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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血腥!!!我所在的城市所发生的事,去年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42
标题: [讨论]血腥!!!我所在的城市所发生的事,去年的。
广东茂名19中杀人..死者江宇丰..现场图片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强调!!!!我也不知道事实的真相,这是本地网站的贴子。 19中事件中的死者————江宇丰
网友转述:本月的16号晚外面开始风传19中学生杀人事件,周边朋友同事都在付论着这同一件事,在听到几个不同的版本后,我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欠我的钱没那么快还我,他儿子出事了!原来19中事件中的死者正是我朋友的儿子--丰仔,那个时常叫我“海叔”的丰仔,我好难想像为何善良乖巧的丰仔会遭到同学的杀害!
丰仔名叫江宇丰,生于1998年,就读市19中初一9班,是我朋友家中的独子,自上学读书以来一直品学兼优、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丰仔爸爸是走长途车的,每月收入不高,为帮补家用丰仔妈妈在市场路边摆个小小的药材摊位。知道爸爸妈妈的辛苦,丰仔从不开口问家里人要零用钱,为了不让妈妈太辛苦,丰仔和家姐每天5点多就起床,起床去帮妈妈摆好摊位再去上学,每天风雨不改。我第一次见到丰仔的时候,他一直躲在他爸爸身后,给我的第一印象丰仔是个腼腆、讲话都不敢大声音的男孩。丰仔在班中担任副班长,16日上午班中的坏分子想在班中收保护费,作为大家的副班长为不助长歪风,丰仔带头坚决不交保护费、并且发生争执,大家见副班长带头反抗,于是个个都不交了。其后的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凶手为了拿回“面子”,到校外买了一把水果刀,到教室往丰仔身上捅了三刀,就这样丰仔抢救无效身亡!凶手罗威荣,家中生活富裕,整天不思进取、无所事事,要学校纠集几个死党成立一个叫“飞鹰帮”帮会,平时在学校欺压同学,收保护费!
我对丰仔最深刻的印象是有一次班中组织去桂林旅游,丰仔为了不增加父母的负担,决定不参加这次活动,但是老师布置下来的作文怎么办呢,于是他找到我,跟我拿了一些桂林的相片,再加上他自己的理解,完成的这次作业。你说,这样一个前程无限的少年,就这样逝去了,学校居然会让一个学生带刀进入这个求学的地方···········望老天还丰仔一个公道,还丰仔家人一个公道·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44
强调!!!!我也不知道事实的真相,这是本地网站的贴子。 |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45
因为亚运,所以媒体应该报道。
作者: 小河马 时间: 2011-7-12 01:49
有点像我以前上初中,别说是刀,砂枪都有人带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50
因为亚运,所以媒体应该没有报道。
谁是谁非,我不知道,很多传言,为什么初一就可以这样呢?到底是哪里缺失了??????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52
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也没有什么新闻发布会,官方的消息我也不知道,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58
案件进展:2010年11月16日案发当日凶手罗威荣被刑侦部门问话,然而另有同伙却没有追查,负责主管本案的领导告诉我们,凶手所因未满十四周岁,对其没有刑期和判处许可,这又是一个沉重伤痛,为何法律是如此轻判,现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怎解动动就杀人无死刑可讲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1:59
相信大家都有听讲<<茂名市第十九中学>>2010年11月16日杀人事件.目前案犯家人在死者对方不给予表态赔偿.又不肩负起责任.杀了人现在还可以担保出来啦.............期待关注<<茂名各大网站>><<茂名市第十九中学杀人网>>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7-12 02:05
以上都是网上的。只是转载,未经核实,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作者: watch 时间: 2011-7-12 02:07
这孩子是英雄,希望他在那边能安息。
地上的血好多啊···
作者: rambowolf 时间: 2011-7-12 02:30
识时务者为俊杰 跟一群傻逼斗狠 最后只有这个下场 只能求个公平的判决吧 可惜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1-7-12 02:42
可惜了一个有孝心的学生,---这个结局只会助长凶手这种渣滓的气焰,,,只有暗中下手了,,再无良策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1-7-12 03:07
没办法,这种事情,在地球上每天都在发生。国外还用木仓呢。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7-12 06:54
惨不忍睹!一个有正义感的好少年就这样陨落!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1-7-12 07:05
子不教,父之过。
作者: nj6446 时间: 2011-7-12 07:09
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各方面造成的。
