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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棍子打人 [打印本页]

作者: dianjinan    时间: 2009-2-7 22:11
标题: 棍子打人
今天在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不讲理的顾客,他买的明明是自动铅笔非说为什么不是圆珠笔,我说上面写得是铅笔就是铅笔,他说他不要了,我说不行买了不给退还。于是吵起来。我跑出去把工作服脱了 到摩托车里吧棍子拿出来 一棍就把他放倒了。哈哈。
作者: 大虾    时间: 2009-2-7 22:20
有点太武断了吧    你做的是买卖影响多不好啊
作者: lifuwei110    时间: 2009-2-7 22:23
以下是引用dianjinan在2009-2-7 22:11:51的发言:
今天在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不讲理的顾客,他买的明明是自动铅笔非说为什么不是圆珠笔,我说上面写得是铅笔就是铅笔,他说他不要了,我说不行买了不给退还。于是吵起来。我跑出去把工作服脱了 到摩托车里吧棍子拿出来 一棍就把他放倒了。哈哈。

哥们,你真狠,狠人啊...
不过你这么做是不是有点破坏和谐社会的意思?
作者: TXB    时间: 2009-2-7 22:32
不给换还把人放倒了 碰到个不怂的就不知道谁放倒谁了 有什么可高兴的?
作者: wh9114    时间: 2009-2-7 22:39
 这买卖非被你做砸了不可!
作者: 困獸之鬥    时间: 2009-2-7 22:44
.................不知道说什么好...有点无语啊.......服务态度太那个了....还打人 ......
作者: 素剑~清水剑    时间: 2009-2-7 23:09
哎。。。。
作者: laoba0001    时间: 2009-2-7 23:14

离谱,打了人还到这来炫耀
作者: 西门町的毛驴    时间: 2009-2-8 00:16
········这个···不太支持楼主这样的做法···棍子是用来防身的不是用来打架的····
作者: super3118    时间: 2009-2-8 00:18
不就是一支笔吗~至于吗
作者: piao3719    时间: 2009-2-8 00:19

楼主真好意思发出来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09-2-8 00:21
棍子是拿来防卫的,不是拿来惹事的,几句争执又何尝至于动武?甚至还动了棍子?楼主你这样子迟早会惹出大麻烦来
作者: cbzsyz    时间: 2009-2-8 00:26
最怕到时候像LZ这么冲动的人多了,都用起甩棍来,会变成管制物品的~
作者: 天歌    时间: 2009-2-8 00:28
楼主很帅
作者: 齐羽    时间: 2009-2-8 00:37
    想起来了,楼主就是那个前几天打死了一只没有家可回的公鸡的那个吧  还说感觉很好......咋的今天又拿人找感觉去了啊.....    
作者: TXB    时间: 2009-2-8 10:18
"楼主就是那个前几天打死了一只没有家可回的公鸡的那个吧" 你没弄错? 论坛里还有这样的败类? 这种事做了都觉得可耻还发贴出来是BT到一定境界了 这样的人渣不配活着 你自己了结了 少出来恶心人
作者: wjzxht2002    时间: 2009-2-8 11:01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2-8 0:21:27的发言:
棍子是拿来防卫的,不是拿来惹事的,几句争执又何尝至于动武?甚至还动了棍子?楼主你这样子迟早会惹出大麻烦来

游侠说的是,要是方便的话给人退一下就是了。哎。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09-2-8 11:46
和气生财,另外怀疑真实性,表述的疑点太多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9-2-8 12:01

这可不是啥好事儿。
屁大点事儿,何必用棍?还跑这儿来炫耀?没的让大家伙儿团BS楼主一把。
作者: 大家猫    时间: 2009-2-8 13:00

都这样人的话,棍子早晚给禁了。
作者: 大家猫    时间: 2009-2-8 13:00
建议再发此类的直接KO。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09-2-8 13:23
以下是引用大家猫在2009-2-8 13:00:29的发言:
建议再发此类的直接KO。

说的有理 支持
作者: zxslovers    时间: 2009-2-8 13:46
哎,何必呢,我只想知道后来呢,肯定报警了吧,LZ不来回话不会被JC给带........
作者: 西门町的毛驴    时间: 2009-2-8 13:50
以下是引用大家猫在2009-2-8 13:00:29的发言:
建议再发此类的直接KO。

这道也不用 大家在这开导开导··纠正楼主的错误行为嘛
作者: laoba0001    时间: 2009-2-8 13:56
楼主是为棍子早日进管制品做贡献啊.
作者: 洪武    时间: 2009-2-8 14:42
是不是真的啊,强…………※
作者: xcbyl    时间: 2009-2-8 15:02
 一根铅笔 至于这样嘛 LZ 还是消消气

作者: flymike    时间: 2010-11-29 13:55
你这么猛/太武断了吧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0-11-29 14:11

假的吧,这样做买卖早关门了
再说,你有固定点,你打了人,还能跑了不成?不是自己给自己找倒霉呢吗
作者: 星星卡    时间: 2010-11-29 15:18
楼主这么做不合适啊
作者: ab554846832    时间: 2010-11-29 22:01
楼主你多在顾客的位置想下吧!你这样谁敢买你的东西?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0-11-29 22:16
不怕报复啊?
作者: 青岛huihui    时间: 2011-5-2 11:35
楼主是不是属于莽夫啊,太冲动了
作者: liulangyun    时间: 2011-5-2 23:06
以下是引用齐羽在2009-2-8 0:37:00的发言:
    想起来了,楼主就是那个前几天打死了一只没有家可回的公鸡的那个吧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还说感觉很好......咋的今天又拿人找感觉去了啊.....    


暴力倾向啊。开店不带这么玩的
作者: 幽灵的魂魄    时间: 2011-5-3 09:54
 处事要冷静、你这样子不好、不好
作者: qq404139    时间: 2011-5-3 12:02

楼主不应该用棍子,你应该用砍刀!这才符合你智商和性格。
作者: wjjequjjw    时间: 2011-5-3 12:38
以下是引用dianjinan在2009-2-7 22:11:00的发言:
今天在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不讲理的顾客,他买的明明是自动铅笔非说为什么不是圆珠笔,我说上面写得是铅笔就是铅笔,他说他不要了,我说不行买了不给退还。于是吵起来。我跑出去把工作服脱了 到摩托车里吧棍子拿出来 一棍就把他放倒了。哈哈。

你已经犯法了,如果客户完全没有损坏东西,哪怕只是单纯的改变想法,你也要给他退货,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写着的。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1-5-10 11:56

不能吵两句就上甩棍,这样容易把事情搞大了,不值得,
作者: 星光伴我心    时间: 2011-5-10 12:07
哥们 你太冲动了 这种事拳脚都不应该上的 更不应该用棍的
作者: 黑夜红云    时间: 2011-5-21 18:59
你要不要这样,态度恶劣
作者: 我有甩棍怕不怕    时间: 2011-5-21 23:11
太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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