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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照着这样下去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打印本页]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8:17
标题: 照着这样下去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今天我提起见义勇为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给我说了他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则新闻。是这样的:有一个开出租车的朋友听到了有人喊抓小偷,然后他开出租车去帮忙追,结果不小心车把小偷的腿撞断了。于是出租车司机被告上法院了。法院判司机要赔医药费等等的费用一共好像是十多万元。。记者采访那个被抢的老太婆问她是怎么想的,打不打算出一些钱。这个老太婆说了一句非常不是人的话!她说:我确实喊了抓小偷,但是我没叫那个司机去帮我抓啊!于是那个司机没办法只有把车卖了都还差七万多块。。但是有好心人做出了自己的行动!并且都说如果这样都犯法都要赔钱,以后还有见义勇为的人吗?!还有好人吗?
TM的这个老B养的!人家为了帮她TM的还这样说!真他吗瞎了她的狗眼!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1-12-1 18:19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8:21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12-1 18:19:00的发言: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嗯嗯!~
作者: 没机会 时间: 2011-12-1 18:23
以下是引用支持蚂蚁在2011-12-1 18:21:00的发言:
嗯嗯!~
真有经验啊!!!!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2-1 18:23
艹
这年头好人当不了
作者: zhang2er 时间: 2011-12-1 18:27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12-1 18:19:00的发言: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真理。。。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8:27
作者: 杂谈贤弟 时间: 2011-12-1 18:28
这新闻看过
好像车也撞坏了
作者: 强子 时间: 2011-12-1 18:31
现实就是:多管闲事多吃P
作者: 水水姐 时间: 2011-12-1 18:31
5楼又刷分哦 拖出去切弟弟5分钟
作者: 没机会 时间: 2011-12-1 18:33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12-1 18:19:00的发言: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经验真丰富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1-12-1 18:34
我们学校一名初一的学生救了一个老太太,家长送来了感谢信。今天开会说还要做专题片报导!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8:35
以下是引用水水姐在2011-12-1 18:31:00的发言:
5楼又刷分哦 拖出去切弟弟5分钟
额额。。。。好疼的。。。不要啊!@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12-1 18:35
水水说话最有意思,你要是女的我会爱上你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8:36
以下是引用辉煌在2011-12-1 18:35:00的发言:
水水说话最有意思,你要是女的我会爱上你
额。。。。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1 18:38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11-12-1 18:34:00的发言:
我们学校一名初一的学生救了一个老太太,家长送来了感谢信。今天开会说还要做专题片报导!
同样是做好事,为什么会有两种不一样的结果?发人深思啊……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12-1 18:39
游侠说的对啊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12-1 18:40
都是万恶的党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2-1 18:43
好,接着嘬吧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1-12-1 18:59
楼主淡定,现在有些人都已经不是人了,不管它的性别还是年龄,混蛋的老人看的多了,已经习惯了。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12-1 19:01
记住游侠说的那句话!
作者: 坐而论道 时间: 2011-12-1 19:04
这样的实例太多了!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9:05
以下是引用莎莎在2011-12-1 18:59:00的发言:
楼主淡定,现在有些人都已经不是人了,不管它的性别还是年龄,混蛋的老人看的多了,已经习惯了。
嗯是啊!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1-12-1 19:05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12-1 18:19:00的发言: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这绝对是现在处事的法则,我们一定要比坏人更聪明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9:10
以下是引用海洋制单在2011-12-1 19:05:00的发言:
这绝对是现在处事的法则,我们一定要比坏人更聪明
嗯是啊!
