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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日本人这样评价“小悦悦”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10-20 17:42
标题: [分享]日本人这样评价“小悦悦”事件

      为人父母的我一次都没有敢完整的看过那个视频,揪心的感觉让我无法承受。记得几个月前LP让我看宝马碾压男童视频的时候,我发疯似得怒斥她怎么能看这个。然后歇斯底里的给父母打电话嘱咐一定让儿子远离有车的区域。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没有敢在内心仔细的想这件事情背后的一些有关于伦理道德社会现实等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只是在一次次的躲避。今天看了日本人评价该事件的帖子再回头看看那些所谓ZF高层的深切关注。来论坛又看到“钢铁意志”的帖子,内心向被附加了一层霜冻,旅途中的愉悦心情烟消云散......
 
日本人评价小悦悦事件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1252159655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10-20 17:44
中国精神都泯灭了。。。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1-10-20 17:45
道德沦丧的国家,丢人又何止这一次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0-20 17:45
未来会好的
作者: 美术师    时间: 2011-10-20 17:46
我宁可看小月月,也不看这个小悦悦
作者: 艾薇儿我的爱    时间: 2011-10-20 17:54
只能说国人的道德观念缺失!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1-10-20 17:54

我都不敢看那个视频太受不了
作者: 迷失在寂静    时间: 2011-10-20 17:54
畸形的发展带来的恶果
作者: 扛着沙抢的瑞    时间: 2011-10-20 18:02

我和楼主一样,没敢看视屏,怕忍不住。。。。。
这件事我只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行了,那些报道都不想看,看了太让人。。。。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0-20 18:03

做好事竟然也成了麻烦事了,救孩子的阿婆为躲避记者骚扰,已经回乡下老家了。
奇闻啊……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1-10-20 18:20
以下是引用美术师在2011-10-20 17:46:00的发言:
我宁可看小月月,也不看这个小悦悦

我不让你看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1-10-20 18:21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 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 壮士血热,寒风如刀, 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 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 
  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 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作者: syjsyjsyj    时间: 2011-10-20 18:31
呵呵 中国就这么回事了 谁也改变不了 咱还是顺应潮流
作者: pass777    时间: 2011-10-20 18:31
以下是引用扛着沙抢的瑞在2011-10-20 18:02:00的发言:

我和楼主一样,没敢看视屏,怕忍不住。。。。。
这件事我只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行了,那些报道都不想看,看了太让人。。。。


作者: 幽灵的魂魄    时间: 2011-10-20 18:39
 看到大家的回复,我又感到另一种畸形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1-10-20 18:51

沉思了
作者: 自然卷    时间: 2011-10-20 18:55

现在国人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特别是南方的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1-10-20 19:06
看完了链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1-10-20 19:12
道德沦丧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1-10-20 19:15

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即便不敢救,拦住车,打个120总可以吧,大多数人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相信论坛里的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
作者: 曳紫湮    时间: 2011-10-20 19:22

