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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甲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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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英雄必读---正当防卫之五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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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23:40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正当防卫,主要看,你爹,他爹,而不是看要件
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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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23:5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lao_dao在2012-7-16 17:38:00的发言:
如前某日深夜,宣武门外,一外籍男青年当街强奸中国女孩,若该女孩在反抗中,将该男用GAS砸死,那么该女孩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如果一个棍友经过,用HAS将此男砸死,算正当防卫吗?

开玩笑!如果你砸死了“外国友人”,你就是故意杀人!这事情性质是“猥亵”不是强奸!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内外有别,可悲吧!世界人民团结万岁!洋大人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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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03:2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老生常谈在2012-7-16 12:23:00的发言:
大家已经不信FL是公平公正的

说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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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09:5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十相自在在2012-7-16 23:57:00的发言:

开玩笑!如果你砸死了“外国友人”,你就是故意杀人!这事情性质是“猥亵”不是强奸!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内外有别,可悲吧!世界人民团结万岁!洋大人万岁!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没错,从猥亵这个罪名的定义就可以看出法律是否公正了。
人家猥亵而已,你就拿甩棍打人,别说打死了,就是打伤了,那也是防卫过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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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0:0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各位高手帮忙,感谢版主、大侠整理排版,谢谢...(激动地握着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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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0:4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笑而路过!现在是人治而非法治!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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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2:26 | 只看该作者
钱权的社会,平民还是夹紧尾巴做人吧
有时间动嘴去抱怨,不如自己动手去做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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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5:0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学习法律,就是学习一种思维习惯,学习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尽遂人意,既然生活在这个时期的地球,就应当像个勇士一样直面这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
学会了法律,知道了规则,至少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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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0:26 | 只看该作者
花钱入手一个精神病出院证明,打遍天下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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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23:4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甲壳虫在2012-7-17 15:01:00的发言:

其实学习法律,就是学习一种思维习惯,学习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尽遂人意,既然生活在这个时期的地球,就应当像个勇士一样直面这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
学会了法律,知道了规则,至少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支持,有规则就要尽量善加利用,
尽管这个规则很多时候可能只是个婊子牌坊,但是就算只是个牌坊,也代表有一定的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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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09:23 | 只看该作者

做人要厚道,出手要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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