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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一次给了校园混混 [打印本页]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0:49
标题: 第一次给了校园混混

本人男,话说诚实可靠小郎君,天生一副文弱书生样子,初中时学校比较乱的,但是因为我不惹事一开始也还好。
 有一天放学出门被一个学校里一帮狠人叫到一旁,看着他们的样子,老子拿屁眼都知道他们要劫钱啊,好吧,我首先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然后的桥段大家都知道的,那个狠人很嚣张的说你丫有钱吗,借哥哥使使。我操,借你妹啊。。。我说大哥我这里没有多少啊,能不能给我留个回家的钱...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就听见那个带头的大哥说,全他妈拿出来,少他妈废话,老子火腾就上来了。有木有人性啊,我说,好的大哥在书包里,说完我拿下书包,一个转身出拳直打对方的面门,我一下达到他的鼻子流血了。可能是觉得我不敢还手吧,我清晰的记得他带着那种不可思议的深情捂着鼻子,然后我迅速出右掌拍击他左胸,并且左脚踹他的右膝盖部,使他蹲下,右手与左手配合锁脖。说的很慢但是当时可以说是兔起鹘落一瞬间的事情,对面的人完全没有缓过来,也许是我清纯可爱的原因。锁喉之后的故事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我就记得当时很叫嚣的说,你们谁来试试他就得死。然后用右脚踹他的右脚脚踝。之后就没有了。。。。。华丽丽的走了出去没人拦我.........其实他们要是给我留2元我就忍了,因为真的害怕他们带刀什么的第二也是对于自己的功夫不自信,可是这些万恶的痞子居然2元地铁钱都不给啊,我家离学校有10多站啊你妹.......本人真实经历....话说那位大哥,希望你不是坛友啊......不然你要是知道就2元不知道你啥表情
作者: 梯田里的麦芽糖    时间: 2012-2-12 20:51
买个棍子喷雾  防身OK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0:52
以下是引用梯田里的麦芽糖在2012-2-12 20:51:00的发言:
买个棍子喷雾  防身OK

买了啊,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嘻嘻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2-2-12 20:55

俺上学时候可是好孩子,从不打架,从来没有痞子问我要钱!
这是为什么呢?
俺都是问他们要钱!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2-12 20:58

路过                  
作者: 永远的慢两拍    时间: 2012-2-12 20:58
。。。后续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2-2-12 20:58
题目起得好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0:59
以下是引用雨夜孤行在2012-2-12 20:55:00的发言:

俺上学时候可是好孩子,从不打架,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从来没有痞子问我要钱!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是为什么呢?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俺都是问他们要钱!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难道就是你.....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0:59
以下是引用yangcancool在2012-2-12 20:58:00的发言:
题目起得好

突发奇想....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00
以下是引用扒手终结者在2012-2-12 20:58:00的发言:
。。。后续

你难道不知道只有第一次是最珍贵的吗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2-12 21:01
题目有些水
作者: 杂谈贤弟    时间: 2012-2-12 21:01
以下是引用雨夜孤行在2012-2-12 20:55:00的发言:

俺上学时候可是好孩子,从不打架,从来没有痞子问我要钱!
这是为什么呢?
俺都是问他们要钱!

小心被记仇的人哪天遇上在背后捅黑刀

广西新闻网讯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周柳宁) 初中时和同学打架的事,你会把它当成仇恨记在心里吗?有这样一个男子,对20年前初中时代和他打过架的一位男同学耿耿于怀。20年后的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的同学聚会上,借机发飙报仇,不仅打伤同学也惊动了警察。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几天了,但一提起这次同学聚会,李先生就摇头叹息。李先生已过而立之年,初中同学自从毕业后,一直没有见过面。国庆期间,为了纪念同学相识20周年,大家决定举办同学会,10月5日晚上相约在柳州市南二环路某饭店见面聚餐。

