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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江湖和小年轻的就是不一样,亲历江湖打斗,谈谈我认为值得学习的地方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山野叟 时间: 2011-12-24 00:27
标题: 老江湖和小年轻的就是不一样,亲历江湖打斗,谈谈我认为值得学习的地方
大约在我小学5年级的时候,我家正在开饭店,位于一个闹市街,这条街上有各种饭店、洗浴中心、歌厅、洗脚房、电子游戏厅等等,这里的确是太乱了,经常有人打架,也有警察殉职,我家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开饭店,危险是危险,但是挺赚钱的~~正是因为我家在这里开饭店,我才有幸在那么幼小的年龄,近距离目睹真正的江湖打斗!!!我想跟各位分享一下我的见闻~~~
那天晚上,10点多了,饭店快打烊了,我爸上夜班,我和我妈在饭店里,我找个空桌正在写作业,后台有一个家里亲戚,和一个聘请的厨师,剩下的人都回家了。饭店里,有一桌40多岁的穿西服的男人正喝酒,远离服务窗口,另有一桌20多岁的小孩正喝酒,靠近服务窗口,还有一桌是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正在吃面条。我在一旁的空桌上写作业。
这时,40多岁的那伙男的往服务窗口看了一眼:“老板娘,结账。”还没等我妈过去呢,那伙靠近服务窗口的20多岁的小孩有一个就接话,指着40岁男的说:“你看我干啥?”一看他就是明显喝多了,有点2B了。那40岁的男人挺和气地说:“我没看你,我叫老板娘结账。”我妈看情况不好,马上笑脸相迎忙说:“他叫我结账,没叫你……”只见这个2B的20岁小伙拿起酒杯,倒满了一杯啤酒,举起来就对那40岁的男的说:“大哥,我敬你一杯。”40岁男的一边摆手一边说:“我不喝,你们是小孩,你们喝你们的~~”40岁男的转过去不看他了。谁料,突然之间,那举起的酒杯猛然地向下一砸,只听“啪!……”一声脆响!只见,那个杯子的玻璃碎片、啤酒全都溅到那几个40岁男人的西服裤子上了!这还得了?!场面一下子就失控了,40岁那伙男的一个个腾身而起,朝20岁这伙人直冲而来,在旁边吃面条的那个老头和一老太太见状纷纷夺门而逃……
我家里人最关心的是:别把东西打坏了。后台厨房的两个人和我妈总共3个人,就想把这一团子人推到外面去,可是,我清清楚楚看到啊,一40岁男人从啤酒箱里拎出2瓶没开瓶的啤酒,顺手朝那20岁小伙脑袋上砸去,“啪!…”我滴天内,两瓶没开瓶的啤酒瓶子,在那20岁小伙前额就炸开了,玻璃碎片都打在了我的眼角了,我离他只有1米远!那时我才5年级啊,那么幼小,哪里见过这场面?
只见那几个40多岁的男人,打完人后,迅速摆脱开人群,一个接一个“蹭……蹭蹭……”顺窗户、顺门全都跳出去了。被打的这个小伙连哭再叫再骂,拎个凳子就冲出门去追去了,我就看见他捂着脑袋,血顺着手往下淌,地面上一大滴、一大滴的血……这时我也出了门去,想直奔小卖店的公用电话报警,我妈也出来了,我见她脑门上也被玻璃碎片溅出了血,但并无大碍。40岁那伙男人早已无影无踪,只见那20岁小伙,拎个凳子,朝我家饭店门口卖烟的老太太去了,给那老太太吓得一边跑一边大叫:“不是我!不是我!”
20岁那伙稳住了被打的那位,怕他失血过多,拉着他赶往医院去了。从我报警,到警察来,整整过去了10分钟,这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打110电话,我才知道110的反应速度啊,太TM急人了!警察来了,打人的、被打的早已不在现场了,一个警察挺个大肚子,过来找我妈,上理论课:“你们这个啊,这个这个,叫 ‘民事纠纷’ ,你说你这有人打架了, 那人都没了, 你也不能提供 线索 ,我们 …也……………”反正就是一大堆废话,没给我们气死。什么也没做,上了警车,走了。
整个过程,我们家损失了2瓶啤酒,大面条碗若干,墙上的镜子碎了一块,还好,损失不大。
经历了这回,我真正见识了什么叫“老江湖”和“毛头小孩”,虽然老江湖只是小露一手,但足以让我开眼了,不得不说,老江湖手法真利索,出手没预动,突然出手,打完就跑,四五个人全都全身而退,不见踪影,谁也找不着他们是谁?
