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甲钢拳 发表于 2012-1-20 22:21

如果进贼发生博斗肯定有现场。

神仙皮 发表于 2012-1-21 00:51

<br>有两种情况:1、非常紧张,连打三下,发现对方被打死了,也不知是哪一棍打死的;2、打了两棍,发现对方倒地不动无法动弹,<font color="#ff0000">明知</font>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了又补一棍,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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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第一种情况,人在紧张状态下无法分辨对方什么时候失去反抗能力了,到底是哪一棍把对方打死的这种细节并不重要,不会影响正当防卫的性质。如果对方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但你没有及时判断出来,多打了一两棍那也无妨,不是故意的,法律不会怪你的,等你确认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了收手就可以了。法官没有证据证明你属于第二种情况,就不能判你故意杀人。以上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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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你无法证明自己哪一棍把对方打死的,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不要做第二种情况,这就足够了,其他的无须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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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不要试图伪造现场,没有那个必要,可能会弄巧成拙,本来是正当防卫,结果被怀疑故意杀人伪造现场。

甩棍爱好者小马 发表于 2012-1-21 12:33

路过,看到“布置现场”四个字,于是......不敢多加评论

police 发表于 2012-1-21 15:32

如果对尸体进行法医解剖的话是可以看出钝器击打头部的力度,方向,和哪一下是致命伤的,再结合现场痕迹从而推断出钝器击打头部的先后顺序,伪造现场肯定是行不通的,刑事技术人员没那么好糊弄,一旦发现伪造现场,罪加一等。其次对于入室盗窃的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将嫌疑人制服为止,不要故意伤害嫌疑人,(因为入室盗窃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否则对嫌疑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就属于防卫过当了,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建议用喷子这类武器暂时制服比较好。

heweijia1994 发表于 2012-1-27 12:51

&nbsp;他求饶了就没必要再打死他了吧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1-27 13:55

<br>支持楼上的&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d001 发表于 2012-1-27 15:53

<br>还讨论呢
<br>
<br>我再补充一句吧:大家分析的都很好,但是太书生气了,全是理论。实际情况不是大家想想那么简单,复杂的你都难以想象。我都懒得打字说太多,只说一点:
<br>
<br>别说你是伪造现场,你就是真的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打死他,只要人家家属抬着尸体一闹,或者把路一堵,或者上网一发,或者什么的,只要形成影响了,你少不了担点关系,赔钱都是造化。别说你一个老百姓,就是警察抓小偷,小偷逃跑时撞车上撞死了,警察都得赔钱。现在是河蟹为主,不要光凭书本做事,那就太容易了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2-1-27 16:2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d001</i>在2012-1-27 15:53:00的发言:</b><br/>
<br>还讨论呢
<br>
<br>我再补充一句吧:大家分析的都很好,但是太书生气了,全是理论。实际情况不是大家想想那么简单,复杂的你都难以想象。我都懒得打字说太多,只说一点:
<br>
<br>别说你是伪造现场,你就是真的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打死他,只要人家家属抬着尸体一闹,或者把路一堵,或者上网一发,或者什么的,只要形成影响了,你少不了担点关系,赔钱都是造化。别说你一个老百姓,就是警察抓小偷,小偷逃跑时撞车上撞死了,警察都得赔钱。现在是河蟹为主,不要光凭书本做事,那就太容易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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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这位是专业人员,他的经验很值得大家参考

大德若谷 发表于 2012-1-28 16:57

在TC,实在说不清法律是保护我还是保护贼

pass777 发表于 2012-1-28 17:04

<br>你以为JC是白痴啊,虽然平时是白痴,
<br>真要出了命案的话他们一定会竭尽全力的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12-1-28 17:07

<font face="Verdana">有难度</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2-1-28 17:34

<br>其实很简单,把贼打死了,就把现场弄得很乱,然后自己砍自己几刀

永远的慢两拍 发表于 2012-1-28 19:15

<br>说实话,看标题,很幼。发言的人很多。我也看了。我来说说(注明下,有点醉哈)
<br>1.不要挑战法律!这是重点!!
<br>2.防卫的定义:重点是对你或他人造成人身安全的威胁!犯罪终止,就是对你或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够构成威胁了!!!同时正当防卫也是特定了几种犯罪的!
<br>3.入室盗窃,入室抢劫,非法入室。头2种大家都知道的。“非法入室”也许大家不太清楚吧。3种犯罪都是能关联的!!都是以“非法入室”开始犯罪的!如果入室盗窃被发现,并犯罪终止,没有造成经济的损失,那就定义为“非法入室”。若在被发现后有语言威胁以至于反抗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了,那就是入室抢劫了。在这时就是暴力犯罪了。可以使用防卫。(语言威胁,这是个很头疼的问题哈。口说无凭这个词大家都知道,所以在语言上的威胁,大家最好不要有过激行为!!!)
<br>4.防卫也有度,当对方被制服或终止对你或他人的威胁,那就是犯罪终止了,就不能再使用防卫了。再使用,那就是防卫过当!在过当期间你对犯罪体造成的伤害,那就是犯罪!!!(量刑不做考虑!)还有,什么会算防卫过当喃?有!!案例也是有。不做详说(撞死犯罪体)如果你明智你做的防卫会对犯罪体造成过分危险行为!也算!!法律是不会对下意识做太多的考虑的。人命关天!!对谁都是这个原则!
<br>5.入室盗窃,入室抢劫,这种犯罪都是为财而来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太多的不说了。一个道理就行:你是保财先。而犯罪人是保命!犯罪人一旦发狂了,你用什么办法都是无济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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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不能剥夺他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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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以上为酒后写,有些混乱哈。谅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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