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转帖]甩棍致人伤害种类及其法律后果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11-7 16:28
标题: [转帖]甩棍致人伤害种类及其法律后果分析
前注:此帖子转于一绳二棍而已论坛——林昆帖,个人觉得双节棍和甩棍实战很多方面是相通的,所以改了下名字
转到此供大家分享(原帖链接:http://www.shizhangun.com/thread-1088-1-1.html )
法律上的伤害根据其轻重程度,区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种情形。在甩棍实战中,致人不同程度的伤害,将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因此,本文旨在给各位甩棍爱好者,尤其是老刘的实战棍爱好者们普个法,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共建和谐社会。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比如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厘米以上;擦伤面积在20厘米以上。值得注意的是,造成女性乳房浅表损伤也是轻微伤的一种。这也告诉我们,对女人的某些部位,不能下手太狠。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而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用甩棍横扫对手,击中对手头部或面部,造成颅骨单纯性骨折、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或近事遗忘或者造成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开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都属于轻伤范围。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比如在对敌中,甩棍下劈击中对手前臂,导致前臂骨折,从而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即为重伤的一种表现。
死亡就不说了。不要说木棍打不死人,黄檀、刺槐都能打死人,关键看你打哪了怎么打的。
上面所说的轻微伤、轻伤、重伤及死亡的分类属于伤情鉴定,是由公安部门做出的,甩棍在致人受伤后,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不仅要赔医疗费,公安部门可能还要罚款、拘留;造成轻伤的,就是犯罪了,除了赔偿之外,还可能要进大牢,这里只是可能,关键看受害人起不起诉了,因为轻伤属于自诉的范畴,如果受害人不起诉,检察机关不会主动起诉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如果是重伤或死亡,那就什么也别说了,赔偿和追究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责任都是少不了的了,如果是这种伤害,估计棍友们要后悔一辈子了,你的那些小棍棍们大概就要彻底的闲置了。
对于造成轻微伤、轻伤、重伤的,在伤者治疗痊愈后还有伤残等级的鉴定,它是确定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此时就是你大把掏银子的时候了。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11-7 16:29
下面重点谈谈法律责任问题。
在甩棍致人损害中,民事责任是首先要承担的责任。说白了,就是赔钱。赔多少,赔哪些方面?这是重点。一般而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打架好勇斗狠真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曾经就有人因为打折别人一根手指赔了10几万的案例,当你拎着棍子打算往上冲的时候,建议先摸摸自己的钱包再决定要不要动手。
其次是行政责任。斗殴后,一般都会报警,先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对打架者的处罚就是行政责任。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罚也会更重:拘留可以拘留到15日;罚款可以罚到1000大洋。但是,下面这个规定有点意思: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此处的不予处罚,是指不予行政处罚,即不拘留不罚款。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如果民警的调解结果你能接受还是接受吧,少了行政制裁也不错,早点回家撸棍子或群聊总比呆在拘留所里自在吧?
这里再说一下,公安部门的处罚不能替代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被公安局处罚了,你还得赔受害人的损失。
最后,就是刑事责任了,也是最重的法律责任了。把人打的没人形或打的没呼吸了,你也太残忍了吧???难怪法律对你的处罚不手软。好,从你进看守所开始,然后可能就是不间断的审问,案卷从公安到检察院,检察院一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再加上你小子不老实,搞得案件很复杂,刑事拘留的时间都用足用完了,你被关了37天还没把你这个案件搞清楚,好,这时你就要被批准逮捕了,逮捕后公安机关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查。然后公诉,然后审判,最后执行。还好你小子运气好,被判了10年,小命保住了,你就在监狱老老实实呆10年吧,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减刑。可是你的女朋友没了,老刘的出的新棍也没你的份了,你在群里的QQ头像永远都是灰色的了,你在论坛里的级别也不能再晋级了。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是看你想把对手打残还是打死。打死的是故意杀人,打残的是故意伤害。我国刑法是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来定罪的,如果你抡着棍子不停斜劈接反抽把人给抽死了,到底是定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其实都不重要了,故意伤害手段特别残忍的也可以定死罪,和故意杀人罪一样是极刑。即便你请了再高明的律师都没用了。
完~~~~
作者: 梅川酷仔 时间: 2012-11-7 16:32
沙发!学习了!很有用啊
作者: wxmaxi 时间: 2012-11-7 16:32
有发完了吗?
作者: 茶叶蛋 时间: 2012-11-7 16:33
好贴顶之..........
作者: zealotzzzz 时间: 2012-11-7 16:40
出手前要慎重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2-11-7 16:41
学习了呵呵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1-7 16:51
重点看了一下法律责任部分。
作者: 希区柯克 时间: 2012-11-7 16:57
冲动型犯罪在本国法律里无任何规定,平日里多忍让吧......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1-7 17:04
熟人不动手,其他打完走,只要不打死,没人管闲事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11-7 17:11
打架有风险,出棍须谨慎
作者: cagsn2 时间: 2012-11-7 17:31
一般打手 打脚 打屁股 肯定没事
作者: 阙 时间: 2012-11-7 18:21
如果是自我防卫呢?