作者: 寂寞的男人 时间: 2011-7-12 07:33
把那垃圾拉出去枪毙5分钟
作者: 禅来缠去 时间: 2011-7-12 07:42
真是残忍啊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1-7-12 07:54
死者的家人应该杀死凶手,要死大家一块死,个人观点,请勿拍砖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7-12 08:27
现在的教育真让人无语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7-12 08:48
杀人的那个太嚣张了
作者: 霹雳有眼 时间: 2011-7-12 08:50
带武器不能归咎与学校,难道每个学校进门的时候都安检么?而搜学生书包严格说是违法的!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1-7-12 08:58
法律是这样,要公平就只有靠他父亲拼个鱼死网破暗中下手吧。
如果我是孩子的父亲,我会杀死凶手全家再潇洒的自杀
作者: zhang2er 时间: 2011-7-12 09:01
现在暴力充斥着学校啊。
作者: 无绝对 时间: 2011-7-12 09:02
学校、家长是咋教育的啊?出手也太狠了吧
作者: xgdy 时间: 2011-7-12 09:09
古法做的好。杀人必须头点地~必须的。
作者: 风火连城 时间: 2011-7-12 09:34
不发生更好
作者: 捕梦者 时间: 2011-7-12 09:40
又一个人间悲剧,如果凶手不收到应有的制裁,道义何在,法律何在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7-12 10:08
现在的小孩怎么回事呀!可惜了一个好少年,可见教育是多么的失败!
作者: yuewuhen 时间: 2011-7-12 10:17
这孩子,真可惜了,多买幼小的年纪啊。
杀人者恐怕受不到什么惩罚了,这种人渣留着社会也是危害。
先要求赔偿受害人家属一些抚慰金吧。
作者: xx394964862 时间: 2011-7-12 10:19
暗中下黑手,最好的方法
作者: 傲视群熊 时间: 2011-7-12 10:25
以下是引用阿华在2011-7-12 7:54:00的发言:
死者的家人应该杀死凶手,要死大家一块死,个人观点,请勿拍砖
实在的观点 必须的
作者: 老爪 时间: 2011-7-12 10:58
对研究和学习防身自卫术的人而言这是最好的案例,在对于实施正当防卫的有关论题上刀友网站对此等事讨论时很多刀友甚为保守。一个个人严重侵害案瞬间发生时不少的人根本不懂国家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也有的人先考虑到的是自己实施的防卫会不会触犯法律而不是保全自己最宝贵的生命,新疆前两年发生的7·5事件死伤惨重但几乎没有听到受害群众勇于反抗、自保脱身的报道和消息,几乎都是被活活打死的,正是那些迂腐的理念磨灭了国人自己的血性和骁勇,可惜的是这种迂腐还在继续,对一个民族而言这是何等的悲哀、、、
作者: jacky 时间: 2011-7-12 11:05
太太太残忍了
作者: wg224043 时间: 2011-7-12 11:10
现在的社会啊,天国也不和谐了。
作者: hoya 时间: 2011-7-12 11:12
天朝和谐,
作者: hoya 时间: 2011-7-12 11:12
马了戈壁的
作者: 何安下 时间: 2011-7-12 11:36
天朝V5
作者: 山东小棍友 时间: 2011-7-12 11:37
这是教育的悲哀!天朝“以钱为本”的特色的悲哀!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1-7-12 11:53
现在学生真牛,还有什么帮派!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7-12 11:55
法律的一再对有钱有权人的纵容,导致了现在的情况,我小时候打架也带刀带斧子的,可是没人敢真下手杀人,不到14岁,应该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吧
作者: fu33 时间: 2011-7-12 11:56
以下是引用老生常谈在2011-7-12 2:42:00的发言:可惜了一个有孝心的学生,---这个结局只会助长凶手这种渣滓的气焰,,,只有暗中下手了,,再无良策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7-12 12:24
法律有的时候还是有漏洞的。但是凶手家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7-12 12:34
以下是引用rambowolf在2011-7-12 2:30:00的发言:
识时务者为俊杰 跟一群傻逼斗狠 最后只有这个下场 只能求个公平的判决吧 可惜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
除非有一个黑暗的公正 别无他法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7-12 12:35
以下是引用阿华在2011-7-12 7:54:00的发言:
死者的家人应该杀死凶手,要死大家一块死,个人观点,请勿拍砖
要么不杀 要杀就杀他全家
作者: 446zj 时间: 2011-7-12 13:05
可惜了这么好的孩子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1-7-12 13:17
以下是引用十相自在在2011-7-12 1:58:00的发言:
案件进展:2010年11月16日案发当日凶手罗威荣被刑侦部门问话,然而另有同伙却没有追查,负责主管本案的领导告诉我们,凶手所因未满十四周岁,对其没有刑期和判处许可,这又是一个沉重伤痛,为何法律是如此轻判,现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怎解动动就杀人无死刑可讲
难道不满十四岁都可以去杀人?
