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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警察和我谈判了貌似我要赔城管钱 [打印本页]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0-29 13:13
标题: [原创]警察和我谈判了貌似我要赔城管钱
说了辣椒水的问题个人是不能持有的虽然你没有警用字样和警标但是只有警察才有权持有,城管把你打伤了赔你钱你把城管喷伤了你也要赔偿他们的钱,我说要误工费他说城管也休息了你也要赔偿城管的误工费。。。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2-10-29 13:17
城管赔你多少?要你赔城管多少?
作者: 梯田里的麦芽糖 时间: 2012-10-29 13:18
这事情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作者: 海洋制单 时间: 2012-10-29 13:18
关注结果。。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0-29 13:22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2-10-29 13:17:00的发言:
峸管赔你多少?要你赔峸管多少?
警察说我喷伤了6-7个城管还有城管的误工费,我的MP5和手机被打坏了,医药费840多块误工费才480块钱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10-29 13:25
我操,什么世道!
支持死神讨个说法!
作者: 大烙馍 时间: 2012-10-29 13:27
它们先动的手,你喷它们是正当防卫,这一点新闻里的律师说过了,所以咱要咬住这一点;
作者: 月在荒城 时间: 2012-10-29 13:29
辣椒水简单版就是调味料,还只能JC拥有?笑了。讲法他们没理,所以只能和你耍无赖啊
作者: 梦里听海 时间: 2012-10-29 13:39
没有起诉你,凭什么给他们钱。 没有受到起诉前千万不要给钱。
作者: 恨世 时间: 2012-10-29 13:55
现在国家为什么这么养了这么多为虎作伥 官官相互的 废物 ? 其实 我感觉是禁的东西太多了!不往太明白里说 ,你们往深的地方想想就知道
作者: 阿东0460 时间: 2012-10-29 14:02
TC历来是官官相护滴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10-29 14:09
防狼喷雾咋又成了J用了?
视频里律师不是说你是正当防卫么??
作者: 猪看不到天 时间: 2012-10-29 14:18
他们就是故意没事也说有事来吓你,没犯法也说你犯法了,这样就能吓得你不敢对城管提要求,这事情就和谐了
作者: 老衲要捅膜 时间: 2012-10-29 14:21
验伤,找法医!
作者: 天亮了 时间: 2012-10-29 14:44
好自为之
作者: 小川总经理秘书 时间: 2012-10-29 14:56
这帮贰B,召唤 呼兰大侠 和 杨一刀,弄死这帮不要腚的!!!!!!
作者: 茶叶蛋 时间: 2012-10-29 14:59
这事情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作者: 阿傑 时间: 2012-10-29 15:12
给个逼毛给他们 不行就闹
作者: 一飞 时间: 2012-10-29 15:31
他们都是一家人,哪有向着你说话的道理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2-10-29 15:50
别听他们胡扯,上了法庭讲证据的,你有照片的伤害为证,还有记者的视频为证,城管的伤害证据在哪里。几张流泪的照片证明不了什么,消极怠工谁不会,别逗了!
好好的谈,别太强势也别太得理不让人,以不影响今后的生存为上。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10-29 15:51
屁话!这些狗东西!这防狼喷剂本来就是民用的!那好!各自负责自己的,以后盯死那些狗东西!见到它们出现就拍!
作者: 未央 时间: 2012-10-29 16:02
= = 这JC。。。我师父也是JC,我给我小师妹买辣椒水和甩棍,我师父都没说什么的。。。我大师兄更直接说。。。你买毛线啊。。。直接找我要不就得了(采购的东西我会敢要么。。。那质量。。。)
作者: 蝰蛇 时间: 2012-10-29 16:16
喷雾只能警察拥有.哪条法律说的...
作者: zealotzzzz 时间: 2012-10-29 16:42
个人觉得,如果你有时间与闲心,跟他们耗也是可以的,只是天朝太恶心了,感到最好还是老百姓吃亏。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10-29 16:57
以下是引用希区柯克在2012-10-29 15:50:00的发言:
别听他们胡扯,上了法庭讲证据的,你有照片的伤害为证,还有记者的视频为证,峸管的伤害证据在哪里。几张流泪的照片证明不了什么,消极怠工谁不会,别逗了!
好好的谈,别太强势也别太得理不让人,以不影响今后的生存为上。
成熟理性的建议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0-29 17:05
以下是引用随便看一看在2012-10-29 14:09:00的发言:
防狼喷雾咋又成了J用了?