本来就是畸形的社会啊

作者: zgyak47    时间: 2011-10-20 19:27

信仰缺失,当失去了道德规范对人们日常行为的约束,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弥补。刚才看到一篇文章,摘录片段
    佛山是著名英雄黄飞鸿的老家,在当地就有黄飞鸿乐善好施的种种传说。因此从清朝开始大家就知道义薄云天的黄飞鸿是佛山人。但是时间过了100多年,佛山已经从一个小城市变为一个地区性大城市。外来人口急剧膨胀,城市的整个原来传统型文化遭到了断代性破坏。原来的传统不在,新的社会凝聚性文化的替代不及时,这样的局面就是文化道德的明显缺失。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以利益相聚的一个又一个集合体,也是所谓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型的社会,大家来自五湖四海,没有血缘,没有亲情,很少友情,因此人与人之间的戒备冷漠可想而知。又加上广东的治安最近并不很好,当地的混混与黑势力与外来者的矛盾重重,同时法律建设很不完备,大家都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因此遇见事情不出头就成当地的一个习惯。
同样是儒教文化圈的日本是如何做的呢?我将从几个方面谈谈日本的不保护罪,社会救援,以及自我管理的责任。与佛山事件比较一下,是否我们要有所反思有所触动呢。在日本对那些明明有危险还见死不救的当事人是要受到刑法的处罚。原因是在日本的刑法中有一个法律就是就是遗弃罪,意思是对要救助与帮助的人见死不救,或者不管不问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这个被保护的对象是弱势群体(老年人,幼年人,以及身体有疾病者)这些人的生命与身体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这个罪在日本有很明确的定义:如遗弃罪,保护责任者遗弃罪,不保护罪等等。但是这个还要有现场的确认或者具体的判例。如日本有个著名演员与一个女性幽会,但是在幽会期间双方都服了摇头丸,可是或许是量太大的缘故,这个女子一下子就发生了意外,因为服用兴奋剂是在日本违法,这个有名的演员不敢把她送到医院,而是耽误了救治的最佳时机,这样致这个女子死亡,这就是遗弃罪或者是不保护罪。如在高速公路发现前方出了事故,不是减速向后方车辆示警,以及在现场救护救助的人都有可能被判为不保护罪。
同时我觉得日本的紧急救护是值得国内参考的。假设在五金市场内的那些路人全部看见,但是现在的国内实际情况他们没有接受过专门训练,他们的实际工作充其量就是打个电话,但是国内有个规定打电话叫救护车就要承担救护车的费用。这样很多人因为这个畏缩不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打救援电话怕连累到自己。而日本的紧急救护的原则是救护车的费用由国家支付,大家都有救护报警的职责,因此日本一般看见有行为异常的人会马上打电话请紧急急救人员到场施救,而通报人员只是作为现场的通报者与目击证人的作用,于是有些喝醉酒的人瘫倒路边也会有人打电话施救。没有了后顾之忧才会大家积极伸出援手,如果这个也没有保证的话谁会去冒险援助呢。还是救援的环境与体制的问题。
最后,佛山事件中我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事情,受害者女童只有两岁,在没有监护人的看管下自己跑到马路上,这也是引起这场惨祸的主要原因。那么这个女孩的父母是干什么呢?是五金市场的店主?还是临时来市场的顾客呢?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也是一个重大的过失。在今年日本夏季中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母亲把2岁的孩子放在车里没有打开窗户,就去超市采购,最后孩子中暑死亡,那位母亲最后以过失杀人被警方逮捕。虽然,日本没有像香港那样严格规定几岁以下的孩子一定要有成年人监护,但是对未成年的保护也是很严格。不能把所有事情全部推向社会,自己的事情自己也要管理好。
当一个社会法律规定明确,救护环境的完备,这样的社会还会有无动于衷,见死不救的情况发生吗?人是自私与胆小,不能讲那18位过路人全部看见或者不想救,现在的外部环境逼迫他们变得不能伸手向救,环境使得他们冷漠。如果要改变这个状况,不是只表扬一位扫地阿姨,而是要治本,要完备法律,使得民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还要充实社会保障机制,不能使这个机制成为摇钱树,而是要成为救命船。
作者: 太阳之名    时间: 2011-10-20 20:45
对此我只能以呵呵二字表达我的心情。。。和谐的社会。。。
作者: 沙尘暴    时间: 2011-10-20 21:55
我想起鲁迅先生提到的哪些麻木不仁、冷漠的看客。。。

ld们看到自己治下的土地上出现这样的事情,作何感想呢?破罐子破摔了吧。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1-10-20 22:05
我很淡定的看了几秒钟 习惯了。。。 每天都看到这样的新闻,,,
作者: 我爱老婆4877    时间: 2011-10-20 23:06

和柯克兄一样...一直强忍着自己不看,同公寓楼的老JOHN是美籍意大利老头,昨天拉着我说,你们那里出事了,一个小女孩出车祸了你知道么,我说,我知道了,这人会被法庭判决死刑的,老JOHN说,那就好,那就好

我也是打算要为人父母的人,但是我想,我最起码会帮助,无凭无据不要怕被冤枉,你车子没有碾压和碰撞痕迹是赖不到你身上,为人善者终有报

道德的缺失是转型向资本的初期副作用,但是对于小孩子,我们是否可以伸出手按个112呢

这该死的世道,那些该死的老鼠屎......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10-21 00:01
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呀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1-10-21 00:03
这种视频我从来不看的,中国人已经被彻底阉割了,现在都老实了
作者: 涅槃    时间: 2011-10-21 00:36
看这个会比看一般的车祸视频更加的揪心,可能很长时间心情不会好,我逃避
作者: rskabc    时间: 2011-10-21 13:37
以下是引用梦想森林在2011-10-20 18:03:00的发言:

做好事竟然也成了麻烦事了,救孩子的阿婆为躲避记者骚扰,已经回乡下老家了。
奇闻啊……

有证据就是好事~~~没证据你就认得了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10-21 19:22
以下是引用yangcancool在2011-10-20 17:45:00的发言:
未来会好的

真的吗?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1-10-22 12:02
喝茶,喝茶,,莫谈国事哟,,小心侦缉队
作者: foever9999    时间: 2011-10-22 18:48
我更好奇的是“钢铁意志”的帖子……大哥要是转个连接就好了…… 就这小孩这个事情吧……我觉得第一时间让其失责的监护人受到惩罚比较好…… 明显的法律问题不去解决,却整天喊着什么道德问题…… 我对社会基本麻木了,什么都改变不了,还是老实过自己日子吧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0-22 20:55
最近为啥这种事这么多呢???????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10-30 16:11
呵呵 中国就这么回事了

作者: 寂寞的叶紫    时间: 2011-10-31 10:36
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了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1-2 14:12
哎,现在的社会呀。
作者: zhang2er    时间: 2011-11-2 14:40
没敢看完。。。真的。。
作者: 程云逸    时间: 2011-11-30 10:21
国人都骂日本人,我觉得国人还真不如日本人!连下一代都要毒害的民族,也难怪被人家称呼为支那人!看看毒奶粉,毒玩具!我孩子很小,我都不知道给他买啥玩具,因为小朋友爱把东西往嘴里放!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1-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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