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393|回复: 5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想提个反抢劫正当防卫的问题,忘熟悉法律的朋友指点指点,谢谢

[复制链接]

132

主题

1449

帖子

1

精华

蝙蝠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83
金钱
656
注册时间
2009-1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0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人安全意识较强,由于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各种不太平的事,就当教材学习了。
就算是大城市中心,上班下班甩棍和刀子是必带的。
1每次如果需要天黑在人较少的地方取钱。都是手握战术直刀然后手放于包内再单手操作ATM机
2每次陪妈妈或亲戚银行办事存取钱,或陪同事半事需要大量现金在交易时,都习惯手握着匕首然后手放于包内随时准备着
我知道可能很多人觉得没必要,但是我觉得危险都是发生在这些认为没必要,不可能的人身上的。
警惕性很高,如果哪一天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我想请问
1我在ATM取钱时有人抢劫我。空手或持砖头,钢管的。我捅死他了。法律上准确的这算什么?
2。同上,对方持刀偷袭的,我负伤了捅死他了法律上准确的这算什么?

3,陪同妈妈或同事存款时,有人在银行里抢包就跑的,在拉扯过程中捅死他了法律上准确的这算什么?
4,同上,直接持刀威胁再抢劫反抗中捅死他了法律上准确的这算什么?


因为我也怕,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一起骑摩托车抢劫的案件,抢劫犯在逃跑过程中速度过快撞到路过的货车撞死了骑车的。后坐的那个重度残废。最后罪犯的亲属还有脸跟被抢者打官司,说什么抢劫罪不侄死,你不追他他能死啊?等等一大堆理由在索赔。虽然这个官司没有下文我也不知道后来怎样了,但真的让我又怕又心寒。难道在天朝自己辛苦N年积攒的血汗钱在糟到暴力侵犯时我们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吗?
在追寻梦想的路上多数人都迷失了.这世界让每个人都没了尊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万

帖子

0

精华

武神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793
金钱
2625
注册时间
2010-2-5
沙发
发表于 2011-6-30 02:3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法律都具有中国特色,一定要谨慎
[人生是一盘棋,不想赢,就输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1336

帖子

0

精华

夜魔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75
金钱
56
注册时间
2011-6-6
板凳
发表于 2011-6-30 03:1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咱中国的法律很中国  
不信任何人,不坏任何人,不欺负任何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1516

帖子

3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106
金钱
141
注册时间
2011-5-2
地板
发表于 2011-6-30 05:41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对方是犯罪份子,而且还在天朝,那么不论如何、只要你伤了他,都是犯罪。
杀人;抢劫;强奸;盗窃都不属于天朝法律的管制范围内。
你喜欢某件东西,奢侈品也好古董也罢,你热衷于研究它,精神上得到了满足。也因为了解它的历史而尊敬它,在行为上开始约束自己,让自己更有修养,更能配得上自己热爱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的品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主题

556

帖子

0

精华

正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3425
注册时间
2010-1-16
5#
发表于 2011-6-30 06:1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打了坏人厄你医药费然后和jc对半分是天朝一大特色,所以要遵循
使用甩棍和RY打了就跑,死不承认滴原则,不管你做好事还是坏事!
刀算凶器,建议换成甩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主题

1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83
金币
46
金钱
2864
注册时间
2009-1-19
6#
发表于 2011-6-30 06:19 | 只看该作者
有备无患,凡事还是提前多做打算的好
我胸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2

主题

5071

帖子

0

精华

钢铁侠

Rank: 6Rank: 6

返现券
0
金币
130
金钱
3560
注册时间
2010-7-17
7#
发表于 2011-6-30 08:29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棍子加喷子比较好、ATN周围都有闭路你拿刀子被拍下了就over了
你的爱情在走音 变成另一个旋律 我还在执迷拼了命去合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482

帖子

0

精华

夜魔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80
金钱
136
注册时间
2011-5-29
8#
发表于 2011-6-30 08:47 | 只看该作者
还想那么多,谁抢我的钱就干死谁!不管是用甩棍还是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9

帖子

0

精华

新手上路

Rank: 1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28
注册时间
2011-5-5
9#
发表于 2011-6-30 08:4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只要你伤了人,民事责任你是少不了的,如果你是制止的暴力犯罪应该没有什么刑事责任,其实这个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你的防卫有没有过当啊、看法官是如何认定事实的啊、还有比较重要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我想如果别人抢劫你的话,他出刀你出刀,他没出刀,你最好不要出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1449

帖子

1

精华

蝙蝠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83
金钱
656
注册时间
2009-11-4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08:5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wg224043在2011-6-30 8:47:00的发言:
我想只要你伤了人,民事责任你是少不了的,如果你是制止的暴力犯罪应该没有什么刑事责任,其实这个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你的防卫有没有过当啊、看法官是如何认定事实的啊、还有比较重要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我想如果别人抢劫你的话,他出刀你出刀,他没出刀,你最好不要出刀。

很有道理啊,但是我看新闻上那些抢劫的,通常你让别人出刀再后出时已经来不及了。。。

你看那些夜晚抢劫ATM取钱者时的歹徒,10起按列有8起通常都是从后面直接先偷袭给你来个几刀再说别的。真可恨

那个时候我想我已经没有多大力气用棍子了,用匕首至少还可以求个鱼死网破,歹语中了几刀再怎么能耐也逃跑不了多远了。是吗?
在追寻梦想的路上多数人都迷失了.这世界让每个人都没了尊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11#
发表于 2011-6-30 09:10 | 只看该作者
 他抢劫你 和 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一码是一码  毫不相干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2

主题

4738

帖子

1

精华

资深会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返现券
0
金币
140
金钱
1070
注册时间
2010-9-9
12#
发表于 2011-6-30 09:12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生在天朝就是如此,这就是特色!!!如果要是我遇到抢劫,管它法律不法律,保命是真的,有人在就有一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形无形,意无意,无意之中是真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13#
发表于 2011-6-30 09:1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幽灵的魂魄在2011-6-30 5:41:00的发言:
既然对方是犯罪份子,而且还在天朝,那么不论如何、只要你伤了他,都是犯罪。
杀人;抢劫;强奸;盗窃都不属于天朝法律的管制范围内。


杀人 只要他没杀了你 而你却杀了他  那他就算不是凶手

强奸 只要是没进去 哪怕只差一点点 那就算是未遂

这 就是 天朝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02

主题

1万

帖子

6

精华

资深老伙计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返现券
0
金币
2
金钱
17059
注册时间
2010-8-27

甩棍知识奖章 ☆杂谈建设奖 ☆荣誉会员奖 ☆文学勋章

14#
发表于 2011-6-30 09:27 | 只看该作者

1、3属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2、4或防卫过当或正当防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

主题

9772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62
金钱
1582
注册时间
2010-12-27
15#
发表于 2011-6-30 09:37 | 只看该作者
天朝有天朝的特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11-30 18:37 , Processed in 0.271025 second(s), 56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2. Theme By Yeei!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