视频里律师不是说你是正当防卫么??
警察说你看到超市和商场那个有名目卖这个东西的吗??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0-29 17:08
现在警察就说辣椒水俗称警用催泪喷雾只有警察才能使用,你看到那个超市和市场有明目出售的吗??
作者: caib 时间: 2012-10-29 17:11
支持兄弟。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2-10-29 17:34
以下是引用善良的死神在2012-10-29 17:08:00的发言:
现在警察就说辣椒水俗称警佣催泪喷雾只有警察才能使用,你看到那个超市和市场有明目出售的吗??
你问他咋当的警察?
什么叫警用设备?
他他妈的猪呀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2-10-29 18:01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2-10-29 13:17:00的发言:
峸管赔你多少?要你赔峸管多少?
对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2-10-29 18:02
以下是引用猪看不到天在2012-10-29 14:18:00的发言:
他们就是故意没事也说有事来吓你,没犯法也说你犯法了,这样就能吓得你不敢对峸管提要求,这事情就和谐了
不要脸都这样
作者: 非一般的敢 时间: 2012-10-29 18:05
决不能退让
作者: 空气伪装色 时间: 2012-10-29 18:23
你工资肯定比城管高,公务员阳光工资的,要是临时工更低。
作者: ziyue 时间: 2012-10-29 18:29
呵呵~~~照这么说以后连菜刀都要成J用了。这帮JC觉得你好忽悠啊,恐吓你一下。你要是怕了,他们就得逞了。
作者: 老生常谈 时间: 2012-10-29 19:02
找律师,,或者就这件事在曝光一次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2-10-29 19:12
他们开始耍流氓了啊,把事情搞大,放到天涯猫扑去。
作者: 浩瀚无极 时间: 2012-10-29 19:13
表示关注,有了结果楼主再来说明下···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2-10-29 19:26
稀烂啊,官字两张口,说什么就是什么
作者: 悟空 时间: 2012-10-29 19:29
游侠教导我们,打完就跑
作者: 老衲正是法海 时间: 2012-10-29 19:33
把事情再搞大点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10-29 19:34
斯巴达要来了,估计不好整,建议见机行事,留的没柴烧不怕青山在
作者: 沧海一粟leon 时间: 2012-10-29 19:55
都是狼狈为奸的,死神不能这样妥协了
作者: 善良的死神 时间: 2012-10-29 19:57
发了没人关注,被人删掉了。。。
作者: 天香云外 时间: 2012-10-29 20:00
我随身 带 辣椒水不行?别要伤害我 我这是正当防卫!!!!!!!
作者: cagsn2 时间: 2012-10-29 20:17
就不要给钱
作者: maker 时间: 2012-10-29 20:38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作者: maker 时间: 2012-10-29 20:39
多个搞几个微薄 现场直播一下
作者: maker 时间: 2012-10-29 20:41
你拍的相关视频是最有力的证据 你是被动防卫
作者: 世凡 时间: 2012-10-29 20:41
这明显的是和稀泥,谁规定的公民不可以用辣椒水防身。
作者: maker 时间: 2012-10-29 20:43
我再告诉你一个办法 你买一本刑法给和你谈判的警察看看 给他们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警察不听教育 你就拨打110 报警说明情况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0-29 21:25
你告诉他这不是斗殴是防卫,问他城管有权没收你相机不,没有就算抢劫
作者: 老衲正是法海 时间: 2012-10-29 21:29
警察不懂法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10-29 21:35
以下是引用善良的死神在2012-10-29 17:05:00的发言:
警察说你看到超市和商场那个有名目卖这个东西的吗??
超市里还没有卖充气娃娃的呢!
是不是也不让用?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10-29 21:55
甭说没用的
哪条法律说防狼喷雾犯法的?
带套还不算强奸呢
你问他是不
作者: watermark 时间: 2012-10-29 22:03
最好先别给,他们闹得越大越好,对我们越有利,所以他们不敢把事情闹大,兄弟尽管不用管他们!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0-29 22:11
警察就看你老实,你让他拿出个人不准有这个的法条
作者: JK 时间: 2012-10-29 22:13
都耍无赖.那就看谁更无赖.接着往上捅....拿着视频..报道.法院告......电视台接着报
喝多了.两眼通红的.拎着酒瓶子.在他们领导家楼下晃荡........,(一定要够明显.让他看见你)看谁狠
作者: 白色海浪 时间: 2012-10-29 22:19
今天还和女朋友说,再投胎,一定不回投到中国!!!
