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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对论坛刚发生的人肉事件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19:51
标题: [原创]对论坛刚发生的人肉事件的看法~
http://www.mayi.sg/dispbbs_27_87429_0_0_1.html
大家先看此贴,是“江东之虎”所做的恶行还有所放狂言

http://www.mayi.sg/dispbbs_27_87508.html
再看此贴,某位兄弟所发的一点对“江东之虎”的评论和人肉通缉令




我觉得人肉通缉令的应该是一种极刑~
此兄弟是正义的我很明白!但这样的做法,我个人表示不支持
“江东之虎”的行为虽然实在是恶劣
但是。。但是并不是说不可救药而不可饶恕的举动
而人肉却可能导致这个人一蹶不振,这辈子可能就废了
不好,真的不好!
此外,我觉得中国的政治腐败之类的需要你们这些强大的网民去监督!
把力气用在这上面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好


我并不是支持这厮所放的豪言和其肮脏龌龊的举动
我同样相当深恶痛绝

可是惩罚和教育应同时进行~
他必须得到惩罚,但人肉,我不赞成

作者: wxmaxi    时间: 2012-12-16 19:53
没有这么夸张吧!腹黑 脸皮厚的人多了去了....
作者: 会飞的小毛驴    时间: 2012-12-16 19:55
不可原谅!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2-16 19:58
別惩罚了,估计打人那贴才YY也
作者: 可毛被比    时间: 2012-12-16 20:01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2-12-16 20:01

不爽他的路过,人不人肉是其他棍友的事情,既然联系方式已发,也管不了想人肉他的棍友,管好自己就行
作者: 炮轰四海    时间: 2012-12-16 20:03
我不赞成,也不反对,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作者: 买个小鬼回家玩    时间: 2012-12-16 20:04
楼主说的貌似有点道理,人肉属于软杀伤
作者: Sword    时间: 2012-12-16 20:05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作者: 风吹杨柳    时间: 2012-12-16 20:10

我倒是支持人肉给这煞笔一个教训。
比起他人无缘无故受的皮肉之苦公开这煞笔的个人信息又算得了什么
作者: 萧遥    时间: 2012-12-16 20:12
世界真疯狂~~~~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15
以下是引用可毛被比在2012-12-16 20:01: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怎么看呢?


作者: 雒神    时间: 2012-12-16 20:15
各有各的想法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15
以下是引用Sword在2012-12-16 20:05:00的发言: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如果是发生在你身边,是你身边的同学朋友呢?


作者: 草莽英雄    时间: 2012-12-16 20:16
以下是引用Sword在2012-12-16 20:05:00的发言: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赞成!!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2-12-16 20:16
以下是引用Sword在2012-12-16 20:05:00的发言: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这倒是大实话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16
以下是引用炮轰四海在2012-12-16 20:03: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我不赞成,也不反对,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按他目前所做的,他必须得到惩罚,可是我觉得人肉,太过了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2-16 20:17
人肉也没人过去强奸他,只是让他老实点
作者: 铭哥    时间: 2012-12-16 20:18
你不赞成?我赞成啊
作者: 蒋介石    时间: 2012-12-16 20:21

为坛友智商捉急,首先不去谈论江东之虎所做之事是否正确。

而是江东之虎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别人只是装B吹牛,你泄露别人隐私,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我看来,论坛里60%—70%的所谓“实战”根本就是夸大,甚至是虚构。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2-16 20:26
委员长好,啥时候搭救俺们呢
作者: wh9114    时间: 2012-12-16 20:27
这样的货论坛里少见的很!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28
以下是引用白狼在2012-12-16 20:26:00的发言:
委员长好,啥时候搭救俺们呢
我不敢不敢~


作者: 买个小鬼回家玩    时间: 2012-12-16 20:32
以下是引用蒋介石在2012-12-16 20:21:00的发言:

为坛友智商捉急,首先不去谈论江东之虎所做之事是否正确。

而是江东之虎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别人只是装B吹牛,你泄露别人隐私,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我看来,论坛里60%—70%的所谓“实战”根本就是夸大,甚至是虚构。

这个说得好,人肉本身就是不对的
作者: 小伙挺霸道    时间: 2012-12-16 20:32
其实我一开始就觉得他说这事完全是扯犊子,纯属YY,如果人肉真是属实,那他这个记者就是2B到家了。。。。。。。。。。。。另外这记者的笔头功夫真的很差
作者: 繁华沉寂    时间: 2012-12-16 20:45
看看什么情况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45
以下是引用白狼在2012-12-16 20:17:00的发言:
人肉也没人过去强奸他,只是让他老实点
鸡奸的后果是什么?


作者: 蓝色骨头    时间: 2012-12-16 20:47
这种错误是不可原谅的,想想无辜的那个人,如果是你你怎么办?如果真的是父亲出来给孩子买东西怎么办?你怎么想?而且放出来的信息里面已经能看见这B劣迹斑斑,讲道理他不听,任其发展可能下个把黑手伸向学校里的孩子的人就是他!这种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作者: 蓝色骨头    时间: 2012-12-16 20:48
以下是引用蒋介石在2012-12-16 20:21:00的发言:

为坛友智商捉急,首先不去谈论江东之虎所做之事是否正确。

而是江东之虎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别人只是装B吹牛,你泄露别人隐私,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我看来,论坛里60%—70%的所谓“实战”根本就是夸大,甚至是虚构。

您怎么知道他泄露的是真实的?哈哈,再说了,装B者死!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2-12-16 20:48
以下是引用我天生的在2012-12-16 20:45: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鸡奸的后果是什么?