另一个体会就是,危机时刻,不要想警察了……
作者: luoyi000 时间: 2011-12-24 01:15
打完就跑是真理·····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1-12-24 01:19
呵呵,跑吧,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1-12-24 01:21
跑得快很重要呀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1-12-24 01:33
突发之人,干脆利索,打完就闪,绝对英明。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1-12-24 01:55
打完就跑才是上策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1-12-24 02:05
好帖子,值得一读
作者: 皖南鹏飞 时间: 2011-12-24 03:30
高手都是很低调的
作者: 老衲法号乱来 时间: 2011-12-24 06:21
打轻了 啤酒瓶子往太阳穴上拍 给他爆头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1-12-24 07:02
猎鹰不露爪,不知道有没给小混子一点教训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11-12-24 07:19
好帖子
作者: songmingyuee 时间: 2011-12-24 07:53
那个矛头小孩以后会成熟多了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08:04
少年不识愁滋味,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希望这血的教训能让他们能长点记性。
作者: letmecc 时间: 2011-12-24 08:14
逃单了!!
他们演这出戏就是为了逃单。
万恶的楼主,你家饭钱实在太贵了吧。
作者: 小猪快跑 时间: 2011-12-24 08:28
打完就跑这是永远的真理啊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08:30
以下是引用letmecc在2011-12-24 8:14:00的发言:
逃单了!!
他们演这出戏就是为了逃单。
万恶的楼主,你家饭钱实在太贵了吧。
哈哈,苦肉计啊?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2-24 08:40
这就是行货与山寨的区别所在
作者: fu33 时间: 2011-12-24 08:40
以下是引用luoyi000在2011-12-24 1:15:00的发言:
打完就跑是真理·····
前提是 有谱
作者: 废柴 时间: 2011-12-24 09:00
最好是在JC来之前就结束脱身
作者: 骑虎狂奔的兔子 时间: 2011-12-24 09:04
学习一下,不错
作者: cq1516 时间: 2011-12-24 09:13
砸完再捅一下。。。。。小崽子欠练。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09:16
以下是引用cq1516在2011-12-24 9:13:00的发言:
砸完再捅一下。。。。。小崽子欠练。
老江湖肯定是不愿那么干,危险系数太高。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1-12-24 09:45
打完就跑是真理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1-12-24 10:01
打完就一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五分钟...
作者: 天亮前说晚安 时间: 2011-12-24 10:03
对付刺头最好的方法就是出其不意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1-12-24 10:07
种种迹象表明打完了就跑是硬道理!~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1-12-24 10:30
打完就跑。。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10:32
以下是引用轻狂、书生在2011-12-24 10:01:00的发言:
打完就一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五分钟...
百米冲刺速度俺就能坚持15秒……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1-12-24 10:38
打完就闪人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1-12-24 10:47
来看看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坐而论道 时间: 2011-12-24 11:02
很真实的帖子!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11:07
以下是引用星光使者在2011-12-24 10:47:00的发言:
来看看哈哈哈哈哈哈
这样的回复真不像是一个“热爱甩棍!真的很喜欢甩棍”的论坛常客发表的。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1-12-24 11:22
另一个体会就是,危机时刻,不要想警察了……
这句话说得太tm好了
作者: 皎洁玄月 时间: 2011-12-24 11:26
哈哈 顶楼主
作者: pass777 时间: 2011-12-24 11:59
跑得快很重要呀
作者: 鬼爆 时间: 2011-12-24 12:30
年龄大的做得已经很到位了。给了充分的容忍!
出门在外,还是要和气些!
真要动手就不要心软!
作者: devilut 时间: 2011-12-24 12:52
这个帖子必须顶,让年少轻狂的毛孩悲剧去吧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1-12-24 12:54
还没遇见过打架的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13:18
以下是引用devilut在2011-12-24 12:52:00的发言:
这个帖子必须顶,让年少轻狂的毛孩悲剧去吧
那个年龄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龄,别的教育方式全部免疫,只有这招才能有所触动了。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1-12-24 13:31
哈哈,精彩!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1-12-24 13:59
中国警察跟美国警察那是个没法比啊~~~~
作者: steam_ice_frog 时间: 2011-12-24 14:34
哈哈 帐也没结吧。。。
作者: playyouxi 时间: 2011-12-24 15:32
以下是引用letmecc在2011-12-24 8:14:00的发言:
逃单了!!
