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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杨武事件看正当防卫 [打印本页]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09:31
标题: 从杨武事件看正当防卫
深圳杨武妻子王娟被联防队员殴打和强奸的报道一出来,全国一片哗然。不由得在看一次本朝的宪法--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条又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仔细揣摩一下,或许 应该能给大伙一些启示 。
作者: caib 时间: 2011-11-9 09:38
问题是如何把握度
作者: 梯田里的麦芽糖 时间: 2011-11-9 09:44
是的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09:45
以下是引用caib在2011-11-9 9:38:00的发言:
问题是如何把握度
根据各自 、各地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1-9 09:53
那就是杨武要是把杨喜利KO了
不负法律责任
作者: sollking 时间: 2011-11-9 09:57
法律法规都是理论上面的东西,到后面还是看后台看关系
作者: rskabc 时间: 2011-11-9 10:04
以下是引用随便看一看在2011-11-9 9:53:00的发言:
那就是杨武要是把杨喜利KO了
不负法律责任
你错了~~~你只要把他KO了你就是负刑事~~
要是没有监控录像~~那就谁了管不了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1-9 10:06
以下是引用rskabc在2011-11-9 10:04:00的发言:
你错了~~~你只要把他KO了你就是负刑事~~
要是没有监控录像~~那就谁了管不了
那只能说杨武废物,杨喜利强奸殴打他媳妇儿的时候他应该用手机录下来
然后再KO杨喜利
作者: jiangshenghong 时间: 2011-11-9 10:06
天朝之下,岂有完卵。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0:11
以下是引用rskabc在2011-11-9 10:04:00的发言:
你错了~~~你只要把他KO了你就是负刑事~~
要是没有监控录像~~那就谁了管不了
他那屋子里 早就按了现成的监控系统 有视频证据的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1-11-9 10:16
这事儿看的人火大啊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11-9 10:17
宪法是这样规定得 但是王法又是另外一种规定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1-11-9 10:21
只能说杨武太窝囊了,什么都怕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1-9 10:26
在这个事件里好像没有防卫事件发生啊……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1-11-9 10:26
事件看完很恼火啊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1-11-9 10:27
杨武这个人,说什么好呢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1-9 10:41
问题是现在的法律是一纸P文
作者: wx1505 时间: 2011-11-9 10:46
怎样把握限度只能根据个人理解了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1-11-9 10:48
这种懦夫真够可以了,在自然界中,应该属于会被淘汰的物种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1-11-9 10:51
宰了那玩意,按照法律可以,实际上怎么样就看人怎么判了。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11-9 10:53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何为明显,这个明显是由谁来决定的????是由权,还是由钱????
作者: 丰田骑车 时间: 2011-11-9 10:55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18.gif)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19.gif)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11-11-9 11:00
正当防卫很难鉴定。现在都是监控录像在说话。。。。。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1-11-9 11:12
这个杨先生,我实在是对他无语.......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1-11-9 11:15
Post By:2011-11-9 10:53:00 [只看该作者]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何为明显,这个明显是由谁来决定的????是由权,还是由钱????
早留下了空间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1:18
以下是引用梦想森林在2011-11-9 10:26:00的发言:
在这个事件里好像没有防卫事件发生啊……
!@#¥%%……&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1:19
以下是引用kinglizaijun在2011-11-9 10:48:00的发言:
这种懦夫真够可以了,在自然界中,应该属于会被淘汰的物种
也不能只看一面 问题 要全面得看综合分析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1:19
以下是引用武圣在2011-11-9 10:53:00的发言: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何为明显,这个明显是由谁来决定的????是由权,还是由钱????
现管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1-11-9 11:25
什么都不用说,杨喜利一家都不是什么好鸟,把他们一家都干了,什么都值得
作者: lapis 时间: 2011-11-9 11:27
转帖2段文字,很认同,原文出自孙旭阳的新浪博客。
那些责骂杨武的人无非基于下面的理由:1.他太懦弱,老婆被强奸都不敢反抗;2,他不明智,10米之外就是警务室,手机也在手边,随时可打110.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杨武的作为都让人感到不适,悲哀直至愤怒。可是,如果杨武真的捅死那厮,又被以杀人罪收监,你又会为他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是媒体人,收到上级禁止报道该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个警察,收到上级不准继续侦查强奸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法官,收到上级要求判杨武死刑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热心网友,在声援杨武的路上被一群联防队员,或者连联防队都不是的人殴打,你会像要求杨武那样拔刀而上吗?
