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险自己生命安全的时候,你是否会选择先终结对方生命?
最近发了篇把甩棍先改装成长型刺刀的文章,很多人都觉得我过火了。起因是最近全国发生恶性伤人事件太多,就是突然冒个人出来疯狂地往身边的人往死里疯砍,而一般对方也是有精神病的,也即是说对方根本不会听你什么劝说之类的,而且动作威胁度也比较高,容不得你想出能安全制服对方的擒拿招式。在这种自己受生命安全威胁时,你会怎么做,当然能逃则逃。但就如前段时间发生的,在公交车上那种的事例,一个封闭式空间,你根本无法逃,只能去面对。别跟我说踢爆玻璃逃走,那玻璃给你一小时你能踢破他算你厉害。
如果终止对方生命的话,在目前的社会制度,很多时喉都会认为什么防卫过档,弄不好就倾家荡产,简直让人进退两难。假如棍友们你是案件中的受害者,你会怎么办呢?也欢迎律师界的朋友们给于建议
弄死别人总比别人弄死你好 如果真的威胁到了我的生命,又无其他选择的余地,我会终结威胁我的人,无论后果怎样总比我被人终结好啊!!! 防身最好的方式是避免在有可能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地方活动,远离威胁可能的发生地~~不过鉴于我国现在的情况~没有一处安全的地方。比如公路上、公车上出现那种严重威胁自己和家人生命安全的情况出现。骑兵的处置方式,肯定是第一时间不惜一切代价,彻底剥夺对方伤害自己或家人的可能性。至于后面的法律后果。骑兵个人认为,只有活着才有后面的麻烦,只有活着才有可能处理这些麻烦,否则,啥都白说不是?在类似于公车行凶这类根本无法防范,也基本无法躲避的状态。骑兵肯定在对方开始行凶时就防备起来,如果对自己构成了威胁,立即彻底清除对方。因为骑兵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还具有伤害他人的能力。不过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下,清除对方,后期花上笔钱,正当防卫不难被认定。在钱和命之间,骑兵选择命。 物竞天择。在威胁到自己生命时,清除威胁是本能 在其无法威胁你生命的时候攻击是防卫过当有个人想逃出传销组织杀死俩人 法官也判其无罪楼主可以百度下法律条款或者去发帖 对于正常人来说,终结对方生命并不容易。不伤害同类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据统计二战时有近6成士兵向对方射击的时候不敢瞄准对方。说实话,对于正常人而言未必下得去手杀人,而且即使下手了以后也要面对心理创伤带来的无穷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长期的 以制服对方为目的,看情况,如果非要死一个,那肯定是先保自己。 真的不希望这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只要能让对方失去战斗力就可以了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如果是在自己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当然是要选择适当的手段保全自己 如果对方没有器械,往死里打。如果对方有武器,能跑就跑,把人逼急了,啥事都干的出来。 应该会终结对方 二话不说削他丫的 每个人在遇到生命危险时都会 拼命的想至对方于死地的。 至于甩棍变刺刀 一点不现实 因为 刺刀是利器 一旦亮出来 那你就成了手持利器伤人的犯罪分子了。最关键的是不方便使用 呵呵,有点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