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 发表于 2016-5-20 08:58

深圳晚育妇女头胎可休143天产假,企业表示养不起

刚刚老板把我叫去谈话了,原因是以后尽可能不招收未生育的女性职员,因为公司真的养不起。
因为现在生育一胎(且符合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休产假98+30+15=143天。
生育二胎,可休产假98+30=128天;其他特殊情形的,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酱油 发表于 2016-5-20 09:03

典型的ZF请客,企业埋单;
有本事,假期工资ZF报销,这才是利民措施;

不带安全帽的师哥 发表于 2016-5-20 09:10

这是要逼着在学校生孩子的节奏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6-5-20 09:21

有几个私人公司能按着这个规定执行的……

fkskyzhao 发表于 2016-5-20 09:28

啧啧啧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5-20 09:50

所以这是为什么同样工作能力,企业往往选男的。这不是性别歧视,而是客观因素真的没办法。换成女老板也一样会这么选。

刘永安 发表于 2016-5-20 10:04

直接放长假。

一飞 发表于 2016-5-20 10:08

女同志们以后的工作不好找了

jjzzdd1234 发表于 2016-5-20 10:15

对于企业来讲压力是蛮大

已然 发表于 2016-5-20 10:2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0 10:26

也就深圳这样,别的地方可没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0 10:27

已然 发表于 2016-5-20 1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大人有何对策

已然 发表于 2016-5-20 10:32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0 10:27
大人有何对策

楼主不是说了么招人的时候就不招没生孩子的么

东东爱甩棍 发表于 2016-5-20 10:32

这么长时间!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0 10:33

已然 发表于 2016-5-20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不是说了么招人的时候就不招没生孩子的么

那未婚女青年怎么办(⊙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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