所以想要指虎..........
作者: 随便看一看 时间: 2012-11-7 18:31
以下是引用白狼在2012-11-07 17:04:00的发言:
熟人不动手,其他打完走,只要不打死,没人管闲事
有才
作者: 梦里听海 时间: 2012-11-7 18:38
说这些都没用,你应该找些自卫的法律相关来普及下,因为棍友多为自卫。
那些拿着棍子找事的就让他们被判死罪吧,因为本来就该死/
作者: 老衲要捅膜 时间: 2012-11-7 19:51
看完不敢用了。。。
作者: nnav 时间: 2012-11-7 19:59
对屁民来说,还是好好看看法律,对上层阶级来说,法律就是个屁
作者: 雨瞬人非 时间: 2012-11-7 20:03
正当防卫指的是什么
作者: 炮轰四海 时间: 2012-11-7 20:11
说到底都是靠你的人脉啊!!!!!!!!!!!!!
作者: 会飞的小毛驴 时间: 2012-11-7 20:38
下次注意了啊。
作者: 大佐_ 时间: 2012-11-7 21:05
一般用喷子~
作者: 未央 时间: 2012-11-7 21:10
有用贴 留下了 不过坛子里的棍友一帮也不会随意出手 都是有必要的时候才出手的
作者: 世凡 时间: 2012-11-7 21:52
如果在受到威胁时,还要考虑这些,后果会更严重。
作者: 流龙马 时间: 2012-11-7 23:30
这年头能不打架就不打架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11-8 10:34
感觉有的轻伤跟重伤似的
作者: caib 时间: 2012-11-8 11:46
能不找事最好不要找事。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11-8 12:31
我们棍友一般不轻易出手,出手也是制止犯罪或者自卫!
作者: cgleve 时间: 2012-11-8 14:37
现在都天眼工程了 打玩了要是都是没还行 要是有事 谁也跑不了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2-11-8 15:37
理性维权,知法用法!
作者: streetbike 时间: 2012-11-8 17:04
大陆没有法律,都是共产党说了算的,分析这些不如认识一个大领导
作者: wendorff 时间: 2012-11-10 00:25
不主动找事,但是事情找上门来也不要怕了
作者: 鬼野舞 时间: 2012-11-10 10:32
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百度百科上的 关于正当防卫的链接
作者: 五哥 时间: 2012-11-12 15:25
这里研究法律有用么?你研究了,他们说你犯了事你还是一样关起来,你没研究,他们说你没事,你就没事~
作者: hefmwyx 时间: 2012-12-2 16:07
因人而异吧,一般有些修养的人,真到了出棍的地步,那情况也较为紧急了。如果还犹豫不决,自己受到的损害很可能会更大。我的观点是在足够的谦恭和忍让下,家伙不出则已,一出即伤。保住眼前,才能放眼长远。
作者: 格雷芬疯子 时间: 2012-12-2 19:29
不错,但是,被打拿棍子防卫应该没关系吧
作者: 三个石头 时间: 2012-12-6 10:05
帮顶
作者: 三个石头 时间: 2012-12-6 10:07
长知识了
作者: choupitang 时间: 2012-12-6 11:28
沙发!学习了!很有用啊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2-12-10 00:28
打完就闪
作者: dickbill 时间: 2012-12-10 00:46
好帖
不錯
雖然打架瘋起來就啥都不管了
作者: 雒神 时间: 2012-12-10 01:29
还有这么多学问啊
作者: 碧铭 时间: 2012-12-18 11:55
这里说的好像都是主动伤害别人的啊估计这样的人不多, 怎么没有防卫 或者防卫过当 的解说呢
作者: zzc1996410 时间: 2013-1-27 16:29
不打头的话貌似应该不会有事吧。
作者: 溪海 时间: 2013-1-31 17:11
好东西,顶楼主
作者: segate 时间: 2013-1-31 17:42
以后要小心了
作者: 阿飞的小蝴蝶 时间: 2013-3-14 13:53
出手前,请计算成本!!!
作者: andyxia4 时间: 2013-3-23 19:39
好东西!!学习了
作者: 丶七月七日晴 时间: 2013-3-23 20:09
好帖顶!
作者: baobiao009 时间: 2013-3-23 21:22
帮顶......
作者: baobiao009 时间: 2013-3-23 21:22
打架 想好后果再出棍
作者: 新裤子 时间: 2013-4-18 09:23
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还能顾上么
作者: 梨樱丶 时间: 2013-4-22 16:11
很有用,谢谢楼主···
作者: poly1986 时间: 2013-5-12 16:31
不错,学习了
作者: lisa711 时间: 2017-6-12 11:51
出手前要慎重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