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6-2 18:13
<br>广东这么发达的城市打工仔收入这么低
laogunyou
发表于 2010-6-2 18:17
<br>以后看持刀抢劫的再敢,你要我钱我要你命
独立日
发表于 2010-6-4 12:47
中国的法律有地域性差别,如果自别的省,不管是不是自己受到伤害,只要把人捅了,就是防卫过度。
unrock
发表于 2010-6-4 17:47
这小伙子太有血性了
unrock
发表于 2010-6-4 17:48
对待抢劫犯就该如此,震慑一下
wangunzhe
发表于 2010-6-4 18:00
法律主持了一次正义
郭泰廷
发表于 2010-6-4 21:19
蛮幸运的 自己的刀还能定成正当防卫
被当家作主的人
发表于 2010-7-25 00:47
再给发个见义勇为奖就好了
alucard530
发表于 2010-7-25 01:13
肯定是正当防卫,这也要防卫过当的话……
天籁幽梦
发表于 2010-7-25 13:18
<br>下次旅游就去广东东莞玩,看看那些崽子有啥牛B的。我们北方都是狼族~~~!
<br>有好吃的好的景区没?
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0-7-25 13: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籁幽梦</i>在2010-7-25 13:18:00的发言:</b><br/>
<br>下次旅游就去广东东莞玩,看看那些崽子有啥牛B的。我们北方都是狼族~~~!
<br>有好吃的好的景区没?</div>
<br>我们珠三角不是乡下 没那么多景区 你狼族就回你的森林玩
人猫
发表于 2010-7-25 14:17
有时那些“有关机关”,护歹徒比护民要来得起劲儿。。。
九手排子
发表于 2010-7-26 14:21
幸运儿。这种事一要命硬。二要运好。三要祖坟青烟高。
少啦b梦
发表于 2010-7-27 22:18
这就对了 还算有点良心
nikon
发表于 2010-7-28 09:05
各地方判的不一样,广东两抢多,所以判无罪,换了其他地方可能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