  晚餐时,李先生和老同学们围坐在一块,聊天叙旧十分高兴。心情激动的李先生举着酒杯到四处找老同学碰杯。当李先生来到陈某身旁,要和他碰杯时,不想陈某却是一脸冷漠:“现在想着碰杯啦?你还记得以前你打过我吗?”这番话让李先生一头雾水,好半天才回想起刚上初一时,为了争椅子的事,确实和陈某打过架。“不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小时候的事就别放在心上,来,咱们喝酒吧!”李先生再次举杯。没想到陈某不领情还板着个脸,旁边的同学看到情况不对,都在劝说陈某。陈某一把抢过李先生手中的杯子并把杯子狠狠地砸在他头上,碎玻璃划破了李先生的脸,顿时鲜血直流。陈某的行为让大家气愤不已,纷纷指责并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查清事实后对陈某进行了严厉批评。陈某自知理亏,向李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400元医药费,李先生也表示了谅解。

记仇十年 一朝报复
十多年前同学踢球的小矛盾,成为多年后砍伤对方母亲的理由
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十多年前,李某与同学振某因踢球发生矛盾。本是小摩擦,孰料他一直怀恨在心,并持刀砍伤振某母亲。近日,26岁的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据李某供述,十多年前,他和振某是同学,两人踢球时发生矛盾,自己被振某打伤。后振某父亲带自己去医院看伤,此事暂时解决。但事发后,李某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并认为当年振某把自己的鼻子打伤了,才导致自己诸事不顺,甚至和女友分手。李某多次想报复振某及其家人,都被自家人制止。
 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12时许,李某带着事先准备的菜刀到了顺义区南彩镇振某家经营的“兴华”商店找振某报复。在商店内没找到振某,李某便用菜刀朝振某母亲包某的面部、肩部猛砍数刀,看到包某不断流血,李某匆忙离开。次日,他在家人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包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偏重)。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李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李某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2-12 21:01

你的棍子呢???
作者: 小鸭内    时间: 2012-2-12 21:02

学生中间也有坏鸟啊
作者: 轻狂、书生    时间: 2012-2-12 21:02
“第一次”给了校园混混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03
以下是引用善良的死神在2012-2-12 21:01:00的发言:

你的棍子呢???

初中时没有棍棍滴。。。不会删帖吧.....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03
以下是引用小鸭内在2012-2-12 21:02:00的发言:

学生中间也有坏鸟啊

打入敌人内部的间隙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2-12 21:03

楼主动作之快,令现场所有贼人猝不及防
好身手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05
以下是引用随便看一看在2012-2-12 21:03:00的发言:

楼主动作之快,令现场所有贼人猝不及防
好身手

主要是长相具有强烈错觉性,感觉自己像头狮子,只要气势出来了基本就赢了
作者: 杨凌笑笑生    时间: 2012-2-12 21:07
 2元钱 这混子也太缺钱了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08
以下是引用杨凌笑笑生在2012-2-12 21:07:00的发言:
 2元钱 这混子也太缺钱了

十多站啊走能走到第二天上学
作者: 肖祝开    时间: 2012-2-12 21:09
楼主很风趣,很可爱
作者: 狙击手8060    时间: 2012-2-12 21:11
……还以为楼主是女的呢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14
以下是引用狙击手8060在2012-2-12 21:11:00的发言:
……还以为楼主是女的呢

.......纯爷们好不......带验证码的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16
以下是引用xiaozhukai1989在2012-2-12 21:09:00的发言:
楼主很风趣,很可爱

好吧,我就当您夸我了
作者: QQ猴    时间: 2012-2-12 21:16
慢慢来过!
作者: 伦敦上空的鹰    时间: 2012-2-12 21:20

原来是这种第一次呢,我以为是?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22
以下是引用伦敦上空的鹰在2012-2-12 21:20:00的发言:

原来是这种第一次呢,我以为是?

