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 发表于 2010-7-7 15:46

......

fu33 发表于 2010-7-7 15:4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aomeng</i>在2010-7-7 14:00:00的发言:</b><br/>
       
       
        <br>
        <br>可以告敲诈,一告一个准,要小心
       
</div><br>这个不算敲诈 比敲诈的级别要高得多

smx3ng885 发表于 2010-7-7 15:54

这个弄不好成敲诈

天籁幽梦 发表于 2010-7-7 16:19

<br>感谢大家的支持。五千我觉得少了,那都是高等住宅。没一两千万的身价都不敢住。警察来了也是私了。去医院。我再让医生开个证明说精神受刺激等。没什么的。警察不爱管这些事。数目不大不接。对付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就得这样。那女的还送我媳妇一瓶很贵的香水。叫什么英国皇家。。。什么的。B打头。说以后多多照应。草!贱逼一个。
<br>不打不舒服。欠教育。

风铃中的刀声 发表于 2010-7-7 16: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籁幽梦</i>在2010-7-7 16:19:00的发言:</b><br/>
<br>感谢大家的支持。五千我觉得少了,那都是高等住宅。没一两千万的身价都不敢住。警察来了也是私了。去医院。我再让医生开个证明说精神受刺激等。没什么的。警察不爱管这些事。数目不大不接。对付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就得这样。那女的还送我媳妇一瓶很贵的香水。叫什么英国皇家。。。什么的。B打头。说以后多多照应。草!贱逼一个。
<br>不打不舒服。欠教育。</div>
<br>兄弟,人家再有钱那是人家的事,赔多少不是你说了算的。但你这样私自叫人家赔偿并且使用武力的话人家能告你敲诈甚至抢劫都不为过...后果可想而知...

燚娃娃 发表于 2010-7-7 16:25

典型的和我遇着的人差不多,欠操型。打的好

fu33 发表于 2010-7-7 16:3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风铃中的刀声</i>在2010-7-7 16:24:00的发言:</b><br/>
       
       
        <br>兄弟,人家再有钱那是人家的事,赔多少不是你说了算的。但你这样私自叫人家赔偿并且使用武力的话人家能告你敲诈甚至抢劫都不为过...后果可想而知...
       
</div><br>个人可以界定为:持械拘禁+人身伤害+勒索。楼主做事还是太冲动了,欠考虑。

天籁幽梦 发表于 2010-7-7 16:37

后来谈判的过程就没写上,现在说说。我是漫天要价,他是就地还钱。最后是那男的说5千算是给您的太太赔礼了,让她受惊真是对不住。保证书就不给大家看了。绝对没纰漏。警察来了也不怕。

风铃中的刀声 发表于 2010-7-7 16:47

你真的认为警察来了都不怕吗?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10-7-7 17:05

大哥你哪里的?大哥你受小弟吗?大哥我以后跟你混了吧。大哥您看这些小事让您亲自出马那多不合适,大哥以后再有这事您给一个电话。

qingsir 发表于 2010-7-7 17:19

<br>呵呵&nbsp; 好哇楼主原来是你干的呀!我报案了,我找律师了,我截屏公证了,你所发的帖子将作为呈堂证供,你要小心了.
<br>
<br>

上帝的龙骑兵 发表于 2010-7-7 17:44

呵呵,不发表言论了~~~~
楼主说的事情要从两个方面看,貌似现在一般业主是弱势群体,至少我们这里是这样,一般都是物业的人揍业主,业主揍物业的~~呵呵~~~另外,要钱的事情明显不对。当然,我要是业主也会给。不过,呵呵,钱拿着你会烫手的。

HR2088 发表于 2010-7-7 18:17

<br>这事 还真不好评论 这社会 法制没法讲 讲法你媳妇准吃亏
<br>讲理&nbsp; 你赢了理 窝一肚子火
<br>
<br>恶人还需恶人治 身处事外的我 还是支持楼主的
<br>
<br>有些事没闹大 警察也管不了&nbsp; 有些事闹大了警察也帮不了 就这么回事 警察不是万能的 只能靠自己
<br>
<br>让人不能自己跳到法律的圈外

大宇 发表于 2010-7-7 18:21

支持楼主前面,后面不做评论

美术师 发表于 2010-7-7 18:54

真相帝兄妹再次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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