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6-2 18:13

<br>广东这么发达的城市打工仔收入这么低

laogunyou 发表于 2010-6-2 18:17

<br>以后看持刀抢劫的再敢,你要我钱我要你命

独立日 发表于 2010-6-4 12:47

中国的法律有地域性差别,如果自别的省,不管是不是自己受到伤害,只要把人捅了,就是防卫过度。

unrock 发表于 2010-6-4 17:47

这小伙子太有血性了

unrock 发表于 2010-6-4 17:48

对待抢劫犯就该如此,震慑一下

wangunzhe 发表于 2010-6-4 18:00

法律主持了一次正义

郭泰廷 发表于 2010-6-4 21:19

蛮幸运的 自己的刀还能定成正当防卫

被当家作主的人 发表于 2010-7-25 00:47

再给发个见义勇为奖就好了

alucard530 发表于 2010-7-25 01:13

肯定是正当防卫,这也要防卫过当的话……

天籁幽梦 发表于 2010-7-25 13:18

<br>下次旅游就去广东东莞玩,看看那些崽子有啥牛B的。我们北方都是狼族~~~!
<br>有好吃的好的景区没?

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0-7-25 13: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籁幽梦</i>在2010-7-25 13:18:00的发言:</b><br/>
<br>下次旅游就去广东东莞玩,看看那些崽子有啥牛B的。我们北方都是狼族~~~!
<br>有好吃的好的景区没?</div>
<br>我们珠三角不是乡下 没那么多景区 你狼族就回你的森林玩

人猫 发表于 2010-7-25 14:17

有时那些“有关机关”,护歹徒比护民要来得起劲儿。。。

九手排子 发表于 2010-7-26 14:21

幸运儿。这种事一要命硬。二要运好。三要祖坟青烟高。

少啦b梦 发表于 2010-7-27 22:18

这就对了&nbsp; 还算有点良心

nikon 发表于 2010-7-28 09:05

各地方判的不一样,广东两抢多,所以判无罪,换了其他地方可能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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