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15的故事是这样的,那天我们在九州抓了一个,教育后返回大商步行街,我和火炮在步行街北头唠嗑,突然听到南面不远处,有一对大学生对象和一个成年男子纠缠,而后男学生和那男子动手了,女学生喊“抢劫呀!”大家就冲了过去,七手八脚把那成年男子制服,这个过程中男子受伤 随后警察来把张15带走,两位学生也指认他先是偷了女生手机,后来两人找到他后,让其归还,就发生冲突动手了。到了派出所,张说是被认错了,冤枉了。另外,他要求赔偿15万。于是,称其为张15。这个案子,后来在2010年9月6日宣判,致使7名队员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赔偿14万。 身边的朋友常常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反扒?”其他队员为什么做,我不知道。我个人做这个的动机一点都不高尚,我就是感觉这些老鼠像老虎一样凶,心里不舒服,就要收拾他们。正好有个队伍,收拾起来更方便,更安全。所以参与了。所以,反扒对我来说,只是场我个人喜欢的战斗游戏 喜欢公益,喜欢反扒,只是个人的一个爱好。不感觉自己有什么高尚,所以听到一些“英雄”字样的赞美,心里很不舒服。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做英雄,从来没那么高尚过。我只是一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行我素,一身毛病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周围的朋友,也都差不多。人以类聚。 这是我个人的记忆,个人的文字,我也只写我个人亲身经历和感受的事情。写这些,并非为了证明什么,更没打算取悦谁。只是对我个人的过往经历做一个记录。毕竟这个过程中,妻子生孩子的时候,我在狱中。官司中,我个人支付了30多万。这些都是我个人为爱好付出的买单。我认账,我记录。 声明下,之前写的08火拼,具体时间应该是07年12月13日。因为临近08年奥运年,所以就总记着是08年,在此更正下。 今天老陆和大博士进群,突然想起了他俩的一段故事,那天,我、班长、老陆、大博士去青泥抓老鼠。在新玛特看到一伙维贼,敌我人数相当,跟到秋林,贼动手。班长喊“动手了,上!”大家立马合力冲上去,维贼奔逃,追击中,大博士一棍下去,老陆手指中弹,骨折。大博士那是第一次用棍。 经历这些之后,联盟正式命名“猎鹰”,意思是“志向高远不染尘,霹雳手段不留情。”正是这个不留情,在09.1.21把2个嚣张的维贼教育成了2个血葫芦,趴在新玛特的大堂地上。我们闪人。我回家后,一青泥哥们来电“你们今天好像出事了,怎么刑警队在现场用尺子量血迹,还拍照。”跑路! 第二天开始,我就住到了朋友家,朋友帮忙订了去成都的机票。这期间刑警队没有来电话找我。我想先躲躲吧。其实已经被上网全国通缉,而且电话被监控定位了。这里特别感谢那几天守护我的好朋友。在机场用身份证换了登机牌,进安检,与朋友道别。当走到登机口的时候,看到了3个警察。 看到那3个警察盯我的眼神,我就知道出事了,当我把登机牌递给服务人员扫描的时候,扫描旁边的红色警笛顿然响起。那之后,我深刻的知道了,手机和手机卡2个都可以定位。警察立马过来要我身份证看,上手镯。然后说“为什么,你知道吧?我们是机场的,是刑警队要抓你。”被带上了警车。 抓我的那天晚上,去火炮家,把正在贴春联的火炮也抓了。我俩被连夜审讯。我当时是被锁在老虎凳审的。因为当时受伤的维贼还在ICU。突然我的爱好让我享受了准杀人犯的礼遇。连续审了近20小时后,在09年1月25日大年三十,我俩被送进了看守所。我在五监区,火炮在二监区。两个重犯区。 我先是被送在5-1,也就是5监区的过渡间。是新人学规矩的短期监室,通常在37天内,送到里面正式监室。通常一进去,告诉规矩、洗冷水澡、问下案情。