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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6年夏我们这里的老大被杀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甩棍阿华 时间: 2012-2-12 13:12
标题: 06年夏我们这里的老大被杀事件
多数棍友都知道,我阿华是江西人,我所在的县90年代的时候我们这里出个闻名江西省的李小毛流氓团伙,团伙成员有100多号人,93年被铲除后,团伙老大和成员枪毙了好几个,说正题吧,我隔壁有一乡,乡里有一小混混叫阿三,刚开始在乡里有点势力,重义气,开赌场,放高利贷挣到钱后2002年就带领好多小弟们就逐步往县城发展,当时,我们县城也盘踞了好多当地的混混,自然容不下他,和他打了好几次,县城的都没占到便宜,就这样,阿三也在县城风光了好几年,手下的人有几十人,06年夏的一个晚上,阿三带着女友和2个小弟去吃宵夜,被3人持砍刀伏击,当时阿三和2个小弟身上没带武器,此时,阿三知道他们不是简单的砍人这么简单,是要命来的,慌不择路中,阿三从我们这里的2桥跳下逃跑,掉到河里,3个杀手接着也跳下,在河里将他乱刀砍死,杀人的3个人后来都没判死刑,只因家里势力大,这个还是不要说了吧,说说我对此事件的看法吧;第一;要是阿三随身有刀等家伙的话,可能也还不会死吧,最起码可以拼死一搏,死也可以拉个垫背的,第二;杀手是冲阿三来的,放开他的2个小弟不管,接着跳下10几米高的大桥,可见是准备下杀手的,不然不会跟着跳桥,第三;我认为,在被杀和被逼杀人两者选一的话,我认为选后者是正确的,第四;出来混,小折一定要随身带一把吧,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2-12 18:06:33编辑过]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2-12 13:13
一定要买把(木仓)在身上
作者: 丶凡 时间: 2012-2-12 13:16
和谐 一般人也不会有这待遇的 啊三是特殊待遇特殊照顾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2-2-12 13:22
我猜是华哥写的,进来一看,真的是.....
每天e攀登者和NAVY的路过......
作者: 丰田骑车 时间: 2012-2-12 13:22
死一个好一个,反正都不是好鸟
作者: 水水姐 时间: 2012-2-12 13:23
看到老大被杀几个字华子吓死我
作者: pass777 时间: 2012-2-12 13:24
分析的有点道理,那他女友呢?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2-2-12 13:32
以下是引用水水姐在2012-2-12 13:23:00的发言:看到老大被杀几个字华子吓死我
水水想到了......
作者: cq1516 时间: 2012-2-12 13:35
女友谁收了?。。。、
出来混。不随时把心提到嗓子眼,死了也活该啊。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2-12 13:43
还好,不是这条道上的人……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2-12 13:48
这种人出来玩居然没有带家伙,太自信自己的江湖地位了
作者: 自然卷 时间: 2012-2-12 13:51
没意思 这年头谁还混啊 有钱是王道
作者: 蓝桥 时间: 2012-2-12 13:51
大意失荆州,白天还好能随手抄点家伙,晚上抓瞎。
作者: 杨万里 时间: 2012-2-12 13:58
进距离伏击 一刀捅脖子上抢都掏不出来 怕死就别混社会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2-12 13:59
我们这的老大自己也不出手的!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2-2-12 14:07
没混过,对江湖是非不了解。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2-2-12 14:09
以下是引用善良的死神在2012-2-12 13:13:00的发言:
一定要买把(木倉)在身上
作者: caib 时间: 2012-2-12 14:39
刀客留名。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2-2-12 14:43
被杀手追杀,要么跑的要快,要么随身携带RY。带个小折也没用的
作者: 诸葛倍儿亮 时间: 2012-2-12 14:46
流氓不带家伙和学生不带笔属于一个类型的吧?
作者: xingyu 时间: 2012-2-12 14:47
呵。。。。。
老大往往倒在不经意中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2-12 15:02
有钱是王道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2-2-12 15:13
以下是引用诸葛倍儿亮在2012-2-12 14:46:00的发言:
流氓不带家伙和学生不带笔属于一个类型的吧?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笑,笑死我了………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2-2-12 17:50
是人都有落单的时候,还是准备点东西,有备无患
作者: playyouxi 时间: 2012-2-12 17:54
杀了人都不判死刑 我们是法治社会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2-12 17:54
这就是奔着要命来的
阿三太自信了
忘了新炮破老炮这句话了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2-2-12 18:04
出来混竟然不带家伙,太大意了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2-2-12 18:39
出门在外还是以和为贵的好
作者: 单车、侠客 时间: 2012-2-12 19:14
走正路吧 歪门邪道不是正途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2-2-12 20:04
以下是引用pass777在2012-2-12 13:24:00的发言:
分析的有点道理,那他女友呢?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2-12 20:05
这一阵子华老大收大杀器是有道理的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2-2-12 20:05
被以黑制黑了?
作者: 炮轰四海 时间: 2012-2-12 20:06
........LZ,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2-12 20:09
小折对大砍无效吧,没枪混毛黑社会
作者: 王志伟 时间: 2012-2-12 20:28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不过,命丢了。。。。。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2-12 21:38
唉,可怜了他的父母
作者: 国士 时间: 2012-2-13 18:52
其实手刺挺好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2-2-14 13:17
那三位杀手也能跟着跳下去,有职业精神。
作者: 大豪侠 时间: 2012-2-15 16:15
天天都有杀人的 被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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