底层尊严感和抗暴勇气的沦丧,来自权利的匮乏。骂一两个小人物懦弱无能,很容易。你即使骂一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太监,也大体符合要求。可是,你如果想把你的骂赋予一种合理性的话,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对善良小人物的唉,和对横暴者的恨。但此爱彼恨,如果掺杂太多旁观者的所谓勇气和理智,掺杂太多个人价值观的话,就难免陷入一种逻辑的困局:你遇到妻子被强奸,也许会拔刀,可是拆迁呢,恶警呢,司法不公呢?不会每次都杀人吧,可是为什么强奸就可以杀人,其他就可以不杀,是不是女性被强奸,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种屈辱感。然而,这种屈辱感又基于一种什么价值观,真的是爱女人吗?
我不想为杨武辩护,他懦弱是无疑的。可是,我也相信今日之中国,还有多大比例的男人还有尚气任侠的古勇之风。太监们不会彼此嘲笑性功能,我们又何必互相指责懦弱呢?真的勇士,真的智者,应该从简单的情绪化思维中拔出来,探索真知,质疑极权,让无力者有力,而非更屈辱。当底层小人物被思想家当成革命或改良的原材料,被媒体看作价值不一的爆料者的时候,一起强奸案带给人们的,更应该是耻感和痛感,而非勇气优越感。杨武的小店之前被联防队打砸,媒体会关注吗?他如上微薄控诉联防队员砸店打人,你会感到耻痛吗?我想即使会,也会很微弱。可是,将耻痛寄予一个弱女子生殖器的清白与否上,这个国家,无疑已不太适合人居。这里有极权畜生,有愚弱小民,有大言炎炎的太监思想家,就是没有多少长着正常的脊梁和大脑的人。
作者: cq1516 时间: 2011-11-9 11:37
宪法是宪法。。。
王法是王法。wox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1-11-9 11:41
楼上的剖析的8错,这世道,白社会比黑社会更黑
作者: grasshoper97 时间: 2011-11-9 11:42
以下是引用随便看一看在2011-11-9 10:06:00的发言:
那只能说杨武废物,杨喜利强奸殴打他媳妇儿的时候他应该用手机录下来
然后再KO杨喜利
错了,兄弟,应该是正在犯罪中,直接一刀捅死,不负民事刑事责任,
犯罪完成后就是寻仇,不是自卫了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11-9 11:43
女的被强奸后留下痕迹就是证据。当年布什就是吃这亏了,证据有了,我的观点是解决人渣。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11-9 11:53
真他那窝囊!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1-9 12:00
以下是引用grasshoper97在2011-11-9 11:42:00的发言:
错了,兄弟,应该是正在犯罪中,直接一刀捅死,不负民事刑事责任,
犯罪完成后就是寻仇,不是自卫了
是啊
我在5楼就是这么说的啊
杨武当场KO杨喜利就不负刑事责任了
作者: pass777 时间: 2011-11-9 12:24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1-11-9 9:45:00的发言:
根据各自 、各地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作者: 春夏秋冬 时间: 2011-11-9 12:34
什么正当不正当,就算她老公把杨武砍了,照样告你个防卫过当 。
如果杨武有后台的话估计也就判个临时性强奸
官字两个口啊!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1-11-9 12:43
正在强奸过程中KO才行,没插进去估计法院都不干,插进去没射(或者说没证据,体液什么的)都没法免除责任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11-9 12:45
先解决了那禽兽!
作者: 国士 时间: 2011-11-9 12:57
宪法的规定是这样 但是要服民事赔偿责任的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1-11-9 12:59
你相信这个?
作者: 强子 时间: 2011-11-9 13:00
以下是引用lapis在2011-11-9 11:27:00的发言:
转帖2段文字,很认同,原文出自孙旭阳的新浪博客。
那些责骂杨武的人无非基于下面的理由:1.他太懦弱,老婆被强奸都不敢反抗;2,他不明智,10米之外就是警务室,手机也在手边,随时可打110.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杨武的作为都让人感到不适,悲哀直至愤怒。可是,如果杨武真的捅死那厮,又被以杀人罪收监,你又会为他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是媒体人,收到上级禁止报道该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个警察,收到上级不准继续侦查强奸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法官,收到上级要求判杨武死刑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热心网友,在声援杨武的路上被一群联防队员,或者连联防队都不是的人殴打,你会像要求杨武那样拔刀而上吗?