5-1的号长三哥是大连本地的一位社会大哥,坐班是我师父表弟的徒弟。真是天涯处处有亲人。问下案情,洗脚上铺,看《乡村爱情》录像。 晚上伙食也不错,还有瓜子花生糖小橘子。边吃边看春晚,那个春晚太多亲情的节目。看的好多狱友眼泪打转,当然也有流出来的,我的眼泪流回去了。因为在这里从来就不相信眼泪。而且心在流血的时候,不必流泪。大通铺,长明灯,24小时监控的摄像头。晚上总会有2个犯人一组,轮流站班。 那时候,根本不敢去想家人,不敢去想警车把我拉走前,妻子看我的眼神,和对我的嘱咐“在里面照顾好自己,明天我去给你存钱......”这些,在当时真的不敢去想,真不敢。监室里有本《法律条例》,找与自己案子相关的部分研究。这书在看守所里是违禁品,因此只能避开摄像头,偷偷看 研究法律的结果是,如果这个维贼死了,我是过失伤人致死。也就是7年有期徒刑。因当时案子给设密了,律师来了一次,没让见。所以也问不到其他结论。后来,被提外审,在刑警队做了指纹、掌纹、身高、鞋号、体貌特征、哪里有伤疤、哪里有纹身、血型、DNA等等详细备案后,撤销通缉令。 后来看到了一些警方关于我的备案,我记得还有几条信息。例如:暴力犯罪、团伙作案、作案时间习惯选择黄昏等。总之,备案完毕,撤销通缉后。也解密,可以会见律师了。那天提外审的午间休息,我被关在刑警队一房间里,一位老刑警看守我。我问他,小偷现在咋样了?答复是,和死人一样。 过了几天,通知会见律师,戴着手镯被押送到提审室,通知7号室接见。我进了7号,看火炮坐在里面,隔着铁窗是2位律师,火炮在哭诉。因为有监控,所以我抓紧时间和火炮说,“别哭。没事的。就算那小子死了,咱们也就算是过失伤人致死,顶多也就7年。”这时候,律师对我说,你在隔壁。 原来我是8号,提审的协警弄错了,也让我和火炮在进看守所后,有了第一次见面的机会。后来知道,他当时受了好多苦。后面我会把他对我描述写出来。告慰我在天堂的兄弟。在8号,我见到了我的律师,是我妻子朋友的兄弟。总算见到亲人了,一顿倾述后。答复是,外面在努力,希望改罪名。 37天内,检查院批捕科来提审,核实案情,然后确定罪名,下逮捕令。核实后,临走的时候,批捕科的女孩开玩笑似的对我说“应该给你定个除暴安良罪。”几天后,正式逮捕令下来了,是故意伤害(重伤害)。我们在看守所持久战开始了。我分到了5-16,中午吃饭的时候,龙海给我一个包子。 看病的话,小病给药吃,大病出去治。通常能不出去就不出去,因为出去的时候,要戴上手镯、脚镣,武警押送、看守跟着。浩浩荡荡。而且还会嘱咐你“有围观,就说是在拍电影。”没人愿意出去这么转一圈的。里面的人也有尊严,也有情义。我在5-16午餐,龙海大哥给了包子,我至今不忘。 在里面遇到了好多新闻播报的大案要案的当事人,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很多案子因女人而起,因手机被抓。真是“英雄一怒为红颜,手机定位网恢恢。”重犯区不用劳动,每天就是打坐反省。另外就是背诵监规。对所有警察统称“政府”,每天要反省如何“重新做人”,单调生活中充满了压抑。 下面会用多一点的篇幅记录里面的苦闷和外面家人的辛酸,目的就是一个,让我们知道牢饭绝对不好吃,在中国混,懂游戏规则,不要触碰那些我们没有能力触碰的高压线。台湾流行的龙珠就是源自于监狱,在看守所里也有弄的,原因其实就是苦闷和对出狱新生活的一个预约念想。我遇到了Z哥。 龙珠就是用打火机的铁片部分在厕所地面磨成小刀,割开包皮,把牙刷把打磨的小球或接见的时候私带进来的珍珠或玉珠放进去,放一个或几个,然后用眼药膏抹上,过几天就长好了。据说龙珠对做爱很给力。Z哥就弄了一个,然后就一直期盼出去用用。我后来在外面看到报道,他被判了6年半。 龙珠、纹身这些行为如果被发现,是会以“非法行医”罪名给予处罚甚至加刑。Z哥是我在5-16比较能说心里话的狱友。他当时是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等7项罪名被起诉,他的公司其实一个重伤害的案子都木有,都是破事。他自己的话总结就是,“我曾经太跋扈了,有钱没有大家花,得罪了小人。 |