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mecc
发表于 2010-9-12 11:25
<br>太走运了
<br>
<br>没碰到狗屎法官说“对方仅用刀背进行拍打,未对犯罪嫌疑人构成生命伤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立即执行。”
使用中文名称
发表于 2010-9-12 11:51
幸运的打工仔
铭哥
发表于 2010-9-12 12:55
这个人太JB幸运了
起个名字真难
发表于 2010-9-12 17:34
唉
watch
发表于 2010-9-16 23:28
<br>空手夺刀手早烂B了。。。中国这垃圾法律
prince4
发表于 2010-9-17 03:39
<br>幸运吧,自己没受伤????
不求连城璧
发表于 2010-11-10 17:32
<br>这个消息,作为爱刀和爱棍的人自然欣喜,但不太相信的说。
<br>
妇科主任
发表于 2010-11-10 17: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10-5-26 14:30:00的发言:</b><br/>
<br>算是好运的了,之前的案例中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很操蛋</div>
<br>狗日的天朝
magatron
发表于 2010-11-10 21:17
就算是用刀背敲打 受害人在极端恐慌的情况下难于判断刀背还是刀刃 出手自卫干死对方也是正常合理的
白狼
发表于 2010-11-11 12:48
这种正当防卫是肯定的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0-11-11 14: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5A6</i>在2010-5-26 13:45:00的发言:</b><br/>这就对了,如果这也算有罪,中国没救了 </div><br>
+1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0-11-11 14: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u33</i>在2010-5-26 13:45:00的发言:</b><br/> 只要是在进行中进行的就可以了 </div><br>
没错,正当防卫的定义就是这样。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0-11-11 14: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①意孤行</i>在2010-5-26 14:18:00的发言:</b><br/>一个幸运儿,我是这么认为的 </div><br>
这个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的。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0-11-11 14:2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10-5-26 14:30:00的发言:</b><br/><br>算是好运的了,之前的案例中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很操蛋</div><br>
附近哪有什么道具等着你捡啊...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0-11-11 14:2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苍默</i>在2010-5-27 9:11:00的发言:</b><br/>
<br>草木皆兵? 人人尚武 。窝槽,不过这案子判的对广大朋友来说是福音</div>
<br>有了先例以后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