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8-2 01:53

总结就一句“要钱给他”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5-8-2 01:59

明显瞎编的

雨夜孤行 发表于 2015-8-2 03:51

涨姿势了

不戒不戒 发表于 2015-8-2 05:05

有道理

蛋炒饭 发表于 2015-8-2 07:07

第十三条···印象太深了~~~好像是在八零年代中后期九零年代初某地发生多起单位保安值班处人员被夺枪杀害,使用的就是放婴儿哭啼的录音引出杀害之后拿枪走人~~~

JRORIN 发表于 2015-8-2 08:03

这个情况,现在大家好像都不太信了,一般都不会开门,现在的犯罪份子都快有大学文凭了吧,呵呵,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5-8-2 08:09

楼主辛苦,这个是真心有用的

JRORIN 发表于 2015-8-2 08:25

有用建议要记得哦,觉得不对的建议可以忽略哦。

kachina 发表于 2015-8-2 09:31

隔壁老胡 发表于 2015-8-1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然而公安部网站上查不到这个“景勇处长”的人事信息

哈哈,感觉公安部的不会这样说。口气不像。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5-8-2 09:58

来看看了

虎sir 发表于 2015-8-2 10:49

看完了,说得的确到位!

真假面超人v3 发表于 2015-8-2 11:16

天黑尽量少去僻静的地方,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ghf331 发表于 2015-8-2 12:21

第一条很像是泰拳教练第一节课说的

黄要湿 发表于 2015-8-2 15:50

学习了。安全第一

华南城囍 发表于 2015-8-2 16:21

这些都说的好啊,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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