底层尊严感和抗暴勇气的沦丧,来自权利的匮乏。骂一两个小人物懦弱无能,很容易。你即使骂一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太监,也大体符合要求。可是,你如果想把你的骂赋予一种合理性的话,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对善良小人物的唉,和对横暴者的恨。但此爱彼恨,如果掺杂太多旁观者的所谓勇气和理智,掺杂太多个人价值观的话,就难免陷入一种逻辑的困局:你遇到妻子被强奸,也许会拔刀,可是拆迁呢,恶警呢,司法不公呢?不会每次都杀人吧,可是为什么强奸就可以杀人,其他就可以不杀,是不是女性被强奸,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种屈辱感。然而,这种屈辱感又基于一种什么价值观,真的是爱女人吗?
我不想为杨武辩护,他懦弱是无疑的。可是,我也相信今日之中国,还有多大比例的男人还有尚气任侠的古勇之风。太监们不会彼此嘲笑性功能,我们又何必互相指责懦弱呢?真的勇士,真的智者,应该从简单的情绪化思维中拔出来,探索真知,质疑极权,让无力者有力,而非更屈辱。当底层小人物被思想家当成革命或改良的原材料,被媒体看作价值不一的爆料者的时候,一起强奸案带给人们的,更应该是耻感和痛感,而非勇气优越感。杨武的小店之前被联防队扌丁砸,媒体会关注吗?他如上微薄控诉联防队员砸店打人,你会感到耻痛吗?我想即使会,也会很微弱。可是,将耻痛寄予一个弱女子生殖器的清白与否上,这个国家,无疑已不太适合人居。这里有极权畜生,有愚弱小民,有大言炎炎的太监思想家,就是没有多少长着正常的脊梁和大脑的人。
没什么好说的 这段话说出了一切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11-9 13:02
一砖头砸头上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3:24
以下是引用grasshoper97在2011-11-9 11:42:00的发言:
错了,兄弟,应该是正在犯罪中,直接一刀捅死,不负民事刑事责任,
犯罪完成后就是寻仇,不是自卫了
+1 性质随着时计的转变 也会转变的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1-9 13:26
以下是引用lapis在2011-11-9 11:27:00的发言:
转帖2段文字,很认同,原文出自孙旭阳的新浪博客。
那些责骂杨武的人无非基于下面的理由:1.他太懦弱,老婆被强奸都不敢反抗;2,他不明智,10米之外就是警务室,手机也在手边,随时可打110.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杨武的作为都让人感到不适,悲哀直至愤怒。可是,如果杨武真的捅死那厮,又被以杀人罪收监,你又会为他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是媒体人,收到上级禁止报道该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个警察,收到上级不准继续侦查强奸案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法官,收到上级要求判杨武死刑的命令,你会抗命吗?如果你是热心网友,在声援杨武的路上被一群联防队员,或者连联防队都不是的人殴打,你会像要求杨武那样拔刀而上吗?
底层尊严感和抗暴勇气的沦丧,来自权利的匮乏。骂一两个小人物懦弱无能,很容易。你即使骂一个国家的男人都是太监,也大体符合要求。可是,你如果想把你的骂赋予一种合理性的话,我想它就只能出自对善良小人物的唉,和对横暴者的恨。但此爱彼恨,如果掺杂太多旁观者的所谓勇气和理智,掺杂太多个人价值观的话,就难免陷入一种逻辑的困局:你遇到妻子被强奸,也许会拔刀,可是拆迁呢,恶警呢,司法不公呢?不会每次都杀人吧,可是为什么强奸就可以杀人,其他就可以不杀,是不是女性被强奸,更容易加之男人一种屈辱感。然而,这种屈辱感又基于一种什么价值观,真的是爱女人吗?
