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7-23 9:30:00的发言:论坛“经常实战英雄”的几大定律:
1,对方一定是三人以上,并且身份都是小偷,混混,流氓,哈密瓜.......
——传统意义上的人多势众,在这里只不过是为了更好的突出主人公的英勇,主要起陪衬作用。
2,对方一定先动手,英雄出于自卫,顺路维持了一下世界和平......
——英雄都是被逼的,可是既然是替天行道的英雄,路见这些非善类的生物你主动出击一下又有何妨?
3,对方一定是被重伤,以骨折,脑震荡或是被抬进医院最为常见.......
——原来骨质疏松症的患者的最好出路竟是混黑社会。
4,自己一定是全身而退,最多也就是轻微擦伤或是些许红肿.........
——由此可见金钟罩铁布衫的绝技已经成功的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
5,英雄的武器一定都是甩棍,并以蚂蚁的牌子为主.......
——难道我们的蚂蚁出厂时都经过了斗战胜佛的开光?要不威力怎么如此巨大?
6,如此彪悍的英雄们,管理员和版主竟然无视,竟然都没有亮闪闪的实战勋章.......
——天理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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