说明您想多了..........思想不纯洁啊
作者: 夏雪    时间: 2012-2-12 21:27
不会打架的孩子不是好孩子!
作者: 狂暴小兵    时间: 2012-2-12 21:31
我就上初中.....  没这么乱
作者: 水水姐    时间: 2012-2-12 21:32
以下是引用雨夜孤行在2012-2-12 20:55:00的发言:

俺上学时候可是好孩子,从不打架,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从来没有痞子问我要钱!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是为什么呢?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俺都是问他们要钱!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我也是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36
以下是引用狂暴小兵在2012-2-12 21:31:00的发言:
我就上初中.....  没这么乱

学校不一样,话说再好的环境都有一俩懒人,还有第二次第三次等等
作者: 河北老虎    时间: 2012-2-12 21:41
上学也不容易啊。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2-2-12 21:43

俺还以为是第一次拿棍子打校园混混呢。

还是用喷子吧。够他们喝一壶的。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1:47
以下是引用hando_s在2012-2-12 21:43:00的发言:

俺还以为是第一次拿棍子打校园混混呢。

还是用喷子吧。够他们喝一壶的。

说道底还是拳头最实用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2-2-12 21:48
学生很多啊。。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2-12 22:07
以下是引用德国战车在2012-2-12 21:01:00的发言:

小心被记仇的人哪天遇上在背后捅黑刀

广西新闻网讯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周柳宁) 初中时和同学打架的事,你会把它当成仇恨记在心里吗?有这样一个男子,对20年前初中时代和他打过架的一位男同学耿耿于怀。20年后的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的同学聚会上,借机发飙报仇,不仅打伤同学也惊动了警察。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几天了,但一提起这次同学聚会,李先生就摇頭叹息。李先生已过而立之年,初中同学自从毕业后,一直没有见过面。国庆期间,为了纪念同学相识20周年,大家决定举办同学会,10月5日晚上相约在柳州市南二环路某饭店见面聚餐。

  晚餐时,李先生和老同学们围坐在一块,聊天叙旧十分高兴。心情激动的李先生举着酒杯到四处找老同学碰杯。当李先生来到陈某身旁,要和他碰杯时,不想陈某却是一脸冷漠:“现在想着碰杯啦?你还记得以前你打过我吗?”这番话让李先生一头雾水,好半天才回想起刚上初一时,为了争椅子的事,确实和陈某打过架。“不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小时候的事就别放在心上,来,咱们喝酒吧!”李先生再次举杯。没想到陈某不领情还板着个脸,旁边的同学看到情况不对,都在劝说陈某。陈某一把抢过李先生手中的杯子并把杯子狠狠地砸在他头上,碎玻璃划破了李先生的脸,顿时鲜血直流。陈某的行为让大家气愤不已,纷纷指责并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查清事实后对陈某进行了严厉批评。陈某自知理亏,向李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400元医药费,李先生也表示了谅解。

记仇十年 一朝报复
十多年前同学踢球的小矛盾,成为多年后砍伤对方母亲的理由
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十多年前,李某与同学振某因踢球发生矛盾。本是小摩擦,孰料他一直怀恨在心,并持刀砍伤振某母亲。近日,26岁的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据李某供述,十多年前,他和振某是同学,两人踢球时发生矛盾,自己被振某打伤。后振某父亲带自己去医院看伤,此事暂时解决。但事发后,李某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并认为当年振某把自己的鼻子打伤了,才导致自己诸事不顺,甚至和女友分手。李某多次想报复振某及其家人,都被自家人制止。
 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12时许,李某带着事先准备的菜刀到了顺义区南彩镇振某家经营的“兴华”商店找振某报复。在商店内没找到振某,李某便用菜刀朝振某母亲包某的面部、肩部猛砍数刀,看到包某不断流血,李某匆忙离开。次日,他在家人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包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偏重)。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李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李某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现在再看这些新闻,觉得后背发凉,唉,过完年胆子都变小了
作者: heweijia1994    时间: 2012-2-12 22:34
 第一次,嘿嘿嘿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2-2-12 22:50
楼主挺利索
作者: 马达加斯加    时间: 2012-2-12 22:51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别打要害就行~~~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2 23:09
以下是引用马达加斯加在2012-2-12 22:51:00的发言: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别打要害就行
主要学的就是各种擒拿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2-2-12 23:11
建议楼主入手根棍子
作者: 穷书生驾到    时间: 2012-2-12 23:32
一猜 就是 标题党
作者: fu33    时间: 2012-2-12 23:54
楼主 哪里人士
作者: fu33    时间: 2012-2-12 23:55
以下是引用德国战车在2012-2-12 21:01:00的发言:

