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12-4 17:25
民间反扒组织的处境其实很艰难,一方面,他们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很容易触及法律的红线。
dickbill
发表于 2012-12-4 17:47
<br>英雄就是英雄
<br>
<br>
肖祝开
发表于 2012-12-4 19:20
评论员除了动动嘴皮子,什么都不会
老衲要捅膜
发表于 2012-12-4 19:40
其他不想说,只能支持反扒。
世凡
发表于 2012-12-4 19:53
仁者见仁,干什么都要有个度。
大佐_
发表于 2012-12-4 19:59
言论自由没办法……
未央
发表于 2012-12-4 20:07
以后P民只能用肉身挡钢铁了
老萨
发表于 2012-12-4 20: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核潜艇</i>在2012-12-04 10:29:00的发言:</b><br/>记者。。呵呵,还记得“肉灵芝”吗?<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5.gif" /> </div>女*支 者
格雷芬疯子
发表于 2012-12-4 20:56
<br>哎呀楼主,他们是蠢驴
<br><font color="#ff0000"> </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 color="#ff0000" size="6"><strong>添潮忒瑟射汇煮薏</strong></font> 你不懂?
qq1164212678
发表于 2012-12-4 23:03
顶一个
qq1164212678
发表于 2012-12-4 23:25
傻逼记者。。
萧遥
发表于 2012-12-4 23:34
看那些个斯文败类,都是些二货~~~
diulen70
发表于 2012-12-5 09: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满地遭殃</i>在2012-12-04 08:48:00的发言:</b><br/>大连反扒,就是那个因为把小偷打成重伤,把队长火炮和队员判有期徒刑3年的那个组织,昨天看又有律师又有所谓的媒体评论人,在那说什么以暴制暴,违法。什么法律是正义的,违法就是违背正义。(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谁教他的,法律有严格的定义:法律,是统治阶级提供己方以及国家机器统治人民的参考标准及手段。如果说法律是正义的,请加上时间概念,否则,商纣,夏桀,秦皇的苛政法律都是正义的?)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看的时候,他们每说的一条我都可以反驳。小偷被打成重伤的前提是因为掏刀准备反抗,结果被打成重伤,这完全可以构成防卫过当,量刑要比故意伤害轻得多。另外我觉得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良心,队长火炮,在广州因为抓小偷被捅了数刀,抢救5天无效身亡。人都已经牺牲在这个事业上了,人们又有什么必要在人死以后对其品头论足,最起码,他献出了这些品头论足的人不敢献出的东西。说到以暴制暴,说到什么用柔和手段反扒,那么火炮又是因为什么死的?我不知道现在这些所谓的人,他们是软蛋,还是软蛋?! </div>
<br>malegebide,以暴制暴,那他们动用城管殴打小贩,动用黑社会拆房子算是怎么回事儿??最起码我们心中的英雄们做的事情对人民大众是有利的,对他们所谓的法律要服务的对象是有利的
waterzero
发表于 2012-12-6 18:39
记者是傻 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