他们演这出戏就是为了逃单。
万恶的楼主,你家饭钱实在太贵了吧。
哈哈哈 有可能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1-12-24 16:07
打的过就打 打不过就跑
人家知道几个人自己是打不过的就跑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1-12-24 16:10
完事,闪人!这绝对正确!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1-12-24 16:15
以下是引用丶凡在2011-12-24 16:07:00的发言:
打的过就打 打不过就跑
人家知道几个人自己是打不过的就跑了;
不对吧,四十岁那桌也是好几个人,不是一个人的。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1-12-24 16:45
打完不跑难道还等着结帐呀
作者: 风味茄子 时间: 2011-12-24 17:23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1-12-24 17:31
练习跑步绝对有用
作者: 曳紫湮 时间: 2011-12-24 18:01
逃单妙计啊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1-12-24 18:19
姜还是老的辣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1-12-24 18:21
姜还是老的辣啊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1-12-24 19:34
对待装B的人就应如此侍候!
作者: 上德如谷 时间: 2011-12-24 19:56
先下手为强,颠扑不破的真理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1-12-25 04:37
12-24 8:14:00的发言:
逃单了!!
他们演这出戏就是为了逃单。
万恶的楼主,你家饭钱实在太贵了吧。
作者: 冷夜听雨 时间: 2011-12-25 19:04
哈哈,为了不付饭钱
作者: 蓝桥 时间: 2011-12-25 19:13
年纪大的经事多,稳准狠,走人。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1-12-25 19:22
打完就跑是真理·····
作者: ROCKMAN 时间: 2011-12-25 23:24
人跑了,钱没了。
作者: avaur 时间: 2011-12-25 23:31
老江湖活明白了,毛孩绝对不是对手
作者: jinshandazi 时间: 2011-12-26 20:57
老江湖。。。学习一下。。。
作者: 骑虎狂奔的兔子 时间: 2011-12-27 11:35
好贴,学习了了
作者: 棍出不仁 时间: 2011-12-27 12:07
头脑冷静是必备的
作者: scx2888 时间: 2011-12-27 12:24
姜还是老的辣,以前老江湖都是1个N打出来的,现在小年轻都是N对1.全靠咋呼.所以实力根本差远了.
作者: harry83 时间: 2012-1-1 23:30
会叫的狗不咬人
作者: bennyhuang2002 时间: 2012-1-3 15:45
姜还是老的辣
作者: 酸菜战粉条 时间: 2012-1-3 19:50
好像在哪看过这事
作者: 大豪侠 时间: 2012-1-3 21:42
跑吧 跑吧
作者: caib 时间: 2012-1-5 13:28
打完就跑,哈哈。
作者: xingyu 时间: 2012-1-5 13:35
这才是老江湖
作者: 铁甲钢拳 时间: 2012-1-11 16:07
很好的经验
作者: 刀仙袁氏 时间: 2012-1-11 16:43
有道理,学习了。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2-1-13 15:11
楼主没把若干人的饭钱算进损失的成本里面吧
作者: hmhmhm39 时间: 2012-2-18 16:34
以下是引用letmecc在2011-12-24 8:14:00的发言:
逃单了!!
他们演这出戏就是为了逃单。
万恶的楼主,你家饭钱实在太贵了吧。
哈哈,我看也是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2-18 16:38
打完就跑
作者: 21AND11 时间: 2012-2-18 20:09
那另外的损失还有2桌的饭钱?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2-2-18 20:15
老江湖一般下手比较狠
作者: Rocky 时间: 2012-3-24 16:05
现在犯贱的小b怎么这么多
作者: 九臂麒麟 时间: 2012-3-24 22:14
老家伙很厉害的,特别是40左右的。我上次坐出租车,差点把一个黑巴士撞了,上面下来2个40左右的彪形大汉,一把拉开我们出租车的门就扇了司机一耳光。我一激灵差点跳起来准备冲出去打,后来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还不一定打得赢,就劝了两句,还好他们冲着司机来的,没跟我过不去,要不后果怎么样还说不清,他们中的一个人可能要重伤,不过我可能要吃大亏,对方这个年纪不是盖的,要来阴的整我我肯定是完蛋。
作者: antbts 时间: 2012-3-30 19:07
我也觉得是。
看了楼主讲得故事,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啊!
作者: 深蓝夜叉 时间: 2012-3-30 23:13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呵呵,老江湖还是深得毛爷爷的战略精髓呀,赞!!!
作者: bobokart 时间: 2012-3-31 00:09
又有了深刻的心得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12-3-31 17:41
能不打就跑才时最高。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2-3-31 17:44
以下是引用antbts在2012-3-30 19:07:00的发言:
我也觉得是。
看了楼主讲得故事,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啊!
姜太老就不行了
作者: 魔力火把 时间: 2012-4-1 19:43
大开眼界啊
作者: 枫河日丽 时间: 2012-4-7 12:54
后来没来找麻烦啊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1 18:52
路过
作者: lisa711 时间: 2017-6-20 16:45
打完就跑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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