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遇到手持匕首抢劫的,一棍子抡死了,额,到底犯法不?哎呦,这个正当防卫,咱要是搞不清楚的话,就成防卫过当了。。 棍子要是你随身带的,呵呵 青岛尖兵 发表于 2013-9-26 00:23
哎呦,这个正当防卫,咱要是搞不清楚的话,就成防卫过当了。。
就是搞不清楚才问问的 现在正当防卫要证据了....没证据就是故意杀人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在我国司法具体操作中,几乎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状况,比如你举例的,一棍轮死,你带棍子了,主观上就存在了使用的意图,在司法操作中,会认定为故意杀人。在我国,你可以这样认为,公民没有暴力反抗的权利。即使强奸抢劫进行中,在具体的司法解释中,你也会发现,你没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以强奸为例,对方没有得逞前,你防卫会被成为假设防卫。因为对方没有得逞。对方完事后你防卫称之为报复行为,因为侵害已经终止。只有在强奸进行中防卫才算是正当防卫。可是问题又来了,一,暴力犯罪进行中怎么可能防卫?如果你有反抗的能力,为什么选择的不是逃离而是暴力?定性时很可能定性为你防卫过当甚至碰上狡猾的律师,能给你扣上故意伤害的帽子。二,如何认定对方是进行中?谁能证明?有人证还是确切的物证?你很难提供吧?所以,正当防卫只能是一条必须有的显示人权的法律条文,但在执行时,根本无法执行。特别是我国,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权限给予了很高的保护,所以,唯一合法的行为时,在犯罪结束后,如果你活着你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如果你死了,那也只有交给警察处理。否则,你做了任何防卫行为,都会触及法律这根高压线。如果你采用暴力反抗的方式面对侵害,其结果很可能是,真正的犯罪者成了受保护对象,享受你的赔偿或者让你付出巨大的代价。
另外建议,在论坛没必要再谈什么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问题,在一个不是法治的国家谈法律?就好像和一个妓女谈贞洁一样没有意义。 给几棒子就跑 不被抓住就是硬道理 ~~ 警察说你是你就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 小心变成了防卫过当 小夏刚被执行了死刑 正當防衛的夏某某剛剛被執行死刑你不知道吧?如果你還信得過”正當防衛“你可以去試試 夏俊峰会告诉你 大陆没有正当防卫一说 不可说,不可做。 如果夏俊峰再活一次 我相信他还会捅死他俩一次 换做我是夏俊峰 我也会和他做同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