小心被记仇的人哪天遇上在背后捅黑刀

广西新闻网讯 (记者 李平 通讯员 周柳宁) 初中时和同学打架的事,你会把它当成仇恨记在心里吗?有这样一个男子,对20年前初中时代和他打过架的一位男同学耿耿于怀。20年后的今年国庆长假期间的同学聚会上,借机发飙报仇,不仅打伤同学也惊动了警察。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几天了,但一提起这次同学聚会,李先生就摇頭叹息。李先生已过而立之年,初中同学自从毕业后,一直没有见过面。国庆期间,为了纪念同学相识20周年,大家决定举办同学会,10月5日晚上相约在柳州市南二环路某饭店见面聚餐。

  晚餐时,李先生和老同学们围坐在一块,聊天叙旧十分高兴。心情激动的李先生举着酒杯到四处找老同学碰杯。当李先生来到陈某身旁,要和他碰杯时,不想陈某却是一脸冷漠:“现在想着碰杯啦?你还记得以前你打过我吗?”这番话让李先生一头雾水,好半天才回想起刚上初一时,为了争椅子的事,确实和陈某打过架。“不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小时候的事就别放在心上,来,咱们喝酒吧!”李先生再次举杯。没想到陈某不领情还板着个脸,旁边的同学看到情况不对,都在劝说陈某。陈某一把抢过李先生手中的杯子并把杯子狠狠地砸在他头上,碎玻璃划破了李先生的脸,顿时鲜血直流。陈某的行为让大家气愤不已,纷纷指责并报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查清事实后对陈某进行了严厉批评。陈某自知理亏,向李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400元医药费,李先生也表示了谅解。

记仇十年 一朝报复
十多年前同学踢球的小矛盾,成为多年后砍伤对方母亲的理由
陈博

 本报讯 (记者陈博)十多年前,李某与同学振某因踢球发生矛盾。本是小摩擦,孰料他一直怀恨在心,并持刀砍伤振某母亲。近日,26岁的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据李某供述,十多年前,他和振某是同学,两人踢球时发生矛盾,自己被振某打伤。后振某父亲带自己去医院看伤,此事暂时解决。但事发后,李某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并认为当年振某把自己的鼻子打伤了,才导致自己诸事不顺,甚至和女友分手。李某多次想报复振某及其家人,都被自家人制止。
 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12时许,李某带着事先准备的菜刀到了顺义区南彩镇振某家经营的“兴华”商店找振某报复。在商店内没找到振某,李某便用菜刀朝振某母亲包某的面部、肩部猛砍数刀,看到包某不断流血,李某匆忙离开。次日,他在家人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包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偏重)。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李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李某被顺义法院判刑3年6个月。



 

呵呵 果然是 十年不晚

作者: 马啃菠萝    时间: 2012-2-13 00:07
珍贵的第一次呀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2-2-13 00:11
以下是引用德国战车在2012-2-12 21:01:00的发言

从良多年,现在从不惹事!
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过日子,
 
老啦,没有了那时的猖狂![em14]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2-2-13 06:56
我那一届的有48个女生怀孕,最乱的一届
作者: caib    时间: 2012-2-13 08:48