不算强奸,视伤害情节是否达到轻伤看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6 20:50
以下是引用白狼在2012-12-16 20:48:00的发言:

不算强奸,视伤害情节是否达到轻伤看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看来你研究得很透彻哈~
你身边的男人都很恨你吧~?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2-16 20:52
以下是引用蒋介石在2012-12-16 20:21:00的发言:

为坛友智商捉急,首先不去谈论江东之虎所做之事是否正确。

而是江东之虎所说是否属实,如果别人只是装B吹牛,你泄露别人隐私,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我看来,论坛里60%—70%的所谓“实战”根本就是夸大,甚至是虚构。

一直等到现在,才等到了一位理性的朋友出现。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2-12-16 21:04
以下是引用小伙挺霸道在2012-12-16 20:32:00的发言:
其实我一开始就觉得他说这事完全是扯犊子,纯属YY,如果人肉真是属实,那他这个记者就是2B到家了。。。。。。。。。。。。另外这记者的笔头功夫真的很差

+1
作者: 瞌睡的熊    时间: 2012-12-16 21:16
以下是引用白狼在2012-12-16 20:48:00的发言:

不算强奸,视伤害情节是否达到轻伤看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有判的了案例了
作者: 摆弄    时间: 2012-12-16 21:37
这事我不会做,但有其他人做了,我也不会反对
作者: cagsn2    时间: 2012-12-16 21:39
信息准确性没人验证
作者: 落羽藏空    时间: 2012-12-16 21:45
以下是引用Sword在2012-12-16 20:05:00的发言: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1报应不爽,只争来早与来迟


作者: 傻棍    时间: 2012-12-16 21:47
他这样的行为已经很严重了,随意殴打路人哦,如果被殴打的是你或你认识的人呢
作者: crisschan    时间: 2012-12-16 21:57
网络处处有杀机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2-12-16 22:41
以正义为名 
作者: qq1164212678    时间: 2012-12-16 23:41
顶一个 上电脑看看。
作者: 一本道    时间: 2012-12-16 23:52
LZ的小表情用的狠骚···
作者: 老李    时间: 2012-12-16 23:53
以下是引用Sword在2012-12-16 20:05:00的发言:
 坛友不是他爹妈,还要为他将来着想,有本事装逼,那就要有胆量承担装逼的后果

同感!
作者: 沉浮生    时间: 2012-12-17 00:33

我是人肉贴的楼主,楼主你说的有道理,放出信息之前我也想到过这样有点不妥,

但我思考了以下几点:

1.此人无端滋事,故意伤人,那位被他打的朋友估计伤得不会轻。LZ你说如果此人是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怎么办?那阁下想过没有,如果被他打伤的是我们的亲朋又该如何?就像钢铁意志兄弟,他们的反扒行为也是处在灰色地带,小偷偷了东西,只能拘捕他,无权殴打他,但有时,真的需要以雷霆手段,处罚不可饶恕之人。

2.本论坛说到底是个小众论坛,影响不会很大,且如手机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我已隐去,放出这些信息并没指望真有谁能教训他一顿,只是希望震慑一下歹人,让其知道不要以为虚拟世界就可以为所欲为,被好言相劝不听反而还恶语伤人。如真是不留余地,我就不是发在这里,而是发在微博、天涯等地或是直接给当地派出所电话了,详细地址和手机我也早已放出了。

3.我的行为我知道不能说对,但我问心无愧,也不后悔,如因泄露隐私需承担相关责任,我亦愿意接受。但如这样,我也希望此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得相应处罚。引用刚才有位朋友说的,有本事装逼,就要承担装逼的后果。而我,也愿意承担我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作者: 恶鬼门徒    时间: 2012-12-17 01:33
顶楼上的.......
作者: 雨夜孤行    时间: 2012-12-17 01:37

没事都洗洗睡吧 为那个败类 在这讨论  累

老夫愧对大家了!早些年 哎 甩墙上多好!

鉴于。。。。。。。。
今晚老夫决定 再甩墙上!
明个让那个不孝子 来舔干净!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2-12-17 02:24
网民的力量是强大的
作者: prince4    时间: 2012-12-17 03:29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2-12-17 06:25
以下是引用prince4在2012-12-17 03:29: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我现在才知道这个图片的完整版!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7 09:33
以下是引用梦想森林在2012-12-17 06:25:00的发言:

我现在才知道这个图片的完整版!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知道得太多了~


作者: 往事冰封    时间: 2012-12-17 09:57
那帖子是否事实已经不再重要!也希望江东朋友能改之!
作者: cyz    时间: 2012-12-17 11:56
知道太多的 森林会被委员长爆菊不?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2-12-17 12:29

其实池子大了深了,什么东西都可能进来了,人要淡定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7 12:58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2-12-17 09:57:00的发言:
那帖子是否事实已经不再重要!也希望江东朋友能改之!
希望公安民警能教育他改正。。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7 12:59
以下是引用为棍而来在2012-12-17 12:29:00的发言:

其实池子大了深了,什么东西都可能进来了,人要淡定




此原话应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衍生一句: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所以~鸟不大就不要乱闯,因为出事儿是必然的


作者: 刘德华    时间: 2012-12-17 13:05
傻逼样,就会YY
作者: 买个小鬼回家玩    时间: 2012-12-17 13:21
还在讨论这个?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2-12-17 14:10

那种人即便被人肉了,也不会从此一蹶不振的。
作者: 我天生的    时间: 2012-12-17 14:12
以下是引用辉煌在2012-12-17 14:10:00的发言:

那种人即便被人肉了,也不会从此一蹶不振的。




您说的是“表哥”还有“表叔”么?


作者: 未忘花名    时间: 2012-12-17 14:33
支持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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