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02|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正当防卫科普(搞笑版)

[复制链接]

37

主题

1097

帖子

0

精华

业余侠客

返现券
0
金币
145
金钱
54
注册时间
2013-12-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一,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必要条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好,这一段话很好理解,但是呢,有一点算是比较模糊,就是“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和“不法侵害”。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的概念其实很广,包括民主权(没听过)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什么什么的,都算!但是不法侵害就坑爹了,理论上说,贴大字报说你小时候尿床的排量是多少、说出你因为看帖不回帖而唧唧小的事实、或者强迫你去写作业去考四六级都算!但是实际判定中(至少在中国的大部分情况中),不法侵害的实际意义就是指“身体上的侵害”,也就是说别人打你、把你关在屋里、SM你...咳咳,不对...你才有反击的理由,这是其一。
二、紧迫性
紧迫性听起来不好理解,其实说个实例就很简单了,比如,一、有一天,你回到家,发现有个骗子正在诈骗你母亲的财物,你从背后一脚把他踢成肛裂,不属于防卫,这是故意伤人罪。二、有一天,你回到家,发现有个小偷在偷东西,你从背后一脚把他踢成肛裂,这是防卫过当。三、有一 天,你回到家门口,一个强盗从你后面拿刀架在你脖子上捂住你嘴要抢你钱,你转身从正面一脚把他踢成肛裂,这就是正当防卫。
虽然对方的目的都是钱财,但是判定不一样?为什么?因为紧迫性不同,第一里面,他的紧迫性危害只是要你的钱,没有构成其他不法侵害;而第二中,则含有入侵民宅的成分,而且有恶化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出手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你防卫措施一旦过于激烈,则会变成防卫过当;最后,第三种中,紧迫性最强,因为这是可能危及生命的!记住!法律判定中,一般和命有关的往往都具有最优先考虑的等级!这种情况下别说肛裂,你杀人也会被当成正当防卫,只要对方表露出危及你生命的意向.
       最扯淡的第三篇来了。正当防卫发生时,需要对方有明显的不法侵害意向或正在进行中。这也是最最坑爹的地方。
情景一:小明正在QJ小红,突然小红拿出剪刀把小明阉了,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情景二:小明QJ了小红,完事后小明嘿嘿嘿地问道:“爽吗?”这时小红拿出剪刀把小明阉了,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不属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小明此时没有侵害意向。
情景三:小明QJ了小红,完事后小明嘿嘿嘿地问道:“爽吗?要再来一次不?”这时小红拿出剪 时,即使他有明显的意向,进行防卫也属于过当行为

      
需要注意的:
1、如果你先骂别人,然后别人打你,你再反击,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具有挑衅情节。
2、“反击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自身携带的管制物品”,比如甩棍,这样的话,即使你造成的伤害不大,也是属于在另一个方面违法,并且可能影响到你在“防卫”这方面的判决。
3、打架斗殴永远不会归入“防卫”的判定圈,哪怕是本来说好用拳头然后他拿AK47然后你再干掉他,也不算。
4、“防卫”时,后发制人(获取法律上正当防卫的判定)、出手要快(尽量不要让别人伤害到你)、下手要狠(如果你轻轻地打了一下他就跑了,你是不能够继续打他的,那就亏本了!)
5、综合上面写的,正当防卫的全部判定就是【紧迫性高】【危害性大】【正处于不法侵害过程中】【如果不处于不法侵害过程中则需要对方具有明显的侵害意向以及侵害能力】【你防卫对他所造成的伤害必须小于或等于你不防卫对你所造成的伤害】所有条件都满足,就是彻彻底底的正当防卫,除非对面关系比你硬的多,不然打官司肯定打得赢。
最后呢,贯彻我一直以来的循(keng)循(meng)善(guai)诱(pian)的思想,我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和别人起争纷,谦逊点,所有人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你敢砍别人全家别人也敢砍你全家,能不争斗最好。如果实在不行,请根据本文制定策略,尽量占个正当防卫的名头把事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2

主题

1万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Rank: 8Rank: 8

返现券
514
金币
30
金钱
488
注册时间
2013-3-12
24#
发表于 2014-2-2 21: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正当防卫 稍稍不注意就把自己弄进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173

帖子

0

精华

超级潜水员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

Rank: 12Rank: 12Rank: 12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758
注册时间
2008-1-16
23#
发表于 2014-1-17 23:59 来自手机版论坛 | 只看该作者
很有营养的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4

主题

2万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人在做 天在看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10
金钱
5705
注册时间
2011-12-12

高级粉丝勋章

22#
发表于 2014-1-17 23:54 来自手机版论坛 | 只看该作者
很难把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8

主题

2万

帖子

2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187
金钱
98
注册时间
2013-4-26

手艺人勋章美图大师奖

21#
发表于 2014-1-17 21:46 | 只看该作者
话说在一个人治国家 ~~~ 这些概念都是比较模糊的~便于随时根据情况判定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8

主题

2万

帖子

2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187
金钱
98
注册时间
2013-4-26

手艺人勋章美图大师奖

20#
发表于 2014-1-17 21:34 | 只看该作者
小明和小红亮了 ~~~~  我从托儿所就听他两个人的传说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69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1939
注册时间
2012-6-23

骨灰级粉丝勋章

19#
发表于 2014-1-17 20:0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没有正当防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3

主题

4万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852
金钱
221
注册时间
2013-8-16

高级粉丝勋章

18#
发表于 2014-1-17 19:32 来自手机版论坛 | 只看该作者
天朝爱玩文字游戏与文字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655

帖子

0

精华

蝙蝠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125
金钱
322
注册时间
2014-1-1
17#
发表于 2014-1-17 19:2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下 不过在天朝有时候这东西不看你 看你有没有钱 有没有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0

主题

8144

帖子

0

精华

资深会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返现券
0
金币
50
金钱
2758
注册时间
2013-3-11

荣誉会员奖 ☆勇者勋章武者勋章手艺人勋章

16#
发表于 2014-1-17 1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不易,支持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7

主题

2万

帖子

1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278
金钱
141
注册时间
2011-11-19

骨灰级粉丝勋章行者勋章

15#
发表于 2014-1-17 19:12 | 只看该作者

你先猜我猜不猜我再猜你猜不猜
十年了。加入蚂蚁大家庭十年了。。时间过得好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3854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45
金钱
1179
注册时间
2010-10-14

手艺人勋章

14#
发表于 2014-1-17 17:52 来自手机版论坛 | 只看该作者
转的吧?似乎在哪里看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6

主题

1万

帖子

0

精华

正级会员

真正实战 几棍而已

Rank: 9Rank: 9Rank: 9

返现券
0
金币
152
金钱
6084
注册时间
2011-10-28

行者勋章

13#
发表于 2014-1-17 15:09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讲故事一样的交流~~
人生如棍!棍头是过去--昨日不会重现,棍梢是将来--明天不可预测,棍身是现在--你要牢牢把握。大家好,我是为棍~
屌丝不哭 站起来撸。大家好,我是为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8307

帖子

0

精华

论坛常客

Rank: 8Rank: 8

返现券
0
金币
360
金钱
6039
注册时间
2011-12-14
12#
发表于 2014-1-17 14:21 | 只看该作者
通俗易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247

帖子

0

精华

业余侠客

Rank: 2

返现券
0
金币
6
金钱
485
注册时间
2013-12-29
11#
发表于 2014-1-17 14:17 | 只看该作者
10防卫9过当,剩下一次算故意伤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11-29 21:31 , Processed in 0.472096 second(s), 55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2. Theme By Yeei!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