难道天朝的法律就可以这样纵容杀人犯?
作者: koboid 时间: 2011-7-12 13:28
杨佳的原话说:"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7-12 13:32
让未成年看到了会不会成为他们犯罪时的保险丝...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11-7-12 14:00
作为孩子的父亲,我感到有压力。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7-12 14:24
黑暗的社会.人人都是那么的渺小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1-7-12 14:40
可惜了这个孩子了!真的为她惋惜。。。。。。。
作者: 鬼爆 时间: 2011-7-12 14:43
安息吧!!!!
作者: 叛逆 时间: 2011-7-12 14:49
这能说明一个什么问题?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7-12 15:12
挺恐怖的。。。
作者: 顶顶身体好 时间: 2011-7-12 16:23
以下是引用小河马在2011-7-12 1:49:00的发言:有点像我以前上初中,别说是刀,砂枪都有人带
+1.我初中的时候也带着刀去的学校。没办法,因为身边的同学都带的。砂枪倒是带得少。
作者: Ace丶 时间: 2011-7-12 17:32
学校居然会让一个学生带刀进入这个求学的地方···········
我看任何学校都会禁止的,可是学校几百几千学生谁他妈知道每个学生带什么东西????这句话很可笑
作者: 星光伴我心 时间: 2011-7-12 17:51
话说我们以前的初中 内宿的基本上每个宿舍都有几把砍刀 一般打架冲突的时候会用上 不过也就是起个威慑作用
到了大地方的高中 这种现象基本绝迹了
作者: SUXUFENG1 时间: 2011-7-12 18:23
14岁 杀人 抢劫 强奸 等等 好年龄啊~~这个年龄不杀人~~~真是浪费了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7-12 18:23
这个图真的很血腥
作者: skycastaway 时间: 2011-7-12 18:28
好可惜的孩子。
如果自己的孩子上学遇到收保护费这种事怎么办?真是愁人啊。
作者: 超级小猫 时间: 2011-7-12 19:01
来看看新闻
作者: Deatheart 时间: 2011-7-12 19:24
这国家还有公道可言吗?
作者: 70 时间: 2011-7-12 19:55
他父母可怜啊 白发人送黑发人 中年丧子 人生大痛
作者: 匚凵冂囗 时间: 2011-7-12 20:30
以下是引用大烙馍在2011-7-12 7:05:00的发言:
子不教,父之过。
作者: 沙里鱼 时间: 2011-7-12 20:35
年轻人啊,冲动~~
作者: JK 时间: 2011-7-12 21:04
貌似.死于大出血.这三刀.挺狠啊
作者: 香烟在手 时间: 2011-7-12 21:57
无法无天 以恶制恶
作者: 盐城小爷 时间: 2011-7-12 23:08
以下是引用十相自在在2011-7-12 1:58:00的发言:
案件进展:2010年11月16日案发当日凶手罗威荣被刑侦部门问话,然而另有同伙却没有追查,负责主管本案的领导告诉我们,凶手所因未满十四周岁,对其没有刑期和判处许可,这又是一个沉重伤痛,为何法律是如此轻判,现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怎解动动就杀人无死刑可讲
麻痹的什么未成年啊 这种渣滓就应该拉出去枪毙
作者: bjrzld1413 时间: 2011-7-12 23:51
现在的孩子都成啥德性了,还收保护费,都是被一些不良电影诱导的,不过犯罪了,就应该得到严惩
作者: sswaffen 时间: 2011-7-12 23:55
哎。、、。。。。。。、。、。、。、。。。。。。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1-7-12 23:58
所以说,表面老老实实,晚上蒙面下刀子的,才是正道。
作者: bobokart 时间: 2011-7-13 00:19
svd五百米伺候着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7-13 12:07
还丰仔家人一个公道·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7-13 14:00
可惜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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