作者: 甩棍390 时间: 2011-12-1 19:10
直接把小偷撞死,然后就说交通意外,找保险公司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12-1 19:19
长此以往 国将不国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9:30
以下是引用甩棍390在2011-12-1 19:10:00的发言:
直接把小偷撞死,然后就说交通意外,找保险公司
呵呵,可怜的的士兄弟啊
作者: JK 时间: 2011-12-1 19:38
咱不是英雄.....见义勇为...看情况再说吧
作者: johnny 时间: 2011-12-1 19:46
口罩随身带。隐藏身份。。。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9:47
呵呵是啊。。。。这老太婆比畜生还畜生啊
!人家为了帮她她还这样!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19:49
而且那个出租车司机一家人就靠出租车司机一个人吃饭了。。。。 他把车卖了都还差七万多。。。吗的像那个老太婆一样的的都是婊子养的!那种人真是悲哀啊!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1-12-1 19:53
没有钱的最好别见义勇为啊
作者: 超级小猫 时间: 2011-12-1 20:00
不涉及到自己还是不要参合吧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1-12-1 20:04
制度的不健全。。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12-1 20:18
遇到这种人真是无奈啊,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1-12-1 20:44
这老太太不值得去救,没有一点担当,法律太操蛋,是保护坏人的。
作者: h369752493 时间: 2011-12-1 20:45
嘿嘿真理,打了就跑。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20:52
是啊!打了就跑是真理!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1-12-1 20:52
我觉着开车直接撞有点过了,小偷也有被逼无奈的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12-1 20:53
见义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20:55
以下是引用希区柯克在2011-12-1 20:52:00的发言:我觉着开车直接撞有点过了,小偷也有被逼无奈的
呵呵可能是我没有说清楚,我朋友给我说的是小偷跑了很久可能是累了就停了下来。但是的士司机刹车不及时所以。。。。
作者: rambowolf 时间: 2011-12-1 20:59
看起来见义勇为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1 21:04
以下是引用rambowolf在2011-12-1 20:59:00的发言:
看起来见义勇为属于违法行为!
呵呵,照这样下去以后还会有人见义勇为吗?现在的人啊。。。。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1-12-1 21:41
没有披着斗篷内裤外穿胸前画S的实力,做好事还是先掂量掂量吧。。
作者: xpsfjie 时间: 2011-12-1 21:53
这就是天朝制度的缺陷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1-12-1 21:53
坚决不管,除非是自己认识的人
作者: b_cross 时间: 2011-12-1 22:10
现在就没多少见义勇为的了
作者: 小河马 时间: 2011-12-1 22:23
见义勇为要计算成本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12-1 22:27
见义勇为必须要像做贼一样做,完事像做贼一样跑路。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1-12-1 22:46
跑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我最近一直在思考这问题
作者: luoyi000 时间: 2011-12-1 22:58
打了就跑才是真理···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1-12-1 23:06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11-12-1 18:19:00的发言:
打了就跑,记住这句话
就怕跑不了啊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12-1 23:29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11-12-1 18:34:00的发言:
我们学校一名初一的学生救了一个老太太,家长送来了感谢信。今天开会说还要做专题片报导!
这个老太太是好人呀
作者: 燚娃娃 时间: 2011-12-1 23:42
类似我 家附近的案件,有人抢包,一个私家车帮忙追,贼骑摩托车逃跑闯红灯被撞到电庄上死。
贼的老婆嘴很会说律师都请,官司打完,判定罪不侄死,追贼者的雪佛莱科鲁资车主赔偿抢犯30多万
作者: 武圣 时间: 2011-12-2 05:50
地球很危险,快回火星吧!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2 08:22
TM的这个B人啊!
作者: ch248866527 时间: 2011-12-2 09:52
见识了......
作者: 废柴 时间: 2011-12-2 10:30
社会责任心得凸显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2 11:22
唉。。。。现在想见义勇为都怕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12-2 11:26
现在的社会想做好事也只能学雷锋,不留名,马上闪人!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2 11:31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1-12-2 11:26:00的发言:
现在的社会想做好事也只能学雷锋,不留名,马上闪人!
是啊。。。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1-12-2 12:42
见义勇为还是要发扬的。
天黑以后,没有保险,非执法人员,首先得考虑清楚。
低调进行,悄悄的撂他一棍,棍子一收,低头猛走。。。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1-12-2 14:04
现在只能是侵害到自己的时候去暴力保护自己,别人的事情,哎...
作者: kitty猫 时间: 2011-12-2 14:19
学雷锋被雷劈,做好事也要先找个律师问问。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2-2 14:21
法律 铁面无私
作者: 艾薇儿我的爱 时间: 2011-12-2 14:34
打完了就跑,警察来了找不了。一般容易打出事或者被歹徒反咬一口!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2 14:38
现在的法律啊!!!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1-12-2 15:07
卧靠,这TMD也说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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