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昨晚平民英雄节目里介绍大连猎鹰反扒联盟,有些难受
大连反扒,就是那个因为把小偷打成重伤,把队长火炮和队员判有期徒刑3年的那个组织,昨天看又有律师又有所谓的媒体评论人,在那说什么以暴制暴,违法。什么法律是正义的,违法就是违背正义。(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谁教他的,法律有严格的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提供己方以及国家机器统治人民的参考标准及手段。如果说法律是正义的,请加上时间概念,否则,商纣,夏桀,秦皇的苛政法律都是正义的?)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看的时候,他们每说的一条我都可以反驳。小偷被打成重伤的前提是因为掏刀准备反抗,结果被打成重伤,这完全可以构成防卫过当,量刑要比故意伤害轻得多。另外我觉得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良心,队长火炮,在广州因为抓小偷被捅了数刀,抢救5天无效身亡。人都已经牺牲在这个事业上了,人们又有什么必要在人死以后对其品头论足,最起码,他献出了这些品头论足的人不敢献出的东西。说到以暴制暴,说到什么用柔和手段反扒,那么火炮又是因为什么死的?我不知道现在这些所谓的人,他们是软蛋,还是软蛋?! <br>呵呵……淡定!不过个人觉得,打一顿可以,打死打残那就有点过了。毕竟小偷也有ren权的,最不是东西的就是那帮只会动嘴皮子的律师和媒体评论人,因为吃亏的不是他们!至于抓小偷被刺身亡的,个人表示致敬,下回想行侠仗义的请量力而行 言论自由! <br>楼主说的不错!<br>关于火炮我看到的消息是,他是在自己的金项链被抢的情况下和歹徒发生冲突被刺的,不知道是否属实。 所以说反扒联盟的兄弟们一定注意注意安全呀,要从天朝的法律层面以及自身安全人身安全做起 他人身没受到过威胁,他当然那样说。如果受到过威胁,看那些个斯文败类能不能吐出象牙。 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核潜艇</i>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b><br/>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5.gif" /> </div>
<br>我记得太岁........ 网上还有人同情小偷的,说都是逼不得已才偷的,他们是自甘堕落,没有什么好同情的,要是法律健全就不会有反扒志愿者,因为凸显某些机构的不作为,他们对反扒志愿者也恨之入骨,我本地的志愿者也被他们陷害过。 很难做人。<div>所谓专家,评论员,朝泥麻</div> 强烈支持楼主 遗憾的是现今社会 大连治安相对别的地方还可以,七八年前西安路附近哈密出现过一段时间,后来消声秘迹了。 目前期待新一届常委表现~~,中国只有大刀阔斧改革才有出路 有血性的8多了,好像什么都可以怀疑,评论,谁都不相信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核潜艇</i>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b><br/>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5.gif" /> </div>
<br>那记者太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