作者: yybob602 时间: 2012-10-29 23:21
打一场官司好了,呵呵
作者: 金字塔团长 时间: 2012-10-29 23:26
天cao现在就是个不讲理的不讲法的地方,坐等后续
作者: stone 时间: 2012-10-30 00:25
一、尽量保留所有证据,包括你受伤程度和所花费用和JC不作为的证据,如果JC那边你实在没法谈的话可以找律师起诉,不要怕麻烦,没多大的事,经过一次你就知道了。二、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了,君子不吃眼前亏,明知自已无力改变的社会问题,就不要去吃这个亏了!很多时候麻烦是自找的。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2-10-30 01:15
樓主有點傻呼呼的。碰到這種事還錄什麼像,惹禍上身了吧。我建議你就這麼算了,不要討什麼說法了,不然不會有你好果子吃的。壇子裏一些起哄的人只是說說,並不能給於你什麼實質的幫助。要知道你沒權沒勢,而對方是國家機器,後臺是正腐。正腐養他們的意義就是震丫不聽話的人,行話叫維穩。說難聽打了你都是輕的,殺了你也沒人敢管。除非你想做第二個楊大俠,不然息事寧人是最好的選擇。不要過分高估了所謂輿論和“正義”的力量,那些都是騙傻子的。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2-10-30 01:25
挑唆他打官司的,挑唆他大鬧的,才是和稀泥的。
打官司,和誰打?和城管?和警察?這不是閻王面前告小鬼的狀嗎?
還扯刑法,知不知道什麼叫司法解釋,什麼叫公序良俗?是不是正當防衛,能不能用辣椒水,最後不是你們說了算,是法院說了算。
中國有句話叫“說你對你就對,不對也對;說你不對你就不對,對也不對”,你們知道嗎?
媒體,媒體關注這件事是為了新聞性,媒體不會持續關注這件事的。而且,中國的媒體說白了也是上面養的,關於這類事件的處理都是有默契的。媒體不再關注的時候,就是樓主完蛋的時候。
樓主只是一個小快遞員,相比所謂的公正,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你們別把他往死路上挑唆!!!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2-10-30 01:31
以下是引用善良的死神在2012-10-29 19:57:00的发言:
发了没人关注,被人删掉了。。。
呵呵,看吧,證實了我說的話,這就是所謂的“輿論”。
我有個朋友當律師的,這種事我們不常見,但其實天天都在發生。司法工作者都看麻木了,不會有人多義憤的。
就算你找律師起訴,律師也會勸你調解。就算真的接了,最後還是輸。反正你一樣要付律師費。
我還是這句話,除非你想魚死網破。不然的話息事寧人。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2-10-30 03:13
我说吧,JC他们的话纯扯淡,赔偿医药费?1,伤哪了人叫来看看?2,你打我我是正当防卫,身为一名JC这点常识都不懂?难道遇到歹徒砍你你反手把它桶死了哪用不用把自己的命赔给他????
多说无用,只能继续爆料,记得录音咯~~~~
作者: cn555 时间: 2012-10-30 04:1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e591101016xtl.html
听说过这个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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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生看戏围起哄观的到底有多少人呢......
真心给意见又有多少人呢......
胜算有多少呢......
楼主又有多少决心继续下去呢......
还看下回分解
作者: 扫黄队卧底 时间: 2012-10-30 08:18
法院判定之前打死不给,给了你就输了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2-10-30 08:38
再让南京零距离报道!
作者: 恋灬俊兮 时间: 2012-10-30 09:46
操!傻逼啊!喷子的好处不就是让他们难受但没伤害么。总比他们打你的要轻吧,何况你是正当防卫,他妈的警察用辣椒水喷那么多人我们都问他陪医药费去啊。
作者: tjsny 时间: 2012-10-30 09:48
最后都得调解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2-10-30 09:59
对的,使劲闹,请律师,最好是国际知名律师,反正请律师的钱也不需要我出,打赢了我还能落个支持正义的名声,打输了我自己又不输油输米,就当看个热闹
使嘴多简单啊,反正最后倒霉的又不是我,呵呵
作者: 老猎人 时间: 2012-10-30 10:21
因为他赔了你的,所以你也赔他的,这个听起来貌似很公平。。。
作者: 似氺流年 时间: 2012-10-30 10:26
ZF太它妈的不要脸了,什么世道,老百姓怎么活啊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0-30 14:03
纯辣椒水不是警察的专利吧?如果有催泪成分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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