我不想为杨武辩护,他懦弱是无疑的。可是,我也相信今日之中国,还有多大比例的男人还有尚气任侠的古勇之风。太监们不会彼此嘲笑性功能,我们又何必互相指责懦弱呢?真的勇士,真的智者,应该从简单的情绪化思维中拔出来,探索真知,质疑极权,让无力者有力,而非更屈辱。当底层小人物被思想家当成革命或改良的原材料,被媒体看作价值不一的爆料者的时候,一起强奸案带给人们的,更应该是耻感和痛感,而非勇气优越感。杨武的小店之前被联防队扌丁砸,媒体会关注吗?他如上微薄控诉联防队员砸店打人,你会感到耻痛吗?我想即使会,也会很微弱。可是,将耻痛寄予一个弱女子生殖器的清白与否上,这个国家,无疑已不太适合人居。这里有极权畜生,有愚弱小民,有大言炎炎的太监思想家,就是没有多少长着正常的脊梁和大脑的人。
+1 这因该算是、起码是比较理智的想法
除了老婆以外 他还有4个未成年的娃娃 和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母
不知道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方面的问题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11-9 13:53
主要看法官的量刑标准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1-11-9 14:09
天朝的法律就是橡皮筋儿~~~~~你们懂的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11-9 14:12
以下是引用sollking在2011-11-9 9:57:00的发言:
法律法规都是理论上面的东西,到后面还是看后台看关系
+1![](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01.gif)
作者: eagle 时间: 2011-11-9 14:13
以下是引用rskabc在2011-11-9 10:04:00的发言:
你错了~~~你只要把他KO了你就是负刑事~~
要是没有监控录像~~那就谁了管不了
也不是那样,说起来比较复杂。简单地说,超过了防卫的限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1-11-9 16:25
对此事表示继续关注~~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1-11-9 16:48
这个度 很难把握!
作者: 十相自在 时间: 2011-11-9 18:44
没卵的杨武!
作者: 涅槃 时间: 2011-11-9 19:24
对杨武妻子进行的侵害,不是杨武,法律规定的不全面。。。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1-11-9 20:04
管他过不过火,敢杀人不
作者: 浮生幻若梦 时间: 2011-11-9 20:11
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条件,可是现实中法院判决结果就很难说了....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1-11-9 20:14
以下是引用辉煌在2011-11-9 11:43:00的发言:
女的被强奸后留下痕迹就是证据。当年bush就是吃这亏了,证据有了,我的观点是解决人渣。
全国淫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 带套不算强奸 不知带套没带?![](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04.gif)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1-9 20:33
以下是引用春夏秋冬在2011-11-9 12:34:00的发言:
什么正当不正当,就算她老公把杨武砍了,照样告你个防卫过当 。
如果杨武有后台的话估计也就判个临时性强奸
官字两个口啊!
杨武是受害者老爷们
不是犯罪嫌疑人
作者: harry83 时间: 2011-11-9 21:00
现在社会上不平的事情太多了,看不过来
作者: ajing1976 时间: 2011-11-9 22:28
法律不会自己说话,必须有人代言。这就是天朝出问题的环节。
作者: 脚滑的狐狸 时间: 2011-11-9 23:57
看这新闻 我觉得灰常坑爹 真是稀奇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1-11-10 00:22
是个男人就该拿刀宰了这帮狗日的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11-10 01:15
一直没明白,强奸案例中正当防卫到底怎样才算合适。。
1.歹徒扒了MM衣服,即将X,却还未X,能往死里打他么?
2.歹徒正在XX状态时候。(这个肯定打死不用赔的。)
3.歹徒XX状态时候,救援人员赶到,歹徒瞬间抽出JJ。这个时候还能打死他么?
综上所述:要抓准那个正在XX的状态很难啊。其他时候打的都得小心,一旦出手过重,就防卫过当了。
所以感觉这条正当防卫的法律有等于没有。没有哪个歹徒拼着被殴打致死也不停止动作,硬要将XX进行到底的。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1-11-10 11:13
在这种情况下还在考虑后果的人根本不会有“正当防卫”的勇气,考虑个毛?干死再说。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11-10 11:51
他就应该拎着菜刀出来,把那三人砍翻在地。懦弱就是事到临头想得太多。奉劝各位家中常备一把锋利的菜刀。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11-10 12:20
不知道发生率什么![](static/image/smiley/default/em48.gif)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1-11-10 12:41
以下是引用liulangyun在2011-11-10 1:15:00的发言:
一直没明白,强奸案例中正当防卫到底怎样才算合适。。
1.歹徒扒了MM衣服,即将X,却还未X,能往死里打他么?
2.歹徒正在XX状态时候。(这个肯定打死不用赔的。)
3.歹徒XX状态时候,救援人员赶到,歹徒瞬间抽出JJ。这个时候还能打死他么?
综上所述:要抓准那个正在XX的状态很难啊。其他时候打的都得小心,一旦出手过重,就防卫过当了。
所以感觉这条正当防卫的法律有等于没有。没有哪个歹徒拼着被殴打致死也不停止动作,硬要将XX进行到底的。
补充一句 要是歹徒事先准备好套子再干 你打死他就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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