,确实很难解释你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

这种东西说起来情况细节太多种了,我不是与大家较真来逐个分析,我只是想传达一种精神:见义勇为量力而行,见义智为是很好模式,无论如何不要丧失了正义的心和勇气,并把责任完全推给社会。 不是每个人都随时有能力勇气和经验来和歹人斗争的,没有见义勇为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更无人耻笑于你,但是你也不要鼓励所有的人都对犯罪进行退缩,然后说是法律这样要求的。
作者: 小河马    时间: 2011-7-11 23:35
占个沙发漫漫看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1-7-11 23:46
说的在理,可事实情况就是这样
作者: 明朗    时间: 2011-7-11 23:48
说得好!这个一定要顶!
作者: KJ520    时间: 2011-7-11 23:56

其实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
想我读书时,因为对锁具有了一定的研究,快到有时10秒钟无损打开一把锁,于是在一次本校与外校的集体冲突后,晚自习时伙同2人潜到对方宿舍,将2层楼20多间男生宿舍全部打开进入,搜出砍刀及健身器材等一批运回来,幸好没有被发现,要不然估计也被当贼打死了。    

所以说社会和人都是复杂的,不要以为法律对一些事情有约束,就认为是故意为难你。  当然,吃了屎的法官也大把多,黑幕也是到处有,搞出一批批蛋疼的案例来,你认为法律约束了你,其实如果没有约束,某些人将更加肆无禪忌,利用法律漏洞的能力机会比你多得多,我们先学会保护自己,也是对的。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1-7-11 23:57

不用偷面包充饥,在最大的广场上随便举个无字的黄布条,就可能丧命!


作者: 小河马    时间: 2011-7-11 23:58
人随着年龄,阅历的增加,对一些事情考虑得比较全面,
难免前狼后虎,顾虑多多,这也是人之常情啊

作者: 小河马    时间: 2011-7-12 00:05
以下是引用小山猫在2011-7-11 23:57:00的发言:
不用偷面包充饥,在最大的广场上随便举个无字的黄布条,就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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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广场是莫斯科冬宫前的广场
作者: 幽灵的魂魄    时间: 2011-7-12 00:09
 哎~~~~
什么都不说了、如今越想、越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
作者: 鬼爆    时间: 2011-7-12 00:10


在这个扶下老人都会惹上官司的神奇国度,没有顾虑的人那只可能是个213
谁想做了好事没表扬也就算了,还惹一身骚?



“资本家的刽子手”,,,唉!这话听起来!!!真是比见了凤姐还反感!

资本家怎么了?不就是别人比某些人有头脑,先富起来了嘛。有本事自己也开公司开厂嘛。让人眼红切!

都什么年代了,不要动不动就上岗上线的,感觉回到解放前了!




作者: KJ520    时间: 2011-7-12 00:19
以下是引用鬼爆在2011-7-12 0:10:00的发言:


在这个扶下老人都会惹上官司的神奇国度,没有顾虑的人那只可能是个213
谁想做了好事没表扬也就算了,还惹一身骚?



“资本家的刽子手”,,,唉!这话听起来!!!真是比见了凤姐还反感!

资本家怎么了?不就是别人比某些人有头脑,先富起来了嘛。有本事自己也开公司开厂嘛。让人眼红切!

都什么年代了,不要动不动就上岗上线的,感觉回到解放前了!




那只是个比喻而已

另外  本人正在买地建厂办公司 

动不动就上岗上线  往往正是如此指责别人的人
作者: zgyak47    时间: 2011-7-12 00:37
理解楼主要表达的意思,不要求人人见义勇为,但做人要有对是非最基本的判断,抢劫是错的,见义勇为是对的。见义勇为的人应该接受掌声。这也是一个道德底线,和很多东西没关系。如果社会演化成当目睹抢劫有人见义勇为的时候,第一念头大多数人想:sb这人多管闲事早晚被砍死,那就悲哀了。但是我不相信目前是这样。
作者: KJ520    时间: 2011-7-12 00:55
以下是引用zgyak47在2011-7-12 0:37:00的发言:
理解楼主要表达的意思,不要求人人见义勇为,但做人要有对是非最基本的判断,抢劫是错的,见义勇为是对的。见义勇为的人应该接受掌声。这也是一个道德底线,和很多东西没关系。如果社会演化成当目睹抢劫有人见义勇为的时候,第一念头大多数人想:sb这人多管闲事早晚被砍死,那就悲哀了。但是我不相信目前是这样。

嗯  言简意赅  还是你表达的清楚  呵呵
作者: watch    时间: 2011-7-12 02:02

你写的不错,觉得结尾那里还可以有所扩展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1-7-12 03:00

LZ虽然说的非常有道理,不过,很可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
你就算按照文章所说,一下打死了(因为毕竟有意外,没说让你真打死),法律判你无罪,死者家属也会纠结死你的。
 
10L说了,谁想做了好事没表扬也就算了,还惹一身骚?
这句话我非常赞同。
当你亲身经历了,你就明白了。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1-7-12 06:13
正在抢劫、杀人、QJ正当防卫不追责,不过别把抢夺当成抢劫了。我突然想起LZ是不是说的那个路遇飞车抢夺,没有出手那事?你要知道,那是抢夺,不是抢劫,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1-7-12 06:56
有时候不敢上去帮忙哪怕喊一嗓子也是好的,或许就此救了她的一条命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7-12 07:00
事实上确实有太多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7-12 09:10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7-12 09:59
兄弟,我们这小偷跑时围墙倒了,JC先让房东付医药费。在神奇的国度,理论跟实际又是另外一套。
作者: jacky    时间: 2011-7-12 10:57
顶一个  
作者: 鬼爆    时间: 2011-7-12 11:44

先恭喜你公司发达、财源广进。

我不是个喜欢上岗上线的人,更不是一个仇富的人,争这个无意义。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做事的标准,当然是要建立在法律跟基本道德上的,当然了所谓的道德跟法律在部分人眼里那是一分钱不值的。这个部分人可以说就是站在金字塔尖的那一小部分人。

我等屁民好不容易做点好事,还要冒着被反咬的情况,试问谁还敢?谁愿做好事?(现代版的东郭先生海得去了我就不一一举例了)
人心亦是这样慢慢变冷漠的,楼主都要开公司的人了,你要碰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捏?也许你有能力、有人脉摆平一些负面影响。但是你也要清楚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能力!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7-12 12:12

安全第一。轻易别乱下死手。
作者: fu33    时间: 2011-7-12 12:44
楼主 心底太纯洁了
作者: fu33    时间: 2011-7-12 12:45
以下是引用鬼爆在2011-7-12 0:10:00的发言:


在这个扶下老人都会惹上官司的神奇国度,没有顾虑的人那只可能是个213
谁想做了好事没表扬也就算了,还惹一身骚?



“资本家的刽子手”,,,唉!这话听起来!!!真是比见了凤姐还反感!

资本家怎么了?不就是别人比某些人有头脑,先富起来了嘛。有本事自己也开公司开厂嘛。让人眼红切!

都什么年代了,不要动不动就上岗上线的,感觉回到解放前了!




+1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7-12 13:14
兄弟,对于法律俺还是多少懂点,官司这东西普通人沾不得,进了看守所你想取个保没有十几二十万都不成啊,也许未必一定被追责,可以一单被追,倾家荡产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7-12 13:16
遵从自己的原则,守护自己的心灵,感恩对待喜欢的,仇恨的直视讨厌的,规则道理都是人说的,是人就有可能说错
作者: lisa711    时间: 2017-7-20 12:15

说的在理,可事实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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