又一个不良少年倒下。
作者: 蓝桥    时间: 2012-2-13 09:04
上初中那会谁没碰上这样的事,我们那时候一个地方的孩子一起上学的多挺抱团的,一个被欺负一群上盯住一个往死里揍。LZ现在还是学生还是这个事情是好久以前发生的,如果是现在就买点防身东西吧,初中孩子打架没轻没重的。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2-2-13 09:08
不错不错,练什么功夫的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2-13 10:04
恭喜楼主破处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2-13 12:13
对付那些小混混就要比他狠!
作者: hoya    时间: 2012-2-13 12:28
第一次...........哦邪恶了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2-2-13 12:33
还有吗
作者: 糖加三勺    时间: 2012-2-13 12:51
不错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2-2-13 12:54

然后我迅速出右掌拍击他左胸

长这么大,看过的实战中还真没见过出掌的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2-2-13 14:20
堤防是要的~~~~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3 18:34
以下是引用fu33在2012-2-12 23:54:00的发言:
楼主 哪里人士

北京人士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3 18:35
以下是引用月在荒城在2012-2-13 6:56:00的发言:
我那一届的有48个女生怀孕,最乱的一届

我这一届就4个怀孕的,牛逼的是一个人干的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3 18:36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12-2-13 12:54:00的发言:

然后我迅速出右掌拍击他左胸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长这么大,看过的实战中还真没见过出掌的

擒拿出拳的力道不一定可以让他转身,只有掌...........回家试验一下就明白了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3 18:36
以下是引用hoya在2012-2-13 12:28:00的发言:
第一次...........哦邪恶了

想多了吧,哈哈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2-13 18:37
以下是引用雨夜孤行在2012-2-13 0:11:00的发言:

从良多年,现在从不惹事!
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过日子,
 
老啦,没有了那时的猖狂![em14]

毕竟,人长大了、尤其成家了以后,需要考虑的就多了,不可能是当年的轻狂年少了。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2-13 18:38
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12-2-13 12:54:00的发言:

然后我迅速出右掌拍击他左胸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长这么大,看过的实战中还真没见过出掌的

实战中顶多第一招用掌:大耳雷子~
作者: 毛主席夸我帅    时间: 2012-2-13 21:22
以下是引用蓝桥在2012-2-13 9:04:00的发言:
上初中那会谁没碰上这样的事,我们那时候一个地方的孩子一起上学的多挺抱团的,一个被欺负一群上盯住一个往死里揍。LZ现在还是学生还是这个事情是好久以前发生的,如果是现在就买点防身东西吧,初中孩
现在高中啊,不过还好了几年下来实战差不多了,棍子入了,嘻嘻
作者: 炮轰四海    时间: 2012-2-14 20:11
邪恶的LZ。。。。。。。。。。。。。
作者: 唐搏虎    时间: 2012-2-15 22:49
顶你啊。支持你。注意安全。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2-2-20 15:35
和第二次相比,这次是突袭成功了...第二次可是有准备的
作者: 魔力火把    时间: 2012-3-12 21:34
楼主确实可以,第一次这么棒
作者: 天王mark    时间: 2012-5-22 12:44
路过                           
作者: autofan680    时间: 2012-10-12 22:29
楼主威猛 
作者: 阿飞的小蝴蝶    时间: 2013-3-14 14:11
哈哈哈,跟我小时候一样,都是老实孩子被逼出手!!
作者: 新裤子    时间: 2013-4-18 15:25
棍子喷雾器
作者: 梨樱丶    时间: 2013-4-20 15:10
2元钱???
作者: ξ誰為誰心Ⅺ    时间: 2013-5-25 21:35
楼主好胆气!
作者: 最冷不过人心    时间: 2013-10-27 23:20
清纯可爱。。。
作者: 谢谢合作    时间: 2013-11-9 17:55
真是便宜了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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