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不要打架哦 |
千万不要以暴制暴 |
不要多管闲事,这句真的 |
不要打 自己麻烦 |
看起来不错啊 |
刘胖子 发表于 2018-10-5 00:20 不,美国的不退让法,也有缺陷!许多无辜的人白白死了,有的死的更冤!前几年的新闻,一个日本人,参加聚会,走错房子了,被人用枪打死了!白死! 要是中国有这样的法律,估计冤死、惨死的更多!许多人会借用这条法律去杀人!有钱人会更无法无天!许多黑社会勾结官员会更猖狂!你信不? |
帅哥欢欢 发表于 2018-10-5 00:17 没办法,中国法律老是被调侃有漏洞;而美国的《不退让法案》又被指责成“合法谋杀的工具”。众口难调,也是醉了。 |
刘胖子 发表于 2018-10-5 00:02 我知道,就是开个玩笑!我原来就是单身狗嘛! 你说的还真对,小偷一亮刀,杀心就起来了!可是我只想把小偷干趴下!要是真干起来肯定我吃亏!因为没人家心狠!干起架来,双方热血一上头,肾上腺激素会降低所有的疼痛感!我给对方几棍子,人家给我一刀!那就惨了! 唉,现在的法律呀! |
帅哥欢欢 发表于 2018-10-4 10:00 不是不是,“狗命”就是网络上一个自嘲的小幽默,我也就是跟个风,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不过你说的这个倒是对的,很多时候真正的好人没办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坏人靠着打擦边球逃过应有的惩罚。 反正我就本着一个观点——要是真有人要弄死我,宁可我弄死他吃官司我也不让他弄死我。毕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
刘胖子 发表于 2018-10-4 01:19 胖哥,本来我想感谢你的提醒!可是我看到你写的“狗”命要紧!就算了! 其实,就是这样,小偷把劝架的捅死以后,由于小偷要跑,认定就可能是没有故意捅死对方的意愿!往往定性就是:“故意伤害”,结果是致死!不是“故意杀人”。 他在来一个投案自首,积极赔偿死者!取得死者家属谅解!有减轻处罚的行为!量刑往往就是10年以上,或者无期!就算无期,15年左右就出来了! 那么死者的命就和真的狗命一样! |
兄弟,就算带了棍子对方有刀也不能来硬的,毕竟狗命要紧 |
